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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親歷互聯網保險金融產品

發布時間:2021-11-13 00:00:16

1. 互聯網金融保險,具體問題如下圖,江湖救急,謝謝各位了

我是不相信那些互聯網的金融產品的,我認為這東西都是帶有欺騙的性質的。

2. 互聯網金融產品有哪些

1、眾籌

眾籌大意為大眾籌資或群眾籌資,是指用團購預購的形式,向網友募集項目資金的模式。眾籌的本意是利用互聯網和SNS傳播的特性,讓創業企業、藝術家或個人對公眾展示他們的創意及項目,爭取大家的關注和支持,進而獲得所需要的資金援助。

眾籌平台的運作模式大同小異——需要資金的個人或團隊將項目策劃交給眾籌平台,經過相關審核後,便可以在平台的網站上建立屬於自己的頁面,用來向公眾介紹項目情況。

2、P2P網貸

P2P(Peer-to-Peerlending),即點對點信貸。

P2P網貸是指通過第三方互聯網平台進行資金借、貸雙方的匹配,需要借貸的人群可以通過網站平台尋找到有出借能力並且願意基於一定條件出借的人群,幫助貸款人通過和其他貸款人一起分擔一筆借款額度來分散風險,也幫助借款人在充分比較的信息中選擇有吸引力的利率條件。

兩種運營模式,第一是純線上模式,其特點是資金借貸活動都通過線上進行,不結合線下的審核。通常這些企業採取的審核借款人資質的措施有通過視頻認證、查看銀行流水賬單、身份認證等。

第二種是線上線下結合的模式,借款人在線上提交借款申請後,平台通過所在城市的代理商採取入戶調查的方式審核借款人的資信、還款能力等情況。

3、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Third-PartyPayment)狹義上是指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保障的非銀行機構,藉助通信、計算機和信息安全技術,採用與各大銀行簽約的方式,在用戶與銀行支付結算系統間建立連接的電子支付模式。

根據央行2010年在《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給出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的定義,從廣義上講第三方支付是指非金融機構作為收、付款人的支付中介所提供的網路支付、預付卡、銀行卡收單以及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服務。

第三方支付已不僅僅局限於最初的互聯網支付,而是成為線上線下全面覆蓋,應用場景更為豐富的綜合支付工具。

4、數字貨幣

除去蓬勃發展的第三方支付、P2P貸款模式、小貸模式、眾籌融資、余額寶模式等形式,以比特幣為代表的互聯網貨幣也開始露出自己的獠牙。

以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為代表的互聯網貨幣爆發,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比其他任何互聯網金融形式都更具顛覆性。在2013年8月19日,德國政府正式承認比特幣的合法「貨幣」地位,比特幣可用於繳稅和其他合法用途,德國也成為全球首個認可比特幣的國家。

這意味著比特幣開始逐漸「洗白」,從極客的玩物,走入大眾的視線。也許,它能夠催生出真正的互聯網金融帝國。

比特幣炒得火熱,也跌得慘烈。無論怎樣,這場似乎曾經離我們很遙遠的互聯網淘金盛宴已經慢慢走進我們的視線,它讓人們看到了互聯網金融最終極的形態就是互聯網貨幣。所有的互聯網金融只是對現有的商業銀行、證券公司提出挑戰,將來發展到互聯網貨幣的形態就是對央行的挑戰。

也許比特幣會顛覆傳統金融成長為首個全球貨幣,也許它會最終走向崩盤,不管怎樣,可以肯定的是,比特幣會給人類留下一筆永恆的遺產。

5、大數據金融

大數據金融是指集合海量非結構化數據,通過對其進行實時分析,可以為互聯網金融機構提供客戶全方位信息,通過分析和挖掘客戶的交易和消費信息掌握客戶的消費習慣,並准確預測客戶行為,使金融機構和金融服務平台在營銷和風險控制方面有的放矢。

基於大數據的金融服務平台主要指擁有海量數據的電子商務企業開展的金融服務。大數據的關鍵是從大量數據中快速獲取有用信息的能力,或者是從大數據資產中快速變現利用的能力。因此,大數據的信息處理往往以雲計算為基礎。

6、信息化金融機構

所謂信息化金融機構,是指通過採用信息技術,對傳統運營流程進行改造或重構,實現經營、管理全面電子化的銀行、證券和保險等金融機構。金融信息化是金融業發展趨勢之一,而信息化金融機構則是金融創新的產物。

從金融整個行業來看,銀行的信息化建設一直處於業內領先水平,不僅具有國際領先的金融信息技術平台,建成了由自助銀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和網上銀行構成的電子銀行立體服務體系,

而且以信息化的大手筆——數據集中工程在業內獨領風騷,其除了基於互聯網的創新金融服務之外,還形成了「門戶」「網銀、金融產品超市、電商」的一拖三的金融電商創新服務模式。

7、金融門戶

互聯網金融門戶(ITFIN)是指利用互聯網進行金融產品的銷售以及為金融產品銷售提供第三方服務的平台。它的核心就是「搜索比價」的模式,採用金融產品垂直比價的方式,將各家金融機構的產品放在平台上,用戶通過對比挑選合適的金融產品。

互聯網金融門戶多元化創新發展,形成了提供高端理財投資服務和理財產品的第三方理財機構,提供保險產品咨詢、比價、購買服務的保險門戶網站等。這種模式不存在太多政策風險,因為其平台既不負責金融產品的實際銷售,也不承擔任何不良的風險,同時資金也完全不通過中間平台。

3. 互聯網金融對保險公司影響

互聯網金融正以迅猛的態勢,以搶入口,搶流量,搶客戶為切入點,以更快速,更便捷,更省心為服務模式,以產品新,門檻低,收益高為賣點向傳統的金融業發起強烈的挑戰。這些挑戰突出表現在,第三方支付方興未艾,移動支付異軍突起,網路借貸風聲水起,眾籌融資日浙氣盛。這些挑戰,無疑會對傳統金融業產生非常重大的影響。競爭勢態已無可爭議地表明,2013年作為「互聯網金融發展年」必將刻進歷史。有識之士已充分清醒的認識到,一個嶄新的互聯網生態正在形成,互聯網生態必將深刻影響中國的金融體系。傳統金融業不得不對此問題進行認真思考,慎重研究,積極面對,調整轉型,投身變革,加快創新,迎接挑戰。本文就此問題做一些思考性探討,以期引起傳統金融業對該問題的重視。
一、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趨勢及特點
互聯網金融是指以依託於支付、雲計算、社交網路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聯網工具,實現資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業務的一種新興金融。互聯網金融是一種新型業態,比之於傳統金融業它創造了一種新興商業模式和盈利方式。互聯網金融的產生,可能出現一個既不同於商業銀行的間接融資,也不同於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的第三種模式。在互聯網金融模式下,銀行、券商和交易所等中介作用都被削弱,貸款、股票、債券等的發行和交易以及券款支付直接在網上實現。大大減少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更加有效地進行資源配置。真正實現低成本高效率的管理運作,滿足客戶的金融需求。有學者預測,互聯網金融將對人類金融模式產生根本的影響,它將在未來20年成為主流。這就迫使我們不得不對其高度重視,加以研究。
(一)互聯網發展的趨勢
梳理互聯網金融短暫的發展歷程,我們從中可以看出互聯網金融發展趨勢的表現。首先,以支付寶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正在改變用戶實現支付的入口,從而沖擊銀行傳統的匯款業務。其次,以阿里貸款為代表的網路貸款模式,正沖擊著銀行傳統的貸款模式。再次,以「拍拍貸」為代表的P2P模式正在繞開銀行實行個人存貸款直接匹配,成為未來互聯網直接融資的雛形。最後,在中間業務方面,快錢等已介入基金和保險平台代銷業務。而在阿里巴巴旗下淘寶和天貓平台也在銷售基金和保險等金融產品。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表現出全面介入的趨勢,具體表現為:
1、在發展速度上,突飛猛進,日新月異,已成為積極的參與者
自從2003年10月淘寶的支付寶的上線開啟了中國互聯網金融新時代,不到10年的時間,互聯網金融發展之迅速,特別是今年以來發展提速。2013年3月阿里巴巴集團宣布,將籌備成立阿里小微金融服務集團。6月13日推出余額寶,到6月30日累計用戶數已經達到251.56萬,累計轉入資金規模66.01億元,累計用於消費的金額12.04億元,截至8月底,其資金規模已突破百億元,客戶數已超過400萬戶。真可謂風聲水起,勢不可擋。互聯網金融已成為金融業務的積極的參與者。
2、在經營模式上,融合滲透,正成為強力的推動者
互聯網金融以全新的模式殺入金融領域。以不同於傳統金融模式開創新的藍海。金融的本質是用間接融資或直接融資的模式提供信用風險解決方案。其核心功能是提供專業化的金融投資服務和組織支付體系以及提供保險保障等。間接融資模式條件下,銀行建立了一整套成本高昂的信用風險管理體系,使得自身具備信用風險管理的優勢能力,並以此優勢獲得利差收益。直接融資模式條件下,由眾多的專業性相對有限的投資者分散承擔信用風險,雖然交易成本下降,但信用風險管理的有效性也隨之也下降。長遠地看,由於銀行專業能力的優化同樣受邊際收益遞減規律的約束,直接融資日漸替代間接融資變為主流已成為不爭的發展趨勢。而互聯網金融借入極為低廉的交易成本和有效的大數據的分析以及雙邊平台作用的空前提升優勢,開創共生和競合的新模式,推動金融業向前發展。
3、在競爭態勢上,轉型暗戰,全面升級,即成為黑色的攪局者
互聯網金融通常由電商企業縱深開發新的產品線而來,由起初只有單一的支付中介功能向支付功能之外的金融功能挺進。受益於支付寶龐大的8億用戶及便捷通暢的資金通道,阿里順勢開發出余額寶。僅推出19天就創造了近70億的營業額,將合作夥伴某基金推上了中國用戶數最大的貨幣基金寶座。攪局之勢日益彰顯。
4、在創新方式上,發揮優勢,拓展新域,將成為注目的顛覆者
從目前的發展分析看,互聯網金融替代和顛覆傳統金融將集中在兩個領域。一是現金業務領域。自改革開放以來票據、借記卡、信用卡等支付工具的推出就一直在替代現金交易。而未來隨著互聯網支付的進一步普及和移動支付的推廣,現金在交易中的角色和作用將被進一步邊緣化。二是大數據將深度改造目前金融體系的信用風險管理模式。
(二)互聯網金融的特點
由於互聯網金融是源於互聯網科技的現代信息技術而發展起來的,它的業務優勢表現在,大數據分析方法下獲得的足夠多的客戶數量以及開發出的門檻相對低的受這些網路客戶歡迎的產品,加之以快捷便利的服務方式。與傳統金融相比,互聯網金融有其全新的特點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4. 互聯網保險亂象專項整治工作要點

一、銷售誤導問題
(一)欺騙保險消費者。
在互聯網宣傳和銷售保險過程中,對保險產品做不實宣傳,關鍵信息描述與合同條款約定不符。為吸引消費者購買,故意使用誤導性詞語,混淆和模糊保險責任,導致消費者不能正確理解產品功能和特點。片面或者誇大宣傳保險責任,混淆保險產品與其他理財產品的界限,如以銀行存款或理財產品等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將保險產品與存款、國債、基金、信託等進行片面比較或誇大收益。
(二)投保告知不充分。
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對除外責任、風險提示、客戶告知、投保須知、續保條件等可能影響投保決策的重要事項,未作出明確說明或進行特別提示。銷售頁面所載條款或保險責任不全,重要內容未採取特別提示,易使消費者忽視產品重要信息。對於產品停售的,未提前對投保人進行告知。
(三)隱瞞承保信息。
投保流程深度嵌入互聯網平台其他業務流程(如網路借款、會員加入、商品或服務購買等),而隱瞞保額、保費、保險責任、保險產品的承保機構等投保信息,導致消費者對購買保險產品不知情。未按照有關要求對互聯網保險業務進行信息披露,互聯網平台未在顯著位置披露合作機構信息,未提示保險業務由保險機構提供。
二、強制搭售和誘導銷售問題
(一)強制搭售。
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過程中,通過默認勾選、捆綁銷售等方式,限制消費者自主選擇的權利,變相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產品。與網路借款平台合作,強制消費者在借款過程中購買指定渠道或指定公司的保險產品,變相收取「砍頭息」,若不投保則無法辦理借款。在預訂火車票、機票、酒店過程中,強制搭售保險,若不購買保險則不能享受優惠折扣。
(二)誘導銷售。
互聯網平台突出宣傳「零首付」「低首付」「首月僅為X元」等字樣,而未能全面展示保費繳納整體情況,誘導消費者購買保險;宣稱「免費贈送」「免費領取」,實則後續收取客戶保費。通過歪曲監管政策、炒作產品「限售、限時、限量」「限時優惠」「剩餘X份」等方式誘導消費者購買保險。以「分享有禮」「紅包補貼」等方式,非法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保險合同約定外利益誘導銷售保險。
(三)套路續費。
保險合同訂立過程,特別是網上投保時,網上投保頁面設置不規范、不科學,誘導消費者勾選「自動續費」,而後續扣費不提前提醒,也不經客戶選擇或確認,直接通過系統扣費。限制消費者取消續費選擇權,未提示客戶取消續費的操作方式,取消自動續費的操作介面隱蔽、設置過於復雜。
三、經營不合規不審慎問題
(一)非法經營。
與保險機構合作的互聯網平台未取得保險業務的經營許可但從事保險銷售活動。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將其分支機構或者與其具有關聯關系的非保險機構設立的互聯網平台,違法違規作為自營平台開展保險中介業務。保險銷售人員未按有關規定開展互聯網保險營銷宣傳。保險機構與從事理財、P2P借貸、融資租賃等互聯網金融的互聯網平台合作違規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
(二)違規經營。
互聯網保險產品報行不規范,條款設計開發不合理,未嚴格執行報備的保險條款費率。未嚴格執行互聯網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的相關監管規定,對銷售頁面管理主體、互聯網保險銷售行為的邊界和銷售風險點進行有效管控。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中,保險機構存在虛構中介業務,虛列費用,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為其他單位和個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客戶信息不真實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經營不審慎。
保險機構委託未取得合法資格的機構從事保險銷售活動,以「技術服務費」「營銷宣傳費」「租賃費」「培訓費」等名義向其支付傭金。保險機構向互聯網平台支付的費用脫離市場合理水平,超過保險產品預定費用率。保險理賠服務不及時、不到位,存在拖賠、惜賠等問題,投訴處理不及時。
四、用戶信息安全問題
(一)違規收集用戶信息。
未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收集、處理及使用個人信息。
(二)信息安全隱患。
用戶信息安全管理不到位。互聯網保險客戶的資金支付以及用戶的信息都集中在互聯網系統上,存在資金被盜取、用戶信息被非法利用的風險。

5. 互聯網保險,是機會還是陷阱

直播是形式,產品是內核。雖然銷售的形式變成了直播,但消費者對於保險產品的需求卻不會輕易改變。一方面,保險機構應加強直播保險產品管理,不得違反社會公德、保險基本原理及相關監管規定;另一方面,保險機構也需一如既往地對銷售、承保、理賠、退保、投訴處理等業務環節嚴格管理,為直播售出的保險產品提供不次於其他銷售渠道的客戶服務。

直播為賣貨,帶貨方長遠。賣貨致力於短期出售保險產品,帶貨則旨在發揮主播對於保險產品的長期帶動作用。因此保險機構應不僅僅在單場直播中「以保費論英雄」,還應持續優化場景聚焦、商品展示、咨詢答復、主播導購、銷售實現全流程,充分發揮直播中的情感、價值和品質效用,打造「引流→激活→留存→變現→裂變」的營銷閉環。

直播正加速成為新的商業基礎設施,也將迎來自身基礎設施建設的加強。另外值得期待的是,近期中國商業聯合會發布通知,要求由該會下屬媒體購物專業委員會牽頭起草制定《視頻直播購物運營和服務基本規范》和《網路購物誠信服務體系評價指南》等兩項標准。隨著技術賦能以及監管加碼,直播或將為保險行業開啟嶄新而寬廣的天地。

6. 互聯網保險產品的研究

據前瞻產業研究院《2016-2021年中國互聯網保險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規劃分析報告》顯示,在網路銷售領域已摸爬滾打了十多年的保險業,借互聯網金融勃興之機,開始提速進入一輪「全面發展期」,以網路銷售為核心的「互聯網保險」,作為保險業在新技術應用浪潮下迅速成長的一個創新子業態,已經頗具規模。
前瞻產業研究院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底,互聯網保險保費規模達291.15億元,近三年的總體增幅高達810%;從事互聯網保險業務的公司逾60家,家數年均增長率達46%;投保客戶達5436.66萬人,三年間增長了5倍多。
在互聯網保險領域,不同公司各有算盤和介入路徑。一批中小保險公司熱衷於大膽出位的另類互聯網保險產品,還只是滿足於賺眼球和拉保費。作為互聯網保險先行者之一的中國平安,步子邁得更大,謀略更遠。
互聯網保險產品的創新帶來了產品形態和價格的變化,但要真正發展壯大,則必須使之成為全新的業態。
截至目前,已有超過三分之二的保險公司自建在線商城或通過第三方電商平台分銷,近40家保險公司進駐了淘寶,中國人壽和中國太保等四家公司成立或籌建了保險電商公司。去年底隨著首家專業互聯網保險公司眾安保險開業,互聯網保險的商業模式已形成官網、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網路兼業代理、專業中介代理以及專業互聯網保險公司等五大類鼎立之勢。
與此同時,阿里、騰訊和京東等一批互聯網企業以不同形式介入保險業務領域。今年2月,蘇寧雲商和蘇寧電器共同發起的蘇寧保險銷售有限公司獲得牌照,成為國內首家拿到保險代理資質的商業零售企業。
由此,消費者、保險代理人、保險中介、第三方電商平台、保險公司和監管機構,初步構成了互聯網保險的生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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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互聯網金融產品有哪些 大致分為五大類

互聯網金融產品一般分為五大類
一、支付類,如支付寶、財付通、京東支付等
二、貸款類,如螞蟻借唄花唄、京東白條、平安易貸等
三、理財類,京東金融、余額寶、網易理財、銅板街等
四、網路證券類,主要是經營炒股軟體提供資訊的公司,像平安證券也屬於
五、其他類,互聯網金融創新產品,一些正在興起沒形成規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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