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市公司成立並購基金一般是利好的情況,並購基金與其他類型投資的不同表現在,風險投資主要投資於創業型企業,並購基金選擇的對象是成熟企業;其他私募股權投資對企業控制權無興趣,而並購基金意在獲得目標企業的控制權。
2、並購基金,是專注於對目標企業進行並購的基金,其投資手法是,通過收購目標企業股權,獲得對目標企業的控制權,然後對其進行一定的重組改造,持有一定時期後再出售。
⑵ 投資風險有哪些種類
1. 風險投資
1) VC概念及運作機制
風險投資VC(Venture Capital)又稱「創業投資」是指由職業金融家投入到新興的、迅速發展的、有巨大競爭力的企業中的一種權益資本,是以高科技與知識為基礎,生產與經營技術密集的創新產品或服務的投資。
風險投資在創業企業發展初期投入風險資本,待其發育相對成熟後,通過市場退出機制將所投入的資本由股權形態轉化為資金形態,以收回投資。風險投資的運作過程分為融資過程、投資過程、退出過程。
2) 風險投資的作用
風險投資是企業成長與科技成果轉化的孵化器。主要表現在:
a) 融資功能:風險資本為創新企業提供急需的資金,保證創業對資金的連續性。
b) 資源配置功能:風險資本市場存在著強大的評價、選擇和監督機制,產業發展的經濟價值通過市場得以公正的 評價和確認,以實現優勝劣汰,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c) 產權流動功能:風險資本市場為創新企業的產權流動和重組提供了高效率、低成本的轉換機制和靈活多樣的並購方法,促進創新企業資產優化組合,並使資產具有了較充分的流動性和投資價值。
d) 風險定價功能。風險定價是指對風險資產的價格確定,它所反映的是資本資產所帶來的未來收益與風險的一種函數關系。投資者可以參照風險資本市場提供的各種資產價格,根據個人風險偏好和個人未來預期進行投資選擇。風險資本市場正是通過這一功能,在資本資源的積累和配置中發揮作用的。
風險資本市場是一個培育創新型企業的市場,是創新型企業的孵化器和成長搖籃。風險投資是優化現有企業生產要素組合,把科學技術轉化為生產力的催化劑。風險投資不同於傳統的投資方式,它集金融服務、管理服務、市場營銷服務於一體。風險投資機構為企業從孵化、發育到成長的全過程提供了融資服務。風險投資不僅為種子期和擴展期的企業帶來了發展資金,還帶來了國外先進的創業理念和企業管理模式,手把手地幫助企業解決各類創業難題,使很多中小企業得以跨越式發展。
2. 天使投資
1) 天使投資的概念
天使投資(Angels Invest)是指個人出資協助具有專門技術或獨特概念而缺少自有資金的創業家進行創業,並承擔創業中的高風險和享受創業成功後的高收益。或者說是自由投資者或非正式風險投資機構對原創項目構思或小型初創企業進行的一次性的前期投資。它是風險投資的一種形式,。而「天使投資人(Angels)」通常是指投資於非常年輕的公司以幫助這些公司迅速啟動的投資人。
2) 天使投資的主要特點
天使投資作為風險投資的一種,具有其特性。主要是:
a) 資金額一般較小,而且是一次性投入,投資方不參與管理,它對風險企業的審查也並不嚴格。它更多地是基於投資人的主觀判斷或者是由個人的好惡所決定的。通常天使投資則是由一個人投資,並且是見好就收。是個體或者小型的商業行為。
b) 很多天使投資人本身是企業家,了解創業者面對的難處。天使投資人是起步公司的最佳融資對象
c) 他們不一定是百萬富翁或高收入人士。天使投資人可能是您的鄰居、家庭成員、朋友、公司夥伴、供貨商或任何願意投資公司的人士。
d) 天使投資人不但可以帶來資金,同時也帶來聯系網路。如果他們是知名人士,也可提高公司的信譽。
3) 天使資本的主要來源
曾經的創業者;傳統意義上的富翁;大型高科技公司或是跨國過公司的高級管理者
4) 天使投資人的典型代表
浙商、蘇商等沿海發達地區的商人。
3. 私募股權投資
1) PE概念及運作機制
PE(Private Equity)私募股權投資是通過私募形式對非上市企業進行的權益性投資,在交易實施過程中附帶考慮了將來的退出機制,即通過上市、並購或管理層回購等方式,出售持股獲利。 廣義上的PE對處於種子期、初創期、發展期、擴展期、成熟期等各個時期的企業進行投資。
狹義的PE主要指對已經形成一定規模的,並產生穩定現金流的成熟企業的私募股權投資部分,主要是指創業投資後期的私募股權投資部分,而這其中並購基金和夾層資本在資金規模上占最大的一部分。並購基金是專注於對目標企業進行並購的基金,其投資手法是,通過收購目標企業股權,獲得對目標企業的控制權,然後對其進行一定的重組改造,持有一定時期後再出售。並購基金與其他類型投資的不同表現在,風險投資主要投資於創業型企業,並購基金選擇的對象是成熟企業;其他私募股權投資對企業控制權無興趣,而並購基金意在獲得目標企業的控制權。並購基金經常出現在MBO和MBI中。
2) 私募股權投資的作用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是推動資本市場可持續發展的力量。私募股權基金產業的快速發展將為提高金融業的收益率提供新的方法,也為解決民營小企業的金融困境提供有效的途徑,打通產業需求和金融資本獲利的需求。
4. 解析風險投資、天使投資及私募股權投資三者的關系
天使投資是風險投資的一種。風險投資一般投資額較大,在投入資金的同時也投入管理,並且會隨著所投資企業的發展逐步增加投入。天使投資投入資金額一般較小,一次投入,不參與企業直接管理,對投資企業的選擇更多基於投資人的主觀判斷甚至喜好。
PE與VC雖然都是對上市前企業的投資,但是兩者在投資階段、投資規模、投資理念和投資特點等方面有很大的不同。區分VC與PE的簡單方式:VC主要投資企業的前期,PE主要投資後期。當然,前後期的劃分使得VC與PE在投資理念、規模上都不盡相同。PE對處於種子期、初創期、發展期、擴展期、成熟期和Pre-IPO各個時期企業進行投資,故廣義上的PE包含VC。
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下,VC與PE的業務滲透越來越大。很多傳統上的VC機構現在也介入PE業務,而許多傳統上被認為專做PE業務的機構也參與VC項目,也就是說,PE與VC只是概念上的一個區分,在實際業務中兩者界限越來越模糊。比如著名的PE機構如凱雷(Carlyle)也涉及VC業務,其投資的攜程網、聚眾傳媒等便是VC形式的投資。
⑶ 並購基金一般主要有哪些風險
「並購基金」普遍被認為從英文buyout fund翻譯過來,buyout 這個詞有其特指的含義——是指收購標的公司控股權的投資交易。這樣,收購方就把原來的控股股東從標的公司中「買出去」(buy out )了。
而所謂的buyout fund(並購基金)則是PE基金的投資運作方式之一,這些並購基金取得公司控制權之後對公司進行改制、重組、提升運營能力,增加公司價值,然後出售獲利。我們通常提到的LBO( Leveraged buyout)則是buyout fund 提高獲利水平的主要方式,通過高杠桿收購來實現股權投資的收益最大化。因此,真正的並購基金應當符合下述條件:1、取得企業控制權,2、參與企業運營。以此標准來衡量,中國很少有真正的buyout fund,大多數PE基金是以財務投資者的身份收購目標公司的少數股權,即參股型並購。
說到它的風險可謂是先天不足,後天還沒補上。在中國發展真正的並購基金可以說先天不足,不具備其成長的土壤,主要原因有:1.我國債券市場不發達,無法有效支持杠桿收購,影響PE投資的收益率;2.中國沒有職業經理人階層和完善的公司治理文化,收購控股權後難以進行專業的管理和整合,從而提高公司估值;3.退出渠道不暢——產權流轉的效率低,導致退出周期不確定性強,影響投資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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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並購基金和私募的區別是什麼
看門狗財富為您解答。
普遍的看法是,並購基金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一個分支。私募股權投資是指以非公開方式募集資本,投資於企業股權的一種投資形式。相對於企業發展所處的種子期、初創期、發展擴張期和 Pre-IPO 時期,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可分為天使基金、風險投資基金、增長型基金和 Pre-IPO 基金;對於企業成熟階段和衰退階段的投資,主要由並購基金完成。
然而,在國外資本市場,私募股權基金主要指並購基金,與之呼應的一詞是風險投資基金;而在國內資本市場,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主要指投資於 Pre-IPO階段的資金。造成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內涵差別的主要原因在於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並不是一個劃分各類投資基金的合適標准。私募股權投資的特點在於融資方式,而並購基金著重於強調交易方式。
從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發展歷史來看,私募基金起源於並購基金。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前,杠桿收購是並購基金採用的典型交易方式,並購基金就意味著杠桿收購。杠桿收購在二十世紀八十至九十年代達到高峰,之後隨著垃圾債券市場的崩潰而逐漸將萎縮,而後又在二十一世紀復甦。
⑸ 並購基金監管包括哪些方面
您好,一個良好的監管的體系對並購基金來說是十分重要的,它是可以幫助大家進行監督交易的行為的。
(一)私募基金的募集方式
1、嚴格限制投資者人數
單只私募基金投資者人數累計不得超過《證券投資基金法》、《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等法律規定的特定數量。合夥型、有限公司型基金投資者累計不得超過50人,契約型、股份公司型基金投資者累計不得超過200人。
2、嚴格限制募集方式
不得通過報刊、電台、電視、互聯網等公眾傳播媒體或者講座、報告會、分析會和布告、傳單、手機簡訊、微信、博客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
3、不得承諾保底收益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不得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
4、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應託管
除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私募基金應當由基金託管人託管。基金合同約定私募基金不進行託管的,應當在基金合同中明確保障私募基金財產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糾紛解決機制。
5、應進行風險評估
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銷售私募基金的,應當採取問卷調查等方式,對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進行評估,由投資者書面承諾符合合格投資者條件;應當製作風險揭示書,由投資者簽字確認。
私募基金管理人委託銷售機構銷售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銷售機構應當採取前款規定的評估、確認等措施。
投資者風險識別能力和承擔能力問卷及風險揭示書的內容與格式指引,由基金業協會按照不同類別私募基金的特點制定。
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銷售或者委託銷售機構銷售私募基金,應當自行或者委託第三方機構對私募基金進行風險評級,向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相匹配的投資者推介私募基金。投資者應當如實填寫風險識別能力和承擔能力,如實承諾資產或者收入情況,並對其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寫虛假信息或者提供虛假承諾文件的,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6、資金來源應合法
投資者應當確保投資資金來源合法,不得非法匯集他人資金投資私募基金。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⑹ 並購基金是屬於私募股權投資范圍嗎
普遍的看法是,並購基金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一個分支。私募股權投資是指以非公開方式募集資本,投資於企業股權的一種投資形式。相對於企業發展所處的種子期、初創期、發展擴張期和 Pre-IPO 時期,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可分為天使基金、風險投資基金、增長型基金和 Pre-IPO 基金;對於企業成熟階段和衰退階段的投資,主要由並購基金完成。
然而,在國外資本市場,私募股權基金主要指並購基金,與之呼應的一詞是風險投資基金;而在國內資本市場,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主要指投資於 Pre-IPO階段的資金。造成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內涵差別的主要原因在於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並不是一個劃分各類投資基金的合適標准。私募股權投資的特點在於融資方式,而並購基金著重於強調交易方式。
從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發展歷史來看,私募基金起源於並購基金。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前,杠桿收購是並購基金採用的典型交易方式,並購基金就意味著杠桿收購。杠桿收購在二十世紀八十至九十年代達到高峰,之後隨著垃圾債券市場的崩潰而逐漸將萎縮,而後又在二十一世紀復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