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型保險是人壽保險的一個分支,這類保險是屬於創新型壽險,投資型保險分為三類分紅險、萬能壽險、投資連結險。其中分紅險投資策略較保守,收益相對其他投資險為最低,但風險也最低萬能壽險設置保底收益,保險公司投資策略為中長期增長投資連結險無保底收益,所以存在較大風險但潛在增值性也最大。
❷ 什麼是投資型保險
對於投資型保險,官方解釋如下:
投資型保險是人壽保險下面一個分支,這類保險是屬於創新型壽險,最初是西方國家為防止經濟波動或通貨膨脹對長期壽險造成損失而設計的,之後演變為客戶和保險公司風險共擔,收益共享的一種金融投資工具。
投資型保險分為三類:分紅險、萬能壽險、投資聯結險。其中分紅險投資策略較保守,收益相對其他投資險為最低,但風險也最低;萬能壽險設置保底收益,保險公司投資策略為中長期增長,主要投資工具為國債、企業債券、大額銀行協議存款、證券投資基金,存取靈活,收益可觀;投資聯結險主要投資工具和萬能險相同不過投資策略相對進取,無保底收益,所以存在較大風險但潛在增值性也最大。
而對於投資型保險,通俗定義是這樣的:
投資型保險是近十餘年被大眾廣為關注的險種,屬於創新型產品,它在基本的保障功能上加入了投資功能,由專業化的投資團隊進行賬戶資金管理。期滿後將投資本金及其收益返還給投保人。並隨合同附贈客戶一款傳統險產品,以實現銀行客戶投資增值兼顧風險保障的理財需求。
❸ 個人事項報告中的投資型保險是指什麼
非投資型的是指不通過保險獲利的純保障型保險產品,比如大病保險,意外險醫療險等等,投資型的比如可以拿分紅的有投資賬戶的保險,一般投保費用較高
❹ 什麼是股票期權保險策略
期權能夠作為一種保險工具,來幫助投資者規避市場出現不利變化時帶來的損失,可以有效地防範市場下行風險。
期權保險策略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在持有標的證券或買入標的證券的同時,買入相應數量的認沽期權,為標的證券提供價格下跌的保險;另一種是融券賣出標的證券時買入相應數量的認購期權,為標的證券提供價格上漲的保險。
保險策略通常在以下3種情景中使用:
1、預期某隻股票會上漲而買入該股票,但又擔心買入後市場會下行;
2、預期市場下行,但股票正被質押中,無法拋售;
3、目前持有的股票已獲得較好的收益,想在鎖定已有收益的同時仍保留上行收益的空間。
❺ 普通投資者申請成為專業投資者應當以什麼向經營機構
對於普通投資者想成為專業投資者,首先得向證券類協會報名考證,通過後備案相關事項才有執業性的專業者。
一級投資人:持有標的股票時,可進行備兌開倉(賣認購期權);
二級投資人:在一級投資人的交易許可權基礎上進行權利倉增減的許可權,即可進行買入開倉與賣出平倉;
三級投資人:在二級投資人的交易許可權基礎上增加可持有義務頭寸的許可權,允許進行賣出開倉和買入平倉。
第一條 個人投資者參與期權交易,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請開戶時託管在其委託的期權經營機構的證券市值與資金賬戶可用余額(不含通過融資融券交易融入的證券和資金),合計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
(二)指定交易在證券公司陸個月以上並具備融資融券業務參與資格或者金融期貨交易經歷;或者在期貨公司開戶陸個月以上並具有金融期貨交易經歷;
(三)具備期權基礎知識,通過本所認可的相關測試;
(四)具有本所認可的期權模擬交易經歷;
(五)具有相應的風險承受能力;
(六)無嚴重不良誠信記錄和法律、法規、規章及本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期權交易的情形;
(七)本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個人投資者參與期權交易,應當通過期權經營機構組織的期權投資者適當性綜合評估(以下簡稱「綜合評估」)。
第二條 普通機構投資者參與期權交易,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請開戶時託管在其委託的期權經營機構的證券市值與資金賬戶可用余額(不含通過融資融券交易融入的證券和資金),合計不低於人民幣一00萬元;
(二)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一00萬元;
(三)相關業務人員具備期權基礎知識,通過本所認可的相關測試;
(四)相關業務人員具有本所認可的期權模擬交易經歷;
(五)無嚴重不良誠信記錄和法律、法規、規章及本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期權交易的情形;
(六)本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條 除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監管機構另有規定外,下列專業機構投資者參與期權交易,不對其進行綜合評估:
(一)商業銀行、期權經營機構、保險機構、信託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財務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等專業機構及其分支機構;
(二)證券投資基金、社保基金、養老基金、企業年金、信託計劃、資產管理計劃、銀行及保險理財產品,以及由第一項所列專業機構擔任管理人的其他基金或者委託投資資產;
(三)監管機構及本所規定的其他專業機構投資者。
第二節 綜合評估基本要求 第四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制定期權投資者綜合評估的實施辦法,選擇適當的投資者參與期權交易。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及時將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操作指引和相關工作制度,報本所備案。
第五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對投資者是否符合本指引規定的參與期權交易的條件進行核查。
第六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對個人投資者的基本情況、投資經歷、金融類資產狀況、期權基礎知識、風險承受能力和誠信狀況等方面進行綜合評估。 投資者應當如實提供有關綜合評估的證明材料,並保證證明材料的真實、准確、完整。
第七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通過評估問卷等方式,對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進行專項評估。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向客戶明確告知評估結果,提示其審慎參與期權交易,並對提示情況進行記錄、留存。
第八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要求客戶進行現場開戶,試點期間不得採取見證開戶、中國上開戶及其他開戶方式。
第九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將客戶提供的證明文件及相關材料的原件或者復印件、投資者的知識測試成績單和綜合評估表、風險承受能力評估材料以及風險揭示書等資料,作為開戶資料予以保存。
第三節 期權投資者知識測試 第十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按照本指引要求開展期權投資者知識測試(以下簡稱「知識測試」),測試成績用於投資者交易許可權級別的核定和期權基礎知識的得分評估。
第十一條 投資者本人參加並通過相應等級的知識測試的,可以按照本指引第三章的規定以及期權經紀合同的約定,向期權經營機構申請相應等級的交易許可權。 普通機構投資者指定的相關業務人員,應當參加本所認可的相關知識測試。
第十二條 個人投資者應當逐級參加知識測試,未通過前一等級考試的,不得參加後一等級的考試。
第十三條 知識測試應當在期權經營機構營業場所內進行。測試完畢後,期權經營機構應當為投資者列印成績單並蓋章。 投資者本人和普通機構投資者指定的相關業務人員,應當在成績單上簽字。 期權經營機構客戶開發人員不得兼任知識測試組織人員。
第十四條 知識測試成績長期有效,並可用於在其他期權經營機構申請開戶。 第三章 投資者分級管理
第十五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根據本指引的規定,對個人投資者參與期權交易的許可權進行分級管理。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在期權經紀合同中載明個人投資者分級管理的具體標准、程序和要求,並就分級管理事宜向個人投資者進行充分說明。
第十六條 個人投資者申請的交易許可權級別分為一級、二級、三級交易許可權。
第十七條 具有一級交易許可權的個人投資者,可以進行下列期權交易:
(一)在持有期權合約標的時,進行相應數量的備兌開倉;
(二)在持有期權合約標的時,進行相應數量的認沽期權買入開倉;
(三)對所持有的合約進行平倉或者行權。
第十八條 具有二級交易許可權的個人投資者,可以進行下列期權交易:
(一)一級交易許可權對應的交易;
(二)買入開倉。
第十九條 具有三級交易許可權的個人投資者,以及普通機構投資者、專業機構投資者,可以進行下列期權交易:
(一)二級交易許可權對應的交易;
(二)保證金賣出開倉。
第二十條 個人投資者申請各級別交易許可權,應當在相應的知識測試中達到規定的合格分數,並具備相應的期權模擬交易經歷。
第二十一條 個人投資者的知識測試成績、期權模擬交易經歷以及金融類資產狀況發生變化,滿足較高交易許可權對應的資格要求的,可以向期權經營機構申請調高其交易許可權。 出現前款規定情形的,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嚴格按照本指引的規定,對申請進行審核;申請符合本指引規定以及期權經紀合同約定的,可以對其交易許可權進行調整。
第二十二條 個人投資者可以向期權經營機構申請調低其交易許可權,期權經營機構應當根據其要求調至相應級別。
第二十三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通過中國、電子郵件、中國絡、營業部現場交流等方式,動態跟蹤投資者開立衍生品合約賬戶時提供的基本信息,持續了解投資者的基本情況、財務狀況以及期權交易參與情況等信息。 投資者提供的基本信息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告知期權經營機構。期權經營機構發現客戶提供的聯絡方式等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了解並更新。
第二十四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根據對客戶情況的動態跟蹤和持續了解,至少每兩年對所有已開戶的客戶的交易情況、誠信記錄、風險承受能力等進行一次全面評估,判斷其是否符合適當性管理以及交易許可權分級管理的相關要求。評估結果應當予以記錄留存。
第二十五條 期權經營機構發現客戶的實際情況已經不符合其交易許可權對應的資格要求的,或者出現期權經紀合同中約定的調低交易許可權的情形的,可以自行調低客戶交易許可權。
第二十六條 期權經營機構調整客戶交易許可權的,應當就調整後可能增加的投資風險或者可能喪失的交易許可權對客戶進行提示,並對相關告知和提示材料予以記錄留存。 期權經營機構自行調低客戶交易許可權的,還應當至少提前三個交易日通過紙面或者電子形式告知客戶並予以記錄留存。
第二十七條 期權經營機構調整客戶交易許可權級別的,客戶應當按照調整後的交易許可權進行期權交易。
第二十八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根據客戶交易許可權的分級結果,採取適當方式對客戶的期權交易委託指令進行前端控制,對不符合交易許可權的交易委託予以拒絕。
第二十九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參考投資者適當性評估結果,對享有不同交易許可權的客戶制定相應的服務方案和管理流程,在期權投資咨詢、資產管理、投資者教育等方面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引導客戶理性投資。
第三十條 期權經營機構為客戶核定或者調整交易許可權分級結果後,應當按照本所要求的時間和格式,將客戶的名單及分級結果提交本所。
第四章 投資者教育
第三十一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建立期權投資者教育工作制度,設置期權投資者教育專崗,加強對客戶期權知識的培訓和指導,並根據客戶的不同需求和特點,對期權投資者教育工作的形式和內容作出具體安排。
第三十二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在公司中國站及營業部現場,開設期權投資者教育專欄,並持續利用櫃台交易系統、電子郵件、簡訊等有效方式,全面介紹期權知識,宣傳期權法律、法規、規章與業務規則,充分揭示期權交易風險。
第三十三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在公司中國站建立與本所投資者教育中國站期權投教專區的鏈接,並根據需要或本所要求,及時向客戶發布本所提供的有關期權投資者教育的相關資料。
第三十四條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將本所發布的與期權相關的市場通知、風險提示、停復牌公告等重要信息,通過公司中國站、櫃台交易系統等有效方式及時向客戶發布。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期權經營機構根據本指引的規定對相關記錄進行留存的,相關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0年。
❻ 知道投資型保險的來
我之前回答過類似的險種問題,你先全面的看一下,還有疑問給我留言:
傳統壽險的保險標的為生命。主要有三種保險責任:
1:死亡險。簡單的說該種保險主要形式是消費形式,當被保險人發生人身風險事故如死亡(疾病,自然死亡)或者是殘疾(全殘等同於死亡,部分殘疾)時,保險公司對其進行理賠。因為死亡險主要是消費形式的壽險產品,不返還,所以一般該類產品比較便宜,比較適合外來務工人員,剛入社會沒有積蓄卻很有保障需求的人群使用,作為財務規劃的過度產品還是很有性價比優勢的。
2:生存險。保險合同約定,當被保險人活到約定歲數(假設活到70歲),保險公司往後每年給付生存養老金,或是每月給付,有的也會一次性給付保險金額。每家公司都不一樣,主要看條款。生存險就是活著才能拿到保險金。有的保險公司的條款也會約定,萬一沒活到約定歲數就死亡了,保險公司會有其他方法償還保費,或者退還現金價值等。生存險的主要產品基本是分紅險,它是傳統壽險向具有理財功能的新型壽險的過度產品,國內的消費習慣偏於保守,儲蓄比例高,即使在購買保險的時候也不忘希望能夠返還,所以,才會有這類產品產生。分紅的紅利來源於死差益、費差益和利差益(注)
3:兩全保險又稱為「生死兩全保險」:是前兩種產品的綜合,所以費率較高。當被保險人死亡或全殘時,保險公司理賠;當被保險人平安生存到約定歲數,保險公司會以生存年金形式、或一次性返還保險合同中約定的保險金額(一般美曰為祝壽金)
現在說明紅利:
死差:假設保險公司在一個地區收了一萬人的該類保險產品保費,他預計當年會理賠50起,於是在總保費中挖出一部分作為理賠准備金。結果當年只理賠了30起,那麼20起的准備金按照所有購買這些產品的客戶,按他們保費支出比例分紅。
費差益:假設保險公司設計這產品的時候人均壽命在82歲,結果過了一年,統計表示去年的人均壽命在82。5歲。那麼他的保險費率設計與實際當年情況產生了偏差,收多了錢。那這部分錢就是費差益。同樣按照所有購買同種產品的客戶保費支出比例分紅。
利差益:保險公司將總保費一部分分傭金給代理人,一部分作為准備金,一部分為公司運營成本,剩下的作為投資資本,一年後的投資收益,根據保監會規定最低要以70%的比例作為紅利分紅。
但是以上三種紅利來源都是不確定的。
說明完傳統壽險後,我們來看看新型壽險的特點。
我們一直害怕說買了保險後,不能退,退了有損失;一知半解還懂看現金價值,其實現金價值就是保費減去傭金(五年傭金逐年遞減)再減去運營成本和准備金後,剩下的基本上就是了。由於保險合同是定死的,所以傭金比例高低和保戶沒有直接利害關系。傳統壽險的優點是短期內可以用少量保費支出獲得大額損失的經濟補償,但是它的缺點是不能抵禦通貨膨脹,現在的保險金額可能還算是個錢,但由於保障基本上都是終身的,到那時,這錢的實際保障效果並不明顯;另外也由於合同是定死的,所以不能退,退了有損失。這按照我們理財的角度看,傳統壽險在保障上,資產安全性是比較高的,但長期安全性不高;它的收益性,沒有,(保險原理:損失補償原則,它不具備收益功能,過度產品分紅險另講,但它的收益不高,且不確定)還有就是資產變現能力差,流動性差。即使申請保單抵押貸款,它也是復利計算,融資成本高。(保單的現金價值為最高貸款金額,除了消費型傳統壽險保單,具有儲蓄功能的保單都是有現金價值的,有現金價值的保單就是有價票據,等同存摺)
針對現在人們的理財觀念強化。國外(澳大利亞幾乎都只買投連險),國內平安公司也是最先設計投資連接保險和萬能儲蓄保險的。
這兩類保險的產品結構兩部分:風險帳戶,投資(儲蓄)帳戶。我們的保費交上去,減去初始費(代理人傭金,運營成本)後,保費一部分進入風險帳戶,這部分為消費掉的,但是它的優點是費率便宜,另一部分進入投資(儲蓄)帳戶。注意,我這里用了一個詞——帳戶。說明它具有一定的流動性。我這個月多發獎金了,可以申請追加投資,存進去,下個月我缺錢,可以申請部分提取,(帳戶至少要保留一到兩個月的風險帳戶保費支出),它的資產變現能力極大提高。
屬於死亡險,理賠時,風險帳戶對應的保險金額保險公司賠給你,自己的投資(儲蓄)帳戶里的錢,保險公司返還給你。投連險一般分設多個帳戶,根據你的風險偏好可以按比例分配資產,這樣你等同於同時購買了股票基金,配置基金,指數基金或者是債券基金貨幣基金。如果你去購買同一家基金公司的不同產品,當市場波動時,你賣出股票基金買債券基金,這一來一去,成本很高;但是投連險就不會有這問題了。(當然具體投資成本每家保險公司都是不同的,目前來說這方面獲得最優惠費率的保險公司是太平洋安泰PING,而且他們的在醫療險方面的優勢不僅僅在可以對進口葯,器材報銷,更在於住院當日計算,沒有免賠日,有的保險公司為了避免客戶小病住院浪費資源,都有一兩天的免賠日的。他們可以在新型壽險合同中附加意外,意外醫療,住院補貼,住院醫療,重大疾病。幾乎可以一份保單保全所有項目)
好了,說回來,萬能險是儲蓄險不直接投資,相對適合風險偏好小的客戶,根據保監會規定,萬能險最低要有2。7%的年利息,復利計算。但是收益高的話,是上不封頂的。
這兩個產品就是新型壽險。
我們說理財不等同於投資:保障,儲蓄,投資。為什麼澳大利亞風靡投連?因為投連險附加保障功能的附加險後,再根據自己的資產配置後完全可以同時做到理財的三個方面。中國和歐美國家的經濟時差在十年左右,國外現在流行的,未來國內也必將流行。
投保技巧:
假設我在做好自己充分保障的同時,我給自己的小孩買保險,我會選擇投連險,由於一開始的幾年裡帳戶扣費比較厲害的,我不會聽代理人說買多少,我會以最低的買,以後追加形式加入,雖然追加也有收費,但是比例很低,可以節省成本,交個二十年左右,小孩子長大了,二十年的國內經濟增長,投資收益可以部分領取出來付學費,反正支取靈活,我一有錢就追加,等孩子自己獨立了,他給自己的帳戶追加,這時候我大約近五十了,我要准備退休了,自己有了保障,所以完全可以把錢追到兒子帳戶里,(將來身故,可以合理避「遺產稅」)等我六十退休的時候,可以從兒子帳戶里拿出來給自己增添點生活費,養老。等我兒子有小孩子,他自己有這份保單,所以他可以把錢給我孫子買保險,自己的帳戶里的錢還是進行投資收益,等他四五十歲的時候,孫子讀大學了,他的帳戶里的錢,我兒子帳戶里的錢都足夠支付未來的消費水平了,等孫子獨立了,我兒子就可以放心的為自己的養老做准備。
所以,如果選對被保險人,有技巧的投保,新型壽險可以做到一份保單三代受益。
經驗數據:一年的總保費支出不超過年收入,或者是不超過35%年可支配收入。達到一定收入水平後,一般40—60%收入用於日常消費,是不會影響生活品質的。剩下的可支配收入就可以從保障,儲蓄,投資三方面入手進行理財。從風險角度考慮,選擇一兩個適合的金融理財工具,和一個非金融理財工具會比較好。
❼ 什麼是投資型保險
投資型保險是人壽保險下面一個分支,這類保險是屬於創新型壽險,最初是西方國家為防止經濟波動或通貨膨脹對長期壽險造成損失而設計的,之後演變為客戶和保險公司風險共擔,收益共享的一種金融投資工具。投資型保險分為三類:分紅險、萬能壽險、投資聯結險。其中分紅險投資策略較保守,收益相對其他投資險為最低,但風險也最低;萬能壽險設置保底收益,保險公司投資策略為中長期增長,主要投資工具為國債、企業債券、大額銀行協議存款、證券投資基金,存取靈活,收益可觀;投資聯結險主要投資工具和萬能險相同不過投資策略相對進取,無保底收益,所以存在較大風險但潛在增值性也最大。
購買流程:客戶認真了解後自願確認投保方案,填寫投保申請書,如實告知自己的健康、財務狀況等相關信息,並簽字確認計劃建議書,憑此向保險公司書面提出邀約申請(根據保監會的規定,從2009年5月開始,需要同時提供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身份證復印件、繳費帳號的存摺或者銀行卡的復印件。
只要身體健康不超過60歲的中國公民基本都可以購買投資現,對於不同的投資險種對投保人的年齡限制要求也不一樣,不同的險種產品每個月或者每年的繳費金額也不一樣,詳情可咨詢保險代理業務員。
❽ 如何利用期權套期保值
當投資者擁有現貨多頭時有四種常用的對沖策略:
買入看跌期權:買進與已擁有的現貨或者期貨頭寸相關的看跌期權,則擁有了賣出或者不賣出相關期貨合約的權利。一旦價格果真下跌,便執行期權合約,按行權價格賣出相關期貨合約。同時以較低的價格從期貨市場上買進相關期貨合約對沖手裡的期貨空頭頭寸,從而獲取部分利潤,在一定程度上為已有的現貨頭寸或期貨多頭頭寸取得了保值作用。
賣出看漲期權:當相關商品價格有可能保持相對穩定,或預測價格下跌幅度很小時,套期保值者可以通過賣出一個看漲期權,從買方收取的權利金,可以為今後的現貨交易保值。但從另一方面看,一旦相關期貨價格漲至看漲期權執行價格之上時,該看漲期權賣方將會面臨買方要求執行期權的風險。
買入看跌期權的同時賣出看漲期權:此時獲得了一個成本較低,而且可以對頭寸完全保值的策略。但是這種策略卻放棄了無限收益的能力,最大損失和最大利益都是確定的。
賣出期貨合約同時買入看漲期權:這樣就相當於用賣出期貨保值的同時給期貨合約上了一個保險,這樣期貨價格上漲時使得期貨合約的損失有限,這種方法和第一種的效果類似。
❾ 期權的功能有哪些,期權的保險作用問題
在期貨投機交易中,期權具有替代期貨頭寸和復制期貨頭寸功能,同時也具有化解價格極端波動風險的功能。
(一)在期權替代功能中,買入看漲期權或賣出看跌期權可以替代期貨多頭,而買入看跌期權和賣出看漲期權可以替代期貨空頭。在期權復制功能中,買進看漲期權同時賣出看跌期權可以復制期貨多頭,而買入看跌期權同時賣出看漲期權可以復制期貨空頭。當遇到市場極端行情,期貨價格可能出現多個漲跌停板,這對頭寸相反的投資者來說是個噩夢,但是期權可以幫助鎖定風險。
權替代功能是有限制和先決條件的。僅以替代期貨多頭頭寸為例,如果投資者對行情判斷是看大漲,那麼買入看漲期權是最好的選擇,而賣出看跌期權的不足是上方盈利將被嚴格限制;如果投資者對行情看小漲,那麼賣出看跌期權是較好選擇,買入看漲期權因為支付權利金盈利空間要小一些。如果行情出現大跌,買入看漲期權選擇放棄行權,風險是有限的,而賣出看跌期權和期貨多頭的風險則是無限大的;如果行情出現小跌,買入看漲期權因為支付權利金緣故,損益平衡點最高,虧損相對來說最大,期貨多頭虧損排第二位,而賣出看跌期權或許還能有少許盈利。權利金高低是另一個考慮利用期權與否的重要前提。當市場處於劇烈波動時,隱含波動率非常高將導致期權價格非常貴,這時候從期貨投機角度考慮,期權替代優勢就比較弱了。
(二)期權復制功能在股票市場更具優勢性。從理論上講,買進看漲期權同時賣出同樣條款看跌期權所得出的盈利圖和買進標的物頭寸是一致的。反之,買入看跌期權同時賣出同樣條款看漲期權所得出的盈利圖和賣出標的物頭寸是一致的。期權保證金優勢十分明顯,買賣一手原油期貨的保證金相比運用原油期貨期權復制頭寸的保證金要高很多。期權在股票市場更具有優勢,不必遵循Uptick限制以及不用借到股票即可賣空。然而,因為期權復制存在兩次買賣動作,當遇到流動性差的品種,買賣價差風險和雙倍手續費風險會凸顯出來。波動率風險也是運用期權復制功能時需要考慮的重要風險。當波動率減弱,權利金減少會降低期權復制功能效果。反之,當波動率增強,權利金增加會增強期權復制功能效果。
期權復制功能有助於化解期貨漲跌停板風險。老資格的期貨投資者對期貨價格漲跌停板從不陌生,像農產品市場因為天氣因素連續漲跌停板的案例比比皆是。如果期貨投資者在極端行情中持有相反頭寸是一件極其糟糕的事情,但合理運用期貨期權策略可以幫助投資者鎖定風險。熟悉期權規則的投資者應該知道期貨期權也有強制漲跌停板,但與期貨不同的是,期貨期權報價序列十分廣泛,即使在期貨期權自身有漲跌停板限制情況下,也有沒觸及漲跌停板的虛值期權可以交易。利用期權復制功能可以模擬出期貨多頭或空頭來幫助投資者鎖定風險。
二、期權的保險作用問題
在期貨套保交易中,期權是一項很有效的保險。不同執行價格相當於給投資者提供不同等級的保險,保險范圍越大,保險費用也越高。當然,隨著執行價格升高,投資者所支出權利金即保護成本也會快速上升。相信了解期權價格報價的投資者基本會認為這項保險並不具有優勢,因為通常略微虛值的看跌期權權利金還是很貴的。就成本而言,除非原油價格明顯上行,否則潛在盈利會因為權利金支出而被明顯稀釋。
老練的投資者往往會考慮對上面這個保險策略進行修改,以降低用於保險的看跌期權的成本:期貨多頭擁有者買進一手虛值看跌期權作為保險,同時賣出一手虛值看漲期權以支付看跌期權的大部分或者全部費用,這個策略被稱為領圈套利。通過使用這個策略,投資者放棄了某些上行方向的潛在盈利,但也降低了買進看跌期權所支出的成本。投資者對未來行情判斷是看大漲、看漲還是看小漲,不同立場決定了上行盈利空間的限制幅度。
❿ 投資型保險有哪些
你的意向是養老型保險.現在存錢,年紀大了,以後就可以拿養老金.現在每個公司都有這樣的保險.你可以了解中國人壽的,中國平安的...還有一點.保險不可以為你帶來很大的回報,但可以保護好你的資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