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發行方式主要有哪兩種形式
在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發行方式主要有兩種:上網發行方式和網下發行方式。
上網發行方式。是指將所發行的基金單位通過與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聯網的全國各地的證券營業部,向廣大的社會公眾發售基金單位的發行方式。網下發行方式,是指將所要發行的基金通過分布在一定地區的證券或銀行營業網點,向社會公眾發售基金單位的發行方式。
上網發行時,投資者申購基金的程序主要可以分為兩個步驟:
第一步,投資者在證券營業部汗設股票賬戶(或基金賬戶)和資金賬戶,這就獲得了一個可以買基金的資格。基金發行當天,投資者如果在營業部開設的資金賬戶存有可申購基金的資金,就可以到基金發售網點填寫基金申購表申購基金。
第二步,投資者在申購日後的幾天內,到營業部布告欄確認自己申購基金的配號,查閱有關報刊公布的搖號中簽號,看自己是否中簽。若中簽,則會有相應的基金單位劃入賬戶。
如果是網下發行,投資者在規定的時間里到當地的證券登記公司開設股票賬戶(或基金賬戶),並將申購資金直接存入指定的銀行或證券營業網點;之後,負責發售的機構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比例配售。投資者獲得配售的基金將自動轉入賬戶,未獲配售的餘款將在規定的時間內退還給投資者。
② 我國證券投資基金品種發展與市場需求研究
論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策略
我國正提倡大力發展證券市場的機構投資者,證券投資基金正是證券市場最主要的機構投資者,對證券投資基金資產配置策略進行探討,對於我國發展合格的機構投資者以及對證券市場的安全穩定運行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 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發展現狀
首先,基金的規模不斷擴大,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數量迅速擴大。截至2005年底,我國有契約型封閉式和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172隻,封閉式基金54支,基金規模達4400多億元。證券投資基金對市場的影響也日益重要,逐漸成為證券市場中最重要的機構投資。
其次,基金運作逐步規范。監管機構相繼下發了規范基金運作的文件,也採取了若干措施,對基金設立、運作、託管、代銷、信息披露等進行了規范。目前,證券投資基金的運作己經比較規范。
再次,基金品種不斷創新。從1998年第一批平衡型為主的基金發展到今天,已出現成長型、價值型、復合型、指數型、貨幣型等不同風格的基金類型。隨著開放式基金的逐步推出,基金風格類型更為鮮明。除股票基金外,債券基金、指數基金、貨幣基金等新品種不斷涌現,為投資者提供了多方位的投資選擇。
最後,證券投資基金的銷售渠道不斷拓寬,服務和交易模式也不斷創新。除工、農、中、建、交五大銀行獲得基金代銷資格外,中國光大銀行等其他中小股份制商業銀行和一些證券公司也獲得了基金代銷資格並開展業務,基金多元化的銷售模式己經形成。
二、 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投資策略的缺陷
首先,證券投資基金對投資策略重視程度遠遠不夠,基金品牌意識差。投資策略貫穿於投資管理的各個環節,是投資管理最重要的部分,只有在投資管理中確定並實施明確的科學的投資策略,才能避免投資管理的盲目性,為基金最終能取得較好的業績打下基礎。目前我國的基金業,投資者知道很多基金,但幾乎說不出一個基金經理的名字,基金經理的能力沒有被投資者認可。基金的業績是通過賺錢效應來體現的,用業績來樹立品牌,這個品牌就是基金經理。
其次,各開放式投資基金的投資策略趨同,投資策略組合單一。幾乎大部分開放式基金都選擇積極的資產配置策略,積極的股票選擇策略,投資風格、投資目標、各基金有一定的區別,但以成長型基金為主。
最後,各證券投資基金持股過於集中,非系統性風險未能得到有效化解,在實施具體投資中,以專家理財代替專業理財。專家理財指依靠一些有經驗的管理人依據他們的經驗選擇投資時機,投資品種,而專業理財指的是利用現代投資組合理論,有一套完整科學的投資決策體系,這個體系應對宏觀面,行業基本面,公司基本面直至證券市場交易變化狀況進行量化的判斷,決策的依據應是這個連續運轉的體系,而非幾個專家的經驗,以專家理財代替專業理財的弊病在於基金風險太大,且易滋生基金黑幕現象的發生。
三、 規范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投資策略的建議
首先,設立全國統一的證券投資基金評估機構,建立健全科學的基金評估體系。在我國現有規范證券投資基金的法律法規中,缺乏全國統一的基金評估機構與基金評估體系,這樣容易滋生基金管理人偷懶等現象,甚至出現基金黑幕。設立全國統一的證券投資基金評估機構和評估體系,定期對基金做出評估,可以對基金管理人起到約束和激勵作用,促使其勤勉工作,在誠信原則下謀求基金持有人利益最大化。
其次,證監會加強基金投資策略的管理,對基金投資策略的具體實施予以監督。開放式基金投資策略狀況有了非常積極的變化,這一方面是由於證監會加強這方面管理,另一方面是市場機制發揮的作用。證券投資基金市場由賣方市場轉為買方市場,基金由供不應求轉為基金發行難。迫使基金發起人認真研究客戶需求與市場變化,以推出符合市場需求的基金產品。
再次,重塑基金投資策略和理念,建立多樣化的投資風格。目前各基金公司在投資策略方面都存在趨同化,由於在資產配置方面,受到法律法規的限制,不會有大的突破,股票配置也隨之成為基金投資策略的重點。
另外,對開放式基金進行風格管理,正確判斷和選擇風格傾向。對於基金的風格,無論是成長型還是價值型,必須要顯著,風格上含混不清、成長性所佔比重與價值性不相上下將導致失敗。對於基金管理人來講,單純追求高收益率或保守的規避風險都是不可取的。無論哪種風格,在經過相當長時間的搖擺不定、風格趨同的時期以後,基金在風格上要體現自己的特點。盡管現在我國市場處於弱勢,市場整體風險較高,但成長性基金仍然大有用武之地,是具有風險偏好性的資金很好的投資選擇。
最後,注重公司投資價值分析,提倡理性投資。長期以來資金推動型的股市是導致泡沫積累的主要原因之一,中國股市正逐漸從資金推動型向價值推動型轉變。我國證券市場的運行格局也將發生深刻的變化。新的市場環境下,舊的投資理念將遭遇來自不同方面的挑戰。管理層應該加大監管力度,加強證券市場規范化建設,從而降低集中型投資和短線投資的獲利預期。隨著開放式基金的發展,機構投資者的隊伍將逐漸壯大,機構投資者之間的博弈將使市場的超額利潤機會減少,投資收益趨於平均化
③ 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業面臨的問題有哪些
我國證券投資基金市場存在的問題
1. 對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不健全,市場監管力不夠
無規矩不成方圓,要使我國證券投資基金市場得於正常化、規范化發展,就需要有特定的法律法規去約束和規范,可是目前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業監管的法律體系尚未完全建立起來。而在基金業發達的美國,對共同基金的規范和監管,不僅有證券法、投資公司法、投資顧問法,而且有基金行業的自律。而國內目前基金監管所依據的是《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投資基金法》還沒有出台,行業自律和基金管理人的自我監控尚處於探索之中。這無疑使得我國很多證券投資市場的問題無法得到法律依據,無法可依,這同時給了一些不法份子,利用法律的漏洞,從中牟取利益,投機現象極其嚴重,違規資金在證券市場興風作浪,一些機構操控股票,大肆炒作,這嚴重影響了廣大的投資者的合法權利。
2. 證券市場還不夠完善,上市公司質量不夠高
我國的證券市場起步比較晚,雖然在1998年之前中國的股票市場中即存在少量的證券投資基金,但是證券市場的設立和運作的非規范性,使其大多淪為了以基金的名義募集資金進行股市「坐莊」炒作的工具,已無證券投資基金之實質。而從1998年開始,在「調整投資者結構,穩定市場發展」的大背景下,在發行、託管和運作等方面都符合國際慣例的 現代 意義的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才引入中國證券市場, 所以相對來說還不夠成熟。
再者,由於管理經驗,經營模式和管理制度的不足,我們國很多上市公司還處於探索階段,未能完成進入成熟階段,比方說國有上市公司股權結構的畸形表現在國有股權的高度集中和國有股「一股獨大」。據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公布的統計結果,截至2001年7月30日,深、滬兩市上市公司前十大股東持股數占總股本的66%,其中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以及政府機構持股數占總股本的51.16%,國有股所佔比例居絕對統治地位。由於國有股和法人股都不能上市流通,這種畸形的股權結構便固定化了。股權結構是公司治理結構的基礎,它對於公司治理結構的控制權方式、運作方式乃至效率等都有重要影響。國有股「一股獨大」使國有股股東行為發生了嚴重的扭曲,這一些,都是我國上市公司不成熟的表現。
3. 基金市場的風險過高,缺乏規避風險的方法
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基金市場,也一樣存在著風險。基金雖然是以投資組合的方式來分散資金,進而達到降低風險的目的,但畢竟任何投資工具都無法免除風險,證券投資基金也自然不能除外,一般來說,有流動性風險、拆價風險、管理風險、貝他風險。利率也是基金的潛在風險,因為利率直接影響著國債的價格和收益率,影響著企業的融資成本和利潤。基金投資於國債和股票,其收益水平會受到利率變化的影響。 同樣的,政策也會對基金造成巨大的影響,政策風險政策風險是指通過國家宏觀政策(如貨幣政策、財政政策、行業政策、地區發展政策等)發生的變化,從而導致市場價格波動而產生風險。
正由於我國的基金市場不成熟,導致缺少規避風險的辦法,對於存在的許多風險,顯得心有餘而力不足,所以在不同程度上造成投資者對所要投資的基金不了解,盲目投資,從而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4. 缺乏公眾認可的評價體系
我國證券市場缺乏的是全面而准確對基金進行評價,而這是是基金市場的公正與穩定的理念在基金交易中的體現,公正、穩定是基金市場最根本的價值目標,也是人們對基金市場的終極企盼和最高的要求。對於何為基金公正,理論界和實務操作以及廣大的股民的通說,認為基金市場的公正包括實體公正和程序公正兩方面的內容。但是,這種基金市場公正觀念的界定,實際上只是揭示了基金市場正的一個側面,即從基金市場公正的內部構造來解釋公正本身,而忽視了公正含義的外部揭示,從而使得基金市場公正呈現單面向運行勢態,其直接的後果就是導致了基金市場沒有達到人們希望的公正穩定,這是因為缺乏公眾認可的評價體系,廣大的股民,上市公司,政府部門,都是基金市場的調節者,需要齊齊參與,共同參與到基金市場的分析,而正是缺乏這樣的評價體系,導致很多基金參與者盲目投資,不能客觀分析,容易受到其他投資者的影響, 這也給一些不法份子一個可乘之機,很多不法份子利用這個基金市場的弱點,用違法的手段誘導投資者,從中牟取不義之財。
④ 我國對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的監管主要包括有哪些
我國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的監管部門是證監會。修訂後的《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修改後的主要內容有:
(一)將《銷售辦法》明確為對公開募集基金銷售業務的管理規范。
(二)對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申請實行注冊制,同時將基金銷售業務資格注冊、基金銷售機構持續動態監管等事項的實施主體調整為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不再要求基金銷售機構向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報備分支機構(網點)信息。
(三)擴大基金銷售機構類型,推進期貨公司、保險機構等參與基金銷售業務,就其參與基金銷售業務的准入條件和監管要求進行明確。
(四)對各類基金銷售機構具有符合資質要求人員的數量進行明確,國有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證券公司以及保險公司等具有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不少於30人,城商行、農商行以及期貨公司等具有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不少於20人,獨立銷售機構、證券投資咨詢機構、保險經紀公司以及保險代理公司等具有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不少於10人;此外,各基金銷售機構還需滿足開展基金銷售業務的網點應有一名以上人員具備基金銷售業務資質的要求。
(五)對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申請機構因受到行政處罰而被限制申請資格的判斷標准進行調整,將其所受行政處罰區分為"重大處罰"和"一般處罰",對限制申請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范圍限定於"重大處罰"。具體執行中,對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申請機構所受行政處罰的"重大處罰"與"一般處罰"區分標准和實施程序為:首先依據做出處罰部門區分標准來執行;其次,若做出處罰部門無明確標准對其性質進行區分的,由申請主體提請相關部門作出書面說明;最後,若做出處罰部門既無明確標准又不做出書面說明的,則可由律師依據相關法律原則出具法律意見,就申請主體所受處罰是否屬於"重大處罰"做出判斷說明。
(六)將證券公司、期貨公司沒有挪用客戶資產/保證金等損害客戶利益的行為的時間要求由原先的2年提高到3年。
(七)取消對獨立銷售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名稱、組織機構等方面的限制要求,以適應其拓展業務范圍參與其他金融產品銷售的需求。
(八)取消只有基金銷售機構總部方可與基金管理人簽訂銷售協議的限制,支持符合條件的基金銷售機構分支機構與基金管理人簽訂銷售協議並辦理基金的銷售業務。
(九)取消基金銷售人員未經基金銷售機構聘任不得從事基金銷售活動的要求,為下一步保險機構經紀人參與基金銷售業務預留政策空間。
(十)進一步加強對基金銷售機構、基金銷售支付結算機構等在業務開展過程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
⑤ 我國現行的證券投資基金的主要投資范圍包括
基金財產應當用於下列投資:
一、上市交易的股票、債券;
債券基金以債券為主要投資對象,債券比例須在80%以上。股票基金以股票為主要投資對象,股票比例須在60%以上。
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證券及其衍生品種。
1、貨幣市場基金是以貨幣市場工具為投資對象的一種基金。貨幣市場基金通常被認為是無風險或低風險的投資。其投資對象一般期限在一年內,包括銀行短期存款、國庫券、公司債券、銀行承兌票據及商業票據等。通常,貨幣基金的收益會隨著市場利率的下跌而降低,與債券基金正好相反。
2、混合基金主要從資產配置的角度看,股票、債券和貨幣的投資比例沒有固定的范圍。
(5)我國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方式擴展閱讀:
基金財產不得用於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另有規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證券投資基金
參考資料來源:墊江縣人大常委會-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⑥ 我國現行的證券投資基金的主要投資范圍包括有哪些
證券投資基金指通過公開發售基金份額募集資金,由基金託管人託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作資金,為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以資產組合方式進行證券投資的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方式。
其主要投資標的為:
債券基金:債券基金以債券為主要投資對象,債券比例須在80%以上。
股票基金:股票基金以股票為主要投資對象,股票比例須在60%以上。
貨幣基金:是以貨幣市場工具為投資對象的一種基金。
混合型基金:主要從資產配置的角度看,股票、債券和貨幣的投資比例沒有固定的范圍。
⑦ 我國證券投資基金反映的是一種什麼關系
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由選定的託管人保管,並委託基金管理人進行股票、債券等分散化組合投資,但是基金的所有權仍屬於投資者,因此證券投資基金具有信託關系的特徵。
⑧ 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發行只能採用公募的方式嗎
不是,也有私募,只不過私募在中國是受嚴格限制的,因為私募很容易成為「非法集資」,兩者的區別就是:是否面向一般大眾集資,資金所有權是否發生轉移,如果募集人數超過50人,並轉移至個人賬戶,則定為非法集資,非法集資是極嚴重經濟犯罪,可判死刑,如浙江吳英、德隆唐萬新、美國麥道夫。
目前中國的私募按投資標的分主要有: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經陽光化後又叫做陽光私募(投資於股票,如股勝資產管理公司,赤子之心、武當資產、星石等資產管理公司),私募房地產投資基金(目前較少,如金誠資本、星浩投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即PE,投資於非上市公司股權,以IPO為目的,如鼎輝,弘毅、KKR、高盛、凱雷、漢紅)、私募風險投資基金(即VC,風險大,如聯想投資、軟銀、IDG)
希望能幫到你。。。
⑨ 什麼是證券投資基金銷售基礎知識
《2010版證券投資基金銷售人員從業考試輔導用書:證券投資基金銷售基礎知識》內容簡介:基金銷售是基金運作管理的主要業務環節之一,其規范運作是擴大基金規模、保護投資者利益的重要保證。隨著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業的快速發展,基金銷售渠道不斷拓展和深化,從事基金銷售業務的人員迅速增加。基金銷售人員直接為投資者提供基金銷售服務,其業務水平和執業素質的提高,關繫到我國基金業整體服務水平的提升和基金業的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從事基金宣傳、推銷、咨詢等業務的人員,應當具有從業資格。2010年1月,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證券投資基金銷售人員從業資質管理規則》(以下簡稱《管理規則》),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以及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商業銀行和專業基金銷售機構從事基金銷售的機構,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則》的要求,建立健全本機構的基金銷售人員資質管理制度。《2010版證券業從業資格考試統編教材:證券投資基金》點擊查看《2010版證券業從業資格考試統編教材:證券投資分析》點擊查看《2010版證券業從業資格考試統編教材:證券市場基礎知識》點擊查看《2010版證券業從業資格考試統編教材:證券交易》點擊查看《2010版證券業從業資格考試統編教材:證券發行與承銷》點擊查看《2010版證券業從業資格考試輔導叢書:證券投資基金》點擊查看《2010版證券業從業資格考試輔導叢書:證券投資分析》點擊查看《2010版證券業從業資格考試輔導叢書:證券市場基礎知識》點擊查看《2010版證券業從業資格考試輔導叢書:證券交易》點擊查看《2010版證券業從業資格考試輔導叢書:證券發行與承銷》點擊查看《2010版證券投資基金銷售人員從業考試輔導用書:證券投資基金銷售基礎知識》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