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政策性金融業務的分類
分類如下:
1. 政策性貸款
政策性貸款是政策性金融業務的主體或核心,是體現政府政策性意圖最重要的政策性金融方式。典型的政策性貸款一般投向營利性不強、貸款周期較長、商業性金融不願介入的項目。
2. 政策性擔保
政策性信用擔保則是政府為體現特定領域的資金融通提供支持的一種手段。例如政府通過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貫徹實施國家中小企業政策,促進本國中小企業的發展。
3. 政策性保險
政策性保險是國家為實現一定的宏觀經濟目標或推行特定的產業政策實行一定的政策傾斜和重點扶持的保險。
4. 政策性投資
政策性投資是政府通過投資基金或其他方式向處於創業早期或需要國家重點支持的創業企業與項目進行的投資。
⑵ 保險業是否屬於金融行業
保險屬於金融行業。
⑶ 保險屬於金融行業嗎
保險屬於金融行業。
保險是一個漢語詞語,英文是Insurance或insuraunce,本意是穩妥可靠保障;後延伸成一種保障機制,是用來規劃人生財務的一種工具,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風險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的支柱。
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從經濟角度看,保險是分攤意外事故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從法律角度看,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是一方同意補償另一方損失的一種合同安排;從社會角度看,保險是社會經濟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精巧的穩定器」;從風險管理角度看,保險是風險管理的一種方法。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識全知道系列叢書》
⑷ 保監會屬於金融體系嗎
保監會是保險業的監督機構;
銀監會是銀行業的監督機構;
證監會是證券業的監督機構。
金融機構:
是指從事金融服務業有關的金融中介機構,為金融體系的一部分,金融服務業(銀行、證券、保險、[1]信託、基金等行業)與此相應,金融中介機構也包括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2]同時亦指有關放貸的機構,發放貸款給客戶在財務上進行周轉的公司,而且他們的利息相對也較銀行為高,但較方便客戶借貸,因為不需繁復的文件進行證明。
按照不同的標准,金融機構可劃分為不同的類型:
金融機構
1、按地位和功能分為四大類:
第一類,中央銀行,中國的中央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
第二類,銀行。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村鎮銀行。
第三類,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證券公司(投資銀行)、財務公司、第三方理財公司等。
第四類,在中國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
2、按照金融機構的管理地位,可劃分為金融監管機構與接受監管的金融企業。例如,中國人民銀行、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是代表國家行使金融監管權力的機構,其他的所有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等金融企業都必須接受其監督和管理。
3、按照是否能夠接受公眾存款,可劃分為存款性金融機構與非存款性金融機構。存款性金融機構主要通過存款形式向公眾舉債而獲得其資金來源,如商業銀行、儲蓄貸款協會、合作儲蓄銀行和信用合作社等,非存款性金融機構則不得吸收公眾的儲蓄存款,如保險公司、信託金融機構、政策性銀行以及各類證券公司、財務公司等。
4、按照是否擔負國家政策性融資任務,可劃分為政策性金融機構和非政策性金融機構。政策性金融機構是指
中國主要的銀行(9張)
由政府投資創辦、按照政府意圖與計劃從事金融活動的機構。非政策性金融機構則不承擔國家的政策性融資任務。[3]
5、按照是否屬於銀行系統,可劃分為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按照出資的國別屬性,又可劃分為內資金融機構、外資金融機構和合資金融機構;按照所屬的國家,還可劃分為本國金融機構、外國金融機構和國際金融機構。
6、中國的分類。2010年,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金融機構編碼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從宏觀層面統一了中國金融機構分類標准,首次明確了中國金融機構涵蓋范圍,界定了各類金融機構具體組成,規范了金融機構統計編碼方式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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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保險從業人員屬於金融業還是服務業請求身份界定!
金融業!如果是平安的更是金融業!因為平安業務員可以做一切和金融有關的項目!基金,股票,證券,期貨,保險……
⑹ 保險為什麼屬於金融
金融的本質就是面對風險的跨期資源配置。所以保險當然是金融,而且是最正宗的金融活動。
⑺ 名詞解釋:.政策性金融的性質是什麼
政策性金融:為了實現產業政策等特定的政策目標而採取的金融手段,即為了培養特定的戰略性的產業,在利率等方面予以優惠,並有選擇地提供資金。政策性金融,是指在一國政府支持下,以國家信用為基礎,運用各種特殊的融資手段,嚴格按照國家法規限定的業務范圍、經營對象,以優惠性存貸利率,直接或間接為貫徹、配合國家特定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而進行的一種特殊性資金融通行為。它是一切規范意義上的政策性貸款,一切帶有特定政策性意向的存款、投資、擔保、貼現、信用保險、存款保險、利息補貼等一系列特殊性資金融通行為的總稱。
政策性金融在當今世界各國的普遍存在有其深刻的經濟學理論基礎。新古典經濟學認為,在現代市場經濟的基本結構中,市場機制和原則雖然構成社會經濟資源配置和經濟運行協調的基礎,但卻不能解決經濟社會中的所有問題。這不僅因為市場機制本身有其作用的邊界,而且若干非經濟因素也使市場機制產生許多失效的現象,即所謂的「市場失靈」。作為現代市場經濟資源配置的主要途徑之一的金融市場在調節金融資源的配置中,由於金融市場的不充分競爭和金融機構本身的特性,導致不能有效地配置金融資源,即亦存在著「金融市場失靈」。對於金融資源配置中市場機制失靈的問題,就需要政府通過創立政策性金融機構來校正,以實現社會資源配置的經濟有效性和社會合理性的有機統一。
因此,政策性金融機制並不是完全同市場機制相反的行政機制,它具有財政「無償撥付」和金融「有償借貸」的雙重性,是兩者的巧妙結合而不是簡單加總。盡管隨著各國經濟與社會向更高層次發展,政策性金融的種類、業務方式和運行范圍與領域可能有種種變化,但它的基本機制與功能將長久存在並發揮作用。市場經濟金融最發達的美國,將其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法定為永久性機構,正是從長期實踐中深思熟慮的結果。
中國政策性銀行幾年來的實踐表在國務院的領導下,按照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和產業政策及區域發展政策,逐步完善了籌融資機制,加大了對國家基本設施、基礎產業和支柱產業、資本性貨物出口的貸款支持,合理調整了信貸結構,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防範和化解了金融風險,促進了國民經濟發展。例如國家開發銀行自
1994年4月開始運行到現在已經7年多了,成立時間不長,而貸款的余額已達數千億元,有力地支持了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
政策性金融機構不以國家權力代表的身份出現,在法律地位上沒有任何操縱、干預商業性金融機構的特權,而是作為與商業性金融機構一樣的平等主體參與產業融資活動。它不以盈利或利潤最大化為經營目標、經營風險大、資產流動性差的特點使其具有不同於商業銀行的多種功能:政策性功能、誘導性功能、區域經濟梯度整合的功能、補充性功能。
⑻ 保險是不是屬於金融行業
是的!金融業是指經營金融商品的特殊行業,它包括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業、證券業和租賃業。
知識延伸:買保險如何挑選一份適合自己的產品
看需求
因為不同的年齡段,不同的性別、職業、和身體狀況、經濟條件買保險的需求是不一樣的,只有明確了需求才能選好產品。
比如你是一個人單身貴族,還是小兩口之家,或者是三口之家,又或者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在選擇保險產品或者定製保險方案時,側重點都是不一樣的。
因為買保險不是買菜或者買一般的消費品,它必須考慮到後續的一個情況,它的本質是要解決一個人和家庭將來也許會面臨的風險的資金問題,所以,我們必須搞清楚我們買保險的需求究竟是什麼?
比如,你的家庭經濟負擔無法承受的起高額的醫葯費,但是你又擔心家裡人會生病,那麼你可以考慮購買健康險;如果你擔心自己年紀大了生活沒有保障,可以及時為自己准備一份養老保險;如果你出去旅遊擔心發生意外,可以給自己買一份意外險。
所以,弄清楚保險的需求再去買保險才是最合理的。
但是生活中的風險有時候不是單一出現的,我們會有健康的需求,同時也有對意外發生的擔憂,所以我們需要將不同的產品組合起來才能充分去化解復雜的風險。
看產品
首先,我們通過分析自己自身的情況明確了自己的需求,下一步就是挑選對應的產品了。比如,我們最想保障的幾個風險是身故,意外和疾病,那麼,我們對應的保險種類就是壽險,意外險和健康險。
在我們考慮的這幾個險種裡面,分析和比較這類險種的投保條件、有什麼保險責任、責任免除,還有保單有什麼附屬功能,繳費的方式……再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最符合自己情況的保險產品和保險產品組合。
還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是,一定要細化產品需求找產品。即在最大限度內,選擇和自己需求匹配度最高的產品,其中保費也是我們考慮的一個因素。
比如我們計劃買一份重疾險,就要進一步明確自己的需求:關於重疾險是否包含輕症賠付?是消費型還是終身型的保險?是單次賠付還是多次賠付?都需要弄清楚。
追求細節固然重要但是保險產品的本質才是我們關注的重點,因為沒有一款產品百分之百吻合你的需求,這是我們必須要去承認的。
看收入
看完需求和產品,接下來我們重點需要考慮的問題就是保費是否在我們可以承受的范圍內,明確自己的保障額度和繳費方式。
一般情況下,保費支出通常占年收入的5%~15%之間比較合適,如果太高,很可能會面臨保費交不起而出現保費中斷的局面,那樣不僅保單作廢,之前交的錢也打水漂了。所以我們一定要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來確定自己的保障額度和繳費方式。
比如我們計劃購買一款重疾險產品,就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看下我們一年要付多少年?要交多少年?保額是多少?綜合考慮後再決定買不買。
看條款
很多買保險的人認為保險買完就「萬事大吉」了,把保險合同束之高閣,其實,對於每一位投保人來說,買保險過程中的每一項都是不容忽視的,還有特別重要的一點就是一定要仔細的閱讀合同條款。
保險責任的條款、保險責任免除條款、賠償處理條款和相關名詞解釋,都是我們買保險前必須要去弄清楚的,只有明確了這份保單為你提供了什麼樣的保障,我們才能充分的享受保險帶來的保障功能。
看輕症豁免
在重疾險產品裡面,通常會有「輕症豁免」、「重疾豁免」、「全殘豁免」、「身故豁免」四種情況。比如發生了身故或者重大疾病,得到保險公司的理賠,合同就會終止,之後的保費也不用再交了。
相對於其他三種豁免來說,輕症豁免的門檻是最低的,也更人性化,在發生合同裡麵包含的輕症後,後續的保費可以不用交,合同繼續有效,重疾的保障仍然有效。
重疾險產品的豁免條款分為「輕症豁免」、「重疾豁免」、「全殘豁免」、「身故豁免」四種情況。例如發生重疾或者身故,得到理賠後,合同就會終止,未來的保費不用再交了。
所以我們在選擇重疾險的時候,當其他條件基本類似,我們可以優先選擇帶有輕症豁免的重疾險。
看賠付比例和次數
眾所周知,在保費相近的情況下,賠付的比例越高對消費者越有利。目前保險市場尚大多數輕症的賠付比例是20%-30%,有的輕症止賠付一次,有的可以進行多次賠付,我們在選擇時,會自然選擇多次賠付的輕症賠付。
輕症疾病保障通常會和重疾險捆綁出現,以附加險的形式出現。當然,含有輕症的重疾險保費相對來說更高,所以我們要看保費增加的是否合理。
如果每年的保費增加個幾百塊,是可以考慮的,如果太多,則沒有必要。在預算有限的情況下,我們應該優先考慮重疾險,再經濟寬裕之後再考慮是否補充。當然,相同條件下,有輕症保障的肯定比沒有輕症保障的好,這就要大家自己自行去對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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