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國保險業市場開放的原因
1997年12月13日金融服務貿易協議於1999年3月1日起生效,金融服務貿易協議要求各參加方對外開放銀行、證券、保險和金融信息市場。1999年11月15日,中美雙方簽署了《中美關於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雙邊協議》。這一協議的簽署將加快我國加入WTO的進程,全球金融服務貿易協議最終將適用於我國。
以中國十六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為契機,我國打響了全面跨入市場經濟體系的攻堅戰。加快融入國際市場化經濟體系而不是閉關自守,已經成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如今,作為包括WTO在內三大國際經濟組織的重要成員國,在享受權力、為自身發展贏得有利的國際經濟環境的同時,我國也積極信守承諾,履行自己應當承擔的義務與責任。而作為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對外開放更是首當其沖。
中國金融市場的對外開放,遵循的是循序漸進、謹慎管理的原則,在取得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逐步擴大開放的地域,增加引進的機構和數量。[1]1997年初,中國人民銀行首次批准9家外資銀行在上海浦東試點經營人民幣業務。到2000年3月,在我國獲准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銀行已選32家,其中上海24家,深圳8家。保險市場的開放始於1992年上海引進外資保險公司的試點,截至刊1999年底,已有25家外資保險機構獲准在中國營業。來自17個國家的外資保險公司代表處2l2家。不久前,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又批准了4家外資保險公司在華設立舟公司或台資壽險公司。證券市場的開放程度較低。外國證券公司可以在中國設立代表處,若干外資金融機構獲得了上海和深圳證券所定數量的B股席位,可直接參與B股交易,國外金融機構還參與了我國政府債券和部分企業的H股,N股的上市發行工作。
對外開放金融市場,對我國民族金融業發展也提出了嚴峻的挑戰。因此,在看到積極因素的同時,我們不得不考慮到金融市場對外開放帶來的不利因素。
(一)客戶資源的無形流失
一些外資金融機構的優勢體現在體制優勢、管理優勢、規模優勢、跨國服務網路優勢。這些優勢集中起來形成了綜合性服務的業務優勢。一些外資金融機構可以憑借這些優勢和雄厚的實力、良好的市場形象贏得優質客戶,這對我國金融機構將造成強烈地沖擊。
如中國加入WTO後,人民幣業務會逐漸對外資銀行開放,而外資銀行一般會選擇向國內一些優質企業發放貸款,這些優質企業為擴大生產,增加出口,降低成本,出於自身考慮,往往也會選擇那些服務方式靈活、效率高的外資銀行,久而久之,中資銀行不可避免地會丟失一批優質客戶;而對保險業來說,沖擊可能更為厲害,中國的保險業由於服務質量較低,外商投資如果從目前的壽險再擴展至財險、再保險及保險業,中國的民族保險業將喪失較大的市場份額;由於A股市場還不能放開,證券行業可能好一點,但隨著B股向國內居民放開,開放的步伐也在加快。[2]中資金融機構若不能發揮自身的優勢,提高服務質量,保持相當的業務份額,就會面臨由業務萎縮導致的財務風險。
(二)在國際經驗方面
除中國銀行外,中國金融業長期以來都限於國內經營,與國際市場缺乏密切的聯系。特別是由於國內金融體制與國際慣例的差距,國內金融業和國際金融市場處於幾乎隔絕的狀態。這種狀態,使中國金融業缺乏精通國際金融業務的人才。缺乏具有廣泛國際服務網路的客戶關系。
(三)人才競爭
現代企業競爭說到底就是人才的競爭,如果沒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妙法,則現在的中資金融機構就難以留住人才。加入WTO後,外資金融機構在中國的業務會逐漸擴大,外資金融機構將隨業務規模的擴展和業務領域的拓展招募大量本土員工,憑借其先進的經營管理、優越的工作條件、優厚的待遇以及誘人的出國培訓機會等,會吸引大量國內金融界的優秀人才,使人才流失嚴重。從而可能導致國內金融界整體員工素質和經營管理水平的下降。[3]
與外資金融機構在個人收入、員工技術培訓、業務新技術支持等方面的差距將導致我國本土金融機構中一些優秀業務骨幹「跳槽」,這將導致我國金融業人才的流失,而人才的流失將會影響中資金融機構的相對競爭地位。
(四)金融市場將受到國際游資沖擊
目前,我國的宏觀調控能力有待提高。企業的自我表現、自我約束、自我管理能力也有待加強。市場經濟的法律體系和行為規范還比較薄弱,如過早地開放國內金融市場。特別是實現資本項目下的自由兌換,就會形成資本的大量流入、流出,沖擊國內金融市場,影響整個宏觀經濟的平穩發展。
(五)對我國貨幣政策的調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金融市場開放程度較高的情況下,一國匯率和利率變化所產生的效應。將被相應的資本的流動效應所抵消。從而加大了金融調控的難度,這就要求使用更有效的宏觀調控政策加以控制。
我國金融機構與國外金融機構相比,無論是資金實力還是經營管理經驗,都處於弱勢地位。外國金融機構的進入,將會以其龐大的虛擬經濟切割我國實體經濟的利潤,在基本沒有風險的情況下分享中國經濟發展的成果。四是外資銀行將同中資銀行爭奪優質客戶和核心業務,包括信用卡、住房信貸抵押證券化、代客理財和私人銀行等業務。如果優質客戶和核心業務被外資銀行壟斷,將不利於中資銀行的長遠發展。
一些國家盲目過度開放金融市場帶來的沉重教訓
縱觀世界各國發展的歷史,有的國家能夠抓住機遇迅速步入現代化行列,有的國家經濟危機頻繁發生、發展緩慢,這些無不與能否有效維護本國經濟安全密切相關,而維護金融安全又成為維護經濟安全的核心。最近20多年,拉美地區成為世界上銀行危機發生最為頻繁和最嚴重的地區,35%以上的拉美國家曾經歷過數次危機,發生危機的次數是世界其他地區的3倍以上。拉美國家頻繁出現銀行危機的主要原因,一是大都與外部因素有關。外資銀行的大量進入曾經對這些國家的經濟發展發揮過重要作用,一些拉美國家曾把外國獨資銀行的進入視為對外開放的成就而引以為豪。但是,經濟一旦出現波動,國外資金流入突然中止,即彌補經常賬戶赤字的資金流入量突然減少,同時,資金流出量增加,造成資金鏈斷裂,引起乃至加劇了這些國家的經濟危機。如1998年拉美7個地區大國的資金流入突然中斷,造成信貸規模急劇減少,債務鏈條斷裂,經濟危機使GDP的增長率由7%下降到-2%。二是資本賬戶自由化的錯誤安排。在缺乏對銀行有效監管的情況下,貸款規模迅速膨脹,導致大量不良資產,而貸款的需求又使得銀行無限制地通過國外資本融資,銀行系統對國外客戶的負債迅速擴大,增加了這些國家面對外部資金流動的風險。三是公共債務占貸款總額的比重增加。在1998~2003年的拉美經濟衰退時期,政府通過國內銀行獲得大量貸款,數量龐大的公共債務,成為銀行有價證券不穩定的根源。四是銀行債務過度集中到某一種國際貨幣上。一旦該種貨幣出現問題,就會牽動負債國的金融市場。在銀行負債高度集中到一種國際貨幣的國家中,資本流動突然中斷導致金融危機的概率是75%。負債幣種的高度集中導致了風險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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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我國金融業開放與競爭的必要性和意義
開放對銀行業的影響要比證券業和保險業大
與證券業和保險業相比,我國銀行業的競爭力要強一些,做出了開放度較高的承
諾,因此影響可能會更大一些,這些影響將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在管理體制和經營決策機制方面,我國的商業銀行尤其是四大國有商業銀行
存在較大的弱勢。與國外銀行相比,長期的壟斷經營和政府對其經營的過多干涉,使
我國的商業銀行管理體制僵化,經營決策缺少自主性和靈活性,活力不足,市場競爭
能力相對較弱。
二是因為我國金融業實行分業經營、分業管理,銀行的業務單調,利潤來源渠道
狹窄,不像外資銀行那樣囊括商業銀行、投資銀行、證券等業務,通過業務之間的優
勢互補、滿足客戶的多元化需求來吸引客戶。
三是我國銀行在中間業務方面的競爭力明顯不足,而外資銀行的中間業務則已經
發展得非常成熟了。雖然經過多年的發展,國內商業銀行的服務網路已經非常健全,
在人民幣存貸款業務上,外資銀行要想分得一杯羹極其困難,但是,縱觀目前外資銀
行的業務構成,傳統的銀行業務所佔比例已經很小,其利潤只構成總利潤很小的一部
分,相反,以傳統業務為平台,中間業務已經成為銀行利潤的大頭。因此,外資銀行
將會棄短就長,在中間業務上與國內商業銀行一拼高下。
四是外幣業務。經過多年的發展,在外匯業務中,外資銀行已經占據了較大份額
,現在外匯業務已全面放開將可能使其佔有更大的份額。
五是人才的爭奪。由於外資銀行的待遇普遍高於國內商業銀行,在優厚薪水和良
好個人發展前景的吸引下,國內商業銀行的人才流失現象將加劇,這也會進一步削弱
其競爭力。
❸ 論我國現階段金融業實行分業經營的必要性
= =,剛好我也復習到這里了。。我從書上給你抄的。。
1.分業監管體制的概念:
實行分業監管,對不同金融機構或金融業務分別成立專門監管機構進行監管。分業的監管機構除中央銀行外,還有專門的證券監管機構、保險監管機構、銀行監管機構。我國屬於分業監管體制。
2.中國之所以實行分業監管/經營,與我國金融實際有關。我國是一個大國,各種金融遍及全國,數量眾多,機構以萬記,從業人員幾百萬人,由一家管理確實有困難。
分業監管,相對各家機構來說任務比較單純,監管比較深入、細致。有利於被監管機構改善經營管理,更好地發揮金融資本的效能。一句話,對加強微觀金融監管有利。
希望對你有幫助啊!做題時根據上述自己發揮吧!試卷上也寫不下那麼多哈!
❹ 怎樣看待保險全球化的發展
(一)經濟全球化趨勢不斷增強,中國堅定地推進改革開放與發展,成為保險業國際化的基本前提
經濟全球化趨勢加快發展是當今世界的基本經濟特徵,金融一體化程度不斷加深。其中,包括保險業在內的現代金融已成為現代經濟的核心,並日益廣泛深刻地影響著世界各國經濟社會的各方面。我國政府深刻地認識世界經濟發展的大趨勢與世界經濟格局的變動趨勢,近30年來始終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開放,國家經濟實力大大增強,已經全面融入世界經濟大循環體系之中,這是中國保險業國際化趨勢不斷增強的基本條件。
中國經濟長達20多年的持續快速發展,成為保險業國際化發展的強大驅動力。1979年~2006年,我國GDP年均增長率達9.6%,是世界上經濟增長最快的國家,這個速度是同期世界經濟平均增速的3倍。自2002年以來,中國保險業以年均18.2%的速度持續增長,成為國民經濟中增長最快的行業之一。2007年,我國保費收人世界排名第9位。中國經濟、保險業長時期強勁增長,強烈地吸引著外資保險公司。然而,我國保險業仍處於發展初級階段,2005年世界平均保險深度為7.52%,平均保險密度為518.5美元①,而2006年我國這兩項指標分別為2.8%和431.3元圓。我國保險業發展與世界平均水平的顯著差距,預示著我國保險市場巨大的增長潛力與發展空間。
(二)中國全面履行人世承諾,保險業進入全面開放新階段
2001年12月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保險業做出入世承諾,分階段落實外資保險公司設立形式、市場准入地域、業務范圍等方面市場准人政策,使我國保險業對外開放呈現出可預見性、漸進性、透明性的特徵。經過三年過渡期,至2004年底,我國保險業已形成高水平、寬領域的全面開放新格局。中國保險業全面開放政策仍在不斷完善,這必將促使中國保險國際化水平不斷提高。
(三)中國保險業結構調整的長期性,構成保險業發的重要基礎
中國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是保險業結構調整的經濟源。近20年來,我國產業結構高級化進程持續推進,工化、城市化進程加快,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強勁,產業梯度轉在東部、中部、西部間進行趨勢明顯,第三產業所佔比重逐步提高,在一些大城市已相當於發達國家水平。我國經濟結.戰略性調整,成為保險業結構調整的基本因素,同時也為保險業帶來持續發展的強大動力,保險業結構調整主要朝著四個方向推進:一是保險主體結構的多元化、多層次發展;二保險業地區布局合理化;三是再保險與直接保險協調發展;四是保險資金運用渠道多元化與結構合理化;五是保險薄.領域的重點發展。
(四)中國金融體制不斷完善,功能增強,為保險業國際化創造了必要條件
金融市場主體結構不斷完善,參與程度不斷提高,參與形式更為多樣化。金融市場規模不斷擴大,市場覆蓋面影響力不斷增強。股票市場方面,股權分置改革的基本完成,對資源有效配置、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和社會融資結構、提高保險資金運用效益意義顯著,從而對發展壯大保險業,發揮其社會影響和功能作用產生了積極作用。貨幣市場、債券市場發展壯大,已經成為保險機構調節資金頭寸、管理流動性和進行資產投資的主要場所,為保險業國際化創造了重要基礎條件。
加快推進外匯管理體制改革,保險機構境外投資經營的制度環境不斷優化。2005年,中國人民銀行宣布實行以市場供求關系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經常項目與資本項目的外匯管制進一步放鬆,有力地促進了我國境內外貿易、投資、技術、人員等的國際化流動與發展。2007年7月,中國保監會會同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同年8月,國家外匯管理局先後發布《關於境內機構自行保留經常項目外匯收入的通知》和《關於開展境內個人直接投資境外證券市場試點的批復》。新政策的實施將進一步增強境內機構持有和使用外匯的自主性和便利性,促進境內機構和個人充分利用國際金融市場優化資產配置、分散投資風險、提高資金收益,從而有利於境內機構加強資金管理和促進國際收支平衡。
(五)保險公司搶抓機遇,快速成長
境內外資保險公司充分利用中國不斷優化的投資環境,實現在業務領域的不斷拓展。外資保險公司高度重視戰略性長期成長,高度重視公司治理、風險管控,注重穩健經營,在中國保險市場上的影響力和對經濟社會的功能作用不斷增強,同時也將中國的保險市場與國際保險市場越來越緊密地聯系起來。中資保險公司作為中國金融業的生力軍,在日益激烈的保險市場競爭中,在與外資保險公司的交流與合作中,不斷學習國外保險同行先進的經營管理和市場運作經驗,在國家財稅政策、產業政策、金融政策等的大力支持下,憑借其已有的絕對市場壟斷地位、強大的營銷網路、本土化優勢、民族文化優勢,加快企業改制與業務發展,一方面在國家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保險保障、資金融通與社會管理三大功能作用越來越強;另一方面,通過與外資保險的合作和國際市場業務的拓展,正在成長為國際化公司。
❺ 金融改革 對保險業發展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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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現代化建設的新階段,社會經濟協調發展的觀念,在黨和國家制定的發展戰略中得到了突出和強化,並正在成為全社會的重要共識。保險作為經濟助推器和社會穩定器,對於促進經濟與社會的協調發展有著重要作用。在新時期新形勢下,充分認識保險對社會經濟協調發展的作用,有利於拓寬保險發展空間,使保險業在更深層次和更廣領域參與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全局工作中,提升保險業在社會經濟中的地位。
一、保險在社會經濟協調發展中的作用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在國民經濟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保險作為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發展水平與整體社會經濟的發展水平是相互聯系、相互促進的。保險在社會經濟發展中的作用,突出體現在保險在促進經濟發展的同時,維護社會穩定和人民生活的安定,從而促進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
(一)促進經濟發展
保險業作為國民經濟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的發展水平要受到整體經濟發展水平的制約,但它的健康穩定發展又能促進經濟的發展,這主要是由其經濟補償和資金融通的功能實現的:
其一是通過風險集散和經濟補償,為經濟發展和改革創新保駕護航。表現在:一是幫助受災企業及時恢復生產,保障社會再生產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二是為商業貿易活動轉移風險,推動商品的消費和流通;三是為先進生產力提供可靠的風險保障,推動科學技術向現實生產力轉化,從而減少因風險因素造成的經濟波動,促進經濟發展。
其二是通過對收取保費積聚起來的龐大保險基金進行科學高效的運用,可以促進居民儲蓄向投資的轉化,為經濟建設提供長期資金的融通渠道,優化金融資源配置;可以為資本市場培育穩健的機構投資者,改善資本市場的結構,而保險資金所具有的長期性、穩定性和規模性的特點,也使其成為促進資本市場繁榮的最穩健的力量,從而推動金融市場的高效、穩健運行,為國民經濟的發展提供動力支持。
此外,保險業本身作為國民經濟中一個重要產業,在就業、稅收等方面都對經濟發展發揮重要作用,它本身的健康穩定發展就是經濟金融健康穩定運行的一個重要方面。
(二)維護社會穩定和人民生活的安定
從保險的基本保障職能看,保險通過幫助受災家庭恢復原有的生活條件;減輕傷、殘、病、老、死等事件對家庭生活的影響;對民事賠償責任造成的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保障受害人的經濟利益,減少經濟糾紛等方面,能夠滿足人民多樣化的保險保障需求,保障人民生活的安定和社會秩序的穩定。但是,現代社會經濟生活的高度關聯性和不確定性對保險保障提出了更高和更廣的要求,要求保險滲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在更高層次、更廣層面分擔社會管理的職能,維護社會穩定和人民生活安定。就現階段而言,保險在社會發展領域中的作用,應當突出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是分擔政府社會保障職能,補充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伴隨社會轉型和體制轉軌步伐的加快,以及社會出現的人口老齡化、家庭小型化等趨勢,建立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已經成為保障人民生活、實現社會經濟協調發展的重要戰略措施。根據我國國情和經濟發展水平,在當前和今後一個較長時期內,政府提供的基本社會保障只能定位在分階段推進的廣覆蓋、社會化和可持續的滿足人民基本生活需要的較低水平上。因此,要提升我國社會保障水平,構築強有力的社會保障網,就必須發揮商業保險的作用加以補充。商業保險作為我國多支柱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基本社會保障尚未覆蓋的人口群體,如農村人口及大量沒有社會保險的城鎮人口中,甚至可以作為社會保險的替代工具發揮主導性的保障作用。大力發展商業性養老、健康保險有利於減輕政府在社會保障體系中的負擔,解除廣大人民群眾的後顧之憂,促進消費、拉動經濟增長,實現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保險業由於自身所具有的產品開發、投資管理、客戶服務以及精算、銷售等方面的優勢,有責任也有能力在社會保障體系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二是分擔社會風險管理的職責,提高社會防災防損和應對公共危機的有效性。其一,在日常的防災防損中,保險人作為專業風險管理者,不僅可以為企業提供風險管理經驗,而且可以通過承保時的危險調查分析、承保期內的危險檢查督促、以保險費率這一價格杠桿調動企業防災防損積極性等措施,增強整個社會防災減損的能力,盡可能減少保險賠款的支出和社會財富的損失,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統一。其二,則是構建突發性巨災危機的防範體系和保障機制。以非典、9.11恐怖襲擊、美加大停電等為代表的國家公共安全事件表明,緣於自然環境與人文環境的變異,現代社會所面臨的災害事故將呈日益復雜與巨型多樣化趨勢,已經對人類社會應對突發性巨災的能力提出了嚴峻的挑戰。雖然政府應承擔並負責提供有關公眾安全的基本保障供給,但政府限於財力,同時又受制於諸多宏觀經濟目標的約束,投入總是有限。因而,強化現代保險業在這其中的功能建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尤其考慮到各種巨災等危機事件所造成的綜合影響,在涉及人身傷害、財產損失、公眾責任、第三者責任以及針對意外或突發事件導致的營業中斷和利潤損失等方面,商業保險作為社會保險的補充,可以提供產品豐富的多種可能的保險保障,維護社會的穩定和人民生活的安定。
正是由於保險兼具經濟助推器和社會穩定器的功能,保險在現代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中發揮重要的促進作用。
研究保險在社會經濟協調發展中的作用,還必須認識兩個問題:
一是要正確認識保險業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保險對社會經濟協調發展具有促進作用,而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則是商業保險賴以生存發展的基礎,保險業的發展不可能長期脫離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而一枝獨秀。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能為保險業的發展奠定雄厚的物質基礎,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而如果二者發展不協調,在阻礙經濟進一步發展、影響社會穩定的同時,也會抑制有效的保險需求,影響保險業的正常運營和穩健發展。因此,促進社會經濟協調發展是與保險業自身發展的內在要求相一致的。保險業的經營目標只有順應時代、社會發展需要,保險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地位作用才能在有效發揮保險功能作用中得到提高和加強,並與社會經濟發展產生良性互動。
二是保險在社會經濟發展中的作用雖然主要靠保險業自身的努力,但也受到一些經濟因素和非經濟因素的制約,其中政府決策支持是一個關鍵因素,體現在兩方面,一是政府能否理順政策、法制、制度框架,影響到保險業發展的外部環境;二是基本社會保障的深度、廣度是否與經濟發展水平、財政承受能力以及社會、文化、制度沿革相適宜,關繫到商業保險發揮作用的空間。由於市場失靈(比如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帶有外部性),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無法完全憑借市場力量自動形成,政府必須在社會發展領域承擔更多的責任,通過完善政策、法制和制度環境、加大對公共領域的投入等措施,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但政府介入要有明確清晰的「度」的界定。這是因為政府進行的社會管理具有效率低下的固有缺陷,並且所提供的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如基本社會保障,由於是和個人對社會貢獻無直接關聯的「均值化」服務,具有邊際效用遞減的特點,提供不足固然影響社會穩定,但過度提供則一是增加財政負擔,二是挫傷就業積極性,三是對商業保險等市場力量產生擠出效應。因此,政府職能定位是否明確,決策支持是否到位,影響到保險業發揮作用的外部環境和運作空間,最終也會影響到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
二、加快保險業發展,充分發揮保險在社會經濟協調發展中的作用
從總體上看,我國保險業仍處於發展的初級階段,所面臨的主要矛盾是保險業發展水平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求不相適應,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養老、醫療、教育、住房、責任等保險產品還不能滿足廣泛的社會需求,保險還沒有滲透到各行各業、社會各個領域和生活的各個方面。發展不足是制約保險業促進社會經濟發展作用的主要因素。因而,必須從服務國民經濟全局的高度加快保險業發展,盡快做大做強,才能充分發揮保險業在社會經濟協調發展中的作用,提升保險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中的地位。
(一)樹立正確發展觀。保險業必須以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為己任,改變多年來走的重規模、輕效益,重保費、輕管理的粗放型發展道路,以及片面追求保費增長速度的指導思想,樹立和貫徹「速度、結構、質量、效益」統一的發展觀,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才能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進程中,切實擔負起「促進改革、保障經濟、穩定社會、造福人民」的重要使命。
(二)深化改革,實施進取性戰略。在我國保險市場全方位開放的條件下,加快國內保險業的改革調整,解決我國保險業體制與結構矛盾;分多層次——國際保險(金融)集團、「專、精、特、新」的專業性保險公司和中介機構以及兼業代理機構等——豐富保險市場主體結構,鼓勵公平有序競爭,創造有效率的市場環境;開展兼並收購等形式的國際化資本運營,快速增強實力;將市場領域開放、市場體系建設、保險公司制度創新、保險企業國際化競爭能力增強統一起來,實現跨越式發展。
(三)加快創新,為保險作用的充分發揮注入活力。認真研究借鑒國內外先進經驗,積極進行體制創新、機制創新、科技創新、管理創新、產品創新和服務創新,如:探索保險投融資體制創新,充分發揮保險資金融通功能;探索保險風險資產證券化等手段的可行性,在更廣范的范圍內尋求建立安全基金聚集與危險損失分散化的融資與轉移機制;應用現代信息技術與金融技術,實現經營方式的差異化與管理方式的精細化,推動保險經營與管理升級;密切關注與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生活緊密相關的熱點問題,開發具有廣泛社會需求的保險產品,優化產品結構,滿足多層次的保險需求;提高服務意識,創新服務方式,豐富保險服務的內涵,把服務滲透到保險消費的各個環節,增強核心競爭力。
(四)防範風險,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系
改革是發展的動力,發展是改革的目標,穩定則是改革與發展的前提。作為轉軌過程中的新興幼稚產業,我國的保險業必須加快發展,才能縮短與國際水平的差距、應對入世挑戰,才能夠解決保險業自身存在的一些問題和困難,更好地服務於國民經濟發展和社會保障體制改革的需要。而要加快發展,就必須改革現有保險市場的宏觀制度安排和微觀運行機制中的落後因素,為保險業發展掃清障礙。與此同時,保險業長期發展中埋藏了不少風險隱患,並且伴隨著改革開放進程的加快,新的不確定因素不斷涌現,因而在推進改革的同時,必須密切防範和化解風險、維護保險體系的安全和穩定,促進保險業長期健康發展。需要指出的是,維護保險體系的穩定不能以犧牲保險市場的效率和被保險人的利益為代價,也並不意味著不讓經營失敗的機構退出市場。
為兼顧保險市場的效率與穩定,當前亟需確立兩個制度安排:一是以償付能力監管為核心,實現科學監管,從最終意義上維護被保險人利益,增強投保人的信心。二是建立市場退出機制。市場退出機制著眼於暢通市場退出渠道、減輕機構退出帶來的社會震盪和處置成本、從整體上維護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既有利於發揮市場機制優勝劣汰、優化資源配置的作用,促進公司穩健經營,促使投保人審慎選擇;又有利於維護保險體系的穩定和社會經濟生活的安定,防止因個別機構經營失敗引發區域性、系統性的金融風險。
(五)尋找利益與責任的最佳契合點。利益與責任並不總是一致,有時甚至是矛盾的。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是保險業無可推卸的責任,但由於現階段經營管理基礎和風險管控能力薄弱,外部體制、政策、法制、信用環境尚未理順,以及市場競爭不規范,在某些社會管理功能強、群眾迫切需要的險種,如責任險、健康險、汽車貸款履約保證保險、農業保險等業務經營中,必然面臨經營風險加大甚至無利可圖等難題,出現了保險公司不敢開展或業務量萎縮甚至退出市場等現象,不利於保險業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和拓展新業務空間。這種現象的存在固然有客觀因素,但保險公司必須充分認識到肩負的社會責任,不能消極等待社會環境、市場環境好轉才經營,而要積極作為,變被動為主動,一方面,要加強和有關部門、其他市場經營主體的溝通、協調、合作,共同尋找利益與責任的最佳契合點,在符合相關政策法規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開拓市場、發展業務;另一方面要苦練內功,通過科學設計產品、加強風險管控和提供優質服務出效益,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統一。
(六)爭取政策扶持,理順外部環境。目前,保險在社會經濟協調發展中作用的發揮,受到諸多政策和制度瓶頸的制約,如醫療、養老等體制改革尚不到位,商業保險機構與社保經辦機構的利益沖突沒有消除;保險稅收優惠政策缺失;法制、信用環境不完善等。從國外經驗看,商業保險要在社會保障體系等關系國計民生的社會事業中發揮作用,離不開政策扶持。政府要通過加快養老、醫療、失業等方面的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明確商業保險在社會保障體系中的作用和主體資格;拓寬保險資金運用渠道,推進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的良性互動;實行適當的稅收優惠政策;健全法律法規體系,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等措施,為保險業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