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全國社保基金的定期報告
社保基金的定期報告因該到全國社保基金官方網站查詢,地址用網路搜一下
基金管理人是基金產品的募集者和管理者,其最主要職費就是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負責基金資產的投資運作,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基礎上為基金投資者爭取最大的投資收益。
負責基金發起設立與經營管理的專業性機構、通常由證劵公司,信託投資公司或其他機構等發起成立,具有獨立法人地位。
基金管理人在不同國家(地區)有不同的名稱。例如:
在英國稱投資管理公司,在美國稱基金管理公司,在日本多稱投資信託公司,在我國台灣稱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但其職責都是基本一致的,即運用和管理基金資產。
(2)社保基金投資報告擴展閱讀:
基金管理人的職責主要有:
1、按照基金契約的規定運用基金資產投資並管理基金資產;
2、及時、足額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保存基金的會計賬冊,記錄15年以上;
3、編制基金財務報告,及時公告,並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4、計算並公告基金資產凈值及每一基金單位資產凈值;
5、基金契約規定的其他職責;
6、開放式基金的管理人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契約的規定,及時、准確地辦理基金的申購與贖回。
⑶ 社保基金的財報在哪裡可以看到
看公司財報
⑷ 中國社會保險事業發展報告
中國社會保障改革面臨四大問題與五大挑戰
(本文摘自中國社會保障學會組織編寫、鄭功成主編、人民出版社2016年2月出版的《中國社會保障發展報告·2016》之總報告)
作者: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中國社會保障學會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功成
在充分肯定「十二五」期間社會保障領域取得重大進展的同時,還必須看到,由於受到多種因素的制約,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仍然處於滯後狀態,並面臨著必須妥善應對的諸多問題與挑戰。
(一)社會保障改革與制度建設中存在著四大問題
1.社會保障發展理念出現迷霧。當前有一種令人擔憂的現象是:在制度變革過程中往往因過度關注經濟指標而迷失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應當追求的社會公平、分配正義與文明進步目標,因過度關注個人得失與崇尚利已而忘記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應當堅守的互助共濟與公益本色,因過度關注當下與短期應對而忽略社會保障制度發展應當重視的歷史經驗與長久的穩定預期,因過度關注局部與細節問題而罔顧社會保障制度實踐應當發揮的完整功能與綜合效應,還有期望政府包辦一切的「泛福利化」思潮和主張個人自我負責的「反福利」等極端取向。一方面,一些人不是正視中國社會保障供給總量依然不足、保障水平總體依然偏低、保障權益結構依然失衡等客觀事實,而是渲染所謂「福利病」、「福利國家病」、「福利陷阱」和社會保險財政崩潰論調,主張限制甚至削減公共福利、基本養老保險採取大賬戶制、社會醫療保險實行商業保險化等等,這些主張可能動搖社會保障互助共濟與公益制度的根基,背離國民共享發展成果和走共同富裕道路的國家發展取向。另一方面,公眾對社會保障制度的期望越來越高,不僅要求持續提高養老金、醫保等社會保障待遇,而且要求免費醫療、普遍性福利的呼聲高漲,一些地方亦將福利項目作為短期政績工程,這種現象並不罕見。在反福利與泛福利思潮並存且各有市場的條件下,必然直接影響人們對社會保障制度的認識與評價,也會對制度變革產生復雜的影響,它還會掩蓋現行制度安排中的結構失衡、權益不公等問題,導致政府與市場及個人責任邊界不清,造成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職能紊亂,從而不利於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健康發展。在國家發展理念已經清晰的背景下,中國急切需要走出社會保障發展理念的迷霧。
中國社會保障改革面臨四大問題與五大挑戰
2.缺乏科學的頂層設計。中國的社會保障改革,是伴隨經濟領域的漸進改革而採取自下而上、局部試驗的方式來推進的,盡管這種策略激發了地方的改革創新積極性,但缺乏統籌考慮與頂層設計的改革必定陷入改革方案五花八門、改革舉措莫衷一是的泥潭,並且會在制度不成熟、不理性的條件下形成和固化利益分割的格局,進而形成制度整合的巨大阻力,當前多項社會保障項目面臨難以深化改革的現實,已經充分證明了這一點。首先,宏觀層面缺乏對完整社會保障體系的頂層設計。在政策層面迄今仍未見到對整個社會保障體系發展目標及應持發展理念的清晰界定,仍未見到對社會保障體系及其主要制度安排的結構與功能進行合理定位。以社會救助、社會保險、社會福利三大基本制度體系為例,就必須有合理的功能定位與責任分工,從而必須站在超越上述單一制度體系之上的視角來通盤考慮;再以多層次保障體系而論,也必須通盤考慮政府主導的法定保障制度與市場機制、社會機制主導的補充保障之間的合理分工與協同,既要確保社會保障體系的物質基礎通過對市場機制、社會機制的利用不斷壯大,又不能違背市場規律與社會組織運行規律。中國多層次體系建設提出了多年並採取了多種舉措,但因缺乏頂層設計與協同推進,迄今仍是停留在紙面上的空中樓閣。其次,中觀層面缺乏對基本社會保障制度類別的頂層設計。以老年保障為例,現實中就缺乏對老年人的經濟保障、服務保障、精神保障的統籌考慮與頂層設計,養老服務、老年護理及關乎老年人尊嚴的文化服務、社會參與、臨終關懷、殯葬事業發展的滯後,正在日益影響著數以億計老年人的生活質量。再以醫療保障為例,盡管「三醫」聯動是醫改的最大共識,現實中各地醫改仍是各部門分割推進、各地區分散試點,結果無法找到全面深化醫改的縱橫交錯著力點,也就無法實現「三醫」之間的良性互動和同向集中攻關,甚者還造成了醫療、醫保、醫葯之間的效果對沖。再次,微觀層面對各個社會保障項目的頂層設計仍然欠缺。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最低生活保障等重要保障項目都採取了各地試點先行、漸次推進的策略,也均留下了「摸石頭過河」的深刻痕跡,存在著責任失衡、層次不清晰、管理體制與經辦機制欠合理、與相關制度之間缺乏協同等缺陷,這些缺陷均涉及到復雜的利益關系。兒童福利、殘疾人福利等項目更是還未有過系統考慮與設計,等等。因此,「十三五」期間的社會保障頂層設計任務異常艱巨。
3.公平性不足與效率不高並存。一方面,盡管社會保障在「十二五」期間已初具普惠全民的特色,但公平性不足仍然各項社會保障制度的共性。養老金待遇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退休人員之間的差距依然巨大,醫療保險的城鄉分割、群體分割背後實質上是待遇差異,以最低生活保障為核心的社會救助制度在城鄉之間、地區之間差異偏大,即使較為單純的政府救災同樣在災種之間、受災地區之間、災民之間存在著差異,等等,這些差異帶來的結果就是社會保障制度並不公平,使得其在解決一些社會問題的同時,亦引起部分群體不滿。除了社會保障權益存在不公現象,還有承擔義務方面亦具有不公平性。如養老保險繳費,廣東等地區繳費偏低,基金結余多,保險待遇高;而東北地區繳費高,基金結余少,保險待遇低;這種地區差異完全是由於制度的地區分割導致的結果。另一方面,社會保障實踐中的浪費與低效現象驚人。在醫療保險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因個人賬戶的存在導致45%以上的資源處於低效狀態,嚴重損害了這一制度的互助共濟功能,也造成統籌基金負擔日益沉重。由於醫院的營利性與醫葯供應失范,醫療服務過程中過度診斷、過度檢查、過度用葯幾乎是一種普遍現象,醫療衛生資源與醫保基金浪費驚人,醫療保險中還存在著醫患合謀侵蝕醫保基金的現象。《人民日報》就曾披露,在貴州部分地區,侵蝕醫保基金的手段有農民「被住院」、無病當有病治、虛增患者住院天數、假用葯、假手術、過度檢查、小病大治、重復收費、未提供服務而收費(空收費)、把本不屬於報銷范疇的手術治療費用列為報銷范圍並由醫患雙方分享等,這種現象並非個案。在養老保險中,由於制度的地區分割,在部分地區養老保險基金不足當年支付的同時,全國累計結余的基金卻高達3萬多億元,但受無法集中運營和投資政策的限制,每年處於貶值狀態,損失同樣驚人。由於現行制度規范不嚴密、監管不到位、技術手段不完善,實踐中的許多漏洞亦讓冒領養老金、騙取低保待遇等現象不乏罕見。還有社會保障管理體制尚未完全理順,經辦機制分割,亦造成了行政資源的浪費。因此,制度欠公平與缺乏效率,是必須引起高度重視並需要認真應對的重大問題。
4.責任不清與責任失衡。現行社會保障制度幾乎都未能切實釐清主體各方的責任,政府責任的邊界均缺乏明確界定,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責任還沒有明確劃分,可供市場主體與社會組織作為的空間具有不確定性。這種狀態帶來的結果,就是政府的責任與壓力會持續加重,而市場主體、社會力量卻又無法順利進入並發揮應有的作用。最典型的莫過於災害保障,在許多國家擔綱主力的商業保險在我國自然災害損失補償中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在現行制度的責任分擔中,養老保險的單位繳費率為20%、個人為8%,醫療保險的單位繳費率為6%、個人為2%,反映的是單位責任大、個人責任小;在城鄉居民醫保中,政府補貼相當於個人繳費的3倍以上,反映的是政府責任大、個人責任小;在社會救助中,中央政府承擔著主要責任,地方政府責任小;等等。這種責任分擔失衡的格局,必然動搖社會保障制度發展的理性,很容易產生壓縮福利與擴張福利的極端取向。
(二)新時期社會保障改革與體系建設面臨著五大挑戰
1.制度公信力不足。例如,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積累日益增加,但許多人卻在懷疑這一制度的可持續性,以致越來越多的人擔心領不到養老金,不參保或停保或者盡可能少繳費的現象有蔓延之勢。再如2013年國務院出台發展養老服務業的重要政策文件,結果被媒體與公眾簡化成「以房養老」並被進一步演繹成政府要推卸責任。還有小步漸進延遲退休年齡、醫療保險終身繳費等政策思路出台均遭遇多數人質疑與反對,等等。所有這些,反映的其實是公眾對社會保障制度的不信任感在增強。如果公眾對社會保障制度喪失信心,也就喪失了認同和參與的積極性。因此,信任危機與預期不穩是必須妥善應對的巨大挑戰。
2.地區發展不平衡。從理論上講,社會保障應當是縮小地區差距和促進地區均衡發展的重要制度安排,而現實中卻往往表現為屈從地區發展差距,有的制度在某種程度上成為固化甚至放大地區發展差距的負面因素。例如,珠江三角洲、長江三角洲是改革開放最早、經濟最發達的地區,它吸引了中西部地區大量年輕的農村勞動者,在養老保險制度地區分割的條件下,這些最發達的地區因勞動隊伍的年輕化而出現繳費低且養老保險基金大量結余的現象;東北地區發展滯後,退休人員多,年輕勞動力外出多,結果繳費率高還出現收不抵支的財務危機。這種發達地區負擔輕、待遇高,欠發達地區負擔重、待遇低的格局,無疑與地區間的協同與均衡發展目標相悖。因此,如何利用社會保障制度來促進地區之間的協同、均衡發展,顯然是「十三五」期間必須明確回應的問題。
3.人口老齡化。中國是世界上人口老齡化速度最快、規模最大且家庭保障功能因少子高齡化而持續弱化的國家。老齡化對社會保障的影響最為直接,它不僅需要適時調整制度結構與財力投入結構,而且需要更多類型的專業人才和更具人文關懷的各種公共服務,還會導致養老保險繳費人數下降和待遇領取人數上升,增加養老保險制度的財政壓力。調查表明,養老問題已成為牽涉面最廣且公眾反映日益強烈的重大民生問題,而各地事實上還未做好充分的准備。養老金雖已實現制度全覆蓋,但責任分擔失衡、互助共濟弱化、多元並舉格局並未形成,其不確定性損害了人們的安全預期。養老服務業雖在發展,但供給總量依然嚴重不足,供需脫節現象普遍,正面臨著「誰來為中國老人養老」的質疑。此外,能夠滿足老年人精神保障訴求的社會機制缺失,對老年人的人文關懷與精神慰藉還未真正納入制度安排。面對數億老年人持續高漲的民生訴求和錢從何來、誰來服務的疑慮,如果不能盡快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及相關服務,必定導致老年人群體生活質量下降,造成整個社會民心不安。因此,老齡化的挑戰具有嚴峻性。
4.福利剛性增長與政府財力增長減緩的矛盾。「十二五」期間社會保障公共投入規模急劇放大,年均增長在15%以上,有的項目投入增長在20%以上,直接帶來了各項社會保障制度待遇的顯著提升,而城鄉居民還在期盼著養老金繼續提高、個人疾病醫療負擔持續減輕、各項社會福利事業能夠持續發展。然而,伴隨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國民經濟增速已從上世紀的二位數下降到一位數,近年來更從8%以上降到7%左右,財政收入增幅也從曾經的20%以上降低到個位數。因此,國家財政收入增速減緩與國民福利快速增長已成為現實矛盾。在這樣的背景下,如何優化現行社會保障制度安排,如何調動市場力量與社會力量參與,以便確保整個社會保障制度的物質基礎不斷得到壯大,無疑是一個巨大的挑戰。
5.大規模的人口流動。中國目前的流動人口規模在2億至3億之間,數以億計的人口處在缺乏歸屬感的、不穩定的流動狀態,對社會保障制度構成了又一重大挑戰。是讓社會保障制度追隨流動人口不斷轉移接續,還是降低人口流動性、促進安居樂業來適應社會保障制度,是「十三五」時期需要做出政策權衡的重要問題。
綜上,中國社會保障改革的任務遠未完成,各項社會保障制度均未成熟,「十三五」期間面臨的深層次問題和重大挑戰較前一個時期更加嚴峻,能否合理化解前述四大主要問題、妥善應對五大挑戰,將直接決定著能否如期實現新型社會保障體系的成熟、定型。
(本文摘自中國社會保障學會組織編寫、鄭功成主編、人民出版社2016年2月出版的《中國社會保障發展報告·2016》之總報告)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⑸ 目前全國社保基金已經突破2萬億了嗎
根據報道,社保基金會的數據顯示,2016年底,社保基金會管理的資產總額為20427.55億元,過去3年,社保基金累計投資收益達到4033.18億元,年均投資收益率9.37%。
為了應對老齡化帶來的養老金支付缺口,國務院於2000年8月設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並設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從最初財政撥款的200億元起步,社保基金在16年的時間里規模擴大了約100倍。社保基金會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底,社保基金會管理的資產總額20427.55億元,比2014年初增加8011.58億元,增長64.53%。
⑹ 社保基金去年投資收益率是多少
社保基金去年投資收益率是9.68%。
2018年7月31日,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發布了發布了《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社保基金年度報告(2017年度)》。
數據顯示,2017年社保基金權益投資收益額1846.14億元,投資收益率9.68%。投資收益率接近2000億元。
⑺ 如何看待中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申請辦理社保基金託管業務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設有專門的基金託管部。 (二)實收資本不少於80億元。 (三)有足夠的熟悉託管業務的專職人員。 (四)具備安全保管基金全部資產的條件。 (五)具備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 第十九條社保基金託管人由理事會確定。申請社保基金託管業務,需向理事會提交申請書以及由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其從事社保基金託管業務的證明。理事會按照招標原則評選社保基金託管人,評選辦法及評選結果報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中國人民銀行備案。理事會應逐步創造條件採用招標方式確定社保基金託管人。 第二十條社保基金託管人履行下列職責: (一)盡職保管社保基金的託管資產。 (二)執行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的投資指令,並負責辦理社會基金名下的資金結算。 (三)監督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的投資運作。發現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的投資指令違法違規的,向理事會報告。 (四)完整保存社保基金會計賬簿、會計憑證和年度財務會計報告15年以上。 (五)社保基金託管合同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一條社保基金託管人應適應社保基金託管的要求,建立、健全相關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保基金託管人必須退任: (一)社保基金託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資產。 (二)理事會有充分理由認為社保基金託管人應當退任。 (三)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或中國人民銀行有充分理由認為託管不能繼續履行社保基金託管職責。 (四)社保基金託管合同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當社保基金託管人更換或退任時,理事會必須盡快委任新的託管人,並報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中國人民銀行備案;新任託管人確定並履行職責後,原任託管人方可退任。 第二十四條禁止社保基金託管人從事下列活動: (一)將其託管的社保基金資產與託管的其他資產混合管理。 (二)託管的社保基金資產與其自有資產混合管理。 (三)挪用其託管的社保基金資產。 (四)有關法律法規禁止從事的其他活動。 第五章社保基金的投資 第二十五條社保基金投資的范圍限於銀行存款、買賣國債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證券投資基金、股票、信用等級在投資級以上的企業債、金融債等有價證券。理事會直接運作的社保基金的投資范圍限於銀行存款、在一級市場購
⑻ 全國社保基金五零二組合等等基金的的定期報告!
http://biz.finance.sina.com.cn/fundinfo/share/cyr_search.php?type=cymx&content=1018:1AS60E7B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