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不要相信網路上的投資,理財,不管是什麼只要是涉及錢的,都要謹慎。網路詐騙真的很多,各種各樣的
這是自然的
網路上的各種詐騙方法層出不窮
你只能選擇小心謹慎
因為各個平台都有可能詐騙
尤其是什麼提供貸款的平台
哪怕對方發了經營許可證
也最好不要在網上貸款
選擇去實地的銀行貸款吧
這樣可以避免被詐騙
⑵ "理財專家"在微信群引導投資詐騙多少人被刑拘
「理財專家」在微信群推薦理財產品、股票,引導「客戶」下載指定理財應用後在該平台投資,然後故意造成損失。不到4個月,該犯罪團伙詐騙逾3000萬元。
7月13日,從上海警方獲悉,6月下旬,浦東警方搗毀一個特大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團伙,抓捕犯罪嫌疑人89名,其中81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該案涉案資金達3000餘萬元,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浦東警方集中收網,抓獲犯罪嫌疑人89人。
經警方進一步偵查,專案組很快鎖定該公司實際負責人祝某(男,32歲)及總務助理陳某(女,30歲)的行蹤,並發現該公司在周浦、川沙等地設有3處辦公點,而且確認該公司另兩處辦公點仍處於運營狀態且人數眾多。
6月22日,浦東警方經過周密部署開展集中收網行動,抓獲該公司實際負責人、法人、總務助理、財務等在內的89名犯罪嫌疑人,共繳獲工作手機120餘部、存儲有大量被害人信息的電腦硬碟80餘塊及賬本若干。
經審訊,祝某等人交代了自2018年3月起,該團伙在上述三個辦公點,由話務員撥打電話拉「客戶」進微信群,然後假冒講師、專家、主播推薦理財信息,引導「客戶」掃二維碼下載名為某金業的客戶端,然後在這一平台上投資黃金期貨,並故意造成損失的作案經過,涉案金額達3000餘萬元。
「吸引有投資意向的客戶進入微信群後,群里專業的』講師』團隊會經常向』客戶』推薦股票、理財信息,取得信任後,再引導他們下載某金業App,」胡巧悅說,所謂某金業App平台受犯罪團伙操控,受害人投資後資金便進入犯罪團伙控制中。
上海警方表示,截至6月29日,該案中祝某等81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
⑶ 打著重慶聯合金融投資有限公司的境外團伙正在中國以網路投資理財騙人,我被騙了5萬,如何報案
我也是被他們騙了9萬。報警沒有用,我現在已經找人幫我追回來了。朋友你呢
⑷ mfc理財平台可靠嗎
mfc理財平台不可靠。
MFC是MBI公司旗下的一款理財平台,它所宣稱的理財平台背後有雄大的經濟實力和社會實力。然而,偵查員發現,MFC的操作模式卻具有很強的欺騙性。你必須用現金兌換他這個平台里所有的電子幣,然後說你用現金買的電子幣可以升值。
比如說,你要把網站100元錢取出來的話,首先要扣除10%的手續費,然後30%地回購它的虛擬貨幣,另外有5%你只能消費,剩下的55%必須要其它的人用人民幣再去買虛擬幣,你才能把這個現金提出來,你沒有下線再去買的話你這個錢就永遠出不來。
⑸ 業務員坑人,讓我買基金說是理財,本金不會虧損,騙子團伙,理財一個月還虧損了
基金類型的理財投資是有分低、中、高分險的。
偏債的基金風險較低,收益也較低;偏股的基金風險較高,但收益也較高;
但投資是有風險的,只不過在於風險的高低程度,既然參與投資,就該對風險同樣做好心理准備。
⑹ 涉案140萬!警方打掉「投資理財」詐騙團伙,有哪些值得關注的信息
經過長達兩個月之久的時間,河南洛陽警方,打掉一個涉案140萬起的“投資理財”的殺豬盤的詐騙團伙,此次案件橫跨多個省份,在多的努力之下,於3月九日將所有的犯罪嫌疑人抓捕歸案,押送至洛陽警方。在這起案件中,最值得我們關注的是“投資理財”的陷阱,和殺豬盤的危害性,以及詐騙的覆蓋范圍,最重要的是要這起案件中的警察的付出和努力,還有小心謹慎。
⑺ 如何舉報金融詐騙、金融傳銷、非法集資 我知道深圳有這樣一個團伙,他們正在設一個很大很大的局……
可以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後,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
接受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向控告人、舉報人說明誣告應負的法律責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實,偽造證據,即使控告、舉報的事實有出入,甚至是錯告的,也要和誣告嚴格加以區別。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保障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如果不願公開自己的姓名和報案、控告、舉報的行為,應當為他保守秘密。
(7)投資理財團伙擴展閱讀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貸款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條,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明知是偽造、變造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廢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匯票、本票、支票的;
(四)簽發空頭支票或者與其預留印鑒不符的支票,騙取財物的;
(五)匯票、本票的出票人簽發無資金保證的匯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時作虛假記載,騙取財物的。
使用偽造、變造的委託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條,有價證券詐騙罪: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庫券或者國家發行的其他有價證券,進行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領導傳銷活動罪:
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參照《關於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條,關於傳銷組織層級及人數的認定問題。
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組織。
其組織內部參與傳銷活動人員在三十人以上且層級在三級以上的,應當對組織者、領導者追究刑事責任。組織、領導多個傳銷組織,單個或者多個組織中的層級已達三級以上的,可將在各個組織中發展的人數合並計算。
組織者、領導者形式上脫離原傳銷組織後,繼續從原傳銷組織獲取報酬或者返利的,原傳銷組織在其脫離後發展人員的層級數和人數,應當計算為其發展的層級數和人數。
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中,確因客觀條件的限制無法逐一收集參與傳銷活動人員的言詞證據的,可以結合依法收集並查證屬實的繳納、支付費用及計酬、返利記錄,視聽資料,傳銷人員關系圖,銀行賬戶交易記錄,互聯網電子數據,鑒定意見等證據,綜合認定參與傳銷的人數、層級數等犯罪事實。
參照《關於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條,關於「騙取財物」的認定問題。
傳銷活動的組織者、領導者採取編造、歪曲國家政策,虛構、誇大經營、投資、服務項目及盈利前景,掩飾計酬、返利真實來源或者其他欺詐手段,實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規定的行為,從參與傳銷活動人員繳納的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的費用中非法獲利的,應當認定為騙取財物。參與傳銷活動人員是否認為被騙,不影響騙取財物的認定。
參照《關於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條,關於「情節嚴重」的認定問題。
對符合本意見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的傳銷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組織、領導的參與傳銷活動人員累計達一百二十人以上的;
(二)直接或者間接收取參與傳銷活動人員繳納的傳銷資金數額累計達二百五十萬元以上的;
(三)曾因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一年以內因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受過行政處罰,又直接或者間接發展參與傳銷活動人員累計達六十人以上的;
(四)造成參與傳銷活動人員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五)造成其他嚴重後果或者惡劣社會影響的。
⑻ 信必盈投資是詐騙團伙
報案吧,被騙的不知你一個 這么大的數額 應該能引起重視
⑼ 洛陽警方一舉打掉「投資理財」詐騙團伙,警方是如何偵破該起案件的
近年來,各類投資盤,“殺豬盤”層出不叢,各種偽裝式的手法也步步深入,警方打擊的難度及跨度也在加大,但也是因為這樣,每一次打擊的力度都有所增加,但其實更重要的是我們自身的識別能力,以及經受誘惑的能力。讓騙子無從下手才是最好的自我保護。
貪念之心無疑是讓騙子最容易的地方,在騙子的一步步誘導下,人性也會慢慢發生改變,從一開始的懷疑到逐步相信,受騙人的警惕心理在一步步放鬆,最終成為了一隻待宰的羔羊,直至發生了重大改變,才突然間意識到這是場精心設計的騙局。其實,我們平常里也看到多次類似的報道,也曾嘲笑著別人怎麼這么傻,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殊不知,也許某天也會被人盯上,提高自我的保護意識,天上不會平白無故掉陷阱,才能讓我們遠離騙子。
⑽ 我投資理財被騙八千多,又不敢報警 怕被家人知道。現在這件事我都忘的差不多了。就在今天,我意外的得知
天哪,跟我一樣,我被騙得更多,不敢報警,不敢讓家裡人知道,想死的心都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