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業三駕馬車:銀行、保險、證券,其他還有期貨等。
2. 保險業是否屬於金融行業
保險屬於金融行業。
3. 保險被說是金融產品對嗎
您好,我個人認為您的理解並沒有錯,只是不太充分。
首先,商業保險公司是在藉助保險產品融資,但與此同時它也在幫助國家分擔民生問題,正是因為如此,在國務院2006年頒布的《國務院關於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國十條」)中才反復強調「加快保險業改革發展」的重要意義。
其次,對於老百姓來說,現在大多數的保險產品都可以讓他們在享受保險互助機制提供的保障之外,還可以享受到資本公司的商業運作,使得資金穩健增值。簡言之就是,「如遇風險保風險,平安健康作理財」。
最後,為何您被有些人看作是「怪物」,我覺得這可能來源於您並非是不求甚解、草草了事的人,繼續努力吧,呵呵!
4. 儲蓄和保險是兩種基本的金融產品
1、保險產品和銀行理財產品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保險產品其主要基本功能是保障功能,如購買保險產品的被保險人在保險期內身故或殘疾,保險公司還要承擔保險責任。
2、經營主體不同。銀行理財產品是銀行經營的業務,保險產品是保險公司經營的業務。
3、作用不同。銀行理財產品的主要作用是追求資金安全和一定收益,與保險產品相比,二者在預防風險、存取方式和所有權等方面存在區別。在預防風險方面,保險產品和銀行理財產品,都可以為將來的風險做准備,但用銀行儲蓄來應付未來的風險,是一種自助行為,而保險則能把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是一種互助行為。
4、在存取方式上,銀行儲蓄存取自由,提前支取按活期利率計息,本金無損失,而保險產品沒有存取和利息概念,能否獲得保險金是不確定的,保險金只有在保障期滿或保險事故發生時才能拿到,如提前退保將承擔一定的損失。無論是保險產品或銀行理財產品,都受到大的經濟金融環境的影響,都存在不確定的風險因素,因此不能簡單地將保險產品和銀行理財產品進行比較。
「保險理財」,有兩層意思。第一是新型保險產品的保障功能,主要管理我們在生活中不可預知的人身風險,保證實現我們的人生目標。這分兩種情況,一是防範意外、疾病等的風險保障;二是為長壽、健康而准備的長期儲蓄,這些支出我們可以將其看成是消費,表面看起來沒有保值增值,實際上已經有效轉移了風險。
第二就是新型保險產品本身具有的理財功能。新型保險產品重新界定了風險與責任,在保險公司和投保人之間形成風險共擔機制。新型保險產品,在保障功能的基礎上,實現保險資金保值增值,這是保險保障功能的延伸,也是滿足投保人在獲取保障之後對長期儲蓄,甚至是參與到股票債券市場的需求的滿足。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5. 保險是不是屬於金融行業
是的!金融業是指經營金融商品的特殊行業,它包括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業、證券業和租賃業。
知識延伸:買保險如何挑選一份適合自己的產品
看需求
因為不同的年齡段,不同的性別、職業、和身體狀況、經濟條件買保險的需求是不一樣的,只有明確了需求才能選好產品。
比如你是一個人單身貴族,還是小兩口之家,或者是三口之家,又或者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在選擇保險產品或者定製保險方案時,側重點都是不一樣的。
因為買保險不是買菜或者買一般的消費品,它必須考慮到後續的一個情況,它的本質是要解決一個人和家庭將來也許會面臨的風險的資金問題,所以,我們必須搞清楚我們買保險的需求究竟是什麼?
比如,你的家庭經濟負擔無法承受的起高額的醫葯費,但是你又擔心家裡人會生病,那麼你可以考慮購買健康險;如果你擔心自己年紀大了生活沒有保障,可以及時為自己准備一份養老保險;如果你出去旅遊擔心發生意外,可以給自己買一份意外險。
所以,弄清楚保險的需求再去買保險才是最合理的。
但是生活中的風險有時候不是單一出現的,我們會有健康的需求,同時也有對意外發生的擔憂,所以我們需要將不同的產品組合起來才能充分去化解復雜的風險。
看產品
首先,我們通過分析自己自身的情況明確了自己的需求,下一步就是挑選對應的產品了。比如,我們最想保障的幾個風險是身故,意外和疾病,那麼,我們對應的保險種類就是壽險,意外險和健康險。
在我們考慮的這幾個險種裡面,分析和比較這類險種的投保條件、有什麼保險責任、責任免除,還有保單有什麼附屬功能,繳費的方式……再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最符合自己情況的保險產品和保險產品組合。
還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是,一定要細化產品需求找產品。即在最大限度內,選擇和自己需求匹配度最高的產品,其中保費也是我們考慮的一個因素。
比如我們計劃買一份重疾險,就要進一步明確自己的需求:關於重疾險是否包含輕症賠付?是消費型還是終身型的保險?是單次賠付還是多次賠付?都需要弄清楚。
追求細節固然重要但是保險產品的本質才是我們關注的重點,因為沒有一款產品百分之百吻合你的需求,這是我們必須要去承認的。
看收入
看完需求和產品,接下來我們重點需要考慮的問題就是保費是否在我們可以承受的范圍內,明確自己的保障額度和繳費方式。
一般情況下,保費支出通常占年收入的5%~15%之間比較合適,如果太高,很可能會面臨保費交不起而出現保費中斷的局面,那樣不僅保單作廢,之前交的錢也打水漂了。所以我們一定要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來確定自己的保障額度和繳費方式。
比如我們計劃購買一款重疾險產品,就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看下我們一年要付多少年?要交多少年?保額是多少?綜合考慮後再決定買不買。
看條款
很多買保險的人認為保險買完就「萬事大吉」了,把保險合同束之高閣,其實,對於每一位投保人來說,買保險過程中的每一項都是不容忽視的,還有特別重要的一點就是一定要仔細的閱讀合同條款。
保險責任的條款、保險責任免除條款、賠償處理條款和相關名詞解釋,都是我們買保險前必須要去弄清楚的,只有明確了這份保單為你提供了什麼樣的保障,我們才能充分的享受保險帶來的保障功能。
看輕症豁免
在重疾險產品裡面,通常會有「輕症豁免」、「重疾豁免」、「全殘豁免」、「身故豁免」四種情況。比如發生了身故或者重大疾病,得到保險公司的理賠,合同就會終止,之後的保費也不用再交了。
相對於其他三種豁免來說,輕症豁免的門檻是最低的,也更人性化,在發生合同裡麵包含的輕症後,後續的保費可以不用交,合同繼續有效,重疾的保障仍然有效。
重疾險產品的豁免條款分為「輕症豁免」、「重疾豁免」、「全殘豁免」、「身故豁免」四種情況。例如發生重疾或者身故,得到理賠後,合同就會終止,未來的保費不用再交了。
所以我們在選擇重疾險的時候,當其他條件基本類似,我們可以優先選擇帶有輕症豁免的重疾險。
看賠付比例和次數
眾所周知,在保費相近的情況下,賠付的比例越高對消費者越有利。目前保險市場尚大多數輕症的賠付比例是20%-30%,有的輕症止賠付一次,有的可以進行多次賠付,我們在選擇時,會自然選擇多次賠付的輕症賠付。
輕症疾病保障通常會和重疾險捆綁出現,以附加險的形式出現。當然,含有輕症的重疾險保費相對來說更高,所以我們要看保費增加的是否合理。
如果每年的保費增加個幾百塊,是可以考慮的,如果太多,則沒有必要。在預算有限的情況下,我們應該優先考慮重疾險,再經濟寬裕之後再考慮是否補充。當然,相同條件下,有輕症保障的肯定比沒有輕症保障的好,這就要大家自己自行去對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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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保險產品是不是金融產品
當然不一樣。一般產品營銷可以通過讓客戶直觀了解產品的質量、性能、外觀等方面來促成交易。而金融服務性營銷在交易達成時或交易完成的短時期內是無法獲得直觀效益的,如基金、保險等更是如此。另一方面,一般產品的營銷對客戶來說風險很小甚至無風險,但金融類產品對客戶來說要承擔高風險。所以就營銷來講,金融服務性營銷和一般產品營銷在理論與實際操作上是有本質區別的。
首先,選擇第一種觀點。因為,金融類服務產品是以服務為主體,而實體類企業是以產品為主體,主體不同針對於這兩種主體的理論知道也不同。金融企業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具有服務的不可分割性。當一個金融企業向客戶提供其產品時也就提供了相應的服務。產品的提供在時間和地點上與服務具有同步性。因此,營銷金融服務組織面臨的最大挑戰之一,就是控制服務質量。而營銷方向也側重於對服務的營銷。反觀實體類企業的營銷方向主要是為了滿足消費者的使用需求,提升產品的使用價值。不斷滿足消費者的使用需求是企業的主要發展方向,在產品的營銷過程中主要以產品的自身價值為主體。
其次,消費者對金融服務和實體類產品的消費預期不同,消費者在對金融服務進行消費時主要是為了滿足金融服務所帶來的預期收益,是對未來收益進行消費,如:基金,股票。在消費過程中存在風險性,要求消費者在消費前期對金融服務的內容有詳盡的了解。而消費者對實體類產品的消費預期是為了滿足自身對產品使用價值的需求,在購買過程中可以直觀明確的了解產品的質量、性能、外觀等多方面信息。並通過對比,和衡量產品的使用價值來確定是否購買。所以針對消費者的消費預期心理,所制定的營銷指導理論也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