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債券?債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國,比較典型的政府債券是國庫券。
債券投資入門需要注意什麼?
1、選擇ytm高的債券:
ymt,即到期收益率。分稅前收益和稅後收益(扣除20%所得稅),考慮到可以避稅,我們一般看稅前的ytm。
有些債券可以提前回售,還分回售期ytm,到期ytm,所謂回售,就是在到期前給了債民一個選擇,可以持有到期,也可以在回售期提前回售給企業,這樣就多了一個兌現的機會了。
2、選擇久期短的債券:
為了安全起見,盡可能買短債,最好是回售期或者到期不到一年的債券。另外,目前連續降息後,未來繼續降息的空間不大,此時更適合買短期的債券,以規避利率上升的風險。
3、分散投資
就算看好某隻債,也不排除會有違約的情況發生。保險起見,不要把所有的資金放在一隻債上,做好倉位控制,最好一隻債的比例不要超過25%。
『貳』 關於企業私募債的問題
中小企業私募債在各項條款設計上與公開發行的信用債和各類私募債相比,均有諸多差異。
1. 發行主體:非上市中小微企業,門檻更低
中小企業私募債的發行主體定位於境內注冊的中小微企業。對規模的劃分,參照工信部《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的中小微的定義;除此之外,此次試點還將主要集中於非上市的中小微企業。
工信部《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中對中小企業的限度較為嚴格,理論上不利於將更多企業納入發行人行列。然而實踐中,同樣是參照該標準的中小企業集合
票據的發行中,出現過超出上述規定的情況。按照美國高收益債發展初期的規律,我國中小企業私募債在行業上很可能將主要以通信、醫葯等高科技企業為主。一些
傳統行業如農業等,由於利潤率相對較低,不足以支撐10%以上的融資成本,預計很難成為中小企業私募債的發行主體。上證所試點辦法中還明確規定金融、地產
類企業不具備發行中小企業私募債資格。
同時,中小企業私募債對發債主體的凈資產和盈利狀況均未作明確限制,相對而言發債門檻更低。當前企業債、公司債等對發行主體均有「歸屬母公司凈資產
大於12億元」,以及「最近3年持續盈利、3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債券1年利息」等的規模和盈利要求。按照工信部對中小微企業的劃定標准(如營業收入
10億元以下的信息傳輸行業、或營業收入1億元以下的軟體信息服務行業等均可納為中小微企業),則中小企業私募債對主體要求相較企業債、公司債等要寬松許
多。除此之外,中小企業私募債也不受發債規模不超過企業凈資產40%的約束。
2. 投資者——對機構投資者限制較少,個人則較難參與
中小企業私募債為非公開發行的債券,投資人需符合滬深證交所規定的私募債券合格投資者資格後,方能參與私募債投資。總體來看,機構為私募債主要投資
者,包括銀行、證券、保險、信託和基金,以及這些機構面向投資者發行的產品。普通投資者若想參與其中,一般只能通過購買具有私募債合格投資者資格的機構所
發行的相關產品。除此之外,上證所對金融資產不低於500萬元、有2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並通過相關知識測試的個人亦開放了參與私募債券投資的通道。不過
一般來說,個人投資者較難參與,有利於中小企業私募債早期安全性的把控;而對機構投資明確的限制較少,則利於私募債未來的發展空間。
在投資人數上,另一非公開發行的創業板私募債的投資者人數上限為10人,中小企業私募債投資者上限為200人,更利於該類債券的流通。
3. 專門的流通轉讓通道
私募債由於不能公開交易,其流動性風險為除了信用風險之外另一個最主要風險。從流通方式上看,目前其他兩類私募債的流通均不及中小企業私募債。如創
業板私募債目前不進行公開轉讓,其發行對象數量、發行方式等方面均需參照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相關規定。而中小企業私募債可在滬深證交所特定渠道進行轉讓交
易,上證所在固定收益綜合平台;深交所在綜合協議交易平台交易。
4.強化投資者保護機制
中小企業私募債對評級沒有硬性規定,只是鼓勵企業採取如擔保、商業保險等增信措施。私募債的增信措施是降低融資成本,保證債券順利發行的重要方式,
亦是影響我國高收益債未來發展空間的關鍵因素。新近發行的首隻創業板私募債樂視債亦在擔保方式上有所創新,採用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以個人全部財產為債券
的還本付息提供無限連帶責任保證,極大降低了公司治理中的道德風險問題。
另外,在投資者保護方面,此次中小企業私募債的試行辦法中,交易所對投資者權益的保護專門提出了明確要求。具體包括:聘請私募債券受託管理人,受託
管理人依照約定維護私募債券持有人的利益;設立私募債券持有人會議制度;設立償債保障金專戶,用於兌息、兌付資金的歸集和管理;要求發行人提前約定採取限
制姑息分配措施,以保障私募債券本息按時兌付,並承諾若未能足額提取償債保障金,不以現金方式進行利潤分配。如此明確的投資者保護措施的提出在國內尚屬首次,也有益於我國高收益債的健康發展。
『叄』 在天交所備案的20萬起投的私募債安全嗎
1、什麼是私募債?
根據天交所《私募債券業務試點辦法》的規定,是指在中國境內依法注冊的公司、企業及其他商事主體在中國境內以非公開方式募集和轉讓,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債券。發債主體應當以非公開方式募集債券,每款私募債券的投資者合計不得超過200人。
目前在天交所備案發行的私募債券的發行人基本都是政府平台公司或國有企業,並要求有經四大評級機構評為AA的關聯主體為債券如期兌付提供無條件不可撤銷連帶責任擔保,且要求發行人所在地的政府主管部門出具債券備案發行支持文書。
2、私募債券特點列舉:
① 私募債券採用備案制;
② 直接融資方式;
③ 採用非公開的方式募集,每次備案的私募債券投資者人數不超過200人;
④ 採用合格投資者制度,目前要求自然人投資者提供100萬元金融資產證明;
⑤ 可分次備案分期發行,投資者認購金額可以低於100萬元;
⑥ 方案設計靈活,可做結構化設計,可附選擇權等;
⑦ 要求發行人提供一定的內外部增新措施;
⑧ 債券存續期間有適當的信息披露要求;
⑨ 交易功能:投資者在債券存續期間可以通過天交所交易系統進行轉讓;
⑩ 私募債券的參與機構主要包含:承銷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受託管理人?
3、天交所是什麼單位,在私募債中擔當什麼角色?
① 天交所為私募債券的備案機構;
② 私募債券發行完成後,需在天交所登記託管,投資人可通過交易系統進行交易;
③ 私募債券需通過天交所網站或合格投資人專區披露相關公告;
④ 督導發行人按時兌付本息。
4、誰是私募債券的管理人,誰在跟進融資方的還款計劃?
私募債券採用了受託管理人制度,債券存續期間根據受託管理協議的約定由受託管理人履行受託義務。
5、若融資方違約,債權人如何維權?
如融資方違約,擔保方(如有)需要代為償付或者處置抵質押擔保物(如有)進行償付。
私募債受託管理人及備案機構天交所,會協助債券投資人向債券發行人維權。
私募債的本息兌付,由受託管理人跟進執行,備案機構天交所會督導。
6、私募債與信託、資管有什麼相同和不同的地方?
私募債:與國債、城投債一樣,都是投資者直接將錢借給發行人(融資主體),去中介,屬於直接融資。由於去中介,私募債的風險直接對等於發行人的資信,發行人直接對債券投資人負有保本保收益的責任。
信託計劃、資管計劃:投資者將錢信託或委託給信託或資管等機構,然後再由信託或資管機構將錢借給融資主體,信託或資管等機構實際擔任了中介的角色,屬於間接融資。
信託計劃:(1)投資者對信託產品的安全性的普遍認同,都基於信託公司默認的剛性兌付承諾;
(2)由於經濟進入下行周期以及信託規模的日漸擴大,風險逐漸累積,礦產信託已打破剛性兌付,地產信託頻臨打破,政府平台融資信託表現良好。
資管計劃:(1)被宣傳為類信託,但是實際仍然屬於間接融資,風險承擔主體為資管公司;(2)資管計劃在投資者中的信用認可度低於信託,主要是因為資管公司資產規模遠比信託公司小;(3)資管公司無剛性對付能力。
7、私募債的風險解析:
(1)私募債是債券投資者直接借錢給發行人(融資主體)(2)私募債的安全性取決於發行人的資信(3)區別於中小企業發行私募債。中小企業發行私募債,由於中小企業普遍風險較高,因此在政策上限制普通投資者購買。
(4)私募債的發行人主體為政府平台公司或者國有企業,安全性是建立在政府信用基礎上的,安全性等同於政府平台融資信託。
『肆』 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具體要求和流程是什麼,中小企業私募債券如何進行轉讓
具體的很簡單的流程平
『伍』 什麼是「私募債」,投資「私募債」需要注
私募債是指,以中小微型企業在中國境內以非公開方式發行和轉讓,預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一種公司債券,它非公開發行,所以屬於私募債的發行,不設行政許可。
私募債的風險解析:
(1)私募債是債券投資者直接借錢給發行人(融資主體)
(2)私募債的安全性取決於發行人的資信
(3)區別於中小企業發行私募債。中小企業發行私募債,由於中小企業普遍風險較高,因此在政策上限制普通投資者購買。
(4)私募債的發行人主體為政府平台公司或者國有企業,安全性是建立在政府信用基礎上的,安全性等同於政府平台融資信託。
『陸』 深交所備案流程如何設置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投資者要具備什麼條件
呵呵流程很直觀的
『柒』 債券私募特點是什麼 債券私募有哪些風險
中小企業私募債屬於私募債的發行,不設行政許可。考慮的是發行前由承銷商將發行材料向證券交易所備案,「備案是讓作為市場組織者的交易所知曉情況,便於統計檢測,同時備案材料可以作為法律證據,但這不意味著交易所對債券投資價值、信用風險等形成風險判斷和保證。
中小企業私募債的投資者將實行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在風險控制措施方面,將採取嚴格的市場約束,同時,要求券商在承銷過程中進行核查,發行人按照發行契約進行信息披露,承擔相應的信息披露責任。同時,投資方和融資方在契約上比較靈活,可以自主協商條款,參照海外的經驗,採取提取一定資金作為償債資金、限制分紅等條款。
司法解釋中唯一可借鑒的是人民銀行對民間信貸不超過同期貸款利率4倍的規定。在企業選擇上,試點時期證監會將在中小企業集中的浙江等省市展開試點,但企業選擇由券商來主導。各券商對此態度均較為積極,希望將此作為新業務增長點。
值得注意的是,債券承銷中選擇發行人是工作重心相比,受到投資人群體有限的影響,券商在開展中小企業私募債時,首要工作或是培養客戶資源。
好處
1.中小企業私募債是一種便捷高效的融資方式。
2.中小企業私募債是發行審核採取備案制,審批周期更快。
3.中小企業私募債募集資金用途相對靈活,期限較銀行貸款長,一般為兩年。
4.中小企業私募債綜合融資成本比信託資金和民間借貸低,部分地區還能獲得政策貼息。
基本要素
《中小企業私募債試點辦法》明確試點期間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的發行人為未上市中小微企業,具體來說,是指符合《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的,但未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小微型企業,暫不包括房地產企業和金融企業。因此,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的推出擴大了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范圍。加強了資本市場服務民營企業的深度和廣度。其具體的基本要素如下:
1. 審核體制
中小企業私募債發行由承銷商向上海和深圳交易所備案,交易所對承銷商提交的備案材料完備性進行核對,備案材料齊全的,交易所將確認接受材料,並在十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接受備案。如接受備案,交易所將出具《接受備案通知書》。私募債券發行人取得《接受備案通知書》後,需要在六個月內完成發行。《接受備案通知書》自出具之日起六個月後自動失效。
2. 發行期限
發行期限暫定在一年以上(通過設計贖回、回售條款可將期限縮短在一年內),暫無上限,可一次發行或分期發行。
3. 發行人類型
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是未上市中小微型企業以非公開方式發行的公司債券。試點期間,符合工信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的通知》的未上市非房地產、金融類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只要發行利率不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3倍,並且期限在1年(含)以上,可以發行中小企業私募債券。
4. 投資者類型
參與私募債券認購和轉讓的合格投資者,應符合下列條件:
(1)經有關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託公司和保險公司等;
(2)上述金融機構面向投資者發行的理財產品,包括但不限於銀行理財產品、信託產品、投連險產品、基金產品、證券公司資產管理產品等;
(3)注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的企業法人;
(4)合夥人認繳出資總額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實繳出資總額不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的合夥企業;
(5)經交易所認可的其他合格投資者。另外,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股比例超過5%的股東,可參與本公司發行私募債券的認購與轉讓。承銷商可參與其承銷私募債券的認購與轉讓。
需要指出的是,中小企業私募債券對投資者的數量有明確規定,每期私募債券的投資者合計不得超過200人,對導致私募債券持有賬戶數超過200人的轉讓不予確認。
5. 發行條件
中小企業私募債發行規模不受凈資產的40%的限制。需提交最近兩年經審計財務報告,但對財務報告中的利潤情況無要求,不受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的限制。
6. 擔保和評級
監管部門出於對風險因素的考慮,為降低中小企業私募債風險,鼓勵中小企業私募債採用擔保發行,但不強制要求擔保。對是否進行信用評級沒有硬性規定。私募債券增信措施以及信用評級安排由買賣雙方自主協商確定。發行人可採取其他內外部增信措施,提高償債能力,控制私募債券風險。增信措施主要可以通過:
(1)限制發行人將資產抵押給其他債權人;
(2)第三方擔保和資產抵押、質押;
(3)商業保險。
7. 發行利率
根據《中小企業私募債試點業務指南》規定,中小企業私募債發行利率不超過同期貸款基準利率三倍。鑒於發行主體為中小企業信用等級普遍較低;且為非公開發行方式,投資者群體有限,發行利率高於市場已存在的企業債、公司債等。
8. 募集資金用途
中小企業私募債的募集資金用途不作限制,募集資金用途偏於靈活。可用來直接償還債務或補充營運資金,不需要限定為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9. 轉讓流通
非公開發行。在上交所固定收益平台和深交所綜合協議平台掛牌交易或證券公司進行櫃台交易轉讓。發行、轉讓及持有賬戶合計限定為不超過200個。
根據《業務指南》私募債券面值為人民幣100元,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人民幣0.001元。私募債券單筆現貨交易數量不得低於5000張或者交易金額不得低於人民幣50萬元。私募債券成交價格由買賣雙方在前收盤價的上下30%之間自行協商確定。私募債券當日收盤價為債券當日所有轉讓成交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
優勢
1. 降低融資成本
銀行信貸規模進一步收緊,發行債券可以拓寬企業融資渠道,改善企業融資環境。通過發行中小企業私募債,有助於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綜合融資成本高的問題。有助於解決部分中小企業銀行貸款短貸長用,使用期限不匹配的問題。增加直接融資渠道,有助於在經濟形勢和自身情況未明時保持債務融資資金的穩定性。
2. 發行審批便捷
中小企業私募債在發行審核上率先實施「備案」制度,接受材料至獲取備案同意書的時間周期在10個工作日內。私募債規模占凈資產的比例未作限制,籌資規模可按企業需要自主決定。在發行條款設置上,期限可以分為中短期(1~3年)、中長期(5~8年)、長期(10~15年)。債券還可以設置附贖回權、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等期權條款,還可分期發行。在增信機制設計上,可為第三方擔保、抵押/質押擔保等,也可以設計認股權證等。
3. 資金用途靈活
中小企業私募債沒有對募集資金進行明確約定,資金使用的監管較松,發行人可根據自身業務需要設定合理的募集資金用途。允許中小企業私募債的募集資金全額用於償還貸款、補充營運資金,若公司需要,也可用於募投項目投資、股權收購等方面。
4. 提升市場影響
因中小企業私募債的合格投資者范圍較廣,包括理財產品、專戶、證券公司都可以投資,因而債券發行期間的推介、公告與投資者的交流中可以有效的提升企業的形象。債券的成功發行顯示了發行人的整體實力,債券的掛牌轉讓交易也會進一步為發行人樹立資本市場形象。私募債也有助於企業在監管部門處提前樹立良好印象,為企業未來上市等其他融資安排創造條件。
『捌』 什麼是「私募債」,投資「私募債」需要注意什麼
私募債是指,以中小微型企業在中國境內以非公開方式發行和轉讓,預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一種公司債券,它非公開發行,所以屬於私募債的發行,不設行政許可。
私募債的風險解析:
(1)私募債是債券投資者直接借錢給發行人(融資主體)
(2)私募債的安全性取決於發行人的資信
(3)區別於中小企業發行私募債。中小企業發行私募債,由於中小企業普遍風險較高,因此在政策上限制普通投資者購買。
(4)私募債的發行人主體為政府平台公司或者國有企業,安全性是建立在政府信用基礎上的,安全性等同於政府平台融資信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