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目前那些國家可以注冊基金公司
號或電話開頭
② 現在注冊基金公司哪裡比較好
深圳吧,深圳最近有個扶持政策出台,《深圳市扶持金融業發展若干措施》:
在深圳新注冊設立的金融企業總部,實收資本在2億元以下的,給予500萬元一次性獎勵;實收資本在5億元以下、2億元(含)以上的,給予800萬元一次性獎勵;實收資本在10億元以下、5億元(含)以上的,給予1000萬元一次性獎勵;實收資本達到10億元(含)的,給予20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實收資本超過10億元以上的,超過部分每增加1億元增加100萬元的獎勵,單個企業一次性落戶獎勵累計金額不超過5000萬元。
新遷入深圳金融企業總部,由市政府參照其一次性獎勵標准,給予搬遷費用補貼,單個企業一次性落戶獎勵與搬遷費用補貼合計不超過5000萬元。
具體的有很多,頂呱呱只是選了一部分。
③ 哪些地方可以注冊私募基金公司
珠海橫琴現在應該還是可以注冊,還有霍爾果斯,其他一些地方基本是禁批了,注冊的話只是注冊一個金融公司,然後還需要去中基協備案,備案通過後才算是私募基金公司
④ 什麼地區可以設立私募基金公司
全國都可以設立私募基金公司,但是一般設立公司後,需要發行產品,募集資金,一般而言北上廣深的私募金發展比較成熟,客戶信任感會比較強,募集資金會比較容易。
但是近兩年金融行業監管比較緊,全國范圍投資類公司,業務范圍包含投資管理,資產管理,都已經停止注冊,私募基金公司注冊也比較困難,北上廣深更為嚴格。
現在如果還繼續做此業務,買殼,可能是比較容易簡便的選擇了。。
⑤ 基金公司注冊條件
金牌照審核規定
基金公司注冊審核管理主要包括以下五類:基金公司的設立審核、基金公司重大事項變更審核、基金公司分支機構設立審核和基金公司股權處置監管。
基金公司設立審核
設立基金公司應經中國證監會批准。設立基金公司必須在股東資格、公司章程、注冊資本、從業人員資格、內部制度、組織機構、營業場所等方面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同時向中國證監會提交書面申請。
基金公司重大事項變更審核
基金公司下列事項變更需經中國證監會批准:
變更股東、注冊資本或者股東出資比例。
變更名稱、住所。
修改章程。
基金公司分支機構設立審核
基金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或者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形式的分支機構,如辦事處,並得到證監會批准。基金公司設立分支機構,應向中國證監會報送申請材料。
基金注冊准備資料
基金公司注冊需准備以下幾個方面的事宜:
提供投資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出資比例、公司名稱、經營范圍;
選擇銀行開立公司驗資賬戶;
所有證件辦理完畢後選擇就近銀行辦理基本賬戶和納稅賬戶;
基本資料(身份證、經營地址、電話號碼);
注冊資金;
擬訂注冊公司名稱若干;
公司經營范圍; (擬定經營范圍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管理、咨詢。(不得從事下列業務:發放貸款;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對除被投資企業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公司住所(租房房產證、租賃合同);
股東名冊及股東聯系電話、聯系地址;
公司章程。
基金牌照注冊條件
這里詳細介紹基金公司的注冊審批、公司變更、企業注銷相關的詳細信息!
我們這里講的是私募投資基金公司,是以非公開方式募集的股權投資、產業投資、創業投資、風險投資等基金公司。
基金公司注冊:
名稱:北京xxx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公司,達不到投資規模的投資企業名稱不得使用"投資基金"字樣
注冊資金:5億元人民幣,設立時可實入1億,其餘資金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5年內全部到位
管理者:要求至少三名高級管理者具有股權投資管理經驗或者相關的投資管理經驗。
經營范圍: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咨詢;
可以申請上述經營范圍以外的經營項目,但是不得從事:
公開募集資金;
放貸;
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及金融衍生品交易;
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基金投資者具備條件
投資者應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承擔所投資私募基金風險能力且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
個人或者家庭金融資產合計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
最近3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20萬元人民幣;
最近3年家庭年均收入不低於30萬元人民幣;
公司、企業等機構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
合格投資者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得低於100萬元人民幣;
投資者應當確保委託資金來源合法,不得非法匯集他人資金投資私募基金;
投資者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銷售機構提供收入或者資產情況的證明文件,並應當如實告知其投資目的、投資偏好和風險承受能力等基本情況。
⑥ 現在哪裡還能注冊投資公司呢 做私募基金
目前國家政策管控,注冊投資公司還是比較難的,目前做私募的主要是兩種情況,要不就是在北京、天津、上海、深圳收購一家公司,另外一種就是在現在開放的地區新注冊
⑦ 注冊基金公司的條件
(一)股東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和本辦法的規定;
(二)有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章程;
(三)注冊資本不低於1億元人民幣,且股東必須以貨幣資金實繳,境外股東應當以可自由兌換貨幣出資;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擬任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從事研究、投資、估值、營銷等業務的人員,擬任高級管理人員、業務人員不少於15人,並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五)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六)設置了分工合理、職責清晰的組織機構和工作崗位;
(七)有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監察稽核、風險控制等內部監控制度;
(八)經國務院批準的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7)哪些地區可以注冊基金投資公司擴展閱讀:
主要股東具備的條件
第一條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東是指出資額占基金管理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以下簡稱出資比例)最高,且不低於25%的股東。
主要股東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從事證券經營、證券投資咨詢、信託資產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資產管理;
(二)注冊資本不低於3億元人民幣;
(三)具有較好的經營業績,資產質量良好;
(四)持續經營3個以上完整的會計年度,公司治理健全,內部監控制度完善;
(五)最近3年沒有因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
(六)沒有挪用客戶資產等損害客戶利益的行為;
(七)沒有因違法違規行為正在被監管機構調查,或者正處於整改期間;
(八)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最近3年在稅務、工商等行政機關,以及金融監管、自律管理、商業銀行等機構無不良記錄。
第二條基金管理公司除主要股東外的其他股東,注冊資本、凈資產應當不低於1億元人民幣,資產質量良好,且具備本辦法第七條第二款第(四)項至第(八)項規定的條件。
第三條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中,出資比例最高的境內股東應當具備本辦法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主要股東的條件;其他境內股東應當具備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條件。
境外股東具備的條件
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的境外股東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為依其所在國家或者地區法律設立,合法存續並具有金融資產管理經驗的金融機構,財務穩健,資信良好,最近3年沒有受到監管機構或者司法機關的處罰;
(二)所在國家或者地區具有完善的證券法律和監管制度,其證券監管機構已與中國證監會或者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機構簽訂證券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並保持著有效的監管合作關系;
(三)實繳資本不少於3億元人民幣的等值可自由兌換貨幣;
(四)經國務院批準的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投資機構比照適用前款規定。
第四條基金管理公司股東的出資比例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的規定。
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東不得持有其他股東的股份或者擁有其他股東的權益;不得與其他股東同屬一個實際控制人或者有其他關聯關系。
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外資出資比例或者擁有的權益比例,累計(包括直接持有和間接持有)不得超過國家證券業對外開放所做的承諾。
第五條一家機構或者受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的多家機構參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數量不得超過兩家,其中控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數量不得超過一家。
第六條申請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申請人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報送設立申請材料。
主要股東應當組織、協調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相關事宜,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主要責任。
第七條申請期間申請材料涉及的事項發生重大變化的,申請人應當自變化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交更新材料;股東發生變動的,應當重新報送申請材料。
第八條中國證監會依照《行政許可法》和《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受理基金管理公司設立申請,並進行審查,做出決定。
第九條中國證監會審查基金管理公司設立申請,可以採取下列方式:
(一)徵求相關機構和部門關於股東條件等方面的意見;
(二)採取專家評審、核查等方式對申請材料的內容進行審查;
(三)自受理之日起5個月內現場檢查基金管理公司設立准備情況。
第十條中國證監會批准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申請人應當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30日內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冊登記手續;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向中國證監會領取《基金管理資格證書》。
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還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申領《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並開設外匯資本金賬戶。
基金管理公司應當自工商注冊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10日內,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報刊上將公司成立事項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