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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型產業投資基金

發布時間:2021-10-20 10:05:24

⑴ PE基金和VC基金 區別是什麼各有什麼特點請簡要概述下

1、風險偏好不同

投資的過程中,pe投資偏向的是利潤、估值以及資金需求量較大的項目。集中資金投資某個項目或者某幾個項目。當然,失敗的話對整體的回報影響比較大。

vc投資則注重的是分散投資,遍地撒網的狀態,行業跨度較大。可能有時候會投資個別站上風口實現爆發式增長的項目,投資手法相對較為激進。

2、規模不同

pe投資在資金量的范圍上相對比較廣,無論是幾個億,還是幾百個億的情況都有。而vc投資一般分為美元和人民幣兩個類別,如果是人民幣投資的話,一般在3-5億左右比較多;如果是美元投資的話,從幾億甚至十幾億美元的情況都有。


3、退出路徑不同

pe投資的話,從國內的情況來看,在退出路徑上主要通過ipo的方式。但是,從長遠的方向來看的話,退出的路徑還可能是並購。

VC投資的話,如果是投資於偏天使融資的,退出途徑很多是靠後續多輪融資轉老股實現退出,只有少部分留到最後,而偏後期的VC則更像PE。

⑵ pe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pe私募股權投資(Private Equity Investment),是指企業(或者個人購買的其他企業(准備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貨幣資金、無形資產和其他實物資產直接投資於其他單位,最終目的是為了獲得較大的經濟利益,這種經濟利益可以通過分得利潤或股利獲取,也可以通過上市後退出等其他方式取得。
目前大多採取權益型的投資方式,絕少涉及債權投資。PE投資機構也因此對被投資企業的決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決權。反映在投資工具上,多採用普通股或者可轉讓優先股,以及可轉債的工具形式。PE投資機構多採取有限合夥制,這種企業組織形式有很好的投資管理效率,並避免了雙重征稅的弊端。
如果你看明白了,就會知道如果沒有幾千萬到幾百個億的資金規模,一般人是沒這個能力做的。風險當然也是很大的,成王敗寇咯。

⑶ 「上市公司+PE」產業並購基金都有哪些模式

您好,並購基金存三種模式
目前A股上市公司參與的產業並購基金,可以歸納為三種模式。
第一種模式是與券商聯合設立並購基金,2014年下半年,券商設立並購基金成為熱潮,比如華泰證券通過旗下全資子公司華泰紫金設立了華泰瑞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後華泰瑞聯發起設立了北京華泰瑞聯並購基金中心,吸引到了如愛爾眼科、藍色游標和掌趣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參與。海瀾之家與華泰證券設立的華泰瑞麟股權投資基金合作,並使用1億元參與設立華泰新產業基金,緊盯移動互聯網領域的投資機會。
第二種模式是聯手PE設立並購基金,比如2014年12月,康得新與控股股東康得投資以及森煜投資等合作設立面向新能源電動車、智能化等新材料的產業投資基金。其他例子還有中恆集團、昆葯集團、健民集團等。
第三種模式是聯合銀行業成立並購基金,比如2015年1月,東方園林與民生銀行建立戰略合作關系,協助公司制定產業鏈並購整合發展的金融方案。雙方將設立並購基金,對東方園林選取的上下游產業鏈並購目標進行收購和培育。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

⑷ 終於弄明白PE,VC和投行的區別

1、投行是中介機構,為企業、PE及VC服務。
2、PE和VC都是投資者,而不是中介,這是與投行最大的分別。一些大投行下面也設有自己的PE或者VC,所以也可以把PE和VC看作廣義的投行業務。
3、PE一般投資於成熟期的企業,盈利模式已經比較穩定,可以較快的退出,PE做的比較多的是PRE-IPO業務。
4、VC一般投資初創期的企業,企業還不成熟,未來存在較大不確定性,投10個可能成功一兩個。

PE(私募股權投資)、VC(風險投資)
Private Equity (簡稱「PE」)也就是私募股權投資,從投資方式角度看,是指通過私募形式對私有企業,即非上市企業進行的權益性投資,在交易實施過程中附帶考慮了將來的退出機制,即通過上市、並購或管理層回購等方式,出售持股獲利。

PE = PRICE / EARNING PER SHARE
PE是指股票的本益比,也稱為「利潤收益率」。本益比是某種股票普通股每股市價與每股盈利的比率。所以它也稱為股價收益比率或市價盈利比率(市盈率)
市盈率PE分為靜態市盈率PE和動態市盈率PE
:靜態PE=股價/每股收益(EPS)(年) 動態PE=股價*總股本/下一年凈利潤(需要自己預測)
市盈率把股價和利潤連系起來,反映了企業的近期表現。如果股價上升,但利潤沒有變化,甚至下降,則市盈率將會上升。

PE代表市盈率,VC代表風險投資。
PE = PRICE / EARNING PER SHARE

PE是指股票的本益比,也稱為「利潤收益率」。本益比是某種股票普通股每股市價與每股盈利的比率。所以它也稱為股價收益比率或市價盈利比率(市盈率)

市盈率把股價和利潤連系起來,反映了企業的近期表現。如果股價上升,但利潤沒有變化,甚至下降,則市盈率將會上升。

一般來說,市盈率水平為:
0-13 - 即價值被低估
14-20 - 即正常水平
21-28 - 即價值被高估
28+ - 反映股市出現投機性泡沫
股市的市盈率
股息收益率
上市公司通常會把部份盈利派發給股東作為股息。上一年度的每股股息除以股票現價,是為現行股息收益率。如果股價為50元,去年股息為每股5元,則股息收益率為10%,此數字一般來說屬於偏高,反映市盈率偏低,股票價值被低估。

一般來說,市盈率極高(如大於100倍)的股票,其股息收益率為零。因為當市盈率大於100倍,表示投資者要超過100年的時間才能回本,股票價值被高估,沒有股息派發。

VC
Venture Capitalist,風險投資商,風險投資也叫「創業投資」,一般指對高新技術產業的投資。作為成熟市場以外的、投資風險極大的投資領域,其資本來源於金融資本、個人資本、公司資本以及養老保險基金和醫療保險基金。就各國實踐來看, 風險投資大多採取投資基金的方式運作。

⑸ PE,VC和投行到底有什麼區別

投行、PE和VC對於做金融的獵頭顧問一定會遇到這三個詞,他們之間的區別如下:
投行是中介機構,為企業、PE及VC服務。
PE和VC都是投資者,而不是中介,這是與投行最大的分別。一些大投行下面也設有自己的PE或者VC,所以也可以把PE和VC看作廣義的投行業務。
PE一般投資於成熟期的企業,盈利模式已經比較穩定,可以較快的退出,PE做的比較多的是PRE-IPO業務。
VC一般投資初創期的企業,企業還不成熟,未來存在較大不確定性,投10個可能成功一兩個。
什麼是投行

PE與VC的區別和聯系
PE與VC都是對上市前企業的投資,兩者在投資階段、投資規模、投資理念和投資特點等方面有很大不同。很多傳統上的VC機構現在也介入PE業務,而許多傳統上被認為專做PE業務的機構也參與VC項目,也就是說,PE與VC只是概念上的一個區分,在實際業務中兩者界限越來越模糊。另外,PE基金與內地所稱的「私募基金」有著本質區別。PE基金主要以私募形式投資於未上市的公司股權,而私募基金主要是指通過私募形式,向投資者籌集資金,進行管理並投資於證券市場(多為二級市場)的基金。以下就是這兩者的詳細比較。
風險投資(Venture Capital,VC)

Venture Capital五個階段的種子期、初創期、成長期、擴張期、成熟期無不涉及到較高的風險,具體表現有項目的篩選、盡職調查、後期監控、知識產權、選擇技術、公共政策、信息高度不對稱、道德品質、管理團隊、商業夥伴、財務監管、環境、稅收、政治、溝通平台等。在西方國家,據不完全統計,Venture Capitalists(風險投資家)每投資10個項目,只有3個是成功的,而7個是失敗的。正是因為這樣,在風險投資界才會奉行「不要將雞蛋放在一個籃子里」的分散組合投資原則。
風險投資的目的不是控股,無論成功與否,退出是風險投資的必然選擇。引用風險投資的退出方式包括首次上市(IPO)、收購和清算。目前國內風險投資公司進行IPO的退出渠道主要有:
以離岸公司的方式在海外上市;
境內股份制公司去境外發行H股的形式實現海外上市;
境內公司境外借殼間接上市、境內公司在境外借殼上市;
境內設立股份制公司在境內主板上市;
境內公司境內A股借殼間接上市;
另外一種間接上市的方式就是境內公司A股借殼上市。
私募股權投資(Private Equity,PE)

廣義的私募股權投資為涵蓋企業首次公開發行前各階段的權益投資。即對處於種子期、初創期、發展期、擴展期、成熟期和Pre-IPO各個時期企業所進行的投資。
相關資本按照投資階段可分為創業投資(Venture Capital)、發展資本(developmentcapital)、並購基金(buyout/buyinfund)、夾層資本( Mezzanine Capital)、重振資本(turnround)、 Pre-IPO資本(如 bridgefinance)、以及其他如上市後私募投資(pruvate investment in public equity 即PIPE)、不良債權distressed debt和不動產投資(real estate)等等(以上所述的部分也有重合的部分)。狹義的PE主要指對已經形成一定規模的,並產生穩定現金流的成熟企業的私募股權投資部分,主要是指創業投資後期的私募股權投資部分,而這其中並購基金和夾層資金在資金規模上最大的一部分,在中國PE多指後者,以與VC區別。
國內活躍的PE投資機構大致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類:
專門的獨立投資基金,如The CarlyleGroup,3ipuorgetc;
大型的多元化金融機構下設的直接投資部,如:MorganStanley Asia,JPMorganPartners,Goldman Sachs Asia,CITICCapital etc;
中外合資產業投資基金的法規出台後,新成立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如弘毅投資,申濱投資等;
大型企業的投資基金,服務於其集團的發展戰略和投資組合,如GECapital等;
其他如Temasek,GIC。
PE與VC都是通過私募形式對非上市企業進行的權益性投資,然後通過上市、並購或管理層回購等方式,出售持股獲利。
區分VC與PE的簡單方式是,VC投資企業的前期,PE投資後期。當然,前後期的劃分使得VC與PE在投資理念、規模上都不盡相同。PE對處於種子期、初創期、發展期、擴展期、成熟期和Pre-IPO各個時期企業進行投資,故廣義上的PE包含VC。
在中國,VC是個舶來品,剛開始被中國媒體翻譯為「風險投資」且一直沿用到20世紀末期,後來一些人根據網路全書解釋將其翻譯為「創業投資」。於是,原來的一些文獻、政府文件所使用的「風險投資」概念漸漸演變為「venture capital」各自表述,在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科技部等部委文件中相繼出現了「創業投資」這個譯法。而這兩種表述後來竟然演變成了水火不相容甚至由此考慮的政策著眼點都大相徑庭,「風險投資」論者投資者的風險意識和投資沖動,「創業投資」論者強調被投資對象的創業特性。
由於爭執雙方都有行政、立法話語權,所以由人大和國務院出台的文件常常是「風險投資」,而由國家發改委、科技部、商務部等部委發布的文件則多是「風險投資」,如2006年3月1日生效的《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等。後來經過多方查考,兩種理解其實是站在不同的角度和立場進行表述,然而又不能完全概括。
因此,在國務院發布的《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及配套政策中,第一次把「venture」的兩種含義都寫入了政府文件。為此,由科技部、商務部和國家開發銀行聯合推出的大型調查報告也從2006年更名為《中國創業風險投資發展報告》。至此,官方的解釋和表述口徑才漸漸走向統一。
關於PE的概念在國內,也有不少同仁將其翻譯為「私人股權」、「私人權益」、「私人股權投資」、「私人權益資本」等等,與其直接關聯的重要概念有:
PE Investment,私募股權投資;
PE Fund,私募股權基金;私募股權(PE)是一種金融工具(FINANCEINSTRUMENT),也是一種投融資後的權益表現形式。
私募股權(PE)與公司債券(corporatebond)、貸款(loan)、股票(stock)等具有同質性。但其本質特徵(區別)主要在於:
第一,私募股權(PE)不是一種負債式的金融工具,這與股票(stock)等相似,並與公司債券(corporatebond)、貸款(loan)等有本質區別;
第二,私募股權(PE)在融資模式(financingmode)方面屬於私下募集(private placement),這與貸款(loan)等相似,並與公司債券(corporatebond)、股票(stock)等有本質區別;
第三,私募股權(PE)主要是投資於尚未IPO(首次公開募股)的企業而產生的權益;
第四,私募股權(PE)不能在股票市場上自由地交易;
第五,其他從略。
從法律的角度講,私募股權(PE)體現的不是債權債務關系。它與債(debt)有本質的區別。總之,私募股權(PE)是Equity(股權或權益)之一種,既能發揮融資功能,又能代表投資權益。
在國內的一般機構調研報告中,一般都將這兩個概念統一為風險投資的通用表述。簡稱則為PE/VC。如果非要發掘他們的區別,可以從以下幾方面進行考慮:
投資階段,一般認為PE的投資對象主要為擬上市公司,而VC的投資階段相對較早,但是並不排除中後期的投資。
投資規模,PE由於投資對象的特點,單個項目投資規模一般較大。VC則視項目需求和投資機構而定。
投資理念,VC強調高風險高收益,既可長期進行股權投資並協助管理,也可短期投資尋找機會將股權進行出售。而PE一般是協助投資對象完成上市然後套現退出。
投資特點,而在現在的中國資本市場上,很多傳統上的VC機構現在也介入PE業務,而許多傳統上被認為專做PE業務的機構也參與VC項目,也就是說,PE與VC只是概念上的一個區分,在實際業務中兩者界限越來越模糊。比如著名的PE機構如凱雷(Carlyle)也涉及VC業務,其投資的攜程網、聚眾傳媒等便是VC形式的投資。
另外,PE基金與內地所稱的「私募基金」有著本質區別。PE基金主要以私募形式投資於未上市的公司股權,而私募基金主要是指通過私募形式,向投資者籌集資金,進行管理並投資於證券市場(多為二級市場)的基金。
個人感覺,實際上PE也是在投風險高的項目,只是他們要保證很高的成功率,才能獲得高收益。關鍵就在於項目成功與否和PE的選擇,以及PE是否介入有很大關系。PE和VC只是投資行為細化的結果。只是從投資階段、金額來區分PE、VC可能還不夠,我理解PE一般都對track record(比如盈利)有一定的要求,所以可以理解成是財務投資者;而vc則沒啥要求,往往是一項還在實驗室的技術或者一個新鮮的idea就可以投資,所以vc的工作更像是一個企業家,要參與很多企業管理、運營方面的事情。
事實上,從財務技術的角度考慮,現在大家都在談的VC/PE化大多是從投資規模來說的,中國真正的VC沒多少,至少做法不像美國那樣。美國有個基金叫TA,原來它是VC,後來是PE,有興趣的話可以去做點research~~
風險投資(VC)的特徵:
投資對象對為處於創業期(start-up)的中小型企業,而且多為高新技術企業;
投資期限至少3-5年以上,投資方式一般為股權投資,通常占被投資企業30%左右股權,而不要求控股權,也不需要任何擔保或抵押;
投資決策建立在高度專業化和程序化的基礎之上;
風險投資人(venture capitalist)一般積極參與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提供增值服務;除了種子期(seed)融資外,風險投資人一般也對被投資企業以後各發展階段的融資需求予以滿足;
由於投資目的是追求超額回報,當被投資企業增值後,風險投資人會通過上市、收購兼並或其它股權轉讓方式撤出資本,實現增值。
私募股權投資(PE)的特點
翻譯的中文有私募股權投資、私募資本投資、產業投資基金、股權私募融資、直接股權投資等形式,這些翻譯都或多或少地反映了私募股權投資的以下特點:
對非上市公司的股權投資,因流動性差被視為長期投資,所以投資者會要求高於公開市場的回報
沒有上市交易,所以沒有現成的市場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權出讓方與購買方直接達成交易。而持幣待投的投資者和需要投資的企業必須依靠個人關系、行業協會或中介機構來尋找對方
資金來源廣泛,如富有的個人、風險基金、杠桿收購基金、戰略投資者、養老基金、保險公司等
投資回報方式主要有三種:公開發行上市、售出或購並、公司資本結構重組。對引資企業來說,私募股權融資不僅有投資期長、增加資本金等好處,還可能給企業帶來管理、技術、市場和其他需要的專業技能。如果投資者是大型知名企業或著名金融機構,他們的名望和資源在企業未來上市時還有利於提高上市的股價、改善二級市場的表現。其次,相對於波動大、難以預測的公開市場而言,股權投資資本市場是更穩定的融資來源。第三,在引進私募股權投資的過程中,可以對競爭者保密,因為信息披露僅限於投資者而不必像上市那樣公之於眾,這是非常重要的。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中國投資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有四種:
一是專門的獨立投資基金,擁有多元化的資金來源。
二是大型的多元化金融機構下設的投資基金。這兩種基金具有信託性質,他們的投資者包括養老基金、大學和機構、富有的個人、保險公司等。有趣的是,美國投資者偏好第一種獨立投資基金,認為他們的投資決策更獨立,而第二種基金可能受母公司的干擾;而歐洲投資者更喜歡第二種基金,認為這類基金因母公司的良好信譽和充足資本而更安全。
三是關於中外合資產業投資基金的法規今年出台後,一些新成立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四是大型企業的投資基金,這種基金的投資服務於其集團的發展戰略和投資組合,資金來源於集團內部。
資金來源的不同會影響投資基金的結構和管理風格,這是因為不同的資金要求不同的投資目的和戰略,對風險的承受能力也不同
資料來源於網路

⑹ 求助:PE與政府引導基金、戰略型投資基金、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區別

PE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主要投資一級市場(投資於企業成長和發展等)股權類投資以盈利為目的;
政府引導基金,是由政府出資,不以盈利為目的;
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主要投資二級證券市場,是市場證券化的結果,也是以盈利為目的。
至於 戰略性投資基金,只是一個籠統的說法,要看具體項目。

⑺ 風險投資/創業投資基金與PE基金有何區別

風投公司把所掌管的資金有效地投入富有盈利潛力的高科技企業,並通過後者的上市或被並購而獲取資本報酬的企業。風險投資公司類似於投資公司。風險投資主要投資於創業型企業。
PE基金通過私募形式對私有企業進行權益性投資,在交易實施過程中附帶考慮了將來的退出機制,即通過上市、並購或管理層回購等方式,出售持股獲利。另外在投資方式上有的PE投資採取債權型投資方式。

⑻ 私募股權基金(PE)和創業投資基金(VC)的區別

在實務中,常有客戶咨詢和困惑,創業投資基金和私募股權基金,有什麼不同,尤其在行業主管部門已經明確為同一部門的情況下,且新的主管部門制定的規章即-證監會新頒布實施的《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又專章對創業投資基金進行規定,而過去十部委頒布的《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並沒有廢止的情況下,兩者還有什麼不同?如何理解並執行,針對這些問題,便於客戶和讀者了解,我們特編寫此文。
一、創業投資基金是一類特殊的股權投資基金,兩者有差異性.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創業投資基金是指主要投資於未上市創業企業的股權投資基金,投資的權益可以是普通股、可轉換優先股、可轉換債券等。由該定義可看出,創業投資基金實質上是一類特殊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但是為什麼辦法要單獨一章對創業投資基金作出規定呢?依據證監會發布的《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起草說明》中關於創業投資基金的特別規定的說明,「由於其主要投資小微企業,屬於市場失靈的領域,世界各國均通過特別立法,一方面明確財稅扶持政策,另一方面對其投資領域進行監管引導,以確保政策目標實現。」辦法為創業投資基金專章作了特別規定:一是參照國際通行定義和2005年十部委聯合發布的《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創投辦法」),對創業投資基金作了界定;二是規定鼓勵和引導創業投資基金投資創業早期的小微企業,並從銜接已經建立的創業投資政策扶持機制考慮,規定享受國家財政稅收扶持政策的創業投資基金,其投資范圍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三是明確基金業協會對創業投資基金實行差異化行業自律和會員服務;四是明確證監會對創業投資基金在投資方向檢查等環節採取區別於其他私募基金的差異化監督管理,而且規定在賬戶開立、發行交易和投資退出等方面,為創業投資基金提供便利服務」。
雖然根據辦法的規定,基金業協會在基金管理人登記、基金備案、投資情況報告要求和會員管理等環節,對創業投資基金採取區別於其他私募基金的差異化行業自律,並提供差異化會員服務。但從基金業協會核實的信息反饋,目前對於兩種基金相應登記備案管理以及後續會員服務並未做區別對待。
二、設立創業投資基金還受創投辦法約束
根據2013年6月,中央編辦發布通知,明確將包括創業投資基金在內的私募股權基金的管理職責賦予證監會,發展改革委負責組織擬訂促進私募股權基金發展的政策措施。從《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的法律效力上分析,後者是2005年由發改委、科技部、財政部、商務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證監會等十個部委共同發布的部門規章,從效力上講由於二者均屬於部門規章,在並未明確廢止創投辦法的情況下,兩部辦法應當同時有效。其次,後者應當認為是特別法,一般意義上而言,在同一層級的法律法規,特別法應當優於普通法。所以,設立創業投資基金還應當接受創投辦法約束。
三、創業投資基金與一般股權投資基金優劣比較
(一)法規對創投基金的限制更多
1.注冊資本最低限額較高
據創投辦法第九條第三款規定,創業投資企業「實收資本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或者首期實收資本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且全體投資者承諾在注冊後的5年內補足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實收資本」具體差別見下表。
2.業務禁止
依據創投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創業投資企業不得從事擔保業務和房地產業務」。但是,一般私募投資基金沒有此項規定。具體差別見下表。
3.對單個投資項目的投資比例限制
依據創投辦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創業投資企業對單個企業的投資不得超過創業投資企業總資產的20%」,一般私募投資基金沒有此項規定。
4.最短存續期限限制
依據創投辦法第十九六條的規定,創業投資企業可以事先確定有限的存續期限,但是最短不得短於7年,一般私募投資基金沒有此項限制。
稅收方面的差別請參見下表。
(二)設立創投基金有機會獲得國家資金扶持與相關政策傾斜
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關於大力發展創業投資和股權投資基金的意見中明確「發揮政府新興產業創業投資資金的引導作用,擴大政府新興產業創業投資規模,充分運用市場機制,帶動社會資金投向戰略性新興產業中處於創業早中期階段的創新型企業。」後續科技部、財政部等相關部委相繼發布了《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設立創業投資子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等具體規章,規范與引導政府資金對創業投資基金的扶持。符合相關規定的創業投資基金可以進行相關項目申請。
為了便於讀者清晰了解,列表如下: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與創業投資基金的比較

股權投資基金

創業投資基金

備注

設立形式

1)公司制(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合夥制
(3)契約制

(1)有限責任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
(3)法律規定的其他企業組織形式設立

契約型股權投資是指信託公司通過股權投資信託計劃的形式,將募得的資金交由專業的基金管理團隊或由信託公司進行管理和運作。

注冊資本

各地的標准不同,一般而言要求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注冊資本不低於500萬元,股權投資基金公司注冊資本不低於1億元。.

實收資本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或者首期實收資本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且全體投資者承諾在注冊後的5年內補足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實收資本。

經營范圍

一般表述:從事非上市公司的股權投資管理。
(1)發起設立股權投資基金;(2)管理股權投資基金;
(3)提供股權投資基金的管理服務;
(4)股權投資咨詢服務。

一般表述:為創投企業提供投資咨詢、管理服務。
(1)創業投資業務。
(2)代理其他創業投資企業等機構或個人的創業投資業務。
(3)創業投資咨詢業務。
(4)為創業企業提供創業管理服務業務。
(5)參與設立創業投資企業與創業投資管理顧問機構。

登記備案

1.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基金業協會的規定,向基金業協會申請登記;
2.各類私募基金募集完畢,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基金協會的規定,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各地區在稅收方面的具體政策不盡相同,其中北京、天津、深圳、上海等地區的在稅收優惠方面的相關規定較為完善。

特別規定

無特別規定

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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