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基金一般什麼時候分紅
基金分紅並沒有固定的時間,基金分紅是必須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可以進行分紅的。
1.基金當年收益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後方可進行分配;
2.基金收益分配後,單位凈值不能低於面值;
3.基金投資當期出現凈虧損是不能進行分配的。
只有同時滿足以上三個條件,基金就可以進行分紅,因此基金的分紅時間是不固定的。主要是取決於基金的收益情況。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Q6:FOF私募基金如何繳納增值稅?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證監會令[105]號文」)允許私募基金財產投資於其他基金份額,即FOF(Fund of Fund)私募基金,其收益主要為「持有基金分配收益」以及「持有基金贖回收益」兩類。
(1)持有基金分配收益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將基金納入「其他金融商品」范疇,而證監會令[105]號文明確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即私募基金不屬於承諾保本的金融商品。根據財稅〔2016〕140號文第一條「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屬於利息或利息性質的收入,不徵收增值稅」之規定,FOF私募基金持有基金份額期間所獲得的基金分配收益,不徵收增值稅。
例外的是,根據證監會《關於保本基金的指導意見》規定「保本基金,是指通過一定的保本投資策略進行運作,同時引入保本保障機制,以保證基金份額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時,可以獲得投資本金保證的基金」,如果嚴格執行財稅〔2016〕140號文,FOF私募基金取得保本基金分配收益,應該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1)持有基金贖回收益
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對於「金融商品轉讓」之界定,FOF私募基金申購、贖回基金的差價收入應該按照「金融商品轉讓」繳納增值稅。
可能存在爭議的是,根據證監會《貨幣市場基金監督管理辦法》第十條「對於每日按照面值進行報價的貨幣市場基金,可以在基金合同中將收益分配的方式約定為紅利再投資,並應當每日進行收益分配」之規定,如果FOF私募基金配置了貨幣市場基金,且該貨幣市場基金保持每日1元的面值報價,其分配的基金收益作為紅利再投資,轉為增加FOF私募基金所持有的該貨幣市場基金份額,當FOF私募基金贖回該等貨幣市場基金產生的收益是否繳納增值稅?
國稅總局對此尚未明確規定。筆者認為,上述「紅利再投資」行為可以分解為「貨幣市場基金收益分配」、「用收益增加認購貨幣市場基金」兩項業務。由於貨幣市場基金並非保本基金,根據財稅〔2016〕140號文第一條之規定,「貨幣市場基金收益分配」環節不徵收增值稅,而「用收益增加認購貨幣市場基金」亦不屬於增值稅納稅范疇,故,上述「紅利再投資」行為無需繳納增值稅。
因此,FOF私募基金管理人所增加的上述貨幣市場基金份額本質上系其用所獲得的貨幣市場基金分配收益認購,「買入價」仍是面值1元。FOF私募基金管理人「持有基金贖回收益」來源於上述貨幣市場基金份額的增加,並非貨幣市場基金面值的上升。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一條第三款「金融商品轉讓,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之規定,該類貨幣市場基金不存在銷售額,故筆者認為,該類貨幣市場基金贖回收益無需繳納增值稅。
Q7:管理多支私募基金的管理人如何繳納增值稅?
根據中國基金業協會制定的《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第十八條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制定完善的財產分離制度,不同私募基金財產之間要實行獨立運作,分別核算。
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對其管理的多支私募基金分別建賬核算的情況下,財稅[2017]56號文第四條允許「管理人可選擇分別或匯總核算資管產品運營業務銷售額和增值稅應納稅額」。鑒於私募基金管理人採用簡易方式計征增值稅,「分別核算方式」和「匯總核算方式」對於發生「金融商品(股票、債券除外,下同)轉讓」應稅行為的私募基金影響較大。
由於「金融商品轉讓」系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而「金融商品轉讓」可能會發生正差,亦可能發生負差,「匯總核算方式」下,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用A私募基金的轉讓負差沖抵B私募基金的轉讓正差。整體而言,「匯總核算方式」有利於降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稅負。
但是,降低的稅負利益是否在A、B私募基金投資人之間分配,以及如何分配,可能需要私募基金管理人予以斟酌。
Q8:合夥企業形式基金可否適用財稅[2017]56號文?
私募基金不但包括契約型基金,還包括以合夥企業形式設立的私募基金。
與沒有稅務登記的契約型私募基金不同,合夥企業形式私募基金設立後,其本身是可以進行稅務登記的,即合夥企業形式私募基金可以其名義獨立進行納稅申報,無需私募基金管理人繳納或代扣代繳。從這個角度,合夥企業形式基金與財稅[2017]56號文的「管理人繳納增值稅」前提並不完全契合。
但是,在稅局加強對資管產品徵收增值稅的趨勢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徵收率繳納增值稅」對需要按照6%稅率繳納增值稅的合夥企業形式私募基金稅負有利。並且,財稅[2017]56號文將「私募投資基金」納入「資管產品」范圍,而合夥企業形式私募基金又屬於「私募投資基金」。因此,筆者認為,除國稅總局另出規定外,合夥企業形式私募基金可以與稅局溝通,主張適用財稅[2017]56號文。
『叄』 基金分紅了之後 ,還需要交什麼稅收的嗎
不需要,基金分紅採用現金分紅方式的免稅;採用紅利再投資方式的免申購費。二者都無須繳其他任何費用的。投資者不應該用基金分紅次數的多少來判斷基金的好壞。基金分紅除了必須具備分紅的條件,還與基金的分紅政策有關。
分紅並不是越多越好,投資者應該選擇適合自己需求的分紅方式。基金分紅並不是衡量基金業績的最大標准,衡量基金業績的最大標準是基金凈值的增長,而分紅只不過是基金凈值增長的兌現而已。
(3)私募基金紅利再投資擴展閱讀
按有關規定,基金分紅需要具備以下3個條件:
一、是基金當年收益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後方可進行分配;
二、是基金收益分配後,單位凈值不能低於面值;
三、是基金投資當期出現凈虧損則不能進行分配。
『肆』 基金分紅是現金分紅好還是紅利再投資好
很多人都知道基金分紅有兩種方式:現金分紅和紅利再投資,那麼這兩種方式有何區別呢?哪一種更好呢?本文就來簡單分享一下:
紅利再投資的利資金安全性較高,基金管理人鼓勵投資者追加投資,因此一般規定紅利再投資不收取費用。假如投資者領取現金紅利後,又要再追加投資的話,將視為新的申購,需要支付申購費用。因此,選擇紅利再投資有利於降低投資者的成本,紅利再投資也可以同樣在購買個股的情況。紅利再投資的資金周轉率較高,選擇紅利再投資有利於降低投資者的成本。同時,對開放式基金進行長期投資,假如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則可享受基金投資增值的復利增長效果。
『伍』 私募基金投資款什麼時候到賬會被清退
貨幣基金是每日都有收益的,但基金凈值始終為1:00元,因此增長率始終都是0
每個貨幣基金都有收益結轉日,每月到期將把收益轉為基金份額轉到你的賬上。
比如你購買了10000元貨幣基金,到了每月收益結轉日,到時你的基金將變成100xx.xx份,
多出來的就是你的收益。
未到收益結轉日之前,在你的賬戶上可以查到有未結轉收益一欄。
這也是你的收益,只是沒轉給你而已。
不論哪種貨幣基金,分紅方式都是紅利再投資,而不是現金分紅
『陸』 基金分紅前和後購買,有什麼區別
其實,如果市場沒有變化,分紅前後買基金沒有什麼區別。因為基金分紅的實質,是將基金資產的一部分分配給基金持有人,那麼在分紅之後,基金單位凈值就會下降。在不考慮市場變動因素的情況下,這下降部分就是單位分紅的金額。
比如1月5日,某基金份額凈值是2元,擬分紅每份0.5元。1月6日是分紅除息日,那麼當天分紅之後的基金份額凈值就為1.5元。
假如你在1月5日投資1萬元買了該基金,那麼獲得基金份額是5000份(為方便計算,假設申購費率為0)。1月6日,分紅後獲得5000×0.5=2500元。紅利再投資的話,當天可獲2500/1.5=1666.67份。因此分紅後的總份額是6666.67份,基金總市值為6666.67×1.5=1萬元。假如你在分紅之後購買,那麼投資1萬元獲得的份額也是6666.67元。可以看出兩種情況沒有什麼差別。
當然,現實中基金單位凈值會由於股市的波動而發生變化,從而影響到分紅前還是分紅後購買所擁有基金資產發生差別。但理論上講,這個差別不是分紅所帶來的。即便基金不分紅,這一前一後購買基金,凈值也會有變化。
只不過對於近段時間大比例分紅的基金,不少基金或多或少都有減倉行為,以應對基金分紅需要的派現資金。我們可以注意到,這些分紅後的基金凈值,在市場強勁上揚時會漲得比較吃力。但如果後市出現大幅調整,對這些基金而言倒是好事情。因為這些近期大筆分紅的基金,往往都會吸納很多新的申購資金進入,這樣既規避部分下跌風險,又可相對低成本建倉,總是要幸運些。所以大家大可不必以分紅時間作為自己投資基金的風向標,後市怎麼走,這才最重要。
最後提示一個小細節。現金分紅和紅利再投資的時間是不一樣的。如選擇紅利再投資,那麼是在分紅除息的當天,如上面例子中的1月6日,按照當日1.5元的價格直接轉換成相應的基金份額,而且沒有任何手續費。所以對紅利再投資者而言,分不分紅,在一個上升的市場中意義並不大。如果選擇現金分紅,則一般是在除息後兩日才能劃到你的資金賬戶。
『柒』 私募基金分紅方式有哪些
目前私募基金分紅形式主要有兩種,一是拆分,二是分紅。對於分紅,投資者一般可以選擇現金分紅或紅利再投資。但是,不管基金以何種方式進行分紅,投資者的基金資產總價值並沒有增加或減少,而只是以基金份額、現金增多的形式呈現,這一點和公募基金類似。鑫風口資料有
『捌』 私募直營店:私募基金有哪些常見的分紅形式
目前私募基金分紅形式主要有兩種,一是拆分,二是分紅。
拆分是指在保持基金投資人資產總值不變的前提下,改變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總份額的對應關系,重新計算基金資產的一種方式
比如說將基金的凈值重新歸為1元,多於1元的部分將也按1元的凈值折算成新的份額,這樣的話,你所持有的基金凈值降低了,但份額增加了。
分紅是基金公司根據具體情況,把部分盈利返還給持有者,分紅的數額不等,可多可少,有時也可以把大於1元的盈利全部返還,使基金凈值成為1元。持有人也可以結合自己的情況,選擇接受紅利或進行紅利再投資
但是,不管基金以何種方式進行分紅,投資者的基金資產總價值並沒有增加或減少,而只是以基金份額、現金增多的形式呈現,這一點和公募基金類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