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證券公司申請公募基金管理業務資格的其他條件是什麼
2014年6月27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布《關於基金管理公司設立及相關業務資格申請有關事宜的問答》。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國務院關於管理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有關問題的批復》(國函[2013]132 號)及相關規定,針對業界關心的基金管理公司設立及公募基金管理業務資格申請有關問題進行解答,具體如下:
證券公司申請公募基金管理業務資格的其他條件是什麼?
答:證券公司申請公募基金管理業務資格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資產管理總規模不低於 200 億元人民幣或者集合資產管理業務規模不低於 20 億元人民幣;
(二)最近 12 個月各項風險控制指標持續符合規定標准。
⑵ 成立公募基金需要什麼條件
《證券投資基金法》對設立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條件有明確規定。
第十三條 設立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二)注冊資本不低於一億元人民幣.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三)主要股東應當具有經營金融業務或者管理金融機構的良好業績、良好的財務狀況和社會信譽,資產規模達到國務院規定的標准,最近三年沒有違法記錄;
(四)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達到法定人數;
(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具備相應的任職條件;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和與基金管理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有良好的內部治理結構、完善的內部稽核監控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⑶ 怎樣發行公募基金需要什麼條件
1、基金的發售條件
(1)基金募集申請經注冊後,方可發售基金份額;
(2)基金份額的發售,由基金管理人或者其委託的基金銷售機構辦理;
(3)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份額發售的3日前公布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文件,這些文件應當真實、准確、完整;
(4)對基金募集所進行的宣傳推介活動,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等法律規定的公開披露基金信息禁止行為。
2、基金的募集期限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收到准予注冊文件之日起6個月內進行基金募集。超過6個月開始募集,原注冊的事項未發生實質性變化的,應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發生實質性變化的,應當向中國證監會重新提交注冊申請。基金募集不得超過中國證監會准予注冊的基金募集期限。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計算。
3、基金的備案
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封閉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額總額達到准予注冊規模的80%以上,開放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額總額超過准予注冊的最低募集份額總額,並且基金份額持有人人數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募集期限屆滿之日起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交驗資報告,辦理基金備案手續,並予以公告。
4、募集基金失敗時基金管理人的責任
(1)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後30日內返還投資人已交納的款項,並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⑷ 注冊 公募基金管理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注冊公募基金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二)注冊資本不低於一億元人民幣,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三)主要股東應當具有經營金融業務或者管理金融機構的良好業績、良好的財務狀況和社會信譽,資產規模達到國務院規定的標准,最近三年沒有違法記錄;
(四)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達到法定人數;
(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備相應的任職條件;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和與基金管理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有良好的內部治理結構、完善的內部稽核監控制度、風險控制制度;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注冊私募基金公司,應當向基金業協會申請登記:
(一) 實繳資本或者實際繳付出資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
(二) 自行募集並管理或者受其他機構委託管理的產品中,投資於公開發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債券、基金份額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證券及其衍生品種的規模累計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三) 有兩名符合條件的持牌負責人及一名合規風控負責人;
(四) 有良好的社會信譽,最近三年沒有違法違規行為記錄,在金融監管、工商、稅務等行政機
關以及商業銀行、自律管理等機構無不良誠信記錄。
股權投資管理機構、創業投資管理機構等符合登記條件的,應當向基金業協會申請登記。
⑸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申請牌照是什麼意思,是怎麼分類的,每類牌照申請有什麼要求條件請求各位專家指導
所謂申請牌照類似於企業經營的營業執照,按照投資規模來劃分的: 1、私募管理型企業的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 3000 萬元,單個投資者(股 東)的投資數額不低於 100 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
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2、私募基金型企業的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 5 億元,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
低於 1 億元;單個投資者(股東)的投(出)資數額不低於 100 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
本限制條款內)。
根據你的投資額來確定你的經營范圍,投資額越高的獲得業務范圍越高。
另外還需要在申請時提供一下材料:
1.《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內含《企業設立登記申請表》、《單位投資者(單位股東、發起人)名錄
》、《自然人股東(發起人)、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合夥人名錄》、投資者注冊資本(注冊資金
、出資額)繳付情況)、《法人代表人登記表》、《董事會成員、經理、監事任職證明》、《企業住所證明
》等表格;
2.公司章程(提交列印件一份,請全體股東親筆簽字;法人股東要加該法人單位公章);
3.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
4.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5.《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及《預核准名稱投資人名錄》;
6.股東資格證明;
7.《指定(委託)書》
8.《企業秘書(聯系人)登記表》;
9.經營范圍涉及前置許可項目,應提交有關審批部門的批准文件。
⑹ 私募基金申請公募牌照需要哪些條件
1、為依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合夥企業或者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形式。
2、有符合規定的組織名稱、組織機構和經營范圍。
3、注冊資本或者出資不低於2000萬元人民幣,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4、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合夥企業合夥人符合辦法規定。
5、沒有發生已經影響或者可能影響機構正常運作的重大變更事項,或者訴訟、仲裁等其他重大事項。
6、高級管理人員已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熟悉基金銷///售業務,並具備從事基金業務2年以上或
7、在其他金融相關機構5年以上的工作經歷。
8、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不少於10人
⑺ 海外金融牌照申請流程及條件
開曼群島是全球公認的最高水平的國際金融中心。全球領先的金融機構、《財富》500強企業以及全球范圍內的私人和公共企業都選擇了開曼群島作為其選擇的管轄地,原因有很多,其中包括:
• 聲譽:開曼群島擁有完善的法律體系、穩定和強大的金融服務行業,享有高品質的離岸中心的美譽。
• 靈活性:開曼群島擁有先進的創新的立法優勢,與行業利益相關者進行協商和合作。
• 可信賴和可靠的法律制度:開曼群島法律,源自英國普通法,並輔以地方立法,確保開曼群島的實體被國際理解和接受。
• 合規文化:開曼群島長期以來一直致力於實施最佳國際慣例,並符合經濟合作
要求。開曼群島位於經合組織的「白名單」上,並簽署了大量的稅收信息交換協議。
• 穩定和以商業為導向的政府:開曼群島是英國的海外領土,有著穩定的政府歷史,致力於促進金融服務業。
• 外匯管制:開曼群島沒有外匯管制條例。因此,任何貨幣的貨幣和證券都可以自由地轉移到開曼群島和開曼群島。
其實申請開曼牌照首先要成立一家開曼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