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只私募基金投資人數累計不得超過《證券投資基金法》、《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等法律規定的特定人數。合夥型基金投資者、有限公司型基金投資者累計不得超過50人;契約型基金投資者、股份公司型基金投資者累計不得超過200人。私募可以去排排網了解
B. 怎麼投資私募基金私募基金認購流程是什麼
怎麼投資私募基金?
證監會《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私募基金只能向合格投資者進行銷售。
合格投資者應符合三個條件: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單位投資者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個人投資者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
同時,《暫行辦法》也對私募投資基金的投資人數進行了限制。以有限責任公司或者合夥企業形式設立的私募基金的投資者人數不得超過50人,其他私募基金的投資者人數不得超過200人。
私募基金認購流程如何?
首先,您要全面了解這個私募基金的性質和操作風格,包括投資管理人的團隊組成,過往業績,以及託管銀行,信託公司和證券公司的實力等等;
其次,仔細閱讀信託基金認購合同和信託計劃說明書,認同並無異議以後簽署合同,一式兩份。注意,合同上一般需要填寫你要匯款的賬戶,並預留以後贖回資金要回到的賬號。
很多信託公司要求打款賬戶、信託合同簽署人以及最後的回款賬戶必須是同一個同名賬戶。
再次,去銀行匯款。填寫完對方賬戶名、對方開戶行、匯款金額以後,注意在備注欄或者是匯款用途欄註明「張三認購XX信託計劃」。注意,匯款原件要保留好,並復印兩份保存。
這是確認您成功加入信託計劃的重要憑證。另外,一般的陽光私募基金會有另外1%左右的認購費,這樣比如您認購了100萬,您匯款的時候就需要匯101萬。
再者,需要提供的證明文件。包括您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匯款賬戶原件及復印件(回款賬戶原件及復印件),匯款單復印件等。一般這些復印件上都要求本人簽字並按手印確認。
最後,確認加入。信託公司在收到所有資料,以及確認認購資金和認購費到賬後,會通知銀行將認購人的信託資金認購為信託單位,並在私募基金認購結束後10個工作日左右向信託基金認購人寄送信託公司蓋完章的合同,以及信託加入確認函等文件。
這樣,整個信託基金認購流程就算完成了。成功加入以後,一般在投資管理公司的網站(個別投資公司並沒有開設自己的網站),信託公司的網站,以及一些大的專業私募基金網站和報紙中都會定期公布信託基金的最新凈值,有的是一周一次,也有些事一個月一次。有些投資管理公司還會定期通過手機向客戶發送產品的最新凈值。
C. 私募基金公司倒閉後,投資人的錢怎麼處理
每隻基金都有託管銀行。因為證監會規定的,基金必須有第三方託管銀行管理基金的投資資金。基金公司倒閉只是影響基金公司的注冊資金,不會影響基金的投資基金。但是只有基金投資管理很差的基金公司才會可能倒閉,那樣基金的投資業績肯定很差,投資人會虧本的風險。
如果基金公司真的倒閉,它所管理的基金清盤沒達到清盤的條件,證監會會協調其他基金公司並購或者接盤管理;它所管理的基金清盤(存續期內,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連續60個工作日達不到100人,或連續60個工作日基金資產凈值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了,款項退回投資人的銀行帳戶。
D. 我想投資私募股權基金,請問怎麼投
天津邦友新創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
本公司是天津股權交易所注冊保薦商、做市商,並且與國內各個券商和銀行都有合作業務。
現有兩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1、新創(河南)中小企業股權投資基金50億
2、天津龍行股權投資基金(30億以上,首期5億正在募集中,個人投資者憑500萬以上資金證明可以參加說明會)
E. 投資私募基金有什麼要求呢
(一)、學會怎麼投資,就像學會怎麼賺錢一樣,那麼怎麼投資呢?
1、米小粒提示,對於外面宣稱的高回報、高收益、保本等投資理財產品千萬不可以相信;
2、上海證監會主席曾經說過,理財收益在5%以內的是合理合規的,理財收益在5%-6%你要查清楚這個產品是干什麼用的,理財收益在8%以上的你直接可以選擇報警;
3、有很多人有股票群、理財群,切不可相信裡面什麼理財大師、股神這些人,說不定就是某個金融公司理財部門的銷售員,通過各種套路讓你們跟著他買股票、買理財提升自己業績;
4、對於穩健性的朋友們可以去銀行購買理財產品作為投資,除非銀行倒閉,不然是不可能不給你兌付的,那麼想想也知道,國內說銀行倒閉的新聞還是沒有的吧!
5、對於股票和基金定投的,高風險產品,一定要做好功課,切勿盲目跟風給自己造成大的經濟損失;
F. 成保良加入私募之後籌辦的基金是瑞力投資基金嗎
瑞力是上海國際集團下的產業投資基金,不是私募。
G. 什麼叫私募,私募基金又是怎麼回事。求解。謝謝!
1、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對企業名稱、經營范圍有何要求?名稱是否必須含有「私募」相關字樣?
答:根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指引》、《私募投資基金登記備案問題解答(七)》,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稱和經營范圍中應當包含「基金管理」、「投資管理」、「資產管理」、「股權投資」、「創業投資」等相關字樣。此外,從專業化經營和防範利益沖突角度出發,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兼營與私募基金可能存在沖突的業務、與買方「投資管理」業務無關的賣方業務以及其他非金融業務。
根據《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協會鼓勵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名稱中增加「私募」相關字樣,但目前暫不做強制性要求。
2、目前一些地區對投資類企業的工商注冊及經營范圍、名稱等變更採取了相關的限制性措施。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已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經營范圍和名稱不符合協會相關自律要求,但客觀上又無法完成工商信息變更的,如何處理?
答: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經營范圍和名稱的整改工作需要事先完成相關工商信息變更。考慮到近期各地相關工商注冊政策處於調整期,為不影響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開展業務,需提交相關法律意見書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若其經營范圍和名稱不符合協會相關自律要求,同時確出於客觀原因無法進行相關工商變更的,申請機構應書面承諾不開展與本機構所從事的具體私募基金業務類型無關的其他業務,並承諾待相關工商變更手續可正常辦理後,將及時完成經營范圍和名稱變更,並在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中按要求及時更新變更後的工商信息。上述承諾情況應如實告知相關律師事務所及經辦律師,有私募基金產品的,應如實告知其投資者。
若申請機構具有《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相關問題解答(七)》明確禁止的經營范圍,應進行整改並完成相關工商信息變更後才能再次提交申請,此類情形包括:私募機構工商登記經營范圍及實際經營業務包含可能與私募投資基金業務存在沖突的業務(如民間借貸、民間融資、配資業務、小額理財、小額借貸、P2P/P2B、眾籌、保理、擔保、房地產開發、交易平台等)。
3、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對注冊資本/認繳資本、實收資本/實繳資本、實收/實繳比例等有何要求?
答:《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並未要求申請機構應當具備特定金額以上的資本金才可登記。但作為必要合理的機構運營條件,申請機構應根據自身運營情況和業務發展方向,確保有足夠的資本金保證機構有效運轉。相關資本金應覆蓋一段時間內機構的合理人工薪酬、房屋租金等日常運營開支。律師事務所應當對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具備從事私募基金管理人所需的資本金、資本條件等進行盡職調查並出具專業法律意見。
針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實收資本/實繳資本不足100萬元或實收/實繳比例未達到注冊資本/認繳資本的25%的情況,協會將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中予以特別提示,並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分類公示中予以公示。
4、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時機構需要制定哪些基本制度?
答: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參照協會發布的《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指引》等規定製定並上傳相關制度,制度文件包括但不限於(視具體業務類型而定)運營風險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機構內部交易記錄制度、防範內部交易、利益沖突的投資交易制度、合格投資者風險揭示制度、合格投資者內部審核流程及相關制度、私募基金宣傳推介、募集相關規范制度,以及適用於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的公平交易制度、從業人員買賣證券申報制度等。
此外,法律意見書中律師事務所應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對制度是否具備有效執行的現實基礎和條件出具意見。例如,相關制度的建立是否與機構現有組織架構和人員配置相匹配,是否滿足機構運營的實際需求等。若私募基金管理人現有組織架構和人員配置難以完全自主有效執行相關制度,該機構可考慮采購外包服務機構的服務,包括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的專業服務。協會鼓勵私募基金管理人結合自身經營實際情況,通過選擇在協會備案的私募基金外包服務機構的專業外包服務,實現本機構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目標,降低運營成本,提升核心競爭力。若存在上述情況,請在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時,同時提交外包服務協議或外包服務協議意向書。
5、申請機構注冊地和實際經營場所不在同一個行政區域是否影響登記備案?
答:申請機構注冊地和實際經營場所不在同一個行政區域的,不影響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但申請機構應對有關事項如實填報,律師事務所則需做好相關事實性陳述,說明管理人的經營地、注冊地分別所在地點,是否確實在實際經營地經營等事項。
私募基金備案
1、已登記且尚未備案私募基金產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首次申請備案私募基金的備案流程有哪些?
答:根據《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要求,《公告》發布之前已登記且尚未備案私募基金產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首次申請備案私募基金產品之前補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待提交的法律意見書辦理通過後,按照正常流程提交私募基金備案。
2、怎麼判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人標准?
答: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且符合下列相關標準的單位和個人:
(一)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單位;
(二)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的個人。
前款所稱金融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保險產品、期貨權益等。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13條有關規定,下列投資者視為合格投資者:
(一)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
(二)依法設立並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的投資計劃;
(三)投資於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
(四)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投資者。
以合夥企業、契約等非法人形式,通過匯集多數投資者的資金直接或者間接投資於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銷售機構應當穿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合格投資者,並合並計算投資者人數。但是,符合本條第(一)、(二)、(四)項規定的投資者投資私募基金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合格投資者和合並計算投資者人數。
3、私募基金募集規模證明、實繳出資證明的備案要求有哪些?
答:私募基金募集規模證明、實繳出資證明應為第三方機構出具的證明,包括基金託管人開具的資金到賬證明、驗資證明、銀行回單、包含實繳信息的工商登記調檔材料等出資證明文件。私募基金的募集資金不允許代付代繳。
4、無託管的私募基金的備案要求有哪些?
答:除基金合同或合夥協議另有約定外,私募基金應當由基金託管人託管。若私募基金沒有託管,請補充提交所有投資者簽署的無託管確認書(「無託管確認書」中說明「本基金無託管」),或在「管理人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問題」里說明,合同中明確約定本產品無託管且保障私募基金財產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糾紛解決機制的相關章節。
5、私募基金投資者中涉及有限合夥企業的,需要穿透嗎?
答:以合夥企業、契約等非法人形式,通過匯集多數投資者的資金直接或者間接投資於私募基金的,請核實其是否在協會備案。如果已備案,請在「投資者明細」中填寫產品編碼;如果沒有備案,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銷售機構應當穿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合格投資者,並合並計算投資者人數,並在「投資者明細」中單獨列表填報該合夥企業、契約型基金的投資者出資情況。
6、私募基金投資者包含員工跟投且跟投金額不滿足合格投資者標準的備案要求有哪些?
答:符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13條第(三)項所列的私募基金投資者中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員工跟投且跟投金額不滿足合格投資者標準的,應在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其他問題文件描述上傳」中上傳加蓋私募基金管理人簽章的員工在職證明和私募基金管理人與員工簽署的勞務合同,或私募基金管理人為員工繳納社保等相關證明勞務關系的文件。
7、2016年12月31日之前,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從業資格沒有滿足《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還可以申請備案私募基金產品嗎?
答: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相關規定,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於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基金從業資格。逾期未取得資格的,協會將暫停受理該機構的私募基金產品備案及其他重大事項變更申請。
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如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相關高管人員(含法定代表人)不具備基金從業資格,不影響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請備案私募基金產品。
法律意見書
1、同時進行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變更的,能否出具一份專項法律意見書?
答:若同時變更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或變更事項相互關聯的,可以出具一份專項法律意見書,但法律意見書中應說明相互關聯的情況,並分別就提請變更的各類事項逐項發表意見。
2、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補充提交法律意見書的,是否要根據整改後的實際情況發表意見?若依據機構整改後的情況發表意見,出現與協會公示信息不一致的情形,如何處理?
答:根據《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的要求,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在相應時間內進行整改,並將需要變更的事項通過提交重大事項變更申請或年度變更申請完成。法律意見書應對公司整改並完成變更後的實際情況發表意見,應與協會公示信息保持一致。若律師事務所的盡職調查結果出現與協會公示信息不一致的,應在法律意見書中披露不一致原因並詳盡說明情況。
3、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遍反映法律意見書通過率較低,且對退回理由不太理解,能否給予詳細解釋?
答:《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發布後,新增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申請、首隻基金備案補提法律意見書申請通過機構數量較少,主要原因在於:一是申請機構未遵循專業化管理和防範利益沖突原則,兼營非金融業務、信貸業務,未設置相應制度安排的前提下擬同時從事證券投資和股權投資業務,或者同時開展其他存在利益沖突的業務。二是法律意見書未認真核實申請機構從業人員、資本金、住所、設施等情況,未有效確認機構實繳資金信息,不能確認有足夠資本金保證機構有效運轉。三是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與申請機構真實業務不符,甚至簡單抄襲模板,相關制度不具備有效執行的現實基礎和條件。近期隨著私募基金管理機構和律師事務所對《公告》相關要求的逐步理解,申請通過情況已逐步改善,並趨於正常化。北京專業代辦,不懂請追問
H. 私募基金的投資經理被抓後基金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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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投資私募基金有什麼要求嗎
1000w以上的機構:個人投資者個人家庭資產不低於500萬,或個人最近三年年收入不低於40萬,且有兩年投資經驗。
J. 如何投資私募基金
首先私募基金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體募集的資金,大家應該都知道公募,兩個概念實際是一樣的,只不過是發行證劵方法有所差異,是否是向特定群體發行證劵這種是私募,沒有特定群體又公開發行證劵的為公募。私募基金起源於美國,是當時很多富有的私人銀行家自己通過他人介紹將自己的資金投資給一些新興產業,這種投資完全是有自己全權決策,沒有專門的機構參與組織,這種就是最早形式的私募。由於私募基金的銷售和贖回都是通過基金管理人與投資人私下協商制定進行的,因此它又被稱為向特定對象募集的基金。
私募基金是通過非公開方式募集資金,其對象只是少數特定的投資者,圈子小但是門檻卻高,個人投資一般都是100萬往上,私募是針對性非常強的投資目標,更像是為中高產階級投資者量身定做的投資服務產品。
政府相關部門對於私募的監管比較寬松,私募投資的隱蔽性更好,運作也十分靈活,相應獲得高收益回報的機會也更大,俗話說的好,有了高收入就有高風險,凡事有利有弊,私募的風險是大大凌駕於公募之上的,由於私募的募集方式和監管寬松很大程度上加大了私募的投資風險,在我們想要去投資或購買私募之前必須要做一些調查,以更好的了解或掌控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