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小額貸款保證保險和履約保證保險的區別
1、概念不同:履約保證保險是保險公司向履約保證保險的受益人承諾,如果投保人不按照合同約定或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小額貸款保證保險是承保投保人(借款人)不能按貸款合同約定的期限償還所欠貸款的風險。
2、承擔責任方不同:履約保證保險由該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小額貸款保證保險由保險人承擔償還責任。
3、關系主體不同:履約保證保險法律關系的主體有三方當事人,即保險公司、借款人、銀行。而小額貸款保證保險不是。
(1)金融機構貸款保證保險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所有違約情形的前提為無正當理由。這意味著,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承包方違約,不屬於履約保證保險的保證范圍。具體包括政治、社會、自然等各方面的客觀原因。
2、質量違約和工期違約情況的前提為承包人原因。這意味著,因發包人原因造成的質量違約和工期違約不屬於履約保證保險的保證范圍。例如工期延誤的原因在於發包人一方,如未能提供施工條件、人員嚴重不足、不斷變更設計等,則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3、履約保證保險為從屬保函,理賠前提是主合同(即施工合同)有效。因此主合同無效或存在未經保險人確認的變更情況時,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另外,履約保證保險的理賠以不存在保函欺詐為前提。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履約保證保險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小額貸款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保證保險
❷ 個人貸款保證保險合法嗎
事實上,銀行要求貸款人投保的依據是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該《辦法》第25條規定:「以房產做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簽訂前辦理房屋保險或委託貸款人代辦有關保險手續。抵押期內,保險單由貸款人保管。」由於該條款沒有實施細則,所以各家銀行又自行規定了許多條款。需要明確的是,該行為屬於商業行為,不算違法,但是您有權拒絕。在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貸款機構不能收取管理費和手續費,也沒有規定禁止售賣個人貸款保證保險,也就是說,收取管理費和手續費或者售賣保險的行為本身是不違法的。
以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保證保險為例,銀行提供貸款服務,把錢借給購房者買房,會擔心購房者沒有能力按時償還貸款,為了規避這個風險,銀行有權要求購房者購買保險的,若購房者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事件而無力償還貸款,保險公司的理賠金可用於償還貸款。這種商貸屬於商業行為,銀行有提要求的權力,購房者也有不接受的權力,不算違法。那麼,是不是意味著這些行為都是合法合規的呢?答案是否定的。
對貸款機構的法律要求:
對保險機構的法律要求:
目前來看,我國還沒有完全「合法合規」的消貸保證險,常常是依附於人身意外險而存在的,是保險機構規避監管的手段,法律監管也相對空白,需要多加謹慎,量入為出,適度消費!
❸ 銀行貸款保證保險的保險費由誰支付
有投保人支付,也就是借款人。
❹ 個人貸款保證保險
凡是從本金中提前扣款的,不管名目是什麼,本質上都屬於砍頭息。
❺ 貸款保證保險 定義
貸款保證保險是承保投保人(借款人)不能按貸款合同約定的期限償還所欠貸款的風險,當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時,由保險人承擔償還責任。
該險種是為了配合金融機構發展個人消費貸款業務而開辦的,主要適用於個人住房消費貸款、個人汽車消費貸款等貸款業務。目前我國主要開辦了個人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和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保證保險兩個險種。
保險人對發生下列情況不負賠償責任:
(1)被保險人未按《貸款通則》對投保人進行審核及貸款催收;
(2)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3)沒有徵得保險人的事先同意變更貸款合同或附件內容。
❻ 個人信用貸款保證保險
個人信用貸款保證保險是一個保險產品不是信用貸款,它們分別是兩個主體
❼ 小額貸款保證保險是什麼
貸款人發生合同約定的事故,不能還款,餘下貸款由保險公司還給貸款機構。
❽ 什麼是貸款保證保險
貸款保證保險,就是個人憑借良好的信用及其他相關證明,投保個人貸款保證保險後,從貸款機構獲取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