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資管產品投資范圍:
保監會資金部2015年12月下旬下發了《關於調整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投資范圍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一位業內人士將這份文件解讀成,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投資范圍增加了信託等資產,同時明確了創新標的產品的申報工作。
關於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的投資范圍,現行的依據為保監會2013年2月份發布的《關於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開展資產管理產品業務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
這一規定將保險資管產品投資范圍限於銀行存款、股票、債券、證券投資基金、央行票據、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信貸資產支持證券、基礎設施投資計劃、不動產投資計劃、項目資產支持計劃及中國保監會認可的其他資產。
而新下發的《徵求意見稿》欲將保險資管產品投資的基礎資產范圍調整為:符合監管規定的保險資金可投資范圍,以及債權收益權等保監會認可的其他投資品種。
(1)保險公司權益類資產投資比例攻略擴展閱讀:
與其他理財產品相比,資管項目具有以下優勢:
(1)收益方面:資管業務是去年下半年才開始放開的業務,目前正是需要大力拓展市場的時候,為了提高競爭力,資管公司對融資方收費會盡量稍低,給到客戶的收益盡量稍高,例如同類型的產品一般資管產品會比信託高0.5%/年左右。
(2) 安全度方面:目前做這類項目的都是資產管理公司挖的信託經理及本公司具有多年金融行業風控的人員,行業經驗深厚,一般情況下,安全度高的產品能給到的融資成本隨市場變化越來越低,也偏向於給資管公司做融資。
目前這32家資管公司都是做第一波項目,選項目時的要求會比較謹慎,對項目的資質要求比較高,因此對於想配置性價比高的固定收益項目客戶來說也不失為一個選擇的方向。
Ⅱ 資產配置中保險的比例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資產配置的主要類型有:
1.買入並持有策略。
買人並持有策略是指在確定恰當的資產配置比例,構造了某個投資組合後,在諸如3—5年的適當持有期間內不改變資產配置狀態,保持這種組合。買人並持有策略是消極型長期再平衡方式,適用於有長期計劃水平並滿足於戰略性資產配置的投資者。
買人並持有策略適用於資本市場環境和投資者的偏好變化不大,或者改變資產配置狀態的成本大於收益時的狀態。
2.恆定混合策略。
恆定混合策略是指保持投資組合中各類資產的固定比例。恆定混合策略是假定資產的收益情況和投資者偏好沒有大的改變,因而最優投資組合的配置比例不變。恆定混合策略適用於風險承受能力較穩定的投資者。
如果股票市場價格處於震盪、波動狀態之中,恆定混合策略就可能優於買人並持有策略。
3.投資組合保險策略。
投資組合保險策略是在將一部分資金投資於無風險資產從而保證資產組合的最低價值的前提下,將其餘資金投資於風險資產並隨著市場的變動調整風險資產和無風險資產的比例,同時不放棄資產升值潛力的一種動態調整策略。當投資組合價值因風險資產收益率的提高而上升時,風險資產的投資比例也隨之提高;反之則下降。因此,當風險資產收益率上升時,風險資產的投資比例隨之上升,如果風險資產收益繼續上升,投資組合保險策略將取得優於買人並持有策略的結果;而如果收益轉而下降,則投資組合保險策略的結果將因為風險資產比例的提高而受到更大的影響,從而劣於買人並持有策略的結果。
4.動態資產配置策略。
動態資產配置策略,是指動態地根據市場情況在不同類型的資產之間配置資金.當股市上升時,將更大比例的資金投向股票;超過某一高點、資金應全部投向股票,從股市的任何進一步上升中充分地獲利.相反、當股市下跌時,要及時削減投資於股票的資金比例,換成生息存款或可能的債券、形成投資組合的墊底價值,防止進一步的損失.股市達到某一低點、資金應全部轉向存款,確保股市再跌情況下組合價值不再下降、如此便建立了基金的保底水平.投資組合持有部分現金和部分股票,組合對市場波動的反應就會溫和一些。
資產配置是指因應投資者個別的情況和投資目標,把投資分配在不同種類的資產上,如:股票、債券、房地產及現金等,在獲取理想回報之餘,把風險減至最低。
總括而言,資產配置為一理財概念,投資者根據其投資計劃的時限及可承受的風險,來配置資產組合。資產配置可以應用於任何擁有兩只以上股票的投資組合內,唯較常用於資產類別的層面。不同類別的資產在市場上的運作也有所不同,所以其回報和所涉及的風險亦各有不同。
Ⅲ 保險公司資產如何投資股市
《辦法》規定,保險資金投資的股票,主要包括公開發行並上市交易的股票和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而對於投資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和以外幣認購及交易的股票將由中國保監會另行規定。
第一,投資於銀行活期存款、政府債券、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銀行債券和貨幣市場基金等資產的賬面余額,合計不低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
第二,投資於無擔保企業(公司)債券和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賬面余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0%。
第三,投資於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賬面余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0%。值得注意的是,此前險資投資基金與股票的比例不得超過公司總資產的20%,而調整後將改為投資股票型基金與股票的比例合計不得超過20%。
第四,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相關金融產品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4%,兩項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
第五,投資於不動產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0%;投資於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3%,兩項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0%。
第六,投資於基礎設施等債權投資計劃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0%。
第七,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對其他企業實現控股的股權投資,累計投資成本不得超過其凈資產。
Ⅳ 關於加強和改進保險資金運用比例監管的通知
保險資管產品投資范圍
保監會資金部2015年12月下旬下發了《關於調整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投資范圍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一位業內人士將這份文件解讀成,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投資范圍增加了信託等資產,同時明確了創新標的產品的申報工作。
關於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的投資范圍,現行的依據為保監會2013年2月份發布的《關於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開展資產管理產品業務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這一規定將保險資管產品投資范圍限於銀行存款、股票、債券、證券投資基金、央行票據、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信貸資產支持證券、基礎設施投資計劃、不動產投資計劃、項目資產支持計劃及中國保監會認可的其他資產。
而新下發的《徵求意見稿》欲將保險資管產品投資的基礎資產范圍調整為:符合監管規定的保險資金可投資范圍,以及債權收益權等保監會認可的其他投資品種。
保險資金可投資范圍在《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中有明確規定。2014年2月份中國保監會發布的《關於加強和改進保險資金運用比例監管的通知》將保險資金可投資資產分為五大類,包括流動性資產、固定收益類資產、權益類資產、不動產類資產和其他金融資產。其中,其他金融資產包括集合信託計劃、銀行理財、金融衍生品、項目資產支持計劃以及其他保險資管產品等。
一位保險資管公司相關負責人對《證券日報》記者稱,此次《徵求意見稿》對於資管產品業務投資范圍的最大變化在於「增加了信託」,相較現行規定相當於有了很大程度的放寬。
「另外,《徵求意見稿》還明確了創新型產品的申報流程,給出了指引。」該負責人稱。
《徵求意見稿》根據基礎資產的不同欲將保險資管產品分成兩類:基礎資產范圍在保險資金可投資范圍內的,為普通型產品;基礎資產范圍超出保險資金可投資范圍的,為創新型產品。
《徵求意見稿》規定,保險資管公司獲得產品業務資質且完成普通型產品發行後,可以申請發行創新型產品。保險資管公司申請發行創新型產品,需進行產品創新能力備案。申請發行創新型產品,實行首隻產品風險評估、同類產品事後報告的模式。
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發行資管產品時,應當通過保監會指定的資產交易平台進行登記、發行、交易轉讓和信息披露,並且按照《通知》規定向保監會提交事後報告。
保險資管產品經營范圍擴至養老險公司
另外,《徵求意見稿》還欲將開展資管產品業務的機構,由現行的保險資管公司擴圍至養老保險公司,後者開展產品業務參照相關規定執行。
依照此前保監會《通知》中給出的定義,保險資管產品是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作為管理人,向投資人發售標准化產品份額,募集資金,由託管機構擔任資產託管人,為投資人利益運用產品資產進行投資管理的金融工具。產品分為定向產品和集合產品,前者認購門檻3000萬元,後者投資門檻100萬元,投資人為保險機構等機構主體。「門檻是100萬元,比拼的是各資管公司的投研能力。」某保險資管公司固定收益投資人士如此評價這一業務。
而在養老險公司人士眼中,這一業務的發起機構擴展至養老險公司並不突兀,「養老險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資產管理機構,本身就有包括年金、以養老保障為目的的資金受託管理等具有資產管理性質的業務,養老險公司現在也在向資產管理機構轉型。」一位養老險公司高管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不過,這位養老險公司高管也表示,獲准開展資產管理產品業務,符合養老險公司向資產管理機構轉型的發展方向,但開展這一業務的壓力也大,要做好並不容易,畢竟資管領域的競爭激烈。
試點以來,據《證券日報》記者了解,開展業務的保險資管公司不斷增多,保險資管產品類型不斷增加,投資范圍不但覆蓋國內傳統投資及另類投資領域,還覆蓋到境外投資品種的產品。比如,某保險資管公司發行了多隻投資於證券公司融資業務的債權收益權資管產品,同時,其發行的「全球新股及流動性機會資管產品」欲在全球范圍「打新」,產品中不超過40%的資產投向境外主要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資產。
對於發展規模,保監會相關負責人曾表示,截至2014年6月底,保險資管產品規模為611億元,普華永道預計,目前保險資管產品業務規模在1000億元左右,占險資運用余額的1%。未來,保險資管產品業務將由現行的試點調整為對行業完全放開。
保監會資金部要求各資管公司結合市場及自身發展實際情況,將對《徵求意見稿》內容的書面意見於2015年12月31日前反饋。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Ⅳ 權益類投資對保險公司有哪些好處
放寬符合條件保險公司權益類投資比重限制,有利於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目前,經過市場亂象整治,我國保險業逐步走上了高質量發展之路,多數保險公司不再依賴短期理財型產品維持短期現金流流入,更多的是依靠長期保障型產品的首單、續期保費拉動公司業績增長,獲得更多長期現金流,而這些資金通過權益類市場,最終流向的將是實體經濟。因此,提高權益類投資比重,能夠有效發揮保險資金長期穩定的作用,更好地推動實體經濟的發展。尤其是在當前為應對疫情影響,各地加大對企業扶持力度,擴大投資規模的情況下,更有利於穩企業、穩就業、穩增長,同時也為疫情過後我國經濟盡快恢復注入強大的動力。
放寬符合條件保險公司權益類投資比重限制,有利於增加保險公司投資收益。2019年,我國保險行業利潤大幅增長,投資收益大幅增長是影響因素之一。全年實現投資收益8824億元,資金運用平均收益率4.94%,較2018年高出0.61個百分點。以太保壽險為例,2019年,其投資收益就為598.76億元,同比增加36.5%,其中權益類投資佔比15.7%,較上年末上升3.2個百分點。由此可見,增加權益類投資有助於提升保險公司整體收益水平。
不過,政策的放寬將對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這就要求,保險公司要不斷加大風險管控力度,加強市場研判,豐富投資經驗,更加穩健地開展權益類投資,在增加收益,有效防控風險大前提下,更好的服務實體經濟發展。
Ⅵ 保險公司旗下的資產管理公司投資的各類資產大概是個什麼比例,有多大的比例進去股市
這個不能一概而論的,要看各家保險公司的資產配置情況以及獲批投資領域以及保險公司的投資風格來安排的。
比如說,一般的保險公司,直接參與股市投資的比例不會高於20%,其餘有購買國債(無風險穩健)、銀行定期存款(穩健)、協定存款(穩健+收益)、銀行理財產品(保本+收益),同業拆借市場等,該類穩健型投資佔到絕大多數比例,大約在70%-80%,剩下的進行一些收益性投資,比如參與股市一級市場申購、債券市場操作、貨幣市場投資、黃金投資,甚至於直接參與股市二級市場投資等,另有一部分參與股權、實體投資(屬於風險投資,高收益高風險,且比例相當小)。
所以不能一概而論,總體的可投資方向要根據保監會的相應規定執行。
保險公司的資金總體來說還是追求穩健為主。
Ⅶ 有限公司股本權益性投資的比例限制在哪部法里有規定
一般的有限公司對外投資比例沒有限制。以前不能超過凈資產的50%
新公司法中規定:(第十五條):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但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2008年第3號令)第九條規定,「設立農村商業銀行應當有符合條件的發起人,發起人包括:自然人、境內非金融機構、境內金融機構、境外金融機構和銀監會認可的其他發起人」。
第十二條規定:「境內非金融機構作為發起人,應當符合以下條件:其中第七項規定條件為:具備補充農村商業銀行資本的能力,除國務院規定的投資公司和持股公司外,權益性投資余額原則上不得超過本企業凈資產的50%(含本次投資金額,合並會計報表口徑)」。
Ⅷ 權益類資產是指什麼
權益類資產是指股票、股票型,指數型,股票型基金等理財產品上的資產。投資這類理財產品的特點是,你擁有這類產品的所有權,但這類產品的收益不能保證的。權益類產品相對於固定收益類產品而言的。
上市權益類資產是指在證券交易所或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金融資產交易場所(統稱交易所)公開上市交易的、代表企業股權或者其他剩餘收益權的權屬證明,以及主要價值依賴於上述資產價值變動的資產。
(8)保險公司權益類資產投資比例攻略擴展閱讀
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保險公司權益類資產余額為4.38萬億元,占保險資金運用余額的22.57%,占上一個季度末總資產(2019年年底)的21.3%,而彼時險企權益類投資的佔比上限為30%。也就是說,險企對於權益類投資許可權的使用還是比較積極的。
這種積極一方面是源於行業服務實體經濟、實體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初心;另一方面,也在藉此實現差異化競爭,提升險企自身經營業績,以及其應對經濟周期波動的能力。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權益類投資
Ⅸ 保險資金運用比例監管
作者:田晨彤
鏈接:
來源:知乎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商業轉載請聯系作者獲得授權,非商業轉載請註明出處。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強和改進保險資金運用比例監管的通知
(保監發〔2014〕13號)
……針對保險公司配置大類資產制定保險資金運用上限比例。
(一)投資權益類資產的賬面余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30%,且重大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凈資產。賬面余額不包括保險公司以自有資金投資的保險類企業股權。
(二)投資不動產類資產的賬面余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30%。賬面余額不包括保險公司購置的自用性不動產。
保險公司購置自用性不動產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凈資產的50%。
(三)投資其他金融資產的賬面余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5%。
(四)境外投資余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5%。
三、設立集中度風險監管比例
為防範集中度風險,針對保險公司投資單一資產和單一交易對手制定保險資金運用集中度上限比例。
(一)投資單一固定收益類資產、權益類資產、不動產類資產、其他金融資產的賬面余額,均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投資境內的中央政府債券、准
政府債券、銀行存款,重大股權投資和以自有資金投資保險類企業股權,購置自用性不動產,以及集團內購買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等除外。
投資上市公司股票,有權參與上市公司的財務和經營政策決策,或能夠對上市公司實施控制的,納入股權投資管理,遵循保險資金投資股權的有關規定。
單一資產投資是指投資大類資產中的單一具體投資品種。投資品種分期發行,投資單一資產的賬面余額為各分期投資余額合計。
(二)投資單一法人主體的余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0%。投資境內的中央政府債券、准政府債券和以自有資金投資保險類企業股權等除外。
單一法人主體是指保險公司進行投資而與其形成直接債權或直接股權關系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一融資主體。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