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保險公司 資本規劃
呵呵,設立保險公司可需不凡實力,我有幸參加過財產保險股份公司法人的籌建及設立全過程,歷時一年多,不是一般的復雜。
設立保險公司,應當向中國保監會提出籌建申請,並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保監會規定條件的投資人,股權結構合理;
(二)有符合《保險法》和《公司法》規定的章程草案;
(三)投資人承諾出資或者認購股份,擬注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2億元,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四)具有明確的發展規劃、經營策略、組織機構框架、風險控制體系;(五)擬任董事長、總經理應當符合中國保監會規定的任職資格條件;(六)有投資人認可的籌備組負責人;
(七)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中國保監會根據保險公司業務范圍、經營規模,可以調整保險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但不得低於人民幣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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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求一份保險公司的職業規劃
給你看一篇範文吧 呵呵2005年,中支公司在省分公司各級領導及全體同仁的關心支持下文秘寫作網版權所有,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 ,完成了籌建工作並順利開業,在業務的發展上也取得了較好的成績,佔領了一定的市場份額,圓滿地完成了省公司下達的各項任務指標,在此基礎上,公司總結2005年的工作經驗並結合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如下工作計劃:一、加強業管工作,構建優質、規范的承保服務體系。承保是保險公司經營的源頭,是風險管控、實現效益的重要基礎,是保險公司生存的基礎保障。因此,在2006年度里,公司將狠抓業管工作,提高風險管控能力。1、對承保業務及時地進行審核,利用風險治理技術及定價體系來控制承保風險,決定承保費率,確保承保質量。對超越公司許可權擬承保的業務進行初審並簽署意見後上報審批,確保此類業務的嚴格承保。2、加強信息技術部門的治理,完善各類險種業務的處理平台,通過建設、使用電子化承保業務處理系統,建立完善的承保基礎資料庫,並繕制相關報表和承保分析。同時做好市場調研,並定期編制中、長期業務計劃。3、建立健全重大標的業務和非凡風險業務的風險評估制度,確保風險的合理控制,同時根據業務的風險情況,執行有關分保或再保險治理規定,確保合理分散承保風險。4、強化承保、核保規范,嚴格執行條款、費率體系,熟練把握新核心業務系統的操作,對中支所屬的承保、核保人員進行全面、系統的培訓,以提高他們的綜合業務技能和素質,為公司業務發展提供良好的保障。好文章盡在公文易二、提高客戶服務工作質量,建設一流的客戶服務平台。隨著保險市場競爭主體的不斷增加,各家保險公司都加大了對市場業務競爭的力度,而保險公司所經營的不是有形產品,而是一種規避風險或風險投資的服務,因此,建設一個優質服務的客服平台顯得極為重要,當服務已經成為核心內容納入保險企業的價值觀,成為核心競爭時,客服工作就成為一種具有獨特理念的一種服務文化。經過2005年的努力,我司已在市場佔有了一定的份額,同時也擁有了較大的客戶群體,隨著業務發展的不斷深入,客服工作的重要性將尤其突出,因此,中支在2006年裡將嚴格規范客服工作,把一流的客服治理平台運用、落實到位。1、建立健全語音服務系統,加大熱線的宣傳力度,以多種形式將熱線推向社會,讓眾多的客戶全面了解公司語音服務系統強大的支持功能,以提高自身的市場競爭力,實現客戶滿足最大化。2、加強客服人員培訓,提高客服人員綜合技能素質,嚴格奉行「熱情、周到、優質、高效」的服務宗旨,堅持「主動、迅速、准確、合理」的原則,嚴格按照崗位職責和業務操作實務流程的規定作好接、報案、查勘定損、條款解釋、理賠投訴等各項工作。3、以中心支公司為中心,專、兼職並行,建立一個覆蓋全區的查勘、定損網點,初期由中支設立專職查勘定損人員3名,同時搭配非專職人員共同查勘,以提高中支業務人員的整體素質,切實提高查勘、定損理賠質量,做到查勘准確,定損合理,理賠快捷。4、在2006年6月之前完成xx營銷服務部、yy營銷服務部兩個服務機構的下延工作,至此,全區的服務網點建設基本完善,為公司的客戶提供高效、便捷的保險售後服務。文秘寫作網版權所有,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 三、加快業務發展,提高市場佔有率,做大做強公司保險品牌。根據xx年中支保費收入xx萬元為依據,其中各險種的佔比為:機動車輛險%,非車險%,人意險%。xx年度,中心支公司擬定業務發展規劃計劃為實現全年保費收入x萬元,各險種比例計劃為機動車輛險75%,非車險15%,人意險10%,計劃的實現將從以下幾個方面去實施完成。1、機動車輛險是我司業務的重中之重,因此,大力發展機動車輛險業務,充分發揮公司的車險優勢,打好車險業務的攻堅戰,還是我們工作的重點,06年在車險業務上要鞏固老的客戶,爭取新客戶,側重點在發展車隊業務以及新車業務的承保上,以實現車險業務更上一個新的台階。2、認真做好非車險的展業工作,選擇拜訪一些大、中型企業,對效益好,風險低的企業要重點公關,與企業建立良好的關系,力爭財產、人員、車輛一攬子承保,同時也要做好非車險效益型險種的市場開發工作,在06年裡努力使非車險業務在發展上形成新的格局。3、積極做好與銀行的代理業務工作。05年10月我司經過積極地努力已與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福建興業銀行等簽定了兼業代理合作協議,06年要集中精力與各大銀行加強業務上的溝通聯系,讓銀行充分地了解中華保險的品牌及優勢,爭取加大銀行在代理業務上對我司的支持與政策傾斜力度,力求在銀行代理業務上的新突破,實現險種結構調整的戰略目標,為公司實現效益最大化奠定良好的基礎。在新的一年裡,雖然市場的競爭將更加激烈,但有省公司的正確領導,中支將開拓思路,奮力進取,去創造新的業績,為做大做強公司保險事業而奮斗。
㈢ 保險公司籌建三年規劃
第六十七條設立保險公司應當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審查保險公司的設立申請時,應當考慮保險業的發展和公平競爭的需要。
第六十八條設立保險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主要股東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信譽良好,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二億元;
(二)有符合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規定的注冊資本;
(四)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五)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和與經營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六十九條設立保險公司,其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二億元。
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根據保險公司的業務范圍、經營規模,可以調整其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但不得低於本條第一款規定的限額。
保險公司的注冊資本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第七十條申請設立保險公司,應當向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設立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擬設立的保險公司的名稱、注冊資本、業務范圍等;
(二)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籌建方案;
(四)投資人的營業執照或者其他背景資料,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一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五)投資人認可的籌備組負責人和擬任董事長、經理名單及本人認可證明;
(六)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七十一條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對設立保險公司的申請進行審查,自受理之日起六個月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籌建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決定不批準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第七十二條申請人應當自收到批准籌建通知之日起一年內完成籌建工作;籌建期間不得從事保險經營活動。
第七十三條籌建工作完成後,申請人具備本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設立條件的,可以向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提出開業申請。
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開業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開業的決定。決定批準的,頒發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決定不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第七十四條保險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分支機構,應當經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保險公司分支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保險公司承擔。
第七十五條保險公司申請設立分支機構,應當向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設立申請書;
(二)擬設機構三年業務發展規劃和市場分析材料;
(三)擬任高級管理人員的簡歷及相關證明材料;
(四)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七十六條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對保險公司設立分支機構的申請進行審查,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決定批準的,頒發分支機構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決定不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第七十七條經批准設立的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構,憑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第七十八條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構自取得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之日起六個月內,無正當理由未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登記的,其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失效。
第七十九條保險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設立子公司、分支機構,應當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第八十條外國保險機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代表機構,應當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代表機構不得從事保險經營活動。
第八十一條保險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品行良好,熟悉與保險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具有履行職責所需的經營管理能力,並在任職前取得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核準的任職資格。
保險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范圍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
第八十二條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保險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一)因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被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取消任職資格的金融機構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自被取消任職資格之日起未逾五年的;
(二)因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被吊銷執業資格的律師、注冊會計師或者資產評估機構、驗證機構等機構的專業人員,自被吊銷執業資格之日起未逾五年的。
第八十三條保險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四條保險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經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一)變更名稱;
(二)變更注冊資本;
(三)變更公司或者分支機構的營業場所;
(四)撤銷分支機構;
(五)公司分立或者合並;
(六)修改公司章程;
(七)變更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或者變更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
(八)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五條保險公司應當聘用專業人員,建立精算報告制度和合規報告制度。
第八十六條保險公司應當按照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報送有關報告、報表、文件和資料。
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報告、財務會計報告、精算報告、合規報告及其他有關報告、報表、文件和資料必須如實記錄保險業務事項,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
第八十七條保險公司應當按照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妥善保管業務經營活動的完整賬簿、原始憑證和有關資料。
前款規定的賬簿、原始憑證和有關資料的保管期限,自保險合同終止之日起計算,保險期間在一年以下的不得少於五年,保險期間超過一年的不得少於十年。
第八十八條保險公司聘請或者解聘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級機構等中介服務機構,應當向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報告;解聘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級機構等中介服務機構,應當說明理由。
第八十九條保險公司因分立、合並需要解散,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後解散。
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除因分立、合並或者被依法撤銷外,不得解散。
保險公司解散,應當依法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九十條保險公司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規定情形的,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同意,保險公司或者其債權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對該保險公司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
第九十一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按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所欠職工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
(三)保險公司欠繳的除第(一)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所欠稅款;
(四)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保險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公司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第九十二條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其持有的人壽保險合同及責任准備金,必須轉讓給其他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險公司達成轉讓協議的,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接受轉讓。
轉讓或者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接受轉讓前款規定的人壽保險合同及責任准備金的,應當維護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合法權益。
第九十三條保險公司依法終止其業務活動,應當注銷其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
第九十四條保險公司,除本法另有規定外,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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