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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委託理財和衍生品投資

發布時間:2021-09-24 07:13:51

Ⅰ 什麼是委託理財,衍生品投資和委託貸款

簡單通俗的講

  1. 委託理財就是委託人向被委託方授權,在一定期限內以雙方約定的方式,由被委託方對委託方劃定的財產進行的理財行為

  2. 衍生品是一種金融工具,主體是基於某些金融產品這一客體而衍生出的主要以協議方式存在的一種虛擬概念。比如股票的期權投資,和有形商品的期貨投資(實物期貨)以及無形的期貨投資(如股指期貨)等等

  3. 委託貸款就是委託人向被委託人授權,委託人提供合法來源的資金轉入委託銀行一般委存賬戶,委託銀行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業務

Ⅱ 什麼是委託理財,衍生品投資和委託貸款

簡單通俗的講
1.
委託理財就是委託人向被委託方授權,在一定期限內以雙方約定的方式,由被委託方對委託方劃定的財產進行的理財行為
2.
衍生品是一種金融工具,主體是基於某些金融產品這一客體而衍生出的主要以協議方式存在的一種虛擬概念。比如股票的期權投資,和有形商品的期貨投資(實物期貨)以及無形的期貨投資(如股指期貨)等等
3.
委託貸款就是委託人向被委託人授權,委託人提供合法來源的資金轉入委託銀行一般委存賬戶,委託銀行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業務

Ⅲ 信託和委託理財的區別

從概念上看,委託與信託有許多共同點,即都是基於彼此的信任而產生,都是一方受託為他方辦理事務,由他方承擔委託事務法律後果的行為。但信託和委託是有區別的,可以說信託是一種特殊的委託,歸納起來兩者區別有以下幾方面:

1.法律對合同主體及主體資格的要求不同。委託合同的當事人是委託人和受託人,委託合同的主體十分廣泛,法律對受託人沒有特別要求;信託合同的當事人是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三方,營業信託的受託人在法律上要求較為嚴格,是經有關部門批准專門經營信託業務的法人。
2.委託事務的性質和范圍不同。委託是一般合同關系,其所涉及的事務沒有特別限定,除了財產委託事務之外,還可以委託代理其他事務;而信託的實質是財產管理關系,信託事務僅限於與財產管理有關的特定事務。
3.合同是否有償不同。信託合同是有償的、從事信託事務的經營行為;而委託合同既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
4.辦理受託事務的名義不同。委託既可以受託人的名義,又可以委託人的名義辦理受託事務,在後一種情況下,委託人直接與第三人產生權利義務關系(即民法上的代理);而信託是以受託人的名義辦理信託事務,委託人不直接與第三人發生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系。
5.合同成立的要件不同。委託合同為不要式合同,即自雙方當事人就委託事宜達成一致意思表示時成立並生效;而信託合同為實踐合同、要式合同,即須採用書面文件形式,以財產實際交付給受託人為成立要件。
6.合同解除的規定不同。就委託而言,我國《合同法》規定委託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均有任意解除權,可隨時提出解除合同;而《信託法》對信託合同的
解除是有限制的,首先受託人不得隨意解除信託。信託是自益權時,委託人中途可撤銷信託,但為他益權時,委託人不能隨時撤銷,不能違反信託目的。而且信託不
因委託人或受託人的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解散、破產而終止(委託人是惟一受益人的除外),也不因受託人的辭任而終止。

信託具備了財產獨立化、受託機構組織化、信託受益權的證券化等法律特色。信託財產的獨立性和超越性,使得委託人或受益人在有限度的風險內享受信
托財產利益,並且免於受益人之債權人的追索,建立了有效的破產隔離機制。這是信託與其他機構在資產管理市場上進行競爭的重要制度優勢,也是信託的魅力所
在。

Ⅳ 客戶資產管理與委託理財的區別

自覺抵制違規業務 保護自身資產安全

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指證券公司作為資產管理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客戶的投資意願,與客戶簽訂資產管理合同,根據資產管理合同約定的方式、條件、要求及限制,對客戶交付的資產進行經營運作,為客戶在證券市場上從事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的組合投資,以實現客戶資產收益最優化的行為,這種普遍稱為委託理財的業務,核心是「受人之託,代人理財」,是一種以服務為標的的合同關系。近年來,證券公司積極開拓業務渠道,大力開展客戶資產管理業務,形成了相當的規模,成為完善證券市場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對證券市場發展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由於初期缺乏業務規則和一些證券公司對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的性質和運行規則缺乏深入了解,甚至被歪曲,致使開展客戶資產管理業務出現了諸多偏差,不規范或者違法違規的行為時有發生,進而引發行政責任以及不必要的民事糾紛和經營風險,甚至給證券公司帶來沉重的財務負擔和運行困難,並進一步加劇投資者投資風險和市場風險。當市場行情低迷時,這類歷史遺留問題導致的危害更為突出。下面我們摘編一個案例,期望引起投資者警惕。
2002年4月,某證券公司L營業部根據公司授意,違反國家規定,以7%至10%的高額合同回報及1.5%至3%的中介費為誘餌,在當地開展違規委託理財業務。2002年5月,營業部經理王某結識了社會人員袁某,袁某稱給2%的中介費可以聯系當地某公益性資金中心業務,王某將中介費按3%向公司匯報得到同意。經袁某從中撮合,該營業部與某公益性資金中心於2002年8月達成了口頭委託理財協議,合同金額為4000萬元,合同回報率為7%,期限一年。某公益性資金中心開戶將4000萬元轉入後,營業部另外以肖某(假名)在營業部開戶,證券公司總部打入肖某賬戶120萬元,56萬元由袁某提走作為中介費,24萬元由王某取走支付給某公益性資金中心領導及經辦人員,40萬元由王某購入股票再轉託管到其他證券公司變現取出自用。委託資金被證券公司購入國債用於回購,回購資金除用以支付合同約定的回報外,絕大部分被轉移。2003年9月,該筆資金到期後又以同樣方式繼續進行操作,後因該證券公司違規被關閉,無力償還相關資金,相關責任人員被追究刑事責任。
從國際上看,在資本市場比較發達的國家和地區,資產管理業務已成為證券公司的一項重要業務,其對證券公司收入、利潤的貢獻率達到30%左右。相比之下,我國證券公司資產管理業務的發展還處於初級階段,發展潛力巨大。但目前理論界和實務界對資產管理業務法律屬性的認識尚未統一,由於委託理財業務在實踐中的表現形式各異,法律關系非常復雜,相關理論研究涉及不多,且業務是否規范運作直接關繫到證券市場的穩定發展,因此,在證券公司委託理財的法律性質、保底條款的效力等問題上,存在不同的認識和看法。一些客戶參與證券公司違規委託理財,引發糾紛,造成資產損失,影響社會穩定,損害了證券市場聲譽。對因不規范導致的糾紛進行處理,應著力於慎重解決由於證券公司不規范運作而導致的歷史遺留問題,對證券公司和投資者因制度執行偏差而導致的扭曲的利益格局進行調整和平衡,引導其規范運作,積極穩妥地、實事求是地解決糾紛,化解社會矛盾,達到維護金融安全,促進資本市場穩定發展的目的。通過案例可以看出,證券公司資產管理業務健康發展有賴於相關法規制度、業務規則的完善,有賴於證券公司加強風險控制管理、規范開展業務,有賴於投資者增強風險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參與合規業務,自覺抵制違規業務。近年來,中國證監會印發一系列規定,採取積極有效措施,鼓勵創新試點類證券公司發展規范資產管理業務(包括集合資產管理業務),為全行業規范開展資產管理業務做好示範;向各證券公司重申,必須合規開展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立即停止未經批准同意的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和三方監管委託理財業務,暫停開展新的個人客戶資產管理業務。
目前,隨著投資者自我保護意識不斷增強,法規制度不斷完善,監控措施力度不斷加強,違規委託理財總額大幅下降,違規委託理財行為已經得到有效遏制,委託理財等基礎性業務制度改革正穩步推進。

Ⅳ 金融衍生產品和理財產品有什麼區別

金融衍生產品(derivatives)是指其價值依賴於基礎資產(underlyings)價值變動的合約(contracts)。這種合約可以是標准化的,也可以是非標准化的。標准化合約是指其標的物(基礎資產)的交易價格、交易時間、資產特徵、交易方式等都是事先標准化的,因此次類合約大多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如期貨。非標准化合約是指以上各項由交易的雙方自行約定,因此具有很強的靈活性,比如遠期協議。 金融衍生產品的共同特徵是保證金交易,即只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就可進行全額交易,不需實際上的本金轉移,合約的了結一般也採用現金差價結算的方式進行,只有在滿期日以實物交割方式履約的合約才需要買方交足貸款。因此,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具有杠桿效應。保證金越低,杠桿效應越大,風險也就越大。
人民幣理財產品,即由商業銀行自行設計並發行,將募集到的資金根據產品合同約定投入相關金融市場及購買相關金融產品,獲取投資收益後,根據合同約定分配給投資人的一類理財產品。
銀行人民幣理財產品大致可分為債券型、信託型、掛鉤型及QDII型。

Ⅵ 非金融衍生品類投資理財指什麼

金融產品按照標的物的不同分為:股票、債券、基金、金融衍生品!故非非金融衍生品類投資理財指:股票、債券、基金 理財!

Ⅶ 委託理財關系和經紀關系分別指什麼異同之處

委託理財有多種。
個人常見的是存款20萬以上,在銀行開通理財賬戶,委託銀行理財。收益比銀行定期高,但有風險的

Ⅷ 閑置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是什麼意思

閑置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意思是把自己的錢(不是別人存在自己這里的)交給機構代為投資理財。

Ⅸ 信託和委託理財在法律上的區別

要想最簡單地表述兩者在法律上的區別,可以這么說:
信託涉及財產的轉讓,你(作為委託人和是受益人)得把財產轉讓給幫你理財的人(受託人),由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管理這筆財產(也就是說,名義上你的財產成了他的了),但是收益歸受益人(你)。
委託理財不涉及財產的轉讓,幫你理財的人以你的名義替你管理財產,就像是家裡的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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