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式:債券持有期間的收益率=[年利息收入+(賣出價格-買入價格)/持有年數]/買入價格 *100%。
如某人於1993年1月1日以120元的價格購買了面值為100元、利率為10%、每年1月1日支付一次利息的1992年發行的10年期國庫券,並持有到1998年1月1日以140元的價格賣出,則債券持有期間的收益率=(140-120+100*10%*5)/(120*5)*100%=11.7%。
Ⅱ 債券持有期間的收益率計算題
這個債券有一個很重要的特徵,到期一次還本付息,所以該投資者在持有期的利息收入為零,那麼他就只有資本利得收入了。
故持有期收益率y=[(160-100)/3.5]/100×100%=17.14%
Ⅲ 長期債券投資持有期間的會計處理正確的是
長期債券投資持有期間的會計處理正確的是( ): *
· A.在資產負債表日計提利息,體現權責發生制的要求
· B.為了反應真實的投資收益,要求使用實際利率法
· C.在應付利息日,按票面利率計算利息
· D.在應付利息日,用實際利率計算利息
Ⅳ 債券基金持有期間交易最低收益是多少,怎麼算,是在投資者之間交易還是賣回給發行人
債券基金買賣是有虧損風險的 不一定穩賺
Ⅳ 短期債券投資持有期間獲得的利息,除取得時已計入應收項目的利息外,其他應在實際收到時確認為投資收益()
錯誤。
除取得時已計入應收項目的利息外,其他應在實際收到時確認為投資收益
Ⅵ 怎麼理解這句話「持有至到期投資在持有期間應當按照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認利息收入,計入投資收益」
分期付息到期還本:
借:應收利息(面值*票面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倒擠、或貸方)
貸:投資收益(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借: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貸:應收利息
一次還本付息: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面值*票面利率)
——利息調整(倒擠、或貸方)
貸:投資收益(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Ⅶ 由於其他債權投資在持有期間按公允價值計量,因而不計提減值損失。這句話為什錯
這句話錯就錯在「因而不計提減值損失」。
其他債權投資是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
確定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應按減記的金額,借記「信用減值損失」,按從其他綜合收益中轉出的累計損失金額,貸記「其他綜合收益--信用減值准備」科目。
其他債權投資減值的一般處理
(1)減值與價值下滑的關系
①先認定總的價值下滑
借:其他綜合收益——其他債權投資公允價值變動(價值下滑總量)
貸:其他債權投資(價值下滑總量)
②再認定事實貶值部分
借:信用減值損失
貸:其他綜合收益——信用減值准備
(2)減值恢復
減值幅度內恢復:
借:其他綜合收益
貸:信用減值損失
超過減值幅度的公允價值上升部分,確認為公允價值變動:
借:其他債權投資
貸:其他綜合收益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Ⅷ 企業持有的3個月內到期的債券投資是交易性金融資產嗎
是的。「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核算企業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基金投資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
根據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定義,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資產,通常情況下,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和基金等,應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故長期股權投資不會被分類轉入交易性金融資產及其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進行核算。
並且一旦確認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及其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後,不得轉為其他類別的金融資產進行核算。
長期股權投資只能轉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但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與交易性金融資產不可以轉為長期股權投資。
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借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收到現金股利或利息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
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所支付價款中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的,應當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
Ⅸ 債券投資是不是持有至到期投資
不一定的,你可以選擇持有至到期,這樣就是一直收利息就可以了。
同時也可以在中間賣掉這個債券,這個時候就是賺一個價差的錢。
Ⅹ 債券投資是有一定期限嗎不是想賣就賣的嗎
買債券的話,是有期限的。。也就是說看你買的是多少年期的債券。。比如是五年期的,那你就得等到5年後才能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