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投資者是可以投資私募基金的。投資的起點相對較高。需要提供的資產證明,也相對較高。一般要求近三年,年均收入不低於500萬,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
⑵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投資起點一般是多少
無論是投資證券還是投資股權,私募基金都是100w起的。契約基金和有限合夥都是私募基金的一種形式,也必須是100w起。但實際上很多公司發行的契約基金是100w起,但有限合夥則起點不定可以低至10萬5萬,並不是因為有限合夥可以打破起投下限,而是一般採用契約基金形式的都會去基金業協會備案,如果有低於100w的投資人則通不過備案,而有限合夥形式大都為了資金使用更方便,沒有銀行資金託管,也不去基金業協會備案,反正就是沒打算做成標准化的合規產品,所以也不會去遵守100w起的規則。但是並不能就此確定起點低的有限合夥一定會有問題。
大部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都會採用有限合夥形式以在資金注入標的的時候順利取得股東地位,這點比契約基金有優勢。目前私募監管正在趨嚴,合規的公司做的有限合夥制股權基金也是100w起投並會去基金業歇會備案。
至於說10w起投的股權,除了一些股權眾籌平台外,其他的形式很容易陷入非法集資裡面去。目前被認可股權眾籌平台並不多
⑶ 有一個私募基金公司,我是法人,我能開立機構戶嗎
私募基金分股權類和證券類,如果具有證券類業務資格是可以開的
⑷ 私募基金的購買起點額是多少
陽光私募基金每份投資一般不少於100萬。
⑸ 您好,請問私募基金的投資起點100萬是硬性規定嗎
是的,《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規定: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 萬元且符合下列相關標準的單位和個人:
(一)凈資產不低於1000 萬元的單位;
(二)金融資產不低於300 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 萬元的個人。
⑹ 私募基金管理辦法 法人代表要求
注冊私募基金公司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身份證、個人簡歷 1 份及一寸照片2張;
2.股東出資人身份證明;
3.章程(合夥協議書)請全體股東親筆簽字;
4.企業住所證明;
5.投資者注冊資本(出資額);
6.《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內含《企業設立登記申請表》、《單位投資者(單位股東、發起人)名錄》、《自然人股東(發起人)、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合夥人名錄》、投資者注冊資本(注冊資金、出資額)繳付情況)、《法人代表人登記表》、《董事會成員、經理、監事任職證明》、《企業住所證明》等表格;
7.公司章程(提交列印件一份,請全體股東親筆簽字;法人股東要加該法人單位公章);
8.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
9.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10.《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及《預核准名稱投資人名錄》;
11.股東資格證明;
12.《指定(委託)書》;
13.《企業秘書(聯系人)登記表》。
基金公司注冊條件:
注冊基金公司主要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基金管理公司投資管理人員管理指導意見》這幾部法規進行規范。具體條件如下:
1.名稱應符合《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允許達到規模的投資企業名稱使用「投資基金」字樣;
2.名稱中的行業用語可以使用「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基金」等字樣。 「北京」作為行政區劃分允許在商號與行業用語之間使用;
3.基金型:投資基金公司「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5億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 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於1億元;5年內注冊資本按照公司章程(合夥協議書)承諾全部到位。」;
4.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5.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資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6.基金型企業的經營范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咨詢。(基金型企業可申請從事上述經營范圍以外的其他經營項目,但不得從事下列業務:(1)發放貸款;(2)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4)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資基金管理:「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3000萬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
8.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9.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資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10.管理型基金企業的經營范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咨詢。
基金公司注冊辦法:
1.填寫《名稱(變更)預先核准申請書》,同時准備材料;
2.遞交《名稱(變更)預先核准申請書》及其相關材料,等待名稱核准結果;
3.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上海契石:四零零-零九零-零六五零,同時領取《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企業秘書(聯系人)登記表》、《指定(委託)書》等有關表格;
4.經營范圍及前置許可的,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到經工商局確認的入資銀行開立入資專戶;辦理入資手續並到法定驗資機構辦理驗資手續;
5.遞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領取《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
6.領取《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後,按照《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確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費並領取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