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基金管理人的信息披露義務有哪些
對於基金管理人來說,主要負責辦理與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具體涉及基金募集、上市交易、投資運作、凈值披露等各環節。
1.向中國證監會提交基金合同草案、託管協議草案、招募說明書草案等募集申請材料。在基金份額發售的3日前,將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摘要登載在指定報刊和管理人網站上;同時,將基金合同、託管協議登載在管理人網站上,將基金份額發售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和管理人網站上。
2.在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在指定報刊和管理人網站上登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3.開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後每6個月結束之日起45日內,將更新的招募說明書登載在管理人網站上,更新的招募說明書摘要登載在指定報刊上;在公告的15日前,應向中國證監會報送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並就更新內容提供書面說明。
4.基金擬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應向交易所提交上市交易公告書等上市申請材料。基金獲准上市的,應在上市日前3個工作日,將基金份額上市交易公告書登載在指定報刊和管理人網站上。ETF上市交易後,其管理人應在每日開市前向證券交易所和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提供申購、贖回清單,並在指定的信息發布渠道上公告。
5.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封閉式基金的資產凈值和份額凈值。開放式基金在開始辦理申購或者贖回前,至少每周公告一次資產凈值和份額凈值;放開申購贖回後,應於每個開放日的次日披露基金份額凈值和份額累計凈值。如遇半年末或年末,還應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後一個市場交易日的基金資產凈值、份額凈值和份額累計凈值。
6.在每年結束後90日內,在指定報刊上披露年度報告摘要,在管理人網站上披露年度報告全文。在上半年結束後60日內,在指定報刊上披露半年度報告摘要,在管理人網站上披露半年度報告全文。在每季結束後巧個工作日內,在指定報刊和管理人網站上披露基金季度報告。上述定期報告在披露的第2個工作日,應分別報中國證監會及其證監局、基金上市的證券交易所備案。對於當期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個月的基金,可以不編制上述定期報告。
7.當發生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事件時,應在2日內編制並披露臨時報告書,並分別報中國證監會及其證監局備案。封閉式基金還應在披露臨時報告前送基金上市的證券交易所審核。
8.當媒體報道或市場流傳的消息可能對基金價格產生誤導性影響或引起較大波動時,管理人應在知悉後立即對該消息進行公開澄清,將有關情況報告中國證監會及基金上市的證券交易所。
9.管理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應至少提前30日公告大會的召開時間、會議形式、審議事項、議事程序和表決方式等事項。會議召開後,應將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報中國證監會核准或備案,並予公告。
10.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時,應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基金財產進行審計,並將審計結果予以公告,同時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除依法披露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相關的事項外,對管理人運用固有資金進行基金投資的事項,基金管理人也應履行相關披露義務,包括:在基金季度報告中披露運用固有資金投資封閉式基金的情況;持有封閉式基金超過基金總份額5%的,還應按規定進行臨時公告;擬申購、贖回開放式基金的,或已投資其他公司管理的開放式基金的,應按規定提前披露相關信息。
為了做好上述信息披露工作,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公司內部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確信息披露的目的、原則、方式、內容、程序等事項,並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基金信息披露事務。
B. 001609基金認購確認好久才有份額
平安大華鑫享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自2015年7月6日開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為2015年7月10日。 為滿足投資者的投資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平安大華鑫享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平安大華鑫享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和《平安大華鑫享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發售公告》等文件的相關規定,經與本基金託管人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協商,現決定將本基金募集期延長至2015年7月24日 這是7月9日基金公司的公告,要25日才能顯示基金份額。
C. 請教一下:什麼是基金份額發售
你是不是說的配額發售?配額發售是指新基金發行的時候一般有個限度,比如說發行一百億,而在一天的時間內募集的資金就超過了一百億,比如說募集了四百億,那就封盤了不能買了,而已經買了的就按一百億除以四百億就是四分之一配額,就是說你買了十萬,你只能分到兩千五百元,其它的七千五百元就退給你,你只買進了兩千五百元。
我這樣說你懂了嗎?呵呵
D. 網上申購基金份額與銀行確認份額不一樣
該基金因為超過募集上限,所以進行末日配售,配售比例為13.0172051%
因此13.0172051%×1200=156.20份。剩下的錢會在最多5個工作日之後返還到你的帳上。
附配售文件:
華安策略優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集中申購期末日申購確認比例公告
華安策略優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安久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的批復》(證監基金字[2007]210號),於2007年8月15日起向全社會進行集中申購,截止到2007年8月15日,本基金集中申購工作已順利結束。
經本基金管理人統計,本基金有效申購申請金額為人民幣76,821,405,912.01元(不包括利息),已超過《華安策略優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集中申購期基金份額發售公告》(以下簡稱「《發售公告》」)規定的100億元(不包括利息)規模上限。根據《發售公告》,本基金管理人對於最後一個集中申購日,即2007年8月15日的有效申購申請採用「末日比例確認」的原則予以確認,確認比例為13.0172051%(保留到小數點後七位)。
末日申購確認比例及投資者申購申請確認金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由於本基金實際集中申購期只有一個工作日,即2007年8月15日,因此上述末日申購確認比例的計算公式較《發售公告》中披露公式有所省略。
末日申購確認比例 =100億元÷當日有效申購申請金額
=10,000,000,000.00 ÷76,821,405,912.01
=13.0172051% (公式中的金額均不包括利息)
投資者申購確認金額=當日有效申購申請金額×末日申購確認比例。
投資者申購確認金額以人民幣元為單位,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申購費將按照申購確認金額所對應的申購費率計算,且申購確認金額不受申購最低限額的限制。
投資者提交的當日有效申購申請將按以上公式計算的比例予以確認,未確認部分的申購款項將退還給投 資者。
投資者申購款項退回金額=當日有效申購申請金額-申購確認金額
上述比例和金額未經審計,以本基金集中申購結果公告中披露的為准。
特別提示:
本基金集中申購採用了「末日比例確認」的方式,僅對最後一個集中申購日的有效申購申請進行了部分確認,未確認部分的申購款項已經在集中申購期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從注冊登記賬戶劃出,退還給投資者。建議投資者及時到銷售機構查詢最終申購到的基金份額和退款情況。
特此公告。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八月十七日
E. 今天發行的新基金001305好不好
我很看好這支,我也買了。
F. 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第二章 基金信息披露一般規定
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說明書;
(二) 基金合同;
(三) 基金託管協議;
(四)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五)基金募集情況;
(六)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七)基金份額上市交易公告書;
(八)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凈值;
(九)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十)基金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年度報告、基金半年度報告和基金季度報告;
(十一)臨時報告;
(十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
(十三)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基金託管部門的重大人事變動;
(十四)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財產、基金託管業務的訴訟;
(十五)澄清公告;
(十六)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信息。 公開披露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二)對證券投資業績進行預測;
(三)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四)詆毀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或者基金份額發售機構;
(五)登載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祝賀性、恭維性或推薦性的文字;
(六)中國證監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開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後,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6個月結束之日起45日內,更新招募說明書並登載在網站上,將更新後的招募說明書摘要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公告的15日前向中國證監會報送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並就有關更新內容提供書面說明。
G. 證券投資基金的信息披露
為了加強對基金投資運作的監管,提高基金運作的透明度,保障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基金必須履行嚴格的信息披露義務。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其他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依法披露基金信息,並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
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⑴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基金託管協議、基金份額發售公告;⑵基金募集情況;⑶基金份額上市交易公告書;⑷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份額凈值公告;⑸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⑹基金財產的資產組合季度報告、財務會計報告及中期和年度基金報告;⑺臨時報告;⑻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⑼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專門基金託管部門的重大人事變動;⑽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財產、基金託管業務的訴訟;⑾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應予披露的其他信息。
公開披露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為:⑴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⑵對證券投資業績進行預測;⑶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⑷詆毀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或者基金份額發售機構;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H. 基金的募集與認購基金份額的發售有哪些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一、基金的募集程序
基金的募集是指基金管理公司根據有關規定向中國證監會提交募集申請文件、發售基金份額、募集基金的行為。基金的募集一般要經過申請、核准、發售、基金合同生效四個步驟。
(一)基金募集申請
我國基金管理人進行基金的募集,必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簡稱《證券投資基金法》)的有關規定,向中國證監會提交相關文件。申請募集基金應提交的主要文件包括:募集基金的申請報告、基金合同草案、基金託管協議案和招募說明書草案等。
(二)基金募集申請的核准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的規定,中國證監會應當自受理基金募集申請之日起6個月內作出核准或不予核準的決定。基金募集申請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後方可發售基金份額。
(三)基金份額的發售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收到核准文件之日起6個月內進行基金份額的發售。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額發售日開始計算,募集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份額發售的3日前公布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文件。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應當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
(四)基金合同生效
1.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封閉式基金需滿足募集的基金份額總額達到核准規模的80%以上、基金份額持有人不少於200人的要求;開放式基金需滿足募集份額總額不少於2億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於2億元人民幣、基金份額持有人不少於200人的要求。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募集期限屆滿之日起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並自收到驗資報告起10曰內,向中國證監會提交備案申請和驗資報告,辦理基金的備案手續。中國證監會自收到基金管理人驗資報告和基金備案材料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予以書面確認;自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備案手續辦理完畢,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發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基金不滿足有關募集要求的基金募集失敗,基金管理人應承擔以下責任:
(1)以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後30日內返還投資者已繳納的款項,並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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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博時價值增長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公告
博時價值增長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摘要
博時價值增長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基金字[2002]60號《關於同意博時價值增長證券投資基金設立的批復》核准(核准日期2002年8月26日)公開發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於2002年10月9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為契約型開放式基金。
一.重要提示
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證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准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但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核准,並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於本基金沒有風險。
投資有風險,投資人申購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招募說明書。
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預示其未來表現。
當投資人贖回時,所得或會高於或低於投資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額。如對本招募說明書有任何疑問,應尋求獨立及專業的財務意見。
基金招募說明書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6個月更新一次,並於每6個月結束之日後的45日內公告,更新內容截至每6個月的最後1日。
本招募說明書(更新)所載內容截止日為2009年10月9日,有關財務數據和凈值表現截止日為2009年9月30日(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特別提示:提醒投資者正確理解價值增長線
⒈價值增長線與基金份額凈值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開放式基金的份額資產凈值是投資者申購、贖回基金份額時的計價基礎,而價值增長線則是基金管理人為約束自身的投資風險,而自設的一個風險控制目標。價值增長線不是實際的基金份額凈值,只是基金管理人力爭保證的價值水平。
⒉價值增長線不是保底收益承諾
價值增長線既不是基金投資者的實際收益,也不是基金管理人的保底收益承諾,而是基金管理人力爭保證的價值水平。基金份額凈值在大概率上會在價值增長線之上,但也不能完全排除小概率事件發生的風險,即基金份額凈值跌破價值增長線的可能。
⒊金融技術風險揭示
本基金在投資管理和風險管理中採用了組合保險和風險預算管理(VaR)的金融工程技術,並經過嚴密的過程式控制制,但依然不能保證基金份額凈值在任何時候均不跌破價值增長線。
⒋價值增長線是基金管理人暫停計提基金管理費的標准
基金管理人承諾在基金份額凈值跌破價值增長線水平期間,暫停計提基金管理費。
⒌價值增長線的披露
價值增長線數值是由基金管理人計算,並經過基金託管人核對無誤後,由基金管理人公開發布。
基金託管人是獨立於基金管理人的、經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證監會審查批準的商業銀行。本基金的份額資產凈值是由基金管理人計算,並由基金託管人核對無誤後,由基金管理人公開發布;同時,根據本基金產品的特點,為保證價值增長線計算的准確和公允,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價值增長線數值也是由基金託管人核對無誤後,由基金管理人將其與基金份額凈值一起同時對外公布。
⒍價值增長線計算方法
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中明確公布了價值增長線的計算方法,由於計算方法簡便透明,投資者可自行計算,並與公布值隨時核對。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價值增長線固定周期(按日歷計算的每180天)進行調整。本基金自基金開放日起的第一個日歷日180天(第一期)內,價值增長線數值設為恆值0.900元;第一期結束後,即從日歷日的第181天起,本基金將開始按照已公布的價值增長線計算公式定期計算。
⒎價值增長線計算的差錯處理
當價值增長線計算差錯明確為基金管理人責任時,基金管理人承諾採用最有利於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結果(一般為最大值)並對外公告。
一、基金管理人
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基金託管人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建設銀行)
三、相關服務機構
(一)基金份額發售機構
⒈直銷機構: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⒉代銷機構:
(1)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5)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6)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7)中國農業銀行
(8)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9)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0)中國光大銀行
(11)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2)廣東發展銀行
(13)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4)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5)上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6)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7)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8)東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9)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21)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22)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3)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4)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5)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6)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7)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28)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9)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0)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1)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2)中信金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33)湘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34)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5)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6)中信萬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37)東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38)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9)長城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40)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41)廣州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42)南京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43)大同證券經紀有限責任公司
(44)國聯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45)浙商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46)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47)華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48)國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49)東莞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50)國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51)華西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52)世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53)江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54)華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55)財通證券經紀有限責任公司
(56)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57)華龍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58)萬聯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59)恆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60)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61)中國建銀投資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62)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
(63)中銀國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64)信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65)江海證券有限公司
(66)華寶證券經紀有限責任公司
(67)廈門證券有限公司
(68)齊魯證券有限公司
(69)天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70)宏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71)瑞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72)中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組合保險。
⒉股票組合層面
本基金以全市場A股流通股加權指數作為市場基準指數,使用行業/風格結構來構建股票組合,並以單個行業/風格的市場基準指數權重作為考慮的出發點;為增強股票組合的預期收益,本基金將通過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的分析方法來確定股票組合中單個行業或風格偏離其市場基準指數權重的比例;為控制股票組合與市場基準指數的跟蹤誤差,本基金將對單個行業或風格組合偏離其市場基準指數權重的程度進行限制。
⒊股票選擇層面
本基金將以A股市場具有良好流動性的上市股票作為選股范圍,依據劃分高質量、價值型和成長型的標准,通過估值比較、質量比較和增長比較三個層次的框架篩選出高質量的價值型公司和高質量的成長型公司,再基於競爭能力、估值比較和市場趨勢等因素主動確定最終選擇。
在債券投資方面,本基金可投資的債券品種包括國債、金融債和企業債(包括可轉換債)等。本基金將在研判利率期限結構變化的基礎上做出最佳的資產配置及風險控制。在選擇國債品種中,本基金重點分析國債品種所蘊涵的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並且關注投資者結構,根據利率預測模型構造最佳期限結構的國債組合;在選擇金融債、企業債品種時,本基金重點分析債券的市場風險以及發行人的資信品質,資信品質主要考察發行機構及擔保機構的財務結構安全性、歷史違約/擔保紀錄等。可轉債的投資則結合債券和股票走勢的判斷,捕捉其套利機會。
十、業績比較基準
自本基金成立日至2008年8月31日,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為基金管理人通過自身的投資管理與風險管理,創造出一條隨時間推移呈現非負增長態勢的安全收益增長軌跡,簡稱價值增長線。
為使本基金的業績與其業績比較基準具有更強的可比性,該公司經與基金託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協商一致,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同意後,自2008年9月1日起本基金業績比較基準變更為:70%×滬深300指數收益率+30%×中國債券總指數收益率。
今後如果市場出現更具代表性的投資基準,或者更科學的復合指數權重比例,在與基金託管人協商一致後,基金管理人可調整或變更投資基準。
十一、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徵
本基金屬於證券投資基金中的中等風險品種,以在風險約束下期望收益最大化為核心,在收益結構上追求下跌風險有下界、上漲收益無上界的目標。
十二、基金投資組合報告
博時基金管理人的董事會及董事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基金託管人根據本基金合同規定,復核了本報告中的凈值表現和投資組合報告等內容,保證復核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本投資組合報告所載數據截至2009年9月30日,本報告中所列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十三、基金的業績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代表其未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做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
自基金合同生效當年開始所有完整會計年度的基金份額凈值增長率及其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的比較。
十四、基金的費用概覽
(一)與基金運作有關的費用
⒈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按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的1.5%年費率計提。
⒉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
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按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的2.5%。的年費率計提。
⒊其他費用
其它與基金運作有關的費用,如證券交易費用、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基金合同生效後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和律師費、法定信息披露費等其他費用,根據有關法規、基金合同及相應協議的規定,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列入當期基金費用。
(二)與基金銷售有關的費用
⒈申購費用
本基金的申購費率:
本基金分前端、後端兩種收費模式,投資人可自行選擇。
本基金的前端申購費按申購金額採用比例費率。對單筆申購金額人民幣10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的,統一按筆收取,每筆收取人民幣1000元申購費。
費率表如下:
對於認購期購買過本基金並且成為基金持有人的投資者,其不受5萬元的限制,每筆申購均享受1.5%的申購費率。
對於單筆申購金額低於5萬元、但於申購申請當日該投資者交易帳戶本基金余額×當日基金份額資產凈值+當日申購金額大於5萬元(含5萬元)的投資者,其不受5萬元的限,該筆申購享受1.5%的申購費率。
申購費用=申購金額×申購費率/(1+申購費率),小數點第三位四捨五入
本基金的後端收費業務模式是指投資者在申購本基金時可以先不用支付申購費,而在贖回時支付,並且持有本基金年限越長,申購費率越低,直至為零。費率表如下:
後端申購費=贖回份額×申購日基金份額凈值×適用的後端申購費率,小數點第三位四捨五入
後端申購費的計算基數為本次要贖回的基金份額在當初購買時所需的申購金額,具體表達為:當初購買本次贖回份額的申購資金總額×該部分份額所對應的費率。
本基金的申購費用由申購人承擔,不列入基金資產,申購費用於本基金的市場推廣和銷售。
⒉贖回費用
本基金的贖回費率:
贖回費用=基金份額凈值×贖回費率×贖回份額,小數點第三位四捨五入
本基金的贖回費用由基金份額贖回人承擔,贖回費的25%歸基金資產,其餘用於支付注冊登記費和其他必要的手續費。
⒊轉換費用
基金轉換費用由申購費補差和贖回費補差兩部分構成,具體收取情況視每次轉換時的兩只基金的申購費率和贖回費率的差異情況而定。基金轉換費用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其中贖回費補差部分的25%歸入基金資產。
(1)贖回費補差
基於每份轉出基金份額在轉換申請日的適用贖回費率,計算轉換申請日的轉出基金贖回費;基於轉入基金的零持有時間的適用贖回費率,計算轉換申請日的同等金額轉入基金的贖回費。若轉出基金的贖回費高於轉入基金的贖回費,則收取贖回費差;若轉出基金的贖回費不高於轉入基金的贖回費,則不收取贖回費差。
(2)申購費補差 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資產的損失,以及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等不列入基金費用。
(四)基金管理費和託管費的調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可以磋商酌情調低基金管理費和基金託管費,無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基金管理人必須最遲於新的費率實施日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指定媒體上公告。
十五、對招募說明書更新部分的說明
本招募說明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本基金管理人於2009年5月23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說明書(《博時價值增長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進行了更新,並根據本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實施的投資經營活動進行了內容補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內容如下:
一、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對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況進行了更新;
二、在「四、基金託管人」中,對基金託管人的基本情況及基金託管業務經營情況進行了更新;
三、在「五、相關服務機構」中,更新了相關服務機構的內容;
四、在「十、基金定期定額投資」中,更新了重要提示的內容;
五、在「十一、基金的投資」中,更新了基金投資組合報告的內容,數據內容截止時間為2009年9月30日;
六、在「十二、基金的業績」中,更新了「自基金合同生效開始基金份額凈值增長率及其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的比較」的數據及列表內容;
七、在「二十三、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中,更新了「持有人交易資料的寄送服務」的內容;
八、在「二十四、其它應披露的事項」中披露了如下事項:
(一)2009年4月16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增加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廈門證券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二)2009年4月20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價值增長證券投資基金2009年第1季度報告》;
(三)2009年5月9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開通中國民生銀行借記卡直銷網上交易的公告》;
(四)2009年5月18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開通中國工商銀行借記卡直銷網上交易的公告》;
(五)2009年5月23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價值增長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2009年第1號(摘要)》和《博時價值增長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2009年第1號(正文)》;
(六)2009年6月1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開通通過中國工商銀行借記卡進行直銷網上交易定期定投業務和申購費率優惠的公告》;
(七)2009年6月16日,該公司公告了《關於博時旗下開放式基金參加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八)2009年7月3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增加華寶證券經紀有限責任公司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九)2009年7月20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開通通過中國民生銀行借記卡進行直銷網上交易定期定投業務和申購費率優惠的公告》;
(十)2009年7月21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價值增長證券投資基金2009年第2季度報告》;
(十一)2009年7月28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中國工商銀行開通一步式轉託管業務的公告》;
(十二)2009年7月31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參加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網上銀行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在中國工商銀行開通一步式轉託管業務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十三)2009年8月4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東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十四)2009年8月8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基金暫停參加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辦的基金快速贖回業務公告》;
(十五)2009年8月19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增加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十六)2009年8月24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網上交易申購費率優惠的提示》;
(十七)2009年8月27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價值增長證券投資基金2009年半年度報告(摘要)》和《博時價值增長證券投資基金2009年半年度報告(正文)》;
(十八)2009年8月28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增加江海證券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十九)2009年9月3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參加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網上銀行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二十)2009年9月25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提升博時價值增長證券投資基金價值增長線數值的公告》;
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23日<sup class=民銀行深圳經濟特區分行證券管理處科長、副處長,深圳市證券管理辦公室副處長、處長,證管辦副主任。現任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
楊靜女士,董事,經濟學碩士,高級經濟師。1992年進入證券行業,歷任招商銀行(資訊行情論壇)證券業務部(招商證券前身)總經理助理、招商證券副總裁,先後分管招商證券的經紀、電腦、財務、電子商務、研究等業務工作。現任招商證券副總裁,兼任中國國債協會第二屆理事會常務理事,深圳證券業協會常務副理事長。
夏永平女士,董事,經濟學碩士,高級經濟師。歷任中國農業銀行總行人事部勞資處主任科員、副處長、處長,中國長城信託投資公司總裁助理、副總裁。現任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工會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汪曉峰先生,董事,經濟學學士。曾就職於加拿大多倫多大學亞太經濟研究中心、JP摩根(紐約總部)投資管理研究中心、 Dearborn Financial Institute亞洲區、 Pacific World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亞太區、香港新鴻基國際有限公司、金信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陳小魯先生,獨立董事,高級經濟師。歷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英國大使館國防副武官,北京國際戰略問題研究學會副秘書長,原中共中央政治體制改革研究室局長,亞龍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現任標准國際投資管理公司董事長。
趙榆江女士,獨立董事,經濟學碩士。歷任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研究員,英國高誠證券(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代表處首席代表,法國興業證券 (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現任康聯馬洪 (中國) 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高級投資顧問。
姚鋼先生,獨立董事,經濟學碩士,研究員(教授)。歷任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副研究員,海南匯通國際信託投資公司證券業務部副總經理,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委員,深圳證券商協會副主席。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
⒉基金管理人監事會成員
王金寶先生,監事,碩士學歷。曾任貴州證券公司上海業務部交易部經理、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澳門路證券營業部總經理,現任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證券投資部總經理。
包志濤先生,監事,經濟學學士,高級經濟師。歷任中國農業銀行信託投資公司業務一部副經理、信託業務部副經理、中國長城信託投資公司資產保全部總經理,現任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債權管理部債權維護處處長。
黃家華先生,監事,商貿學士。歷任益高證券及金融有限公司信貸監控員、鄧百氏(香港)有限公司市場推廣顧問、瑞士豐泰私人金融服務有限公司高級投資顧問經理、標准人壽亞洲(香港)有限公司高級投資策劃顧問、Associe Financiere Global Asset Management Ltd.,行政總監、新鴻基優越理財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金信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風險控制委員會委員。
尹慶軍先生,監事,碩士。歷任中央編譯局世界所助理研究員;中央編譯局辦公廳秘書處科研外事秘書;中央編譯出版社出版部主任。1999年1月12日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行政管理部人力資源經理,2001年3月起任行政與人力資源部總經理。
⒊公司高管人員
吳雄偉先生,董事長,(同上)
肖風先生,副董事長兼總經理,(同上)
李全先生,副總經理。1988年7月畢業於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研究生部。1988年在中國人民銀行總行金融研究所工作,同年進入中國農村信託投資公司。1991年進入正大國際財務有限公司工作,歷任北京代表處首席代表、資金部總經理、總經理助理。1998年5月加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督察員兼監察部經理。2000年至2001年,在梅隆信託的倫敦總部及其下屬牛頓基金管理公司工作。2001年4月,回到博時任,任主任科員;2000年2月至8月,任中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投資銀行部副總裁;2000年10月加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部研究員,並於2002年11月起擔任研究部副總經理;2004年6月到2005年2月,任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總監;2005年4月,加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部副總經理。
方維玲女士:1988年獲雲南大學數學系理學碩士學位,1999年獲財政部科研所經濟學碩士學位。1982年至2001年先後在雲南大學、海南省信託投資公司證券部、湘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海口營業部、北京玖方量子軟體技術公司工作。2001年3月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金融工程小組金融工程師。2004年7月起任數量化投資部副總經理。
邵凱先生:2000年畢業於英國READING大學,碩士。1997年至1999年在河北省經濟開發投資公司投資管理部工作。2000年8月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管理部債券組合經理助理、債券組合經理、固定收益部債券投資經理;社保債券基金經理;2005年5月起任固定收益部副總經理兼社保債券基金經理。
⒍上述人員之間均不存在近親屬關系。
二、基金託管人
基金託管人概況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原中國建設銀行,成立於1954年。2004年9月,原中國建設銀行重組分立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國建銀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繼承了原中國建設銀行的商業銀行業務、相關資產與負債、以及相關權利和義務。中國建設銀行為客戶提供全面的商業銀行產品與服務。截至2005年6月30日止,中國建設銀行的總資產達人民幣42,241億元,貸款總額達人民幣23,744億元,存款總額達人民幣37,813億元。根據《銀行家》雜志按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總資產進行的排名,中國建設銀行在全球銀行中列第35位。中國建設銀行於2005年獲《銀行家》雜志評選為中國「年度最佳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在《全球託管人》雜志主辦的「2005年新興市場託管服務調查」中,獲得「中國最佳託管銀行」稱號。中國建設銀行的多個產品與服務上在國內銀行業居於市場領先地位,包括基本建設貸款、住房按揭貸款和銀行卡業務等。中國建設銀行擁有廣泛的客戶基礎,與多個大型企業集團及中國經濟命脈行業的主導企業保持銀行業務聯系。中國建設銀行在國內擁有廣泛的網路,截至2005年6月30日止擁有約14,250家分支機構。
中國建設銀行總行設基金託管部,基金託管部下設綜合制度處、基金市場處、資產託管處、QFⅡ託管處、基金核算處、基金清算處和監督稽核處7個職能處室,在北京、上海、深圳、遼寧分行設立4個基金託管分部。現有員工50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