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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對金融基金

發布時間:2021-09-16 00:15:45

1. 國家關於農村土地糧補和地補政策

2015年國家深化農村改革、支持糧食生產、促進農民增收最新出台的政策措施:

1、種糧直補政策

中央財政將繼續實行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補貼資金原則上要求發放給從事糧食生產的農民,具體由各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2014年1月份,中央財政已向各省(區、市)預撥2015年種糧直補資金151億元。

2、農資綜合補貼政策

2015年1月份,中央財政已向各省(區、市)預撥種農資綜合補貼資金1071億元。

3、良種補貼政策

小麥、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畝補貼10元。其中,新疆地區的小麥良種補貼15元;水稻、棉花每畝補貼15元;馬鈴薯一、二級種薯每畝補貼100元;花生良種繁育每畝補貼50元、大田生產每畝補貼10元。

4、農機購置補貼政策

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實行定額補貼,即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機械在省域內實行統一的補貼標准。

5、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政策

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標准按報廢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的機型和類別確定,拖拉機根據馬力段的不同補貼額從500元到1、1萬元不等,聯合收割機根據喂入量(或收割行數)的不同分為3000元到1、8萬元不等。

6、新增補貼向糧食等重要農產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主產區傾斜政策

國家將加大對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支持力度,實行新增補貼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傾斜政策。

7、提高小麥、水稻最低收購價政策

2014 年生產的小麥(三等)最低收購價提高到每50公斤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提價幅度為5、4%;2014年生產的早秈稻(三等,下同)、中晚秈稻和粳稻最低收購價格分別提高到每50公斤135元、138元和155元,比2013年分別提高3元、3元和5元,提價幅度分別為2、3%、2、2%和 3、3%。2015年,繼續執玉米、油菜籽、食糖臨時收儲政策。

8、產糧(油)大縣獎勵政策

常規產糧大縣獎勵標准為500-8000萬元,獎勵資金作為一般性轉移支付,由縣級人民政府統籌使用,超級產糧大縣獎勵資金用於扶持糧食生產和產業發展。在獎勵產糧大縣的同時,中央財政對13個糧食主產區的前5位超級產糧大省給予重點獎勵,其餘給予適當獎勵,獎勵資金由省級財政用於支持本省糧食生產和產業發展。

油菜籽增加獎勵系數20%,大豆已納入產糧大縣獎勵的繼續予以獎勵;入圍縣享受獎勵資金不得低於100萬元,獎勵資金全部用於扶持油料生產和產業發展。

9、生豬大縣獎勵政策

依據生豬調出量、出欄量和存欄量權重分別為50%、25%、25%進行測算。中央財政繼續實施生豬調出大縣獎勵。

10、農產品目標價格政策

2015年,啟動東北和內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標價格補貼試點,探索糧食、生豬等農產品目標價格保險試點,開展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營銷貸款試點。

11、農業防災減災穩產增產關鍵技術補助政策

中央財政安排農業防災減災穩產增產關鍵技術補助60、5億元,在主產省實現了小麥「一噴三防」全覆蓋。

12、深入推進糧棉油糖高產創建支持政策

2013 年,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20億元,在全國建設12500個萬畝示範片,並選擇5個市(地)、81個縣(市)、600個鄉(鎮)開展整建制推進高產創建試點。2015年,國家將繼續安排20億元專項資金支持糧棉油糖高產創建和整建制推進試點,並在此基礎上開展糧食增產模式攻關,集成推廣區域性、標准化高產高效技術模式,輻射帶動區域均衡增產。

13、園藝作物標准園創建支持政策

2015年,繼續推進園藝作物標准園創建工作,並已按照2013年資金規模的70%撥付地方。

14、測土配方施肥補助政策

2015年,中央財政安排測土配方施肥專項資金7億元。2015年,農作物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面積達到14億畝;糧食作物配方施肥面積達到7億畝以上;免費為1、9億農戶提供測土配方施肥指導服務,力爭實現示範區畝均節本增效30元以上。

15、土壤有機質提升補助政策

2015年,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8億元,繼續在適宜地區推廣秸稈還田腐熟技術、綠肥種植技術和大豆接種根瘤菌技術,同時,重點在南方水稻產區開展酸化土壤改良培肥綜合技術推廣,在北方糧食產區開展增施有機肥、鹽鹼地嚴重地區開展土壤改良培肥綜合技術推廣。

16、做大做強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支持政策

農業部將會同有關部委繼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進育繁推一體化企業做大做強。一是強化項目支持。二是推動科技資源向企業流動。三是優化種業發展環境。

17、農產品追溯體系建設支持政策

經國家發改委批准,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正式納入《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總投資4985萬元,專項用於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設和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統的統一開發。

18、農業標准化生產支持政策

中央財政繼續安排2340萬財政資金補助農業標准化實施示範工作,在全國范圍內,依託「三園兩場」、「三品一標」集中度高的縣(區)創建農業標准化示範縣44個。

19、畜牧良種補貼政策

生豬良種補貼標准為每頭能繁母豬40元;奶牛良種補貼標准為荷斯坦牛、娟姍牛、奶水牛每頭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種每頭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種補貼標准為每頭能繁母牛10元;羊良種補貼標准為每隻種公羊800元;氂牛種公牛補貼標准為每頭種公牛2000元。2014年國家將繼續實施畜牧良種補貼政策。

20、畜牧標准化規模養殖扶持政策

從2007年開始,中央財政每年安排25億元在全國范圍內支持生豬標准化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支持資金主要用於養殖場(小區)水電路改造、糞污處理、防疫、擠奶、質量檢測等配套設施建設等。2015年國家將繼續支持畜禽標准化規模養殖。

21、動物防疫補貼政策

2015年,中央財政將繼續實施動物防疫補助政策。

22、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

中央財政按照每畝每年6元的測算標准對牧民給予補助,初步確定5年為一個補助周期;中央財政對未超載的牧民按照每畝每年1、5元的測算標准給予草畜平衡獎勵;給予牧民生產性補貼,包括畜牧良種補貼、牧草良種補貼(每年每畝10元)和每戶牧民每年500元的生產資料綜合補貼。2015年,國家將繼續在13省(區)實施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

23、振興奶業支持苜蓿發展政策

中央財政每年安排3億元支持高產優質苜蓿示範片區建設,片區建設以3000畝為一個單元,一次性補貼180萬元(每畝600元),重點用於推行苜蓿良種化、應用標准化生產技術、改善生產條件和加強苜蓿質量管理等方面,2015年將繼續實施「振興奶業苜蓿發展行動」。

24、漁業柴油補貼政策

根據《漁業成品油價格補助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漁業油價補助對象包括:符合條件且依法從事國內海洋捕撈、遠洋漁業、內陸捕撈及水產養殖並使用機動漁船的漁民和漁業企業。2015年將繼續實施這項補貼政策。

25、漁業資源保護補助政策

2013年落實漁業資源保護與轉產轉業轉移支付項目資金4億元,其中用於水生生物增殖放流30600萬元,海洋牧場示範區建設9400萬元。2015年該項目將繼續實施。

26、以船為家漁民上岸安居工程

2013年開始,中央對以船為家漁民上岸安居給予補助,無房戶、D級危房戶和臨時房戶戶均補助2萬元,C級危房戶和既有房屋不屬於危房但住房面積狹小戶戶均補助7500元。2015年國家將繼續實施這一政策。`

27、海洋漁船更新改造補助政策

中央投資按每艘船總投資的30%上限補助,且原則上不超過漁船投資補助上限。2015年該項目將繼續實施。

28、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建設支持政策

對農業改革與建設試點示範區給予1000萬元左右的獎勵。力爭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今年對示範區建設的貸款余額不低於300億元。

29、農村改革試驗區建設支持政策

2015年的農村改革試驗區工作,以啟動第二批農村改革試驗區和試驗項目、組織召開農村改革試驗區工作交流會、完成改革試驗項目中期評估三大工作為重點。

30、農產品產地初加工支持政策

2015年,將繼續組織實施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項目,按照不超過單個設施平均建設造價30%的標准實行全國統一定額補助

31、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

對目錄范圍內的鮮活農產品與目錄范圍外的其他農產品混裝,且混裝的其他農產品不超過車輛核定載質量或車廂容積20%的車輛,比照整車裝載鮮活農產品車輛執行,對超限超載幅度不超過5%的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比照合法裝載車輛執行。

32、生鮮農產品流通環節稅費減免政策

繼續對鮮活農產品實施從生產到消費的全環節低稅收政策,將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擴大到部分鮮活肉蛋產品。2015年國家將繼續實行生鮮農產品流通環節稅費減免政策。

33、農村沼氣建設政策

2015年,因地制宜發展戶用沼氣和規模化沼氣。

34、開展農業資源休養生息試點政策

規劃中的農業環境治理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開展耕地重金屬污染治理。

二是開展農業面源污染治理。

三是開展地表水過度開發和地下水超采治理。

四是開展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在25度以上陡坡耕地、嚴重沙化耕地和15-25度重要水源地實行退耕。

五是開展農牧交錯帶已墾草原治理。

六是開展東北黑土地保護。七是開展濕地恢復與保護。

35、開展村莊人居環境整治政策

推進新一輪農村環境連片整治,重點治理農村垃圾和污水。規模化畜禽養殖區和居民生活區的科學分離,引導養殖業規模化發展,支持規模化養殖場畜禽糞污綜合治理與利用。引導農民開展秸稈還田和秸稈養畜,支持秸稈能源化利用設施建設。

36、培育新型職業農民政策

2015年,農業部將進一步擴大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試點工作,使試點縣規模達到300個,新增200個試點縣,每個縣選擇2-3個主導產業,重點面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中的帶頭人、骨幹農民。

37、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示範縣建設政策

2015年,中央財政安排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補助項目26億元,基本覆蓋全國農業縣。

38、陽光工程政策

2015年,國家將繼續組織實施農村勞動力培訓陽光工程,以提升綜合素質和生產經營技能為主要目標,對務農農民免費開展專項技術培訓、職業技能培訓和系統培訓。

39、培養農村實用人才政策

2015年依託培訓基地舉辦117期示範培訓班,通過專家講課、參觀考察、經驗交流等方式,培訓8700名農村基層組織負責人、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和3000名大學生村官。選拔50名左右優秀農村實用人才,每人給予5萬元的資金資助。

40、加快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政策

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加快戶籍制度改革。二是擴大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范圍。三是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在農村的合法權益。

41、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組織政策

2015 年,國家將在管理民主、運行規范、帶動力強的農民合作社和供銷合作社基礎上,培育發展農村合作金融,選擇部分地區進行農民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試點,豐富農村地區金融機構類型。國家將推進社區性農村資金互助組織發展,這些組織必須堅持社員制、封閉性原則,堅持不對外吸儲放貸、不支付固定回報。國家還將進一步完善對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組織的管理體制,明確地方政府的監管職責,鼓勵地方建立風險補償基金,有效防範金融風險。

42、農業保險支持政策

對於種植業保險,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補貼40%,對東部地區補貼35%,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央單位補貼65%,省級財政至少補貼25%。對能繁母豬、奶牛、育肥豬保險,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補貼50%,對東部地區補貼40%,對中央單位補貼80%,地方財政至少補貼30%。對於公益林保險,中央財政補貼50%,對大興安嶺林業集團公司補貼90%,地方財政至少補貼40%;對於商品林保險,中央財政補貼30%,對大興安嶺林業集團公司補貼55%,地方財政至少補貼25%。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覆蓋全國,地方可自主開展相關險種。

43、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政策

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是對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建設項目進行獎勵或者補助的政策。

44、扶持家庭農場發展政策

推動落實涉農建設項目、財政補貼、稅收優惠、信貸支持、抵押擔保、農業保險、設施用地等相關政策,幫助解決家庭農場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45、扶持農民合作社發展政策

2015年,除繼續實行已有的扶持政策外,農業部將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和要求,配合有關部門選擇產業基礎牢、經營規模大、帶動能力強、信用記錄好的合作社,按照限於成員內部、用於產業發展、吸股不吸儲、分紅不分息、風險可掌控的原則,穩妥開展信用合作試點。

46、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政策

對有條件的地方,可對流轉土地給予獎補。

47、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政策

明確政府購買社會化服務的具體內容、衡量標准和運作方式,提出支持具有資質的經營性服務組織從事農業公益性服務的具體政策措施。

48、完善農村土地承包制度政策

2015年,選擇三個省作為整省推進試點,其他省(區、市)至少選擇1個整縣推進試點。

49、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政策

根據1號文件的要求,國家有關部門將深入研究新型集體經濟組織主體地位、產權交易、股權的有償退出和抵押、擔保、繼承等重大問題。

50、農村、農墾危房改造政策

2015計劃完成農村危房改造任務260萬戶左右。擬按照東、中、西部墾區每戶補助6500元、7500元、9000元的標准,改造農墾危房24萬戶;同時按照中央投資每戶1200元的補助標准,支持建設農墾危房改造供暖、供水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

2015年的征地補償標准

征地補償

1、徵收耕地補償標准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徵收基本農田補償標准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3、徵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4、徵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5、徵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其他稅費

1、耕地佔用稅,按每平方米2元計算。

2、商品菜地開發建設基金,按每畝1萬元計算。

3、征地管理費,按征地總費用的3%計算。由國土資源部門嚴格按有關規定使用。

4、耕地佔補平衡造地費,平均每畝4000元,統籌調劑使用,省國土資源廳負責監督驗收。

房屋地上物補償標准

1、房屋補償標准

樓房每平方米補償3300元。

搗制磚砼結構房屋每平方米補償2800元。

磚瓦房每平方米補償2400元。

平房每平方米補償1900元。

2、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標准

倉房每平方米補償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補償165元。

沼氣池每個補償4600元。

廁所每平方米補償190—300元。

豬雞舍每平方米補償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補償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補償180—330元。

磚石牆每延長米補償190元。

格柵每延長米補償450元。

大門樓每個補償2400元。

飲用水井每眼補償1000元。

農家排灌水井每眼補償15000元。

排灌大井每眼補償3萬元。

排水管每延長米補償80—150元。

電話移機補助費每戶200元。

有線電視遷移補助費每戶300元。

墳每座補償5000元。

3、異地安置補助費每戶2萬元。

徵佔林木補償標准

1、林木補償標准

⑴楊、柳、榆、槐樹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元;

4—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36000元;

14—2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0-800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32000元。

⑵柞樹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0—30000元;

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44000—6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24000元。

⑶紅松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20000—31000元;

21—40年平均每畝補償56000—62000元;

41—70年平均每畝補償1680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26000元。

⑷落葉松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50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00—250000元;

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0—13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10000元。

2、村民房前屋後林木補償標准

一般林木

幼齡林平均每株補償35-65元;

中齡林平均每株補償220—300元;

成熟林平均每株補償350元。

3、森林植被恢復費

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苗圃地每畝120000元;

未成林每畝86600元;

防護林、特種用途林每畝63360元、國家重點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每畝76670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畝50000元;

宜林地、採伐跡地、火燒跡地每畝43340元。

4、林業設計費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復費總和的3%收取。

果樹補償標准

1、蘋果樹

培育期平均每株補償150-220元;

初果期平均每株補償300-450元;

盛果期平均每株補償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00元。

2、梨樹

培育期平均每株補償45-120元;

初果期平均每株補償150-300元;

盛果期平均每株補償1900-2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200元。

3、桃樹

培育期平均每株補償45-90元;

初果期平均每株補償150-280元;

盛果期平均每株補償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280元。

4、葡萄樹

培育期平均每株補償30-55元;

初果期平均每株補償40-150元;

盛果期平均每株補償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90元。

5、棗樹

培育期平均每株補償30-80元;

初果期平均每株補償50-120元;

盛果期平均每株補償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80元。

6杏樹

培育期平均每株補償45-185元;

初果期平均每株補償200-310元;

盛果期平均每株補償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80元

7、板栗

培育期平均每株補償45-95元;

初果期平均每株補償190-210元;

盛果期平均每株補償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60元。

8雜果樹

培育期平均每株補償25-50元;

初果期平均每株補償80-130元;

盛果期平均每株補償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40元。

電力設施動遷補償標准

1、低壓線路改移每公里補償30000元;線路加高木桿平均每根1000元,砼桿平均每根1500元。

2、高壓線路改移每公里補償47000元;線路加高砼單桿平均每根6000元,砼H桿平均每基8000元。

3、高壓線路加高:砼單桿平均每根5500元,砼H桿平均每基8000元,砼A桿平均每基10000元,鐵塔平均每基10萬元。

4、高壓線路加高:砼雙桿平均每基2萬元,鐵塔平均每基20萬元。

郵電通訊設施動遷補償標准

1、電話線路

木桿平均每根1000-2000元;

砼桿平均每根1500-3000元。

2、架空光纜

木桿平均每根500元;

砼桿平均每根1000元;

光纜每米50-150元。

3、地下電纜

電纜、光纜每米100-200元。

農田灌溉水利設施動遷補償標准

採取工程修復和補償相結合的原則,按成本價適當補償。

1、農村小型水庫

水庫水面每畝補償19000元;

水庫水面每畝補償16000元;

水庫荒灘每畝補償300元。

2、農田灌溉水利設施

小型閘門每個補償15000-20000元;

排灌乾渠堤壩每延長米補償80元。

廠礦企事業單位動遷補償標准

國有和集體所有制的廠礦企事業單位的動遷,考慮實際損失給予適當的補償。辦公用房參照民房動遷標准;廠房等生產設施按重置折舊計算,適當考慮停工搬遷損失費用。

施工運輸道路補償標准

凡工程施工指定的鄉村運輸道路,施工期間由施工單位負責維修養護,工程竣工後按補償標准由各市組織修復。鄉村道路視取料難易、路面寬度情況,每公里補償20-35萬元。

鄉村道路每公里補償9萬元。

鄉村道路每公里補償4萬元

鄉村道路和田間作業道補償標准

考慮農民群眾生產和生活需要,確需修建的鄉村道路連接線和田間作業道,按補償標准由各市組織實施。

村道路連接線每公里補償12萬元。

鄉村道路連接線、田間作業道每公里補償8萬元

征地及動遷不可預見費

按簽訂的征地和動遷補償投資協議中所核定總費用的5%計算。不可預見費由建設單位負責使用,主要用於因工程設計變更引發的擴大征地和地上附著物動遷的補償;

工程設計時沒有發現,征地動遷協議中沒有列入的不可預見的地下構造物動遷補償;因國家政策性調整及不可抗拒的地震災害等不可預見項目的補償。涉及征地的不可預見項目,由省交通廳和省國土資源廳共同核定。

各市動遷辦公室管理費

按省市簽訂的動遷補償投資協議中所核定的總費用的3%計提。

各市動遷辦公室為臨時性機構,主要負責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拆遷地上、地下附著物和地方協調工作。市動遷辦公室應嚴格按有關規定包干使用,不得超支。

高速公路佔地賠償——林地補償費計算方法

一、苗圃地補償費計算方法

苗圃地補償費=該苗圃前三年年平均產值苗圃地面積補償倍數

註:補償系數=臨時佔地為每年2.5--5倍;永久佔用為10--25倍。

二、國有其它林地補償費計算方法

其他林地補償費=所在鄉農田地前三年年平均產值林地面積林種補償系數

三、集體其它林地永久佔地補償費計算方法

集體其他林地永久佔地補償費=所在鄉旱田地前三年年平均產值林地面積補償倍數

四、集體其它林地臨時佔地補償費計算方法

集體其他林地臨時佔地補償費=所在鄉旱田地前三年年平均產值林地面積補償倍數(佔用期一年為1.5-3倍,

佔用期二年為5倍)

對拆遷特困戶和喪失勞動能力沒有生活來源的殘疾人的房屋,由拆遷人按以下規定給予照顧:

1、對拆遷持有有效《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的住戶,其拆遷貨幣補償款低於5.5萬元的,按5.5萬元給予貨幣補償。

2、對拆遷持有有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的住戶中的殘疾人,其持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標明殘疾標准

程度為一級、二級的聽力、語言、肢體殘疾的和標明視力、智力、精神殘疾的,在第一條的基礎上,再給予補助1萬元照顧。

對於特殊情況參照有關規定,依照現行當地物價市場,由省市主管部門舉行聽證會,與業主協商處理。

經濟建設是民生工程,要徵得人民理解與支持,掀起全民建設家園的氛圍,不得強制進行,若有對群眾有威脅,恐嚇甚者暴力行為,直接追究負責官員責任。

2. 農村土地流轉會觸發金融可放貸多少金額

大約為100萬億

3. 允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向金融機構抵押融資可能帶來什麼問題

試著探討一下,說的不一定對4個問題總結起來分別可從權能層面、法律層面、權證層面和技術層面來展開探討,下面依次:

1、權能問題。

土地承包經營權是一項特殊的用益物權,起源於1978年安徽鳳陽小崗村搞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創造」,解決了中國的吃飯問題,當時的承包期限是20年,1998年有效期到了,搞了二輪延包,這次期限是30年,到2028年(流轉及抵押應不得超過該年限)。從權能來看,土地承包經營權(一個完整的詞彙,一個獨特的概念,一項特殊的權利)是用益物權,不具備權屬性,從四項基本權能來看,應該是使用和,並沒有權,因為權歸集體。正因為沒有權,所以也沒有處置權。因其權為集體產權、且為用益物權的獨特性質,從狹義來說,目前尚不存在以其他客體的經營權為抵押物的融資方式。但是從廣義來說,還有水域灘塗養殖權、水利設施使用權等與其有一點類似,然而卻又不同。

2、法律問題。

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從法理上來說是站不住腳的。《物權法》、《擔保法》、《土地承包法》對耕地、自留地、集體機動地、宅基地的抵押有限制性條款。明確的是《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十五條「承包方以其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抵押或者抵償債務的,應當認定無效。」這等於是說「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是無效抵押物。這基本就把以家庭承包方式獲得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抵押貸款的路徹底封死了。但是: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快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意見》(銀發〔2008〕295號)提出:(二)創新貸款擔保方式,擴大有效擔保品范圍。鼓勵金融機構根據試點地區農業發展情況和農村經濟特點,依照相關法律,進一步擴大農戶和農村企業申請貸款可用於擔保的財產范圍,積極規范和完善涉農擔保貸款業務操作流程,建立健全涉農貸款擔保財產的評估、管理、處置機制。按照因地制宜、靈活多樣的原則,探索發展大型農用生產設備、林權、水域灘塗使用權等抵押貸款,規范發展應收賬款、股權、倉單、存單等權利質押貸款。原則上,凡不違反現行法律規定、財產權益歸屬清晰、風險能夠有效控制、可用於貸款擔保的各類動產和不動產,都可以試點用於貸款擔保。積極推進和完善多元化的農村信貸擔保體系建設,鼓勵各類信貸擔保機構通過再擔保、聯合擔保以及擔保與保險相結合等多種方式,加大對農村的融資擔保服務。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信貸結構調整促進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指導意見》(銀發〔2009〕92號)提出:穩步推進農村融資性擔保體系的建立和發展,有效完善農村信貸風險分擔機制,擴大農村有效擔保物范圍。大力開發符合農村實際特點的「信貸+保險」金融服務新產品。支持政策性金融加大對農業開發和農田水利等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中長期信貸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探索開辦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中國銀監會廳關於做好2013年農村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銀監辦發〔2013〕51號)提出:探索擴大農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和龍頭企業等借款人可用於擔保的財產范圍,創新各類符合法律規定和實際需要的農(副)產品訂單、保單、倉單等權利以及農用生產設備、機械、林權、水域灘塗使用權等財產抵(質)押貸款品種。支持在法律關系明確地區探索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農房等抵(質)押貸款業務。此外,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共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賦予農民對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2014年一號文件也明確「允許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向金融機構抵押融資。」國務院廳《關於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4〕71號):現階段通過市場流轉交易的農村產權包括承包到戶的和農村集體統一經營管理的資源性資產、經營性資產等,以農戶承包土地經營權、集體林地經營權為主,不涉及農村集體土地權和依法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集體土地承包權,具有明顯的資產使用權租賃市場的特徵。2015年一號文件:做好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貸款試點工作。所以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處於一種法律有障礙和政策鼓勵的兩難之中。為什麼會鼓勵,我想是部分地區城鎮化進程導致農民數量減少導致土地拋荒,而細碎的家庭分散經營雖然曾在特定歷史時期做出過的貢獻,但是當下已然不適合現代農業發展要求。集約土地規模化經營和發展現代農業,這就需要資金支持即農村金融支撐,而從事農村經營的主體缺少融資渠道(主要是抵押物擔保物匱乏)的困境所致。為了解決法律障礙和政策鼓勵、現實需求三者間的困境,各方可謂絞盡腦汁:以上出現了幾種提法尤其值得注意:一是人行提出的」土地經營權「二是銀監會提出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三是三中全會起草組提出的「農民對承包地承包經營權」四是一號文件提出的「承包土地的經營權」五是國辦(中農辦)不久前
獨辟蹊徑
提出的「農戶承包土地經營權」從權能上說,以上說的其實是一個東西,即「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除了銀監會比較憨厚,其他的提法都有規避與現有法律沖突的考慮。這個事情的發展大致就是這樣的,但是又有了新的發展,那就是2014年底中共廳、國務院廳印發《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中正式明確提出
農村土地權、承包權、經營權的「三權分置」前面說過「土地承包經營權」是一個完整的詞彙,一個獨特的概念,一項特殊的權利是一項用益物權,但是由於土地流轉的現實,在實質上,對這項權利又進行了「瓜分」:流出方保留承包權,流入方只有經營權。這個問題說到這里已經基本說清楚了。

3、權證問題。

關於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頒證。這里要明確一個重要問題,即抵押的到底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還是流轉後「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即「三權分置」提出的,是承包權還是經營權?前面已經說清楚了,在土地法、承包法沒改之前(改法後,後面說法就不成立了),現階段,將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抵押是違法的,可以操作的是流轉後的經營權。問題中所提出的「用於抵押的權證」,和「《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農業
進一步增強農村發展活力的若干意見》提出 5 年內完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頒證」嚴格來說,並不是同一個證。花開兩朵各表一枝,先說這個《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農業
進一步增強農村發展活力的若干意見》提出的5年完成的這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頒證這個證其實一直都有,網上隨便找個圖。日期是1998年,二輪延包的年份,這個證作為農戶承包土地的權屬證明,在全國大多數地方基本都確權到位了。既然都有了,二輪延包又沒有結束,那麼現在為什麼又要頒這個證呢?新頒的證和老證有什麼區別呢?這些問題我看不太清楚,但是我們可以找一個角度來管窺蠡測一下在《2009年國土資源公報》中,國土資源部曾解釋稱,「(2009年)耕地、建設用地等數據,待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全面完成後另行發布」。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啟動於2007年,歷時三年,2009年底基本結束。但是,調查結果遲遲未公布。2012年12月,國土資源部曾發布通報稱,2011年,中國耕地保有量為18.2476億畝,全國耕地凈減勢頭得到有效控制,且自2009年以來,全國耕地保有量連續三年保持在18.24億畝以上。但是,該數據並未體現在《2011年中國國土資源公報》中。《2013中國國土資源公報》顯示,2012年中國耕地保有量為20.27億畝,2009年以來連續四年耕地保有量超20億畝;而近年來,中國政府一直強調18億畝耕地紅線不能突破。(國土部:中國現有耕地超過20億畝來源2014年04月22日
16:29 來源於
財新網)。簡而言之就是家當沒搞清楚,守了好些年的18億畝耕地紅線,國土部一普查,發現不但沒減少,還「憑空」多了2億畝出來。18億畝我推斷就是根據上面紅本本的登記數據統計出來的,多出2億畝並不奇怪,仔細看紅本本上的內容就可以發現,一是測量技術先進了,國土部是拿衛星測的,原來農村是用步量的,田埂啥的都沒算,誤差太大;二是承包分地的時候,地有好壞,好地一畝算一畝,拿到差地的人家不幹了,私下說好一畝半算一畝,兩畝算一畝;三是農業稅2006年才取消,沒取消之前是土地稅,實際佔有多,而少登記是可以少交稅的,以上種種,導致出入。回過頭我們來看看這個老證,四至不清(四至處為空白,且並未附四至圖),面積不準(長寬處為空白,面積數據度以現在的要求標准來看很可能是不夠的),過於簡陋。檯面上來說,這對於「不可逆城鎮化」調整土地涉及的問題、糧食保護耕地紅線問題、保護農民權益問題、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土地流轉等工作開展不利。檯面下來說,政府征地成本、工商資本流轉成本、農戶流租金收入等等,這些可都是真金白銀的問題啊,此外承包地幾十年歷史積累矛盾也很突出,但是這個是馬蜂窩就不捅了。如果因為四至和面積都搞不清楚,進而產生爭議,總得拿個證明的東西出來吧,這時候這個本子就不夠用了。現階段的確權頒證,是的證,的具體標准我沒去查,四至都要到用GPS定位,要附圖,每塊地還有的編號。目前很多試點都已經開始搞,但是有難度,主要集中在一是確權成本太高,很多地方希望用國土部門的技術手段來測,但是一畝要四五十元(國家只配套10元一畝地),還有人力成本和工本費等等,隨便搞下就是千萬上億的成本,錢從哪來?二是農戶意願,有的實際佔有比老證上佔有面積大,這一測,會如何變動,心裡在打鼓。三是基層也畏難,入戶調查、戶籍台賬等,而且農村的土地矛盾大了去了,翻燒餅吃力不討好。進程方面,2014年山東、四川、安徽3個省和其他省區市的27個縣進行了整體試點,不少地方還結合實際擴大了試點范圍。截至2014年底,全國1988個縣(市、區)開展了試點工作,涉及1.3萬個鄉鎮、19.5萬個村,試點覆蓋面積3.3億畝。2015年又新增江蘇、江西、湖北、湖南、甘肅、寧夏、吉林、貴州、河南等9個整省試點,據悉有些試點已經探索出一些價格量又足的辦法來,既符合部里的規程標准,又能控製成本。所以考慮到事情的難度5年完成並不誇張。第二個證就是用於抵押的證,即使用權證,主要是農地流轉後,給流入方發一個證,證明他的使用權利,當然,如果沒流轉的也可能給農戶再發一個使用權證,這個證目前全國沒幾個地方發,個別地方在搞試點探索發了這個證(封閉試點網上沒找到圖),一般是政府發,僅處於探索階段。

4、操作層面的問題。

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融資過程中可能遇到什麼問題?三個方面,一是政策法律層面,二是技術層面,三是風險層面。政策法律層面主要是法律法規限制,金融機構開展起來有顧慮,而且直接影響申請強制處理抵押物時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技術層面主要是指抵押物要估價,抵押物值多少錢?現階段農村資產資源缺乏專業評估機構和人員,還未建立農業評估的行業標准,抵押物價值認定困難,現在很多地方都評估了,但是價值認定是否合理值得商榷,評的太低,農戶貸不到幾個錢,評的太高,銀行不認。還有就是登記部門和銀行是脫節的,比方一塊地不但有土地承包證,種了樹後又去辦了個林權證,挖了個坑辦了水域灘塗養殖證,同一塊地理論上可以用不同的權證在不同銀行反復抵押,這就跟房地產市場不健全的時候開發商一房多賣類似。而這個地是否已經抵押過,銀行現階段根本查不到,有一物多抵風險;風險層面說到底是的問題,一是缺乏抵押擔保機構,誰願意來擔保,誰來兜底?況且擔保公司不是慈善企業,是要收費的,也會變相增加融資成本,如果成本過高,這個融資就會失去意義。因此如何擔保這個是核心問題。二是農業保險覆蓋太低,加大了銀行風險;三是抵押物處置難,即使法院支持,因缺乏公開有效的市場,這個抵押物的流動性太差,執行成本很高。概而言之,銀行需要獨立承擔風險,缺乏風險分散機制。

4. 中央一號文件出台,對農村金融市場有何影響對農村金融業務有何利好

這是個寫進農業文件里的財政問題。

這次的農村土地金融,就是解決這個問題——還是不能買賣,但是允許投資,農民不懂投資,但那些金融公司懂,農村土地允許入市了,新一輪搞地皮將能啟動。至於到底有沒有那麼多在農村土地上的建設需求?哪管那麼多,先撐過這幾年吧。其實這分明是個財政口的問題,但更妙的是,這和農業沾邊,大家應該知道每年的一號文件都是農業的,所以這個事兒就趕趕緊寫進了一號文件。

5. 農村土地被徵用,有一社保金。問給百姓的社保基金怎麼使用。能分掉嗎

社保需要激活才可以使用
新的社保卡首次使用需要激活才能使用,激活方法如下:
1.憑本人身份證原件、社會保障卡(新卡與舊卡均為同一發卡銀行,舊卡交發卡銀行銷毀,否則只需帶新卡)到其發卡銀行我市轄區內的任一網點辦理;
2.辦理時需設置兩個賬戶密碼。 社會保障卡包含兩個帳戶,所以有相應的兩個密碼;
3.密碼是醫療賬戶和金融賬戶的消費密碼,激活時需由參保人設置,憑密碼消費。

6. 農業部農村發展基金怎麼才能拿到

農村合作基金會欠款清收工作的法律保障議案已上報全國人大.
提出的「關於在農村合作基金會欠款清收過程中請求法律保障」的建議,內務司法委員會多次召開委員會會議進行認真研究,並征詢了省高級人民法院、省公安廳、省政府農村辦等有關部門的意見。

你需要耐心等待,中央政府現在正著力解決這件事情.

農村合作基金會
農村合作基金會興起於上世紀80年代中期,至1999年1月被國務院嚴令全國統一取締,經歷了十多年的興衰。
農村合作基金會是主要依賴於農戶的資金注入的准正規金融組織,其經營活動歸農業部而不是中國人民銀行管轄,並迅速呈現星火燎原之勢。
大多數農村基金會的運作都違背了合作基金會的互助宗旨,把農村基金會變成了辦理存貸業務的第二個農村信用社。到1996年,農村合作基金會的存款規模達農村信用合作社的九分之一。然而,由於普遍的高息吸存、內部管理混亂、基層政府行政干預及缺乏必要的金融監管,農村基金會很快出現了大面積的兌付風險,甚至在局部地區出現了擠兌風波。
1996年,中央發布《國務院關於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農村基金會進入了整頓發展階段。1997年11月,中央決定全面整頓農村合作基金會。農村合作基金會自身積累的矛盾也突然表面化,並在部分地區釀成了危及農村社會及政治穩定的事件。

1999年1月,國務院發布3號文件,正式宣布全國統一取締農村合作基金會。經過清產核資、分類處理、清收欠款和存款兌付等階段,各地農村基金會得到了徹底清理。但由此帶來的資產損失相當嚴重。由鄉鎮政府向銀行申請貸款兌付基金會債務,給鄉鎮財政造成壓力較大,廣大農民也被轉嫁了相當部分的債務負擔。

2000年國家撥專款萬億元,用於償還在基金會存款本金及利息,並且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清理整頓農村合作基金會的通知》都是以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文件形式下發的。

你或者還可以去找縣經管局(縣農村基金會清理整頓小組辦公室)各級財政向上級財政借款。最後轉借給鄉鎮府用於兌付給基金會存款人,政府收回貸款人借款後再歸還上級財政。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7. 2019國家對農村的補貼基金有哪些

一、農村合作社補貼優惠政策
1、稅收優惠
合作社的成員農產品銷售及合作社向本成員銷售的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農葯、農機一律免徵增值稅。而且消費者從合作社購買的農產品,可按13%的扣除率抵扣增值稅稅額。
2、用水用電優惠
合作社在種植養殖生產活動中用水用電與農業同價。
3、涉農項目
只要是適合農業合作社發展的涉農項目,都可以納入合作社的申報范圍,獲得一定額度的扶持資金幫助。如蔬菜標准園創建、水產養殖基地等。
4、流通政策
國家針對農村合作社的農產品支持和引導其與連鎖超市、學校食堂、農作物生產加工企業等的合作和銜接。
5、補貼政策
國家給予農村合作社的補貼政策有:土地流轉補貼、貸款補貼、購農機補貼、種糧補貼、農資綜合補貼、生豬標准化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農業保險補貼、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退耕還林補貼、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等。

二、農村合作社補貼金額標准
1、今年的糧補、農資綜合、良種進行整合,統一發放,平均補貼資金120元/畝。
2、如果是規模經營合作社。大戶和家庭農場,地區不同補貼也不同,一般是在40-80元/畝。
3、農機補貼最高是5萬元,100馬力以上的大型機器等最高是15萬元。
4、包括農產品、經濟林、水產養殖、產品加工等,龍頭企業項目補助100-300萬元,農業合作社的是 50-150萬元。
5、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農田防護等一系列的工程內容,補貼金額沒有明確規定。
三、農村合作社申請補貼流程
准備申報材料——呈報給相關部門——等待項目驗收信息——驗收成功後,准備項目答辯材料
四、注意這六種情況農村合作社拿不到補貼
1. 辦掛牌社和空殼社;
2. 成立「一人社」;
3. 通過不正道手段騙取國家財政補貼資金;
4. 非法集資的合作社;
5. 合作社財務不規范;
6. 沒有年度報告。

以上就是關於農村合作社的介紹了,相信各個地區現已經成立了合作社,它代表了全體社員的利益,因此關於這方面的政策補貼大家還是有必要了解的。

8. 3月24日中央電視台發布農村土地流轉金融新政策

農村土地經營權、房屋財產權可以抵押貸款,3月24日,中國央行發布農村「兩權」抵押貸款試點辦法,從貸款對象、貸款管理、風險補償、配套支持措施、試點監測評估等多方面,對金融機構、試點地區和相關部門推進落實「兩權」抵押貸款試點明確了政策要求。
辦法強調,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合理自主確定貸款抵押率、額度、期限、利率,簡化貸款手續,加強貸款風險控制。要求借款人獲得的「兩權」抵押貸款應主要用於農業生產經營等貸款人認可的合法用途。
辦法要求,堅持不改變公有制性質、不突破耕地紅線、不層層下達規模指標,用於抵押的承包土地沒有權屬爭議,且不能超過農民承包土地的剩餘年限。明確借款人要有其他長期穩定居住場所,並獲得集體經濟組織書面同意,金融機構處置抵押物時要採取多種方式,並保證農民基本居住權。
這是賦予農民土地與城市土地同地同權的一大舉措,也是農村金融的一大創新,農村資產前景廣闊,也吸引越來越多人進行投資,來買地網,土地資源網這些土地流轉平台都能提供很好的土地流轉服務,為投資者提供便利。

9. 農村土地可以用公積金貸款造房子嗎

不能公積金貸款,但可以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用來建造宅基地房屋。
一、建造、翻建、大修的個人及其配偶、直系血親、同戶成員,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委託的可辦理公積金提取業務。
二、辦理所需資料:
1、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本人辦理的提供身份證;

(2)委託辦理的:

①受託人是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戶口簿或結婚證、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等可以證明委託人和受託人關系材料,委託人出具的委託書;

②受託人非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的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

2、提取原因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建造、翻修的提供原房地產權證或鄉鎮主管部門出具的用地證明(土地使用權證)、區縣主管部門的批復(審批文件批准之日起一年以內)、建造、翻建費用的收據或發票、提取人與原產權人、建房人或土地使用人的關系證明;
3、其他證明材料

(1)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單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

(2)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的提供房屋所在地的**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入管封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單》;
三、辦理流程
個人提供要件材料——房屋所在地的辦理公積金業務銀行辦理
四、注意事項
建造、翻建、大修申請提取配偶、直系血親或同戶成員住房公積金的,應一次性集中辦理提取手續。
提取限額不超過翻、建、修發生日期當月的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如果是翻建、建造,提取限額不高於建造、翻建費用的收據或發票上的金額,如果是大修,提取限額不高於大修工程費用的收據或發票上的金額。

10. 農村土地金融到底能給農村帶來多少潛在價值

提到農村土地金融,都知道是一片大藍海,估值數十上百萬億,無數資本競相爭奪。但國家大力支持農村土地金融,最終的目的,還是著眼於解決「三農」問題,能給農民帶來真正長遠的惠利。
眾所周知,農村土地金融首先直接解決的是農民貸款難的問題。不過,從宏觀上來說,農村土地金融能給農民、農村及農業帶來的幫助遠遠不止解決個人或組織的融資問題這么簡單。

糧食價格等「三農」問題需要金融的力量來解決
我國農業當前面臨的一個重大困局之一,就是糧食價格越來越難以和世界糧食市場競爭。從2012年開始,突然有越來越多的進口糧食進入了中國市場,各類農產品,從水稻、玉米、棉花、大豆到牛羊肉,都全面進口。但另一方面,我國農村自己生產的農產品,很多都處於積壓狀態。
之所以會大量進口外來的農產品,就在於目前我國大多數地區一家一戶的小規模農業生產,已經無法同發達國家大規模機械化的農業生產進行競爭,導致我們自己國家糧食的采購價格比國際糧食價格都要更高。但在我國目前的國情之下,農產品降價只會損害農民利益。
只要生產力和機械化上不去,最終的結果,只能是農產品的利潤越來越低,農民的生產熱情越來越低落,對於我國農業的長遠發展和糧食安全極為不利。
要解決這一問題,只能依靠土地金融。只要更大規模的土地流轉,並且有充足的資金支持,現代化、專業化的農業生產才能最終建立。對於農民來說,農村土地金融的發展,事實上就是幫助擴充未來農業生產的利潤,最終實現農民增收。

農民自由遷徙將變為可能,加速城鄉一體化
在過去,國家對於農村土地的抵押和交易都有諸多的限制,本意是保護農民的權益。但時代變遷,城鎮化的大趨勢讓這樣的限制反而成了桎梏,一方面農村土地大量荒廢,白白浪費土地價值,另一方面想要走出農村的人反而覺得不公平,城市的房子可以抵押換錢,農村的房子卻不行,感覺農房跟城市的房子不同權。
在國家政策支持下,賦予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金融抵押功能之後,土地流轉市場必然會越發活躍,也讓農村土地金融有了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農村土地金融的進一步成熟也將反過來繼續促進土地流轉,最終促使「土地銀行」的產生。
到時候,土地將變成一種「可攜帶」資產,農民不僅可以把土地「存入」銀行,還能收取「利息」。這樣,農民自由遷徙就成為了可能,而遷徙之後,農民也並不會失去權益,農村土地金融的信託制度將以土地憑證的形式保障農民的利益。目前國內開始進行土地信託制度探索的既有像土流網這樣的大型互聯網土地流轉平台,也有中信這樣的信託機構。
發展農村土地金融的根本目的,還是在於助推現代化農業,解決我國「三農」領域多年積累的固有難題,促進城鄉一體化,讓農村人最終享受到與城市人同等的社會保障與生活品質。因此,對於農村土地金融這塊蛋糕的爭奪,只有堅持「以人為本」才能笑到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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