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金融市場 > 投資基金方案確認後超過一年

投資基金方案確認後超過一年

發布時間:2021-09-10 09:33:37

① 創新創業理財的五大交換模式

近日,財政部發布《政府投資基金暫行管理辦法》,規范政府投資基金的設立、運作和風險控制、預算管理等工作,促進政府投資基金持續健康運行。並且提出,政府財政資金投資的基金,應支持創新創業和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企業的創新發展。

「附件:政府投資基金暫行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發揮好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規范政府投資基金管理,促進政府投資基金持續健康運行,根據預演算法、合同法、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政府投資基金,是指由各級政府通過預算安排,以單獨出資或與社會資本共同出資設立,採用股權投資等市場化方式,引導社會各類資本投資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支持相關產業和領域發展的資金。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政府出資,是指財政部門通過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安排的資金。
第四條 財政部門根據本級政府授權或合同章程規定代行政府出資人職責。
第二章 政府投資基金的設立
第五條 政府出資設立投資基金,應當由財政部門或財政部門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報本級政府批准。
第六條 各級財政部門應當控制政府投資基金的設立數量,不得在同一行業或領域重復設立基金。
第七條 各級財政部門一般應在以下領域設立投資基金:
(一)支持創新創業。為了加快有利於創新發展的市場環境,增加創業投資資本的供給,鼓勵創業投資企業投資處於種子期、起步期等創業早期的企業。
(二)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為了體現國家宏觀政策、產業政策和區域發展規劃意圖,扶持中型、小型、微型企業發展,改善企業服務環境和融資環境,激發企業創業創新活力,增強經濟持續發展內生動力。
(三)支持產業轉型升級和發展。為了落實國家產業政策,扶持重大關鍵技術產業化,引導社會資本增加投入,有效解決產業發展投入大、風險大的問題,有效實現產業轉型升級和重大發展,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資源優化配置。
(四)支持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為改革公共服務供給機制,創新公共設施投融資模式,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進入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加快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公共服務質量和水平。
第八條 設立政府投資基金,可採用公司制、有限合夥制和契約制等不同組織形式。
第九條 政府投資基金出資方應當按照現行法律法規,根據不同的組織形式,制定投資基金公司章程、有限合夥協議、合同等(以下簡稱章程),明確投資基金設立的政策目標、基金規模、存續期限、出資方案、投資領域、決策機制、基金管理機構、風險防範、投資退出、管理費用和收益分配等。
第三章 政府投資基金的運作和風險控制
第十條 政府投資基金應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科學決策、防範風險」的原則進行運作。
第十一條 政府投資基金募資、投資、投後管理、清算、退出等通過市場化運作。財政部門應指導投資基金建立科學的決策機制,確保投資基金政策性目標實現,一般不參與基金日常管理事務。
第十二條 政府投資基金在運作過程中不得從事以下業務:
1.從事融資擔保以外的擔保、抵押、委託貸款等業務;
2.投資二級市場股票、期貨、房地產、證券投資基金、評級AAA以下的企業債、信託產品、非保本型理財產品、保險計劃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贊助、捐贈(經批準的公益性捐贈除外);
4.吸收或變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貸款和資金拆借;
5.進行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對外投資;
6.發行信託或集合理財產品募集資金;
7.其他國家法律法規禁止從事的業務。
第十三條 投資基金各出資方應當按照「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明確約定收益處理和虧損負擔方式。對於歸屬政府的投資收益和利息等,除明確約定繼續用於投資基金滾動使用外,應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及時足額上繳國庫。投資基金的虧損應由出資方共同承擔,政府應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
為更好地發揮政府出資的引導作用,政府可適當讓利,但不得向其他出資人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不得承諾最低收益。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四條 政府投資基金應當遵照國家有關財政預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等規定,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和外部監管制度,建立投資決策和風險約束機制,切實防範基金運作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
第十五條 政府投資基金應選擇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進行託管。託管銀行依據託管協議負責賬戶管理、資金清算、資產保管等事務,對投資活動實施動態監管。
第十六條 加強政府投資基金信用體系建設,建立政府投資基金及其高級管理人員信用記錄,並將其納入全國統一的社會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
第四章 政府投資基金的終止和退出
第十七條 政府投資基金一般應當在存續期滿後終止。確需延長存續期限的,應當報經同級政府批准後,與其他出資方按章程約定的程序辦理。
第十八條 政府投資基金終止後,應當在出資人監督下組織清算,將政府出資額和歸屬政府的收益,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及時足額上繳國庫。
第十九條 政府投資基金中的政府出資部分一般應在投資基金存續期滿後退出,存續期未滿如達到預期目標,可通過股權回購機制等方式適時退出。
第二十條 財政部門應與其他出資人在投資基金章程中約定,有下述情況之一的,政府出資可無需其他出資人同意,選擇提前退出:
(一)投資基金方案確認後超過一年,未按規定程序和時間要求完成設立手續的;
(二)政府出資撥付投資基金賬戶一年以上,基金未開展投資業務的;
(三)基金投資領域和方向不符合政策目標的;
(四)基金未按章程約定投資的;
(五)其他不符合章程約定情形的。
第二十一條 政府出資從投資基金退出時,應當按照章程約定的條件退出;章程中沒有約定的,應聘請具備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對出資權益進行評估,作為確定投資基金退出價格的依據。
第五章 政府投資基金的預算管理
第二十二條 各級政府出資設立投資基金,應由同級財政部門根據章程約定的出資方案將當年政府出資額納入年度政府預算。
第二十三條 上級政府可通過轉移支付支持下級政府設立投資基金,也可與下級政府共同出資設立投資基金。
第二十四條 各級政府單獨出資設立的投資基金,由財政部門根據年度預算、項目投資進度或實際用款需要將資金撥付到投資基金。
政府部門與社會資本共同出資設立的投資基金,由財政部門根據投資基金章程中約定的出資方案、項目投資進度或實際用款需求以及年度預算安排情況,將資金撥付到投資基金。
第二十五條 各級財政部門向政府投資基金撥付資金時,增列當期預算支出,按支出方向通過相應的支出分類科目反映;
收到投資收益時,作增加當期預算收入處理,通過相關預算收入科目反映;
基金清算或退出收回投資時,作沖減當期財政支出處理。
第六章 政府投資基金的資產管理
第二十六條 各級財政部門應按照《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規定,完整准確反映政府投資基金中政府出資部分形成的資產和權益,在保證政府投資安全的前提下實現保值增值。
各級財政部門向投資基金撥付資金,在增列財政支出的同時,要相應增加政府資產——「股權投資」和凈資產——「資產基金」,並要根據本級政府投資基金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基金清算或退出收回投資本金時,應按照政府累計出資額相應沖減政府資產——「股權投資」和凈資產——「資產基金」。
第二十七條 政府應分享的投資損益按權益法進行核算。政府投資基金應當在年度終了後及時將全年投資收益或虧損情況向本級財政部門報告。財政部門按當期損益情況作增加或減少政府資產——「股權投資」和凈資產——「資產基金」處理;財政部門收取政府投資基金上繳投資收益時,相應增加財政收入。
第二十八條 政府投資基金應當定期向財政部門報告基金運行情況、資產負債情況、投資損益情況及其他可能影響投資者權益的其他重大情況。按季編制並向財政部門報送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現金流量表等報表。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實施前已經設立的政府投資基金,要按本辦法規定將政府累計投資形成的資產、權益和應分享的投資收益及時向財政部門報告。財政部門要按照本辦法和《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要求,相應增加政府資產和權益。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條 各級財政部門應建立政府投資基金績效評價制度,按年度對基金政策目標實現程度、投資運營情況等開展評價,有效應用績效評價結果。
第三十一條 政府投資基金應當接受財政、審計部門對基金運行情況的審計、監督。
第三十二條 各級財政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對政府投資基金運作情況進行年度檢查。對於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按照預演算法和《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 省級財政部門可結合本辦法及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實施細則。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購買基金發生比例配售時未確認的資金什麼時候退回

末日比例配售是指在基金募集期內,募集期末日前的有效認購申請全額確認成功,對最後一日的有效認購申請,根據剩餘額度,予以比例配售。

未確認部分的認購款項將在募集期結束後退還給投資人,末日比例配售的結果以基金管理人公告為准。未確認部分的認購款項將自動退回至您的銀行賬戶,退款時間一般為認購期最後一天之後的3-5個工作日,具體以銀行到賬時間為准。

通常來講,「末日比例確認」是為了控制基金發行規模而採用的一種配售方案。若發行期內認購申請全部確認後,基金認購總份額不超過設定的限制規模,則所有的有效申購申請全部予以確認。

(2)投資基金方案確認後超過一年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不在高點買入(買基金時機很重要,買入成本越低,優勢就越大,就好比進貨和賣貨一個道理,大家如果哪天看到大盤跌到2600時,隨便選一隻基金買進去都是穩賺)

2、買入時不能一次性梭(比如你准備拿出1萬元出來投資,建議先買一半,剩下一半等大跌再補倉,分批補)

3、同類基金只買一隻(基金投資的都說同板塊的龍頭企業,只是配置比率不同,收益相差不大,基金買多了反而管不過來,補倉時容易擾亂思路)

4、定好止盈目標(不能太貪,股市不可能一直漲,有漲就有跌,一般都盈利20%左右進行止盈,賣出一部分,等回調的時候買進和定投)

5、配置不同板塊的基金(可以配置科技,醫葯,消費等板塊,分散風險)

③ 高手幫忙解答下投資基金的菜鳥問題

1、基金可以在銀行買,也可以在基金公司的網上購買,還可以在證券基金購買。銀行只是基金的代銷機構。每個銀行可以購買的基金確實不太一樣,像交通銀行、工商銀行的基金品種比較多。

2、遇到這種情況,你可以辦理基金轉託管業務。

以工行為例:當客戶在轉出地提出轉託管需求的主要採用二次轉託管。
二次轉託管是指投資人在不同代銷機構間或我行系統不同地區之間,通過轉出、轉入二次業務申請實現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的轉移。二次轉託管業務需要投資人到轉出機構和轉入機構分別提出轉出、轉入申請。投資人辦理二次基金轉託管申請時,原則上應遵循「先轉出,後轉入」的原則。即投資人辦理轉託管業務時,應依次到轉出行、轉入行提出轉出、轉入申請。轉出申請確認後,再辦理基金轉入申請。部分注冊登記人規定轉出、轉入申請提出時間間隔不得超過一定期限(具體依據《基金招募說明書》),否則轉出申請視為無效。轉託管轉出業務當日不能辦理轉託管轉入業務。

您在轉出地辦理二次轉託管業務時不需要提供轉入地的卡,您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上海卡辦理轉出即可。
各支基金的轉託管費用均為20元/次,轉出時收取。
轉出申請確認成功後,須於一定期限內(根據《基金招募說明書》中的規定執行)到我行辦理二次轉託管轉入申請。您向轉入地營業機構申請二次轉託管轉入時,須向經辦櫃員提供轉入地開立的理財金賬戶卡(牡丹靈通卡•e時代卡、牡丹靈通卡)、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轉出地分行列印的《代理業務申請書》客戶留存聯,填寫《代理基金業務申請書》。

辦理完二次轉託管業務後,您即可將轉出地的卡銷戶,基金交易賬戶隨之一並銷戶,但並不是也將TA賬戶銷戶,TA賬戶為基金公司賬戶,只需要開立一次,您已經將TA賬戶登記到了轉入地。

您通過轉入地個人網上銀行的「本行異地基金公司TA賬戶登記」操作後,即可在轉入地個人網上銀行重新簽訂定投協議。

3、具體說來,選擇基金,您應該考慮以下幾點:

基金的過往業績

基金的回報水平是否有吸引力,它的過往表現是否一貫。

基金管理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是否值得信賴。基金經理對管理的基金是否具有足夠的專業知識和投資經驗。
投資目標

每個人因年齡、收入、家庭狀況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投資目標。一般而言,年輕人適合選擇風險高些的基金,而即將退休的人適合選擇風險較低的基金。

投資期限

投資期限越長,您越不需擔心基金價格的短期波動,從而選擇投資較為積極的基金品種。如果您的投資期限少於一年,您應該盡量考慮一些風險較低的基金。

可承受的風險

一般來說,高風險投資的回報潛力也較高。然而,如果您對市場的短期波動較為敏感,便應該考慮投資一些風險較低及價格較為穩定的基金。假使您的投資取向較為進取,並不介意市場的短期波動,同時希望賺取較高回報,那麼一些較高風險的基金或許符合您的需要。

4、如果每個月只定投200元,建議只定投一隻基金。因為基金定投最低額是100元一個月,200元最多也只能定投2隻基金,加上金額比較小,太分散的話,收益也會很小。

5、已經購買的基金可以隨時贖回,只是贖回時要扣取贖回費率,一般為0.5%,不會扣其他費用了。

④ 鉅安京坤專項私募投資基金第二期2017年4月13號到一年到期了告知延期了,我想問問什麼時間能兌付

這個只能問基金管理人了,一般私募基金延期都會出公告告知投資人的,公告裡面通常會告知由於什麼原因導致的延期,現在管理人做了哪些善後的工作以及產品的最新進展。
如果公告裡面有說具體什麼時間兌付,那麼就以公告為准。如果項目出了問題進入資產處置或者司法程序或者其他的流程,也會告知預期時間或者召開投資人溝通會告知具體情況的。
如果購買的私募產品出現延期,要多和基金管理人多多的保持聯系溝通,了解項目的最新進展和處置情況。

⑤ 基金一年持有期什麼概念

基金一年持有期的意思是購買這部分基金從申購日期計算,到贖回正好一年時間,比如2018.11.29申購的,到2019.11.29號贖回,正好持有基金一年。

投資者夠買該混合基金之後,必須持有1年才能贖回,未滿1年不能贖回,持有1年之後可根據投資者需求進行贖回操作屬於一年持有期混合基金。

(5)投資基金方案確認後超過一年擴展閱讀:

基金持有期

1、確定資金的投資期限。

若投入的資金在一段時間後要贖回變現(如用於購房、出國、子女教育等),建議至少半年之前就關注市場時點以尋找最佳的贖回時機,或先轉進風險較低的貨幣基金或債券基金。

2、弄清楚個人理財目標後再贖回。

如果投資者因市場一時的波動而沖動贖回,贖回後的資金卻不知如何運用,只能放在銀行里而失去股市持續上漲帶來的機會。

3、調整對投資回報的預期。

市場已漸入微利時代,基金的投資回報一般達到10%至20%,應屬不錯的表現,獲利贖回點可以此為標准設定。

⑥ 郵政基金申購定期一年,三天後能申清撤回嗎

購買的基金是能不能撤銷,要看購買的是什麼類型的基金。郵政銀行申購三天了,
那麼是不能撤單的,已經過了猶豫期了
如果購買的是定投,可以選擇撤銷,帶上身份證件、銀行卡到郵儲銀行全國任一聯網網點撤銷定投業務即可。
如果購買的是貨幣基金或者其他單筆的基金,可以選擇贖回,不叫撤銷。

⑦ 投資基金,每個月投600塊進去,一年後如果盈利,有沒有可能盈利5000塊

你好。1,首先投資基金是有風險的。並不是穩賺不賠的。2,一些和股市相關的基金,如果股市大跌,基金凈值也會大跌,3,基金定投,要長期堅持,才能避免股市波動影響收益,4,從歷史來看,年化收益率超過百分之十五的基金並不多,所以不要抱著暴富的心態,投資基金。

⑧ 基金理才業務歸哪個政府部門管理

政府投資基金暫行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發揮好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規范政府投資基金管理,促進政府投資基金持續健康運行,根據預演算法、合同法、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政府投資基金,是指由各級政府通過預算安排,以單獨出資或與社會資本共同出資設立,採用股權投資等市場化方式,引導社會各類資本投資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支持相關產業和領域發展的資金。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政府出資,是指財政部門通過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安排的資金。
第四條 財政部門根據本級政府授權或合同章程規定代行政府出資人職責。
第二章 政府投資基金的設立
第五條 政府出資設立投資基金,應當由財政部門或財政部門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報本級政府批准。
第六條 各級財政部門應當控制政府投資基金的設立數量,不得在同一行業或領域重復設立基金。
第七條 各級財政部門一般應在以下領域設立投資基金:
(一)支持創新創業。為了加快有利於創新發展的市場環境,增加創業投資資本的供給,鼓勵創業投資企業投資處於種子期、起步期等創業早期的企業。
(二)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為了體現國家宏觀政策、產業政策和區域發展規劃意圖,扶持中型、小型、微型企業發展,改善企業服務環境和融資環境,激發企業創業創新活力,增強經濟持續發展內生動力。
(三)支持產業轉型升級和發展。為了落實國家產業政策,扶持重大關鍵技術產業化,引導社會資本增加投入,有效解決產業發展投入大、風險大的問題,有效實現產業轉型升級和重大發展,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資源優化配置。
(四)支持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為改革公共服務供給機制,創新公共設施投融資模式,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進入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加快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公共服務質量和水平。
第八條 設立政府投資基金,可採用公司制、有限合夥制和契約制等不同組織形式。
第九條 政府投資基金出資方應當按照現行法律法規,根據不同的組織形式,制定投資基金公司章程、有限合夥協議、合同等(以下簡稱章程),明確投資基金設立的政策目標、基金規模、存續期限、出資方案、投資領域、決策機制、基金管理機構、風險防範、投資退出、管理費用和收益分配等。
第三章 政府投資基金的運作和風險控制
第十條 政府投資基金應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科學決策、防範風險」的原則進行運作。
第十一條 政府投資基金募資、投資、投後管理、清算、退出等通過市場化運作。財政部門應指導投資基金建立科學的決策機制,確保投資基金政策性目標實現,一般不參與基金日常管理事務。
第十二條 政府投資基金在運作過程中不得從事以下業務:
1.從事融資擔保以外的擔保、抵押、委託貸款等業務;
2.投資二級市場股票、期貨、房地產、證券投資基金、評級AAA以下的企業債、信託產品、非保本型理財產品、保險計劃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贊助、捐贈(經批準的公益性捐贈除外);
4.吸收或變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貸款和資金拆借;
5.進行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對外投資;
6.發行信託或集合理財產品募集資金;
7.其他國家法律法規禁止從事的業務。
第十三條 投資基金各出資方應當按照「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明確約定收益處理和虧損負擔方式。對於歸屬政府的投資收益和利息等,除明確約定繼續用於投資基金滾動使用外,應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及時足額上繳國庫。投資基金的虧損應由出資方共同承擔,政府應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
為更好地發揮政府出資的引導作用,政府可適當讓利,但不得向其他出資人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不得承諾最低收益。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四條 政府投資基金應當遵照國家有關財政預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等規定,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和外部監管制度,建立投資決策和風險約束機制,切實防範基金運作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
第十五條 政府投資基金應選擇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進行託管。託管銀行依據託管協議負責賬戶管理、資金清算、資產保管等事務,對投資活動實施動態監管。
第十六條 加強政府投資基金信用體系建設,建立政府投資基金及其高級管理人員信用記錄,並將其納入全國統一的社會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
第四章 政府投資基金的終止和退出
第十七條 政府投資基金一般應當在存續期滿後終止。確需延長存續期限的,應當報經同級政府批准後,與其他出資方按章程約定的程序辦理。
第十八條 政府投資基金終止後,應當在出資人監督下組織清算,將政府出資額和歸屬政府的收益,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及時足額上繳國庫。
第十九條 政府投資基金中的政府出資部分一般應在投資基金存續期滿後退出,存續期未滿如達到預期目標,可通過股權回購機制等方式適時退出。
第二十條 財政部門應與其他出資人在投資基金章程中約定,有下述情況之一的,政府出資可無需其他出資人同意,選擇提前退出:
(一)投資基金方案確認後超過一年,未按規定程序和時間要求完成設立手續的;
(二)政府出資撥付投資基金賬戶一年以上,基金未開展投資業務的;
(三)基金投資領域和方向不符合政策目標的;
(四)基金未按章程約定投資的;
(五)其他不符合章程約定情形的。
第二十一條 政府出資從投資基金退出時,應當按照章程約定的條件退出;章程中沒有約定的,應聘請具備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對出資權益進行評估,作為確定投資基金退出價格的依據。
第五章 政府投資基金的預算管理
第二十二條 各級政府出資設立投資基金,應由同級財政部門根據章程約定的出資方案將當年政府出資額納入年度政府預算。
第二十三條 上級政府可通過轉移支付支持下級政府設立投資基金,也可與下級政府共同出資設立投資基金。
第二十四條 各級政府單獨出資設立的投資基金,由財政部門根據年度預算、項目投資進度或實際用款需要將資金撥付到投資基金。
政府部門與社會資本共同出資設立的投資基金,由財政部門根據投資基金章程中約定的出資方案、項目投資進度或實際用款需求以及年度預算安排情況,將資金撥付到投資基金。
第二十五條 各級財政部門向政府投資基金撥付資金時,增列當期預算支出,按支出方向通過相應的支出分類科目反映;
收到投資收益時,作增加當期預算收入處理,通過相關預算收入科目反映;
基金清算或退出收回投資時,作沖減當期財政支出處理。
第六章 政府投資基金的資產管理
第二十六條 各級財政部門應按照《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規定,完整准確反映政府投資基金中政府出資部分形成的資產和權益,在保證政府投資安全的前提下實現保值增值。
各級財政部門向投資基金撥付資金,在增列財政支出的同時,要相應增加政府資產——「股權投資」和凈資產——「資產基金」,並要根據本級政府投資基金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基金清算或退出收回投資本金時,應按照政府累計出資額相應沖減政府資產——「股權投資」和凈資產——「資產基金」。
第二十七條 政府應分享的投資損益按權益法進行核算。政府投資基金應當在年度終了後及時將全年投資收益或虧損情況向本級財政部門報告。財政部門按當期損益情況作增加或減少政府資產——「股權投資」和凈資產——「資產基金」處理;財政部門收取政府投資基金上繳投資收益時,相應增加財政收入。
第二十八條 政府投資基金應當定期向財政部門報告基金運行情況、資產負債情況、投資損益情況及其他可能影響投資者權益的其他重大情況。按季編制並向財政部門報送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現金流量表等報表。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實施前已經設立的政府投資基金,要按本辦法規定將政府累計投資形成的資產、權益和應分享的投資收益及時向財政部門報告。財政部門要按照本辦法和《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要求,相應增加政府資產和權益。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條 各級財政部門應建立政府投資基金績效評價制度,按年度對基金政策目標實現程度、投資運營情況等開展評價,有效應用績效評價結果。
第三十一條 政府投資基金應當接受財政、審計部門對基金運行情況的審計、監督。
第三十二條 各級財政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對政府投資基金運作情況進行年度檢查。對於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按照預演算法和《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 省級財政部門可結合本辦法及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實施細則。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⑨ 基金從募集結束後,到成立了才能確認到份額的, 一般要多久呢

募集期結束後,基金會進入一個最長不超過7天的驗資期,驗資結束後基金合同正式成立,隨後基金就進入封閉期了,這時,基金合同已經生效,但在封閉期中,基金不接受投資者申購或贖回基金份額的請求,這段時間內投資者既不能買入也不能賣出基金份額。

從現實的情況來看,許多基金在封閉期的後期先開放申購,也就是說,在這一階段,投資者可以根據基金資產凈值申購基金,但不能將持有的基金份額贖回變現。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的規定,基金的封閉期不得超過3個月。

(9)投資基金方案確認後超過一年擴展閱讀

基金封閉期主要針對開放型基金,基金成功募集足夠資金,基金合同生效後,會有一段不接受投資人贖回基金份額申請的時間段。在這段時間中,基金的凈值一般會產生變化,但是不同類型投資基金錶現得盈虧狀況也不同,具體基金具體分析。

風險較低的基金,如貨幣基金、債券基金等,它們具有較高的安全性,預期收益也較穩定,一般很少出現虧損的情況;對於風險較高,尤其是指數基金、股票基金來說,他們的價格變化較大,即使在封閉期,也會有虧損的可能性。

⑩ 我買的農行大成基金定投兩年現在投了快一年了不想投了會有什麼損失

那就贖回把,贖回是沒有損失的,主要是看它有沒有漲, 卡沒有錢了它會自動停止定投的

閱讀全文

與投資基金方案確認後超過一年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炒股可以賺回本錢嗎 瀏覽:367
出生孩子買什麼保險 瀏覽:258
炒股表圖怎麼看 瀏覽:694
股票交易的盲區 瀏覽:486
12款軒逸保險絲盒位置圖片 瀏覽:481
p2p金融理財圖片素材下載 瀏覽:466
金融企業購買理財產品屬於什麼 瀏覽:577
那個證券公司理財收益高 瀏覽:534
投資理財產品怎麼繳個人所得稅呢 瀏覽:12
賣理財產品怎麼單爆 瀏覽:467
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規定 瀏覽:531
保險基礎管理指的是什麼樣的 瀏覽:146
中國建設銀行理財產品的種類 瀏覽:719
行駛證丟了保險理賠嗎 瀏覽:497
基金會招募會員說明書 瀏覽:666
私募股權基金與風險投資 瀏覽:224
怎麼推銷理財型保險產品 瀏覽:261
基金的風險和方差 瀏覽:343
私募基金定增法律意見 瀏覽:610
銀行五萬理財一年收益多少 瀏覽: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