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設實際利率為r
初始取得時: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 成本 100
貸:銀行存款 99.46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 利息調整0.54
(100+1.1126)/(1+7/12*r)=99.46
應付給賣家的利息是計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應計利息。
如果是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應計入「應收利息」
Ⅱ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債券要注意什麼
第一,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債券時,計算攤余成本不考慮暫時性的公允價值變動,但要考慮發生的減值損失;
第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債券時,計算公允價值變動額是用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和公允價值比較,而不是用攤余成本和公允價值比較。
因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比較特殊,一般情況下,金融資產的攤余成本可以理解成賬面價值,只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例外。當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債券時(為股票時不存在攤余成本的問題),如果期末公允價值發生了變動,不計提減值時,計算攤余成本時不考慮由於公允價值的暫時變動的影響;而當發生了減值,計提了資產減值損失時,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的金額就應考慮在內,因為此時是相對較長時間內的減值問題,其對成本的影響應考慮在內,考慮的金額就是資產減值損失中核算的金額。
因此,當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債券時,同時存在計算公允價值變動和攤余成本,就要分清楚,當計算公允價值變動額時是用此時點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比較,而不是用公允價值和攤余成本比較;當計算攤余成本時,不考慮暫時性的公允價值變動,要考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的減值損失。
Ⅲ 債券投資被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的減值轉回問題
我確實也沒找到可靠的依據,我也想弄明白,目前我的理解是減值轉回需要增加,因為可供出售債務工具是通過損益轉回,對於是否影響攤余成本的標准不是樓上那位所說的看可供出售-公允價值變動,而是看分錄的對方科目,即資本公積還是資產減值損失。這里依據我還是有一個的,可供出售債務工具減值損失轉回的上限有一條是不能超過假設未計提減值損失攤余成本計算到當日的金額,也就是說攤余成本的恢復不能超過原來。
Ⅳ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債券)公允價值變動後,如何確認實際利息
一、按新的賬面價值來算這個利息的,實際利息就是票面利率來乘票面金額,名意利息就是攤余成本乘利率。
二、供出售金融資產(債券)公允價值變動後實際利息按如下方法計算:
1、當公允價值變動時,不需要調整攤余成本,還是按沒有發生公允價值變動時該怎麼計算投資收益就怎麼算;
2、當發生減值時,是以減值後的價值也可以說是攤余成本*原實際利率計算投資收益。這樣產生的利息調整是因為按面值計算的應收利息和按減值後的價值*原實際利率計算投資收益的差,該利息調整在後期處置該項投資時一並轉出。
三、公允價值上升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其他綜合收益——其他資本公積
四、公允價值下降
借:其他綜合收益——其他資本公積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4)債券最後轉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擴展閱讀: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核算:
一、日常核算科目
本科目應當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類別或品種進行明細核算。
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有類似之處,但也有不同。具體而言:
⑴初始確認時,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相關交易費用應計入初始入賬金額;
⑵資產負債表日,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不是計入當期損益,而通常應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Ⅳ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處理問題,急!!!
答案是D 、40.32 ,詳細計算過程如下:
(1)購入債券時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1200
應收利息 72
貸:銀行存款 1176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 96
(2)收到債券利息時,
借:銀行存款 72
貸:應收利息 72
(2)2012年12月30日,攤銷折價並確認公允價值變動時
應收利息=1200×6%=72萬
投資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攤余成本×實際利率=(1176-72)×8%=88.32萬
折價攤銷=投資收益-應收利息=88.32-72=16.32萬
借:應收利息72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 16.32
貸:投資收益 88.32
至此,債券賬面價值1120.32萬元(1104+16.32),債券市價1080萬元。市價低於賬面價值40.32萬元,應確認公允價值變動,並計入資本公積。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40.32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40.32
Ⅵ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怎樣進行賬務處理
一、企業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1.股票投資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與交易費用之和)
應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
貸:銀行存款等2.債券投資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面值)
應收利息(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包含的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差額,也可能在貸方)
貸:銀行存款等
二、資產負債表日計算利息借:應收利息(分期付息債券按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計利息(到期時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按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
貸:投資收益(可供出售債券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三、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變動1.公允價值上升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2.公允價值下降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四、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借:應收股利貸:投資收益
五、將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重分類日公允價值)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六、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借:銀行存款等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投資收益(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同時: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從所有者權益中轉出的公允價值累計變動額,也可能在借方)
貸:投資收益「提示」為了保證「投資收益」的數字正確,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要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形成的「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轉入「投資收益」。
Ⅶ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債券
利息調整賬戶實際上是對取得投資時該投資的賬面價值和票面價值的溢價或者折價額在持有期間進行合理的調整。
確認每期投資收益的時候是用的攤余成本*實際利率,和應收利息(即票面利率*面值)的差額計入利息調整。
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資時所付的價款在很多的情況下會高於或是低於票面面值,高於形成溢價,低於會形成折價。然而持有至到期投資,是一種收回期限固定,收回金額固定的特點。也就是每期應收到的利息收入是固定的,這樣一來你如果按債券的面值和面值利率來確定你的投資收益時,就不會真實的反映你的實際收益。會造成會計信息的失真。因為有溢價或折價,你實際上的收益理當高於或低於以票面面值和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收入。所以要將這部分溢價或是折價按照一個合理的方法進行調整,使每一期的收益都能真實的反映實際的收益。
希望對你有幫助,另外,兄弟你是得好好看書了,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這塊分錄還叫多啊?他和交易性和持有至到期,分錄一起多看幾遍吧,不算難
Ⅷ 購入的股票,債券是屬於交易性金融資產還是持有至到期投資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不是有企業自己劃分的
要看投資當局的購買意向了,一般作為普通投資是放在交易性金融資產
Ⅸ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債券減值處理
購入時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1000000
貸:銀行存款 972200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 27800
2007年底確認應收利息
借:應收利息 30000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 8888
貸:投資收益 38888
此時該筆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賬面價值為100萬—貸方27800+借方8888=981088
借:資產減值損失 281088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281088
2008年1月1日 借:銀行存款 30000
貸:應收利息 30000
2008年底確認應收利息
借:應收利息 30000
貸:投資收益 28000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 2000
確認公允價值變動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202000
貸:資產減值損失 202000
2008年底根據攤余成本計算投資收益
借:應收利息 30000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 6000
貸:投資收益 36000
(08年底這筆計算有待商榷,因為cpa會計並未提及可供出售債券資產減值轉回後攤余成本是否增加,因為書上說暫時性公允價值變動不會影響攤余成本。)
2009年收到08年利息及出售
借:銀行存款 30000
貸:應收利息30000
借:銀行存款 902000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 14912
投資收益 83088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1000000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79088
貸:投資收益 79088
期待有識之士幫助分析一下,減值轉回後攤余成本是否跟著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