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關於投資理財的原則有哪些
投資有風險,所以,最重要的原則就是止盈止損原則。時刻記住,及時止盈止損,你的資金就不會大幅縮水,甚至會穩健獲利。
B. 請問關於「投資理財公司」的國家政策、文件及法律法規
非常具體的政策、文件和法規應該是沒有的,沒有專門針對這一類公司的文件,不過,你可以在各大門戶網站的財經、投資、理財版塊中多看看,有相關的新聞和報道中會提到一些。不過,話又說回來,所謂的政策、文件又能怎樣,有什麼是按照文件走的,即使你找到了,也沒有什麼實際意義,希望對你有幫助。
C. 關於投資理財的法律問題
呵,理財這個有很多法律漏洞的,所以很麻煩的
D.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章第八十八條第三。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的要給予處分。是什麼意思
不是,有條件的主要指從事金融證券相關工作的人以及能獲取內幕消息的人,不是所有都不能買
E. 投資理財中資產配置原則有哪些
在投資理財過程中不妨遵循以下原則:
1、安全性
進行投資理財的目標是使個人或家庭財務保持健康良好的狀況,並且要做到保證日常生活所需的同時爭取獲得更大收益。在這樣的要求下,資產的安全性是保證各項目標任務實現的基礎。
2、流動性
在進行資產配置的時候要做到既保證現在又兼顧未來,以防出現緊急情況時措手不及。現金以及容易變現的資產配置要有一定比例,教育、住房、養老要盡早規劃,保險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項家庭投資理財方式。
3、收益性
在資產配置過程中,必須堅持高風險理財產品與風險極低的理財產品相結合的原則,堅決避免為了追求高收益而置風險於不顧的資產配置方式。
F. 中國法律對投資理財的詐騙案件有沒有明文規定我們應該怎樣維權,需要做些什麼:
有。集資詐騙罪,非法吸納存款罪等等。此類案件應該向公安機關報案,一般由經偵支隊查辦。
G. 關於民間借貸的投資理財相關的法律法規!最好詳細點!
擔保融資 理財法律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利率的相關規定
最 高人民法院(民)發(1991)21號通知《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只要雙方當事人意見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因借貸產生的抵押相應有效。
二、司法部關於民間借貸規定
司法部《關於辦理民間借貸合同公證的意見》的規定:民間借貸合同經公證機關公證後,借款人到期不償還借款(包含利息)時,公證處可根據出借人的申請,出具強制執行證書,由出借人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三、《擔保法》關於擔保的相關規定
《擔保法》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為連帶責任保證人。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責任。
與非法集資的區別
一、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經有關部門批准,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向出資人還本付息的行為。非法集資的突出特點是向不特定多數人吸收資金。
二、恆勝擔保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擔保理財業務,與非法集資的主要區別是恆勝擔保既不吸收也不佔有借貸雙方的資金,恆勝擔保為民間借貸雙方提供信息中介服務,同時為符合擔保條件的借方提供擔保服務。恆勝擔保的民間借貸雙方實行公開、透明、規范操作,自覺接收社會各界監督。
國家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從法律上肯定了民間借貸行為的合法性,並從法律層面保護出借人收回借貸資金和利息的權利。
《合同法》第211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H. 銀行存款保險條例對投資理財是否有影響
銀行存款保險條例對投資理財沒有影響。
存款保險制度一種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條件的各類存款性金融機構集中起來建立一個保險機構,各存款機構作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繳納保險費,建立存款保險准備金,當成員機構發生經營危機或面臨破產倒閉時,存款保險機構向其提供財務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從而保護存款人利益,維護銀行信用,穩定金融秩序的一種制度。
2014年11月30日下午5點,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全文公布《存款保險條例(徵求意見稿)》,共有23條,准備建立和規范存款保險制度,依法保護存款人的合法權益,及時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其中規定,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保費由銀行交納保費。
可見,銀行存款保險制度保險對象是存款人的存款,不包括客戶購買的銀行理財產品。
I. 關於公司投資和個人投資具體法律條例
公司注冊程序:
公司登記注冊程序包括兩種具體程序:一是公司進行的申請登記注冊程序,二是公司登記機關對公司進行的核准登記注冊程序。法律、行政法規對設立公司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在公司登記前應依法辦理審批手續;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限制的,應當依法經過批准。因此,公司登記注冊程序有時包括第三種程序,即設立審批程序或審批程序。
(一)公司申請登記程序
公司申請登記程序是指公司向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的程序。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公司申請登記分為設立登記、變更登記和注銷登記三種,登記程序也相應地分為三種(我們此處先介紹"申請設立登記程序")。申請設立登記程序為:設立公司應當申請名稱預先核准。(1)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登記。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設立國有獨資公司,應當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作為申請人,申請設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審批的,應當自批准之日起9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逾期申請設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報審批機關確認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報批。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文件和證件。(2)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登記。設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應當於創立大會結束後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申請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文件和證件。
(二)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程序
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程序是指公司登記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登記申請,公司登記機關受理申請、審核公司登記文件、直至核准或者駁回申請,核發、換發或者收繳營業執照的工作過程。
1、公司核准登記法定程序
公司登記機關收到申請人提交的全部法定文件後,發給申請人《公司登記受理通知書》,該通知書是在公司登記機關收到申請人提交的符合《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文件的情況下發給的。按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公司登記因登記情況的不同,提交的文件也不同,即按照公司設立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分公司登記的不同要求提交有關文件。公司登記機關自發出《公司登記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核准登記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否則,申請人可以依據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起訴。公司登記核准登記的,應自核准登記之日起十五日內通知申請人,發給、換發或者收繳《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並辦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字備案手續。公司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通知申請人,發給《公司登記駁回通知書》。公司登記機關發給、換發或者收繳營業執照,或者發給《公司登記駁回通知書》,標志著法定登記程序的結束。
2、公司核准登記工作程序
公司核准登記的工作程序是指由各級公司登記機關根據上級機關的規定和工作實際制定的具體工作規程,一般應包含三個步驟:受理、審查:公司登記機關受理公司登記申請後,由審核人員對申請人提交的登記文件進行審核,並提出具體審核意見;核准:公司登記機關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的人員,根據審核意見,決定核准公司登記或駁回登記申請;發照:公司登記機關根據核准結果,核發營業執照或發出不予核準的通知書,並將有關公司登記材料整理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