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管理公司的經營范圍是:項目投資、風險投資、項目融資、投資管理、戰略策劃、資產重組、融資上市、私募融資。
② 股權基金投資的許可經營范圍,還有一般經營范圍,急求啊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企業)經營范圍核定為:受託管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從事投融資管理及相關咨詢服務業務。
③ 國有企業能否成立基金管理公司
一、國有企業投資設立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司制、有限合夥制私募基金的特殊注意事項
(一)國有企業投資設立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司制、有限合夥制私募基金需履行特殊審批、備案及相關決策程序
無論是《中央企業投資監督管理辦法》還是各級地方政府制定的關於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重大事項報告備案制度,都強調加強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管理,重大投資項目需要經過本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審批或備案,對於重要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本控股公司的重大投資事項,甚至需依法律法規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國有企業在決定全資子企業的重大事項或對其重要子公司的重大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前,應按規定徵求國有企業本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意見。審批需報送有關投資的決議、有關事項的說明、可行性研究報告、法律意見書等其他證明投資項目合理性和合規性有關文件。
《中央投資企業監督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一款規定:「國資委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監管要求,建立發布中央企業投資項目負面清單,設定禁止類和特別監管類投資項目,實行分類監管。列入負面清單禁止類的投資項目,中央企業一律不得投資;列入負面清單特別監管類的投資項目,中央企業應報國資委履行出資人審核把關程序;負面清單之外的投資項目,由中央企業按照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自主決策。中央企業投資項目負面清單的內容保持相對穩定,並適時動態調整。」
因此,在國有企業對外投資設立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司制或有限合夥制基金實體及投資私募基金時,通常需按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要求報本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或者所屬國家出資企業批准或備案。
(二)國有企業對外投資需開展盡職調查、進行可行性分析、制定風險應對方案
《中央投資企業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中央企業應當根據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按照國資委確認的各企業主業、非主業投資比例及新興產業投資方向,選擇、確定投資項目,做好項目融資、投資、管理、退出全過程的研究論證。對於新投資項目,應當深入進行技術、市場、財務和法律等方面的可行性研究與論證,其中股權投資項目應開展必要的盡職調查,並按要求履行資產評估或估值程序。」各級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也建立了關於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要求對規定的重大事項需報送有關投資的決議、有關事項的說明、可行性研究報告、法律意見書等相關材料,各級地方國有資產管理機構主要審核國有企業重大事項是否符合國有資產布局與國有企業結構調整規劃、是否符合該企業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是否符合該企業年度經營計劃、其決策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並對項目的可行性進行審核。
2016年8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的意見》(國辦發63號)規定:「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范圍包括:固定資產投資、未按規定進行可行性研究或風險分析;投資並購未按規定開展盡職調查,或盡職調查未進行風險分析等,存在重大疏漏等。」
因此,為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保障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國家不斷加強對國有企業對外投資、並購、擔保等重大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國有企業在投資發起設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之前需進行詳盡全面的項目盡職調查工作,對項目可行性論證,合規性調查,以及風險預測和風險應對策略等。對項目的全面調查工作不僅有利於國有企業科學投資,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同時這也就是國有企業履行國有資產內部審批程序的最為重要的前期工作。
(三)國有企業非貨幣財產對外投資的評估程序
依據《企業國有資產法》第47條,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和國有資本控股公司以非貨幣財產對外投資或者有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企業章程規定應當進行資產評估的其他情形的,應當按照規定對有關資產進行評估。因此,該三類國有企業以非貨幣資產對外投資,應當對有關資產進行評估。
(四)「三重一大」決策程序
根據2010年7月16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國有企業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意見》的規定,凡屬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運作(簡稱「三重一大」)事項必須由領導班子集體作出決定。
④ 有誰了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都有哪些(不需要前置許可的經營范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基金型企業的經營范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咨詢。(基金型企業可申請從事上述經營范圍以外的其他經營項目,但不得從事下列業務:
(1)發放貸款;
(2)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
(4)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資基金管理:「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3000萬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
8、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9、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10、管理型基金企業的經營范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咨詢。
⑤ 基金管理公司注冊的經營范圍
1、接受其他股權投資基金委託,從事非證券類的股權投資管理、咨詢。(不得從事下列業務:(1)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2)在國家禁止外商投資的領域投資;(3)二級市場股票和企業債券交易(但所投資企業上市後,股權投資基金所持股份不在此列);(4)期貨等金融衍生品交易;(5)直接或間接投資於非自用不動產;(6)挪用非自有資金進行投資;(7)向他人提供貸款或擔保;(8)法律、法規以及外資股權投資基金設立文件禁止從事的其他事項。)
2、接受其他股權投資基金委託,從事非證券類的股權投資管理、咨詢,不得從事其他經營活動。
3、非證券業務的投資管理、咨詢。(不得從事下列業務:1、發放貸款;2、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4、對除被投資企業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⑥ 投資公司主要經營范圍有哪些
投資公司經營范圍包括:
1、建設項目投資、商業貿易投資、教育基礎設施及其咨詢服務。
2、實業投資、風險投資、融資理財、助貸咨詢服務,委託理財、企業、個人貸款服務、個人投資理財服務、房產抵押貸款咨詢服務、在建工程項目貸款及短期墊資咨詢服務。
3、城市建設、商業、教育投資,投資咨詢服務,信用擔保及相關擔保咨詢服務,金融信息咨詢服務(均不含中介服務)。(涉及行政許可的,憑許可證經營)。
4、企業管理咨詢、形象策劃、營銷策劃、市場調查、民意調查、提供勞務服務、新產品代理、技術開發、轉讓(以上均不含中介服務)。
(6)國有投資基金經營范圍擴展閱讀:
此外,投資公司的市場作用為:
投資公司作為將投資者的資本匯集起來並進行專業性投資管理,以此分散風險、提高收益的公司,在證券市場上的重要作用是:
1、它作為機構投資者,有利於證券市場的穩定,使市場向有序化方向發展。
2、它作為一種重要的投資方式,能改善證券市場的投資結構,促進金融改革深化。投資基金發展到今天,對證券市場的滲透力已遠遠超過其他金融商品。
3、投資公司作為一種國際上通行的投資載體,有利於促進證券市場國際化進程。
⑦ 誰知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有哪些呢(不需要前置許可的經營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中,對基金管理公司相關經營范圍如下:
基金型企業的經營范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咨詢。(基金型企業可申請從事上述經營范圍以外的其他經營項目,但不得從事下列業務:
(1)發放貸款;
(2)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
(4)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1、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資基金管理:「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3000萬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
2、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3、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4、管理型基金企業的經營范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