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證券投資基金的定義是什麼
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利益共存、風險共擔的集合證券投資方式,即通過發行基金份額,集中投資者的資金,由基金託管人託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資金,從事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投資,並將投資收益按基金投資者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的一種間接投資方式。。。有這本書當當亞馬遜都有賣《證券投資基金》。。。
B. 基金的定義
基金(fund),是指通過發行基金份額,將投資者分散的資金集中起來,由專業的基金管理機構投資於股票、債券或其他金融資產,並將投資收益按投資者的持有份額分配給投資者的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金融產品。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既是基金的當事人,也是基金的主要服務機構。除此之外,基金市場的服務機構還包括:基金銷售機構、基金銷售支付機構、基金份額登記機構、基金估值核算機構、基金投資顧問機構、基金評價機構、基金信息技術系統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事務所等。
其中,基金的銷售機構是投資者最常、也是最直接接觸的機構。基金的銷售機構可以分為直銷機構和代銷機構。直銷就是基金公司自產自銷,在自家的平台上銷售自家的基金;代銷顧名思義,就是本身不生產基金,代理銷售各家基金公司的基金,常見的代銷機構有銀行系、券商系、互聯網系(螞蟻、天天等)。
(2)證券投資基金文件定義擴展閱讀
根據基金單位是否可增加或贖回,可分為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這要看情況),通過銀行、券商、基金公司申購和贖回,基金規模不固定;封閉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續期,一般在證券交易場所上市交易,投資者通過二級市場買賣基金單位。
根據組織形態的不同,可分為公司型基金和契約型基金。基金通過發行基金股份成立投資基金公司的形式設立,通常稱為公司型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投資人三方通過基金契約設立,通常稱為契約型基金。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均為契約型基金。
C. 名詞解釋:什麼是證券投資基金
證券投資基金是指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證券投資方式,即通過發行基金單位,集中投資者的資金,由基金託管人託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資金,從事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投資。★◆▲ 通俗地說,證券投資基金是通過匯集眾多投資者資金,交給銀行保管,由專業的基金管理公司負責投資於股票和債券等證券,以實現保值增值目的的一種投資工具。買基金最大的好處是借專家智慧參與股票和債券市場投資,降低了個人直接投資股票和債券風險,達到使個人資產增值的目的。■■
D. 什麼叫證券投資基金
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間接的證券投資方式。基金管理公司通過發行基金單位,集中投資者的資金,由基金託管人(即具有資格的銀行)託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資金,從事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投資,然後共擔投資風險、分享收益
E. 證券投資基金的設立
我國基金事業的發展尚屬初級階段,而基金的設立又是基金運作的第一步,因此,為了保證基金成立後能夠規范正常地管理、運作,需要嚴把基金設立關,實行嚴格的「核准制」。 1.基金設立的程序
證券投資基金的設立包括四個主要步驟。
(1)確定基金性質。按組織形態不同,基金有公司型和契約型之分;按基金券可否贖回,又可分為開放型和封閉型兩種,基金發起人首先應對此進行選擇。
(2)選擇共同發起人、基金管理人與託管人,制定各項申報文件。根據有關對基金發起人資格的規定慎重選擇共同發起人,簽訂「合作發起設立證券投資基金協議書」,選擇基金保管人,制定各種文件,規定基金管理人、託管人和投資人的責、權、利關系。
(3)向主管機關提交規定的報批文件。同時,積極進行人員培訓工作,為基金成立做好各種准備。
(4)發表基金招募說明書,發售基金券。一旦招募的資金達到有關法規規定的數額或百分比,基金即告成立,否則,基金發起便告失敗。 2.申請設立基金應提交的文件和內容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及其實施細則,基金發起人在申請設立基金時應當向證監會提供的文件有:
(1)申請報告
主要內容包括:基金名稱、擬申請設立基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基金類型、基金規模、存續時間,發行價格、發行對象、基金的交易或申購和贖回安排、擬委託的託管人和管理人以及重要發起人簽字、蓋章。
(2)發起人情況
包括發起人的基本情況、法人資格與業務資格證明文件。
(3)發起人協議
主要內容包括:擬設立基金名稱、類型、規模、募集方式和存續時間;基金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並具體說明基金未成立時各發起人的責任、義務;發起人認購基金單位的出資方式、期限以及首次認購和在存續期間持有的基金單位份額;擬聘任的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發起人對主要發起人的授權等;
(4)基金契約與託管協議
(5)招募說明書
(6)發起人財務報告
包括主要發起人經具有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及其注冊會計師審計的3年的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以及其他發起人實收資本的驗資證明。
(7)法律意見書
具有從事證券法律業務資格的律師事務所及其律師對發起人資格、發起人協議、基金契約、託管協議、招募說明書、基金管理公司章程、擬委任的基金託管人和管理人的資格,本次發行的實質條件、發起人的重要財務狀況等問題出具法律意見。
(8)募集方案
包括基金發行基本情況及發行公告。
申請設立開放式基金時,除應報送上述材料外,基金管理人還應向中國證監會報送開放式基金實施方案及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