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三富嘛~
不謝
B. 投資理財成功案例
投資理財就是做股票,基金,現貨,期貨,外匯,,,我希望同好來探討技術,不謙虛的講,也懂不少了.
C. 投資公司倒閉案例怎麼追債
這確實是一件棘手的工作,首先注意追債保持心情,切忌採取非法手段,得不償失。尤其處理那些欠款時間較長。
隨著時間的推移,債務人的狀況會發生各種變化,多數情況會越來越差,常常會出現如下情況:債務人公司轉入其他行業、破產倒閉、原業主成立新公司繼續經營等等。
如果出現上述情況,債務人新成立的公司是否對原債務負有償付責任?要明確這個問題,實際是要確定新公司是否對原公司債務負有連帶責任。
應了解原債務公司的法律性質。如果原債務人是無限責任公司或合夥公司,而且其股東或業主沒有其他資產償還債務,其新公司就負有還款責任。如果原債務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而新公司是另外注冊的有限責任公司,那麼原則上債權人就不能直接針對倒閉債務人的新公司收賬。但是有以下3種情況仍可以向債務負責人的新公司追收其原債務。
1、如新公司與原債務公司是同一負責人,可通過對債務人原公司的起訴來達到有權傳喚新公司負責人的目的,通過法庭問訊來查出原債務公司的資產是否被轉移到新公司名下。
2、債權人如果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新公司只是原債務公司改頭換面的公司,就可能通過律師向其負責人出示證據,迫使原債務人積極還款。如果債務人不主動配合,可以訴諸於法律,需要說明的是,這些證據必須是書面文件和證據。
3、如果原債務公司負責人或股東曾出具過書面還款保證或新公司出具過書面還款承諾,那麼可以依此向債務公司負責人或股東或新公司追討債務。
另外,可委託律師:
一、依法收集債務公司虛假出資或者抽逃出資的證據
1、向債務公司注冊地工商部門調取該公司注冊登記資料及其全部內檔資料,查清債務公司的股東及注冊驗資帳戶及開戶銀行。要取得這些證據,通過代理律師就可以直接到工商部門調取。
2、向債務公司注冊驗資時的開戶銀行調取注冊資金被取走的相關憑據。要實現這一目的有兩個途徑:
a、是通過依法起訴該債務公司,在訴訟中將該債務公司的股東一並作為被告,同時在訴訟過程中通過代理律師(必須是執業律師,其他非執業律師代 理人不具備資格)向法院申請調查令,然後向該債務公司注冊驗資時開戶銀行調取注冊資金的去向憑證,復印注冊資金被取出的相關憑證,並讓銀行加蓋公章予以確 認。也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到該債務公司注冊驗資時開戶銀行調取注冊資金被取走的相關憑據。
b、是在訴訟過程中不提及調取該債務公司虛假出資或者抽逃出資的事 宜,待案件勝訴後,在申請強制執行過程中通過代理律師申請法院開具調查令或者直接申請法院調查取證。
二、通過民事、行政、刑事的手段來實現債權
通過上述方式進行調查,取得了債務公司虛假出資或者抽逃出資的相關證據後,採用如下三種方式實現債權:
1、依法追加該債務公司的股東為被執行人,直接執行該債務公司股東個人的財產來實現債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20條規定,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 獨立地位或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因該債務公司股東虛假出資或抽逃出資給債權人債權的實現造成 了損害,則該股東在抽逃出資或虛假出資的范圍內承擔連帶責任。
2、通過協商談判解決。以該債務公司虛假出資或抽逃出資構成刑事犯 罪,同時還要承擔行政罰款的責任相逼迫,迫使其償還債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59條規定,虛假出資或抽逃出資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 重情節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虛假出資金額或抽逃出資金額2%以上10%以下的罰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200條、201條規定,公司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或者抽逃出資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執令改正,處以所抽逃出資金額5%以上15%以下的罰款。債務公司將受到工商部門的行政罰款,其股東還會承擔刑事犯罪的責任。迫於這種情形「 空殼」公司一般是會償還債務以息事寧人的。
3、如果通過協商的方式還不能實現債權的話,徑可向工商部門、公安部門舉報讓其承擔相應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迫使其償還債務。一旦債務公司股東構成刑事犯罪,為減輕罪責,爭取從輕判決,我想其會主動還清債務,以爭取在刑事上從輕處理的。
D. 求!!!由於內部控制失效給投資業務帶來失敗的案例
分析:一.原因 1.巴林集團管理層的失職 在考慮新加坡國際金融交易所是否稱職時,有一點必須先弄清楚,新加坡國際金融交易所沒有管理新加坡巴林期貨公司或任何清算會員的事務的責任。新加坡國際金融交易所只是個供清算會員進行交易的交易場所。不過,即使如此,新加坡國際金融交易所還是有機會識別並反映其會員有不正當行為的徵兆的。 這種機會曾在1994年末和1995年初出現。當時,新加坡國際金融交易所發現新加坡巴林期貨公司的交易中存在若干異常,並向巴林集團提出了一些關於新加坡巴林期貨公司的征詢。這些原本是可能促成較早發現里森活動的。根據官委清盤人的觀點,如果巴林集團的管理層適當檢討並理解新加坡國際金融交易所在致該集團的信中所表述的憂慮,那麼倒閉是可能挽回的。官委清盤人認為巴林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回復新加坡國際金融交易所第二封信的態度尤其該受到嚴厲指責,該回信向新加坡國際金融交易所作出許多毫無基礎的錯誤保證。同樣,瓊斯對新加坡國際金融交易所的兩封信的態度,也反映了他對問題掉以輕心到了令人無法接受的程度。我們無法理解,瓊期作為新加坡巴林期貨公司的財務董事,何以未經獨立地詳細了解整個事件,就在里森草擬的回復新加坡國際金融交易所征詢里森交易活動的復函上簽字。 2.鬆散的內部控制 從巴林破產的整個過程看,無論是各國金融監管機構或國際金融市場都普遍認為,金融機構內部管理是風險控制的核心問題,而巴林的內部控制卻是非常鬆散的。據報載,在2月26日悲劇發生之前,巴林銀行的證券投資已暴露出極大的風險性,但竟末引起該行高級管理人員的警惕。1月份第一周,里森持有合約3024份,20天後,即持有合約16852份(短短20天內,合約持有額增長4倍)。到2月中旬,里森持有的合約突破20000份,比在同一市場操作的第二大交易商持有頭寸多出8倍。這個信號由於我們所不知道的原因而沒有被巴林銀行的最高管理當局注意到從而做出應有的反應。總之,巴林很行本身的內部控制制度失靈了,預警系統失效,最終導致了悲劇的發生。巴林破產後不久,該銀行高級主管人員稱對尼克·里森在新加坡的所為一無所知,因為直到尼克·里森去職的那天,即2月23日星期四,公司的風險報告仍出現交易平衡。但是,據新加坡有關當局說,巴林在1995年2月頭18天里給新加坡國際貨幣交易所匯去1.28億美元作墊付維持金之用;據《金融時報》報道,英格蘭銀行行長埃迪·喬治(Eddie George)4月5日對英國公共財政部及內務委員會的國會成員說,巴林在未通知英格蘭銀行的情況下,擅自給其新加坡分部匯去7.6億英鎊現金。 破產前的巴林運作機構,里森主要是與巴林公司的倫敦總部、東京分部及香港分部交易。而在新加坡的期貨交易,僅有少數客戶,其中三個為巴林分支,另一個是巴黎國家銀行,每筆交易都會經過一家巴林分支,因此,巴林主管完全不知曉里森所作所為是不可能的。里森後來在獄中感慨:「對於沒有人來制止我的這件事,我覺得不可置信。倫敦的人應該知道我的數字都是假造的……這些人都應該知道我每天向倫敦總部要求現金是不對的,但他們卻仍舊支付這些錢。」可以說,巴林銀行的倒閉不是一人所為,而是一個組織結構漏洞百出的、內部管理失控的機構所致。 3.業務交易部門與行政財務管理部門職責不明 在巴林新加坡分部,尼克·里森本人就是制度。他分管交易和結算,這與讓一個小學生給自己改作業、打分沒什麼區別。這種做法給了里森許多自己做決定的機會。作為總經理,他除了負責交易外,還集以下四種權力於一身:監督行政財務管理人員;簽發支票;負責把關與新加坡國際貨幣交易所交易活動的對賬調節;以及負責把關與銀行的對賬調節。行政財務管理部門保留各種交易記錄並負責付款。雖然公司總部對他的職責非常清楚,尚並未採取任何行動,他們生怕因得罪他而失去了這個「星級交易員」。他既負責前台交易又從事行政財務管理,就像一個人既看管倉庫又負責收款。由於工作便利,尼克里森的代號為「88888」的誤差賬號用了1年多,直到1995年2月23日他辭職時才被發現。 倫敦總部也曾想到確定來自新加坡分部的利潤是否能夠長期持續下去,還派了一個審計組來到新加坡分部。審計組主要依靠里森提供的情況,編制了一個長達四頁的報告。他們對公司一般性風險有所了解,在報告中這樣寫道:「管制有可能被總經理一人取代」,「他負責前台交易及財務管理」,「可能會以集體的名義作交易,並保證按自己的意圖去交割和記錄」。但是報告接著又說,「鑒於行政財務管理方面缺少有經驗的資深骨幹,總經理必須積極兼任交易和後勤管理兩職,」同時報告還指出,「在巴林新加坡期貨部存在著離開交易正常軌道做違反新加坡國際貨幣交易所規章之事的可能」。審計組對里森的交易策略也非常了解--許多交易並非是低風險的套利,而是日經指數的單向高風險投賭,「雖然風險高,卻可能有更高的回報」。 4.代客交易部門與自營交易部門劃分不清 以一個公司的資本作交易叫做公司自營交易,除此之外,公司還可以代客戶交易。當然,第二種情況公司會問客戶收取一定的傭金或交易費。比如說我們大家熟悉的股票交易,公司一般根據客戶的要求做交易,當然有時也提供一些建議。由於公司僅僅按照客戶的要求代其行使權利,如有損失客戶自己負責。由於所得利潤歸客戶,出現維持金不夠的情況也應由客戶自己墊付。 尼克·里森所做的交易也曾受到巴林新加坡期貨部同行們的質詢,但是他總是說自己是代客戶交易。也有人提出尼克·里森在對巴林撒謊,因為代客戶墊付期貨合同的維持金是非常少有的事。在許多公司里代客戶交易與自營交易的混淆也帶來了管理上的困難,只有把兩者劃分清楚,才能進行有效的風險管理。 5.獎金結構與風險參數比例失當 許多公司為鼓勵員工辛勤工作,採取發放獎金的辦法。一般根據員工的職務、工作經驗、工作成績以及其他諸多因素來確定,各個公司規定不一。當然,表彰工作成績是一回事,根據交易所得利潤支付大筆獎金,而不考慮公司的風險參數或公司的長期策略,則是另一回事。巴林一直將公司50%的毛利作為獎金發給雇員。這個百分數比絕大多數公司的高。巴林1994年的1億英鎊(1.61億美元)獎金在公司倒閉前幾天剛剛宣布分配。幾個主要總裁可望拿到100多萬英鎊。獎金時常是根據一個小組或個人在前一年所賺利潤決定的。這種把交易員的收入與他的交易利潤掛鉤的獎勵制度,最大的問題是刺激了交易員的貪利投機,高額的獎金使得雇員急於賺錢而很少考慮公司所承擔的風險。
E. 基金公司有沒有倒閉的案例嚴重虧損的那
中國的股票市場都是大鱷的操縱呢,試問基金又怎麼會有機會倒閉呢!!!現在是只有經營部不善的基金,沒有倒閉的基金的!暫時還沒有發生基金倒閉的現象啊,即使倒閉,也像樓上所講,基金不可以從賬戶拿錢出來的~!
F. 投資與理財 成功或失敗案例 最好是股票的 可加分
股票市場的成功案例沒有代表性,國內市場本事就不成熟,個人投資者想在上面賺到錢很難。投資理財本身是一門涉及很廣泛的學問,個人做到穩健,找到適合自己的理財工具就可以了
G. 一個真實的案例告訴你現貨投資為什麼總是虧損
目前黃金外匯騙局越來越多,花樣更是層出不窮。他們通過各種「高收益」、「穩賺不賠」的誘惑,一步一步將投資者給套牢。或是通過直播間指導操作吸引投資者或者打電話、拉微信群和老師喊單等各種渠道誘導投資者在虛假黑平台進行投資,先讓投資者盈利賺到甜頭,再通過惡意操作將投資者的本金全部虧完,以此來騙走投資者的資金!多年積攢的血汗錢就這樣被這些不法份子騙進他們自己的口袋!
黑平台多會用老師喊單套路,前期喊單,發一部分造假的盈利截圖,並且找托加上投資者的號,做些跟著老師做的偽投資,盈利截圖給投資者看,且每單必賺,誘惑投資者開戶入金。
入金前期這些喊單老師的准確度會很高,之後會找一個時間,編一個借口,誘騙客戶加金,虧損了就說,因為客戶資金量太小,繼續加大入金金額,給你介紹更高端的分析師等言辭,不斷催促入金,稱兩天就能挽回以前所有損失,中後期喊反單或者頻繁操作。喊反單你就要扛單要麼就止損,頻繁操作那就不用說了,刷出高額的手續費,剩下的我相信大家或多或少都懂一些。
H. 有銀行理財賠本的案例么
案例一:
工行對2012年初市場的判斷是震盪向上,預計上證指數將上移至2600-2800點。因此,這款原本就已經嚴重虧損的「基金股票雙重精馴產品,2012年只買了股票,完全拋棄基金。
曾創造「最賺錢銀行」稱號的工行,如今旗下銀行理財產品成為「虧損王」。「基金股票雙重精選1號人民幣理財產品「成立5年來就一直處於虧損狀態,截至2012年11月23日,該產品單位凈值為0.5437元,虧損比例高達45.63%,一舉成為銀行理財產品市場的「虧損王」。
案例二:
根據光大銀行日前披露的「同享二號」中華精選投資理財組合的月度投資報告,該款成立於2007年10月31日的理財產品,最新的單位凈值為0.7029元,運作以來已經虧損29.71%。
也就是說,一位客戶5年前如果花10萬元購買了該理財產品,現在不僅毫無收益,而且本金也只剩下7萬元左右。
光大銀行這款產品近年來的投資報告顯示,該產品僅僅在開始運作的頭兩個月里獲得了正收益,從2008年1月31日起,該款產品就踏上了「虧損的不歸路」。
數據顯示,2008年1月31日該產品單位凈值為0.8952元,虧損10.48%。2008年10月31日,該款產品單位凈值只剩下0.5149元,虧損幅度高達48.51%,近乎腰斬。迄今該款產品已經經手了三任投資經理,但虧損的局面依然無法扭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