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銀行同業資產是什麼意思
資產業務包括存放同業、同業拆出、信貸資產買入返售、票據轉入.
通過存出資金給其他銀行收取利息
信託收益權買入反售業務將資金投資於實體經濟。能夠獲得貸款利息收入。
票據主要是利用農信社監管漏洞逃避規模,主要是貼現、轉帖、直貼等。但是在銀行內部,票據業務慢慢與同業業務分開來。
還有就是投資於銀行的理財產品。
2. 什麼是銀行同業資產
包括但不限於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信託投資計劃、證券投資基金等。
同業投資范圍包括但不限於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信託投資計劃、證券投資基金、證券公司資產管理計劃、基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資產管理計劃、保險業資產管理機構資產管理產品等。投資風格穩健、操作模式靈活、項目運作高效、客戶體驗至上。
購買其他商業銀行針對金融同業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與設立在中國境內的資產管理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消費金融公司、汽車金融公司等具有辦理同業借款業務資格的非銀金融機構開展的資金借出業務。
(2)銀行同業理財投資業務擴展閱讀:
銀行同業理財的相關要求規定:
1、商業銀行理財產品財產獨立於管理人、託管機構的自有資產,因理財產品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均歸入銀行理財產品財產。
2、商業銀行理財產品管理人、託管機構不得將銀行理財產品財產歸入其自有資產,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因進行清算的,銀行理財產品財產不屬於其清算財產。
3、商業銀行理財產品管理人管理、運用和處分理財產品財產所產生的債權,不得與管理人、託管機構因自有資產所產生的債務相抵銷;管理人管理、運用和處分不同理財產品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不得相互抵銷。
3. 銀行同業投資業務可以超過一年嗎
銀監會【2014】127號文規定:金融機構辦理同業業務,應當合理審慎確定融資期限。其中同業借款業務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年,其他同業融資業務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業務到期後不得展期。
金融機構同業業務主要包括:同業拆借、同業存款、同業代付、買入返售或賣出回購等同業融資業務和同業投資業務。
4. 什麼是商業銀行的投資業務
商業銀行投資業務的意義是增值創收。銀行通過證券投資,可使資金得以充分運用,避免資金閑置,又能增加收益。商業銀行的證券投資是在放款收益較低或風險較高時為保持或提高銀行利潤的一種選擇。商業銀行投資的收益主要來自兩方面:利息收入和資本增值收入。利息收入是指銀行購買證券後,依證券發行時確定的利率從發行者那裡取得的收入。利息收入的取得一是按證券上標明的利率,按期從發行者那裡取得;二是通過貼現方式取得,假設銀行購買一年期的政府國庫券100萬元,貼現利率10%,購買時價格為90萬元,到期收回本息100萬元,其中10萬元即為利息收入。資本增值收入是指銀行購買證券在出售時或到期償還時收到的本金高於購買價格的差額。
5. 銀行同業資產是什麼意思
序言:銀行不僅開展了資金儲蓄的相關業務,同時也開展了銀行貸款,投資等業務。銀行在促進國民經濟穩定運行中起著不可或缺的作用,那麼銀行的同業資產,具體指的是什麼呢?下面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銀行同業業務主要是以購買了相關金融產品的客戶為主要對象,銀行與相關的金融機構相合作,開展展金融銀行業務。並且銀行的同業業務目前已經在國內得到了發展,並且發展所創造的收益也十分可觀。跟傳統的銀行業務相比,銀行同業業務對於銀行經濟收益的貢獻率明顯較高。並且銀行的同業業務還十分受中國人民銀行以及相關的銀行,證監會鼓勵與支持。
6. 銀行業開展同業投資業務不得進行什麼,要根據基礎資產性質
記得是不能進行證券類投資
7. 什麼是銀行同業理財
包括但不限於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信託投資計劃、證券投資基金等。
同業投資范圍包括但不限於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信託投資計劃、證券投資基金、證券公司資產管理計劃、基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資產管理計劃、保險業資產管理機構資產管理產品等。投資風格穩健、操作模式靈活、項目運作高效、客戶體驗至上。
購買其他商業銀行針對金融同業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與設立在中國境內的資產管理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消費金融公司、汽車金融公司等具有辦理同業借款業務資格的非銀金融機構開展的資金借出業務。
(7)銀行同業理財投資業務擴展閱讀:
銀行同業理財的相關要求規定:
1、商業銀行理財產品財產獨立於管理人、託管機構的自有資產,因理財產品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均歸入銀行理財產品財產。
2、商業銀行理財產品管理人、託管機構不得將銀行理財產品財產歸入其自有資產,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因進行清算的,銀行理財產品財產不屬於其清算財產。
3、商業銀行理財產品管理人管理、運用和處分理財產品財產所產生的債權,不得與管理人、託管機構因自有資產所產生的債務相抵銷;管理人管理、運用和處分不同理財產品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不得相互抵銷。
8. 現在銀行有什麼投資業務
首先你要了解PE的全稱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也就是說只能以私募方式來募集資金,而一般商業銀行屬於向大眾開放的金融機構,所以是不能有股權投資的中間業務。
但是,現在的情況是這樣,部分銀行為高端客戶設立的「私人銀行」里,存在著「類似」的業務,之所以稱之為「類似」,還是銀行考慮到合規方面的問題。
建議您如果想要把資金投入到PE行業的話,可以選擇到當地知名的律師事務所或會計師事務所,PE都會和以上兩種單位有合作,讓他們幫你推薦比較靠譜的PE。
還有一個關鍵問題,最近幾年因為PE太火,很多地方都出現了以「股權投資」為名的詐騙活動,望多加註意。PE是不能以任何形式打廣告的,如有此行為,必為行騙者!
9. 銀行募集的理財資金可以投資於同業理財嘛
1、設計理財產品,是要交待資金去向的;挪用算是違法;
2、作為競爭對手,你怎麼為購買其他銀行理財產品而設計理財產品;
應該是先有去向,才有募資;
10. 什麼是銀行同業業務
銀行同業業務是指以金融同業客戶(包括銀行、證券、保險、信託金融租賃、資產管理公司、金融租賃、基金)為服務與合作對象,存放以同業資金融通為核心的各項業務,是商業銀行近年來興起並蓬勃發展的一項新業務。具體包括:代理同業資金清算、同業存放、債券投資、同業拆借、外匯買賣、衍生產品交易、代客資金交易和同業資產買賣回購、票據轉貼現和再貼現等業務。近年來,一些股份制商業銀行同業業務發展迅速,同業業務量、收入、利潤等在商業銀行各項業務的佔比和貢獻明顯提高。
類型詳解
01
同業拆借業務是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的金融機構之間通過全國統一的同業拆借網路進行的無擔保資金融通行為。
在過去,信用拆借市場分為場內和場外,場外市場即雙方協定交易要素並簽訂合同,通過線下劃款的方式完成清算,並隨後向人民銀行相關科室報備。場內交易則是通過全國統一的同業拆借網路完成,自動生成拆借合同,並完成交易,無需額外報備。由於場外交易在合同內容、清算流程當中存在一定操作風險,所以現在基本已經停止,目前我們認為場外拆借,一般就是指同業借款業務了。
2
同業借款是指現行法律法規賦予此項業務范圍的金融機構開展的同業資金借出和借入業務。同業借款相關款項在拆出和拆入資金會計科目核算。
同業借款與同業拆借的最大區別就是場外交易,借給了非銀行機構。由於同業借款相對於同業拆借,屬於場外交易,雙方私下簽訂合同,相對而言多了很多「個性化」內容,近年來最常見的業務即銀行類金融機構出同業借款給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和消費金融公司,借款期限一般為6個月至1年,甚至長達三五年。
3
同業存款業務是指金融機構之間開展的同業資金存入與存出業務,其中資金存入方僅為具有吸收存款資格的金融機構。同業存款業務按照期限、業務關系和用途分為結算性同業存款和非結算性同業存款。
同業存單是存款類金融機構在全國銀行間市場上發行的記賬式定期存款憑證,發行後可以進入二級市場流通,也可作為質押品進行質押式回購交易,是利率市場化的一個重要試點工具。
同業存款業務以一對一的存款形式展開,而同業存單則是以一對多的憑證發行方式展開,是更為標准化的產品。此外,同業存款與同業存單在業務期限、定價方式、業務平台、業務開展方式等幾點存在不同。具體如下:
①開展同業存款業務,只需對手方之間互相認可即可,而發行同業存單需要在央行備案。發行同業存單前,機構需要在央行備案當年的發行額度,並在額度內自行確定每期同業存單的發行金額、期限,但單期發行金額不得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
②同業存款期限較同業存單靈活。同業存款期限可由業務雙方共同商定,一般為7天、14天、1個月、2個月、3個月、6個月、1年,且按照協議規定,通常可以提前支取。同業存單發行期限更為標准化,可為1個月、3個月、6個月、9個月、1年、2年和3年。
③同業存款的報價以大行價格與市場情況為指導,同業存單的定價則以同期限Shibor利率為參考,並根據存單的市場供需情況定價。同業存單期限不超過1年的,以固定利率發行,期限在1年以上的,以Shibor為浮動利率基準計息。
④同業存款由於是線下業務,並沒有統一的交易平台與完善的信息發布渠道。同業存單的發行則更加公開和透明,其通過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的發行系統進行電子化發行,發行前的公告和登記完成後的發行信息均會在外匯交易中心網站上公開。
4
同業代付是指商業銀行(受託方)接受金融機構(委託方)的委託向企業客戶付款,委託方在約定還款日償還代付款項本息的資金融通行為。受託方同業代付款項在拆出資金會計科目核算,委託方同業代付相關款項在貸款會計科目核算。
5
買入返售(賣出回購)是指兩家金融機構之間按照協議約定先買入(賣出)金融資產,再按約定價格於到期日將該項金融資產返售(回購)的資金融通行為。買入返售(賣出回購)相關款項在買入返售(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會計科目核算。三方或以上交易對手之間的類似交易不得納入買入返售或賣出回購業務管理和核算。
6
同業投資是指金融機構購買(或委託其他金融機構購買)同業金融資產(包括但不限於金融債、次級債等在銀行間市場或證券交易所市場交易的同業金融資產)或特定目的載體(包括但不限於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信託投資計劃、證券投資基金、證券公司資產管理計劃、基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資產管理計劃、保險業資產管理機構資產管理產品等)的投資行為。
7
貼現指銀行承兌匯票的持票人在匯票到期日前,為了取得資金,貼付一定利息將票據權利轉讓給銀行的票據行為,是銀行向持票人融通資金的一種方式。其中,貼現分為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
8
轉貼現指商業銀行在資金臨時不足時,將已經貼現但仍未到期的票據,交給其他商業銀行或貼現機構給予貼現,以取得資金融通。轉貼現又分為票據買斷和票據回購。
9
再貼現指中央銀行通過買進商業銀行持有的已貼現但尚未到期的商業匯票,向商業銀行提供融資支持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