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農業產業發展基金的設立程序是怎麼樣的有哪些政策指導文件求指教!!
關於中國農業產業發展基金情況的報告
發布時間 :2013.06.14 來源:
轉變財政扶持方式,促進現代農業發展,現就中國農業產業發展基金(以下簡稱:基金)相關情況做如下介紹:
一、 基金基本情況
(一)基金設立背景
2010年中央1號文件提出:要提高農村金融服務質量和水平,建立農業產業發展基金。為創新財政支持金融支農方式,積極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2011年5月,財政部提出「設立中國農業產業發展基金的方案」上報國務院,同年6月,國務院批復同意財政部聯合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三家金融機構發起設立基金,2012年,財政部牽頭完成相關發起工作,同年12月份完成首期出資(財政部代表中央財政出資10億,其他三家金融機構各出資10億,基金首期規模40億),12月18日基金完成工商注冊正式設立。
(二)基金組織結構
1、決策及執行層:由「財政部+農發行+中信集團+中國信達」成立股東會,實行基金董事會負責制,下設基金董事會秘書處為執行機構;
2、管理及運作層:由基金聘任農發行擔任基金託管人,負責基金資產的保管監督責任,聘任信達資本擔任基金管理人,負責基金資產的管理運作。
(三)基金目標范圍
1、投資目標。實現政策導向與市場經營有機結合,通過市場化經營,重點投資於成長型農業產業化企業和農村發展項目,帶動和引導社會資金投向「三農」。
2、投資范圍。為體現國家對農業領域的政策扶持,基金堅持「安全、穩健」的投資理念,以價值型投資為主,追求長期增值,採取多輪次組合投資方法,以股權投資的形式投資於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業流通等重點農村服務企業、農業和農村配套服務與建設項目,以及農業保險公司、涉農擔保公司等,採取二級市場退出的方式實現短期收益,同時也進行少量非股權投資。
3、投資方式。主要為四種方式,一是以股權投資形式投資,二是農業保險,三是涉農擔保,四是少量非股權投資,且後三種方式均以第一種方式為前提,即基金對投資的企業均需有股權(30%以內的小股權),不控股。
(四)基金項目申報
由於基金成立時間較短,目前採取地方(市級財政部門組織)直接向基金董事會秘書處申報和地方通過省級財政部門(農業處)向基金董事會秘書處申報兩種方式。
二、基金模式分析
1、基金設立依據2010年中央1號文件,2013年中央1號文件提出:改善農村金融服務。支持社會資本參與設立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推進建立財政支持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各類農業相關企業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籌集發展資金,因此,完全符合國家政策導向。
2、由政府財政部門聯合金融機構,整合各方優勢,等比募集首期基金(即擴大了基金規模,同時避免違背政府財政資金控股造成政企不分的原則,也避免政府財政資金佔小股份收益減少的投資回報原則),實行市場化運行,因此,完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
3、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規范運行,獨立經營,自負盈虧,注重對行業成長性的挖掘和企業基本面的把握,通過向被投資企業提供資金、經營管理咨詢、資本市場融資等一條龍服務,深化挖掘農業產業化投資價值,獲得穩定投資回報實現自身商業性的可持續發展,因此,符合市場經濟規律,具有持續發展的動力與生命力。
4、通過投資推動農業產業化,引導市場和金融資本投入三農,深入挖掘農業產業投資價值,拓寬農業產業融資渠道,改善農村金融環境,加快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型,培育農業產業龍頭企業做大做強,解決農業企業發展資金缺乏的制約瓶頸,因此,符合現代農業發展需求。
三、建議
(一)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發展戰略,結合我市農業發展現實,探索發展具有合肥特色的現代農業產業發展新模式,充分發揮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作用,加強財稅杠桿與金融政策的有效配合,為創新發展合肥特色現代農業增添新的引擎。
(二)改變思路,轉變以往財政資金扶持農業發展「以獎代補、重予輕效、事後獎補、各處開花」的傳統模式,轉而向以:樹立多予不如少取的指導思想,發揮金融手段和財稅杠桿作用,突出重點行業扶持,把握發展關鍵階段,培育農業龍頭企業核心競爭力,強化政策實施績效評估,夯實合肥農業產業基礎、做大做強合肥現代農業產業規模。
(三)繼續關注此次基金考察的豐潤公司項目申報進展,跟蹤做好相關服務工作,加強與基金的聯系,引入基金業務為我市農業發展服務。 (如果對你有幫助,請設置「好評」,謝謝!)
❷ 東興開發開放試驗區建設 金融支持難題如何破解
東興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是我國適應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建設要求,面向東盟擴大開放開發而設立的。被列為國家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之後,東興在建設方面需要龐大的資金支持。如何解決金融支持的來源,以及如何選擇金融支持方式,就成為試驗區建設面臨的首要問題。 1 試驗區建設的金融需求 根據試驗區目前的建設發展實施方案,金融需求短期內將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第一,試驗區將積極擴展互市貿易,包括擴大邊民互市區面積,加快北擴步伐;啟動建設北侖河國際商貿中心,計劃佔地1000畝、總投資52億元,主要建設大型專業市場、倉儲區、配套商住區及貿易區內的基礎設施。 第二,重點推進一批符合國家發展戰略、體現試驗區功能定位、具有較強帶動力的試驗區標志性項目。其中包括防城至東興高速公路、防城港至東興高速鐵路、東興新城、北部灣跨國旅遊區、北侖河二橋、大型物流園區、進口資源加工區、國際郵輪碼頭和東興—芒街跨境經濟合作區配套基礎設施等項目。 上述商貿中心、路橋建設以及城區、園區建設項目的實施都將面臨融資問題,政府資金的投入相對於這些龐大的項目建設而言顯得微乎其微,需要金融資金的大力支持。 試驗區其他產業的發展也會形成對資金的需求。如試驗區正全面建設鋼鐵、金川鎳銅等總投資超2000億元的項目和其它若乾重大項目,目的是建成冶金、能源、有色金屬等2-3個千億元產業和2個千億元園區。此外,由於海域灘塗、淺丘荒坡可開發潛力大,發展旅遊產業前景看好。目前作為重點推進的三大項目之一的金灘國際旅遊區建設,預期利用東興市京族少數民族品牌,把京族三島、金灘景區建設成為國際旅遊度假區,重點推進金灘國際海洋文化藝術娛樂中心、金灘國際海上休閑度假中心、北部灣國際遊艇項目和北部灣跨國旅遊區,以「激情海洋,運動天堂,跨國旅遊」為旅遊形象定位。 從上述項目發展現狀及發展目標來看,這些項目的發展不僅需要大量的資金,而且會形成對保險、信託、擔保、結算、現金管理等多方面的金融服務需求,為這些項目的發展提供現實的基礎。 從試驗區的產業發展規劃看,金融服務業也是重要的組成部分。比較明顯的一些需求就是基於國際經貿往來形成的貨幣自由兌換需求、國際結算需求、國際投資需求、國際貨物保險需求等,這些需求將推動相關金融業務的發展,對實驗區金融產業的發展形成明顯的促進作用。 2 金融支持來源及方式選擇 目前,東興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建設的資金主要來源於財政撥款、企業投資、金融機構貸款等幾個渠道。財政撥款屬於預算內經費支出,是政府信用的一個體現,在資金來源上有所保障。但也因為是屬於財政預算,因此投入金額大小受政府稅收、預算比例的限制;同時,在時間方面,由於預算是事先確定的,在資金運用上也缺乏靈活性和及時性。 試驗區建設企業投資包括兩個方面,一是企業作為投資者出資參股試驗區的項目建設,二是企業作為發展的載體,通過各種融資渠道籌集資金在實驗區內進行自身的生產、規模擴大等。無論是哪個方面,企業投資資金的最大來源還是內源融資。內源融資成本較低,企業運用資金的靈活性較大,能夠根據投資項目的即時需要改變投資策略,但其也受到企業自有資金量的限制。 與財政撥款和企業資金相比,金融機構的資金具有資金來源廣泛、資金量相對充裕、資金運用較為靈活的特點。當然,金融機構在貸款方面雖要受一定的政策影響,但它畢竟屬於盈利性組織,在資金投放方面還是著重權衡貸款回收的風險及收益情況。 就東興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建設現狀來看,目前金融支持的方式主要是金融機構貸款支持。雖金融機構是盈利性組織,但從政策的角度而言,還是需要在盡量控制風險的情況下放寬對試驗區內各建設項目及企業的貸款條件,予以一定的利率優惠。 就金融支持的方式選擇而言,需要區分不同的情況做出不同的選擇。第一,試驗區的基礎設施建設。通常的做法是成立管委會或開發投資公司,由政府提供資本金,其餘部分的資金需求通過銀行貸款方式解決。第二,對實驗區內的具體項目。通常通過招商引資的方式,確定項目的建設與運營主體,由運營主體籌集項目資金,大多數的資金也來自銀行貸款。 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開投公司也可以發行債券,不過程序要復雜一些。 3 試驗區金融產業發展 綜觀東興金融產業的現狀,依然存在著一些問題。如金融市場欠發達,主要表現為機構和融資手段單一,金融中介效率低;金融結構不完善,亟待優化;金融服務質量不高等。 只有積極開拓資本的各種來源渠道,才能更快更好地壯大東興開發開放試驗區,這就要求金融產業能夠得到充分的完善和健康的發展。基於上述分析,對於試驗區金融產業的發展,應該著重在以下幾個方面努力。 首先,突破行政壁壘限制,創建多元化金融組織體系。一方面,可以進一步深化現有金融機構改革。完善農業發展銀行、郵政儲蓄銀行的業務定位,更好地為「三農」和縣域經濟發展服務;繼續推進農村信用社改革,以明晰產權為重點,進一步創建東興市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盡快將農村信用社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促使其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增強金融服務能力。 另一方面,可以大力培育區域新興金融機構。盡快籌建相應的金融管理機構,為試驗區提供金融管理和服務;有效地利用國家放寬農村地區金融機構准入政策的機遇,合理規劃和組建適合農村地區的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新型金融組織;以國家實施東興試驗區為契機,做好「引金入區」工作,積極吸引境內外股份制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等來試驗區開設分支機構;對新設金融機構給予適度政策扶持,如在一定年限內給予適當的稅收補貼等等。 另外,還可以積極發展各類非銀行類金融機構。大力推動在區域內設立證券、保險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可比照執行新設銀行機構優惠政策;採取多種方式吸引社會資金參與組建各類投資公司和擔保公司,為區域內的發展搭建融資平台;整合各類政府性資金,統一設立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基金,切實加大對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和貸款貼息的支持力度。 其次,加快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探索開展金融創新。加快試驗區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即完善區域支付結算體系、徵信系統和徵信市場,加強中小企業現代賬務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建設,夯實金融支持企業發展的基礎。開展試驗區金融制度和金融產品創新,即鼓勵各銀行機構完善信貸審批模式,提高貸款申辦效率;開發適合試驗區經濟發展需要的信貸品種創新,推出適合各合作方需求的金融產品,增強試驗區的企業融資能力和金融機構抗風險能力。 再次,大力發展資本市場,構建多層次金融市場體系。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一是積極推動企業市場融資。制訂促進企業上市融資的優惠政策,同時對試驗區進行政策傾斜,在符合條件情況下鼓勵試驗區企業發行股票。二是努力壯大債券市場規模。積極向中央爭取在試驗區開放債券市場及實行各種新品種債券的試點,盡快推出信用債券、抵押債券和質押債券等,並適當放寬中小企業申報發行集合式企業債券等。三是鼓勵引進各類投資基金。
❸ 產業扶持基金怎麼用好
1、融資服務的政策包括勞動部門、小企業服務中心等部門制訂和操作的各項政策,主要有勞動保障部門的創業貸款擔保政策、小企業擔保基金專項貸款、中小企業貸款信用擔保、開業貸款擔保、大學生科技創業基金等。政策優惠主要涉及創業貸款、擔保及貼息等。
2、場地扶持的政策重點有兩方面的政策:一是都市型工業園區的政策,二是創業園區的房租補貼政策。這兩大類園區各自都有針對入園企業的房租補貼政策。其中,在創業園區之內,除了房租補貼之外,還有一些相關的配套指導服務,如提供代理記賬、專家指導、貸款直接申請的渠道等。
3、稅費減免的政策主要集中在四個方面:(1)商貿型、服務型企業的優惠政策;(2)高校畢業生創業方面的稅收優惠政策;(3)失業、協保人員、農村富餘勞動力從事個體經營的優惠政策;(4)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4、創業專家指導的政策目前上海有一支由600多位各行業專家組成的公益性專家志願團,可以為創業者提供個性化的指導服務,包括一對一的咨詢服務,也可以由多名專家組成「專家團」為創業者提供「會診」。另外,還有每隔兩周定期舉行的開業講座服務、網上咨詢指導服務等。
5、創業能力提升的政策這一板塊的政策可以關注三個方面:一是創業培訓的政策,二是職業經理人培訓的政策,三是創業專家講座方面的信息。其中創業培訓政策為個人提供創業理論、個性化輔導和創業實訓三段式的培訓。這一政策的適用范圍是上海市戶籍的所有意向創業者,本市的失業人員以及農村富餘勞動力可以享受全額的培訓費用補貼。
6、鼓勵科技創業的政策主要包括大學生科技創業基金政策、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基金政策和高新技術成果轉化相關政策等。其中,大學生科技創業基金由上海市政府出資1.5個億,分3年實施,每年有5000萬元的額度為大學生創業提供資金支持。高校畢業生以科研成果或者專利發明創辦企業的,就可申請享受這一政策。高新技術成果轉化相關政策則包括立項、注冊登記、稅費減免、貸款扶持、風險投資支持等。
7、非正規就業孵化器的政策非正規就業是一種小企業的孵化器,個人在創業過程暫時不具備申辦小企業的條件或是擔心申辦小企業成本太高,特別是有意向從事一些勞動密集型、有利於吸納就業的社區服務業,可申辦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享受有關扶持政策。非正規就業組織能夠享受到政策包括無須辦理工商登記、3年內減免地方稅費、社會保險繳納優惠、免費技能培訓,還能享受從業風險的綜合保險等
❹ 雄安新區擬實施哪六大金融舉措呢
4月11日,據媒體報道,從銀行業人士處獲得一份河北金融辦關於金融支持雄安新區建設的情況報告。這份紅頭文件顯示,為了力爭更多金融機構以及區域總部落地雄安新區,河北省省長助理、省金融辦主任江波連續兩次召開主任辦公會議進行研究部署,提出要爭取國家支持,以超常規的金融舉措助推雄安新區發展。
第五,河北省將單獨設立雄安新區專項建設基金,根據新區基礎設施建設和相關產業發展的需要,分期分批投入;組織商業銀行爭取總行設立專項基金。通過努力,農總行計劃設立雄安建設基金,首期規模一千億元,根據需要還可設立產業基金等;聯系中國電建等央企,設立水資源利用專項基金等。
第六,河北省將積極協調一行三會,將強對入區金融機構監管,也將成立雄安新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加強金融生態環境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另外,就近期資本市場「雄安概念股」遭瘋狂炒作的熱潮,該文件也表示,4月11日下午,河北省金融辦會同河北證監局約談了全省52家上市企業主要負責人,要求穩定股價,嚴防不良炒作,穩定資本市場。
❺ 2010年國家金融政策
中央宣傳部 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 文化部 廣電總局 新聞出版總署 銀監會 證監會 保監會
關於金融支持文化產業振興和發展繁榮的指導意見
銀發〔2010〕9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宣傳部,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文化廳(局)、廣播影視局、新聞出版局、銀監局、證監局、保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文化產業振興規劃的通知》(國發〔2009〕30號)精神,進一步改進和提升對我國文化產業的金融服務,支持文化產業振興和發展繁榮,現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充分認識金融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重要意義
(一)文化產業快速發展迫切需要金融業的大力支持。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現代化建設的進程中,金融引導資源配置、調節經濟運行、服務經濟社會,對國民經濟的持續、健康、穩定發展具有重要作用。文化產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中央實施重要戰略部署和政策措施,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加快發展文化產業,文化產業呈現出良好的發展態勢,正成為經濟發展新的增長點,在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促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加大金融業支持文化產業的力度,推動文化產業與金融業的對接,是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的需要,是促進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需要,是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和維護國家文化安全的需要。各金融部門要把積極推動文化產業發展作為一項重要戰略任務,作為拓展業務范圍、培育新的盈利增長點的重要努力方向,大力創新和開發適合文化企業特點的信貸產品,努力改善和提升金融服務水平,促進我國文化產業實現又好又快發展。
二、積極開發適合文化產業特點的信貸產品,加大有效的信貸投放
(二)推動多元化、多層次的信貸產品開發和創新。對於處於成熟期、經營模式穩定、經濟效益較好的文化企業,要優先給予信貸支持。積極開展對上下游企業的供應鏈融資,支持企業開展並購融資,促進產業鏈整合。對於具有穩定物流和現金流的企業,可發放應收賬款質押、倉單質押貸款。對於租賃演藝、展覽、動漫、游戲,出版內容的採集、加工、製作、存儲和出版物物流、印刷復制,廣播影視節目的製作、傳輸、集成和電影放映等相關設備的企業,可發放融資租賃貸款。建立文化企業無形資產評估體系,為金融機構處置文化類無形資產提供保障。對於具有優質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的企業,可通過權利質押貸款等方式,逐步擴大收益權質押貸款的適用范圍。
(三)積極探索適合文化產業項目的多種貸款模式。對於融資規模較大、項目較多的文化企業,鼓勵商業銀行以銀團貸款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探索和完善銀團貸款的風險分擔機制,加強金融機構之間的合作,有效降低單個金融機構的信貸風險。對處於產業集群或產業鏈中的中小文化企業,鼓勵商業銀行探索聯保聯貸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
三、完善授信模式,加強和改進對文化產業的金融服務
(四)完善利率定價機制,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和利率。各金融機構應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的基礎上,根據不同文化企業的實際情況,建立符合監管要求的靈活的差別化定價機制。針對部分文化產業項目周期特點和風險特徵,金融機構可根據項目周期的資金需求和現金流分布狀況,科學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對於列入國家規劃重點支持的文化產業項目或企業,金融機構在有效防範風險的基礎上可適當延長貸款期限。
(五)建立科學的信用評級制度和業務考評體系。各金融機構在確定內部評級要素,設計內部評級指標體系、評級模型和計分標準的過程中,應充分考慮文化企業的特點,建立和完善科學、合理的信用評級和信用評分制度。要充分借鑒外部評級報告,建立內外部評級相結合的評級體系。要進一步改進和完善業務考評程序和考核方法,建立專門針對文化產業金融服務的考評體系,將加強信貸風險管理和積極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相結合,建立正向激勵機制。在落實工作責任和考核整體質量及綜合回報的基礎上,對中小文化企業的貸款項目,根據實際情況和有關規定追究或免除有關責任人的相應責任,做到盡職者免責,失職者問責。
(六)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對文化企業的金融服務。各金融機構要增強服務意識,設立專家團隊和專門的服務部門,主動向文化企業提供優質的金融服務。對於國家重點支持的文化企業和項目,要優化簡化審批流程,提高貸款審批效率。在滿足金融機構授信客戶准入標準的前提下,可對舉辦培訓的企業和接受培訓的人員予以信貸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與非銀行金融機構應積極加強合作,綜合利用多種金融業務和金融產品,推出信貸、債券、信託、基金、保險等多種工具相融合的一攬子金融服務,做好文化企業從初創期到成熟期各發展階段的融資方式銜接。
(七)積極開發文化消費信貸產品,為文化消費提供便利的支付結算服務。各金融機構應積極培育文化產業消費信貸市場,通過消費信貸產品創新,不斷滿足文化產業多層次的消費信貸需求。可通過開發分期付款等消費信貸品種,擴大對演藝娛樂、會展旅遊、藝術品和工藝品、動漫遊戲、數字產品、創意設計,圖書、報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網路出版、數字出版等出版產品與服務、印刷、復制、發行,高清電視、付費廣播電視、移動多媒體廣播電視、電影產品等綜合消費信貸投放。加強網上銀行業務推廣,提高軟體、網路及計算機服務,設計服務和休閑娛樂等行業的網路支付應用水平。進一步發揮人民銀行支付清算和徵信系統的作用,加快完善銀行卡刷卡環境,推動文化娛樂、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旅遊廣告、藝術品交易等行業的刷卡消費,促進文化市場的繁榮發展。
(八)繼續完善文化企業外匯管理,提高文化產業貿易投資便利程度。便利文化企業的跨境投資,滿足文化企業對外貿易、跨境融資和投資等合理用匯需求,提高外匯管理效率,簡化優化外匯管理業務流程,促進文化企業提高外匯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成本,提高我國文化企業核心競爭力。
四、大力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擴大文化企業的直接融資規模
(九)推動符合條件的文化企業上市融資。支持處於成熟期、經營較為穩定的文化企業在主板市場上市。鼓勵已上市的文化企業通過公開增發、定向增發等再融資方式進行並購和重組。探索建立宣傳文化部門與證券監管部門的項目信息合作機制,加強適合於創業板市場的中小文化企業項目的篩選和儲備,支持其中符合條件的企業上市。
(十)支持文化企業通過債券市場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文化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集合債和公司債等方式融資。積極發揮中債信用增進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等專業機構的作用,為中小文化企業通過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集合票據等方式融資提供便利。對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中小文化企業發行直接債務融資工具的,鼓勵中介機構適當降低收費,減輕文化企業的融資成本負擔。對於運作比較成熟、未來現金流比較穩定的文化產業項目,可以以優質文化資產的未來現金流、收益權等為基礎,探索開展文化產業項目的資產證券化試點。
(十一)鼓勵多元資金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發揮保險公司機構投資者作用和保險資金融資功能,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鼓勵保險公司投資文化企業的債權和股權,引導符合條件的保險公司參與文化產業投資基金。適當放寬准入條件,鼓勵風險投資基金、私募股權基金等風險偏好型投資者積極進入處於初創階段、市場前景廣闊的新興文化業態。
五、積極培育和發展文化產業保險市場
(十二)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保險服務。在現有工作基礎上,各保險機構應根據文化企業的特點,積極開發適合文化企業需要的保險產品,並按照收益覆蓋風險的原則合理確定保險費率。對於宣傳文化部門重點扶持的文化企業和文化產業項目,應建立承保和理賠的便捷通道,對於信譽好、風險低的,可適當降低費率。加快培育和完善文化產業保險市場,提高保險在文化產業中的覆蓋面和滲透度,有效分散文化產業的項目運作風險。
(十三)推動保險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各保險機構應在現有保險產品的基礎上,探索開展知識產權侵權險,演藝、會展、動漫、游戲、各類出版物的印刷、復制、發行和廣播影視產品完工險、損失險,團體意外傷害保險等適合文化企業特點和需要的新型險種和各種保險業務。鼓勵保險公司探索開展信用保險業務,彌補現行信用擔保體制在支持服務業融資方面的不足。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針對文化出口企業的保險服務,對於符合《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指導目錄》條件,特別是列入《國家文化出口重點企業目錄》和《國家文化出口重點項目目錄》的文化出口企業和項目,保險機構應積極提供出口信用保險服務,鼓勵和促進文化企業積極參與國際競爭。
六、建立健全有利於金融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配套機制
(十四)推進文化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按照創新體制、轉換機制、面向市場、增強活力的原則,推動文化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引入現代公司治理機制和現代企業財務會計制度,規范會計和審計流程,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增強財務管理能力,為金融支持文化產業發展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礎。
(十五)中央和地方財政可通過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等,對符合條件的文化企業,給予貸款貼息和保費補貼。支持設立文化產業投資基金,由財政注資引導,鼓勵金融資本依法參與。
(十六)建立多層次的貸款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鼓勵各類擔保機構對文化產業提供融資擔保,通過再擔保、聯合擔保以及擔保與保險相結合等方式多渠道分散風險。研究建立企業信用擔保基金和區域性再擔保機構,以參股、委託運作和提供風險補償等方式支持擔保機構的設立與發展,服務文化產業融資需求。探索設立文化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合理分散承貸銀行的信貸風險。
(十七)完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切實保障各方權益。抓緊制定和完善專利權、著作權等無形資產評估、質押、登記、託管、流轉和變現的管理辦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修訂有關質押登記規定。積極培育流轉市場,充分發揮上海文化產權交易所、深圳文化產權交易所等交易平台的作用,為文化企業的著作權交易、商標權交易和專利技術交易等文化產權交易提供專業化服務。進一步加強對文化市場的有效監管和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完善各類無形資產二級交易市場,切實保障投資者、債權人和消費者的權益。
七、加強政策協調和實施效果監測評估
(十八)加強信貸政策和產業政策的協調。制定並定期完善《文化產業投資指導目錄》,發布更新文化產業發展的項目信息。加大對符合產業政策導向的文化企業的信貸支持,對納入《文化產業投資指導目錄》「鼓勵類」的文化產業項目,金融機構優先予以信貸支持,對「限制類」的文化產業項目要從嚴審查和審批貸款。
(十九)建立多部門信息溝通機制,搭建文化產業投融資服務平台。建立文化企業投融資優質項目資料庫,通過組織論壇、研討會、洽談會等形式,加強文化項目和金融產品的宣傳、推介,促進銀、政、企合作,對納入資料庫並獲得宣傳文化部門推薦的優質項目,金融機構應重點支持。
(二十)加強政策落實督促評估。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會同同級宣傳文化、財政、銀監、證監、保監等部門,根據本指導意見精神,結合轄區實際,制定和完善金融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具體實施意見或辦法,切實抓好貫徹實施工作。各金融機構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金融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專項統計制度,加強對文化產業貸款的統計與監測分析。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可根據轄區實際情況,建立金融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專項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制度。
中央宣傳部 中國人民銀行 財 政 部
文 化 部 廣 電 總 局 新聞出版總署
銀 監 會 證 監 會 保 監 會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九日
❻ 如何加強科技企業孵化器金融服務功能
打造科技企業孵化器需有以下幾個要素:
有平台。一般來講科技企業孵化器有專門的辦公場所,組建成立科技孵化管理委員會,負責孵化器建設的領導、管理和協調。根據其服務功能,重點打造「科技信息服務、企業創業服務、科技人才服務和科技成果轉化服務」等四大平台。科技孵化器的主要工作抓手包括整合本地的產業研究院、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技術中心、專業鎮創新中心、公共實驗室等科技支撐平台資源。
有機構。根據科技企業孵化器所服務對象的需要,在孵化器內全力滿足企業創新發展的需要,積極吸引促進支撐區域服務競爭力構建的配套服務機構,比如在企業實施技術創新過程中,引入為開展檢索、查詢、實驗、測試、標准、中試等活動提供設備、儀器、場地、咨詢、認證和技術指導等專業性服務的各類公共服務機構群體,企業發展過程中需要的技術、市場、信息、培訓、商務、法律、金融、會計等各類服務機構,這些服務機構可以幫助企業利用社會服務規避技術風險、降低開發成本、縮短研發周期和提高創新效率。
有人才。一方面要有為科技創新突破發展做領軍和中堅的業內專家、技術骨幹,這類人才可通過積極促成企業與知名科研院所洽談合作,建立海歸人才創業基地、高端人才創新創業實踐基地等方式來引入。另一方面也要有符合本地企業發展的技術人才,這類人才可通過建立科技孵化器人才培訓基地來發展。主要培養途徑包括組織孵化企業與本地科研院所或行業知名研發機構形成專業人才定向培養,並對在校學生提供實習機會;針對本地主導產業開設相應專業課程、技術培訓,聘請高級技師及工程師親自授課;與高等院校合作加強對科技企業孵化器經營者和管理骨乾的培訓。
有資金。搭建投融資服務平台。建立市區(縣)科技人員創業孵化基金,利用市級「科三費」建立科技企業創業引導資金,實施政府、孵化器、創業者三者聯動,共同參與風險投資。鼓勵和吸引民間資本、國內外大公司、大企業和風險投資機構等以各種形式投入孵化器,為在孵企業提供資金支持和信用擔保等。加快培育技術產權交易市場,建立風險投資與退出機制,同時支持具備條件的企業進入國內和國際資本市場。為產業轉型升級發展提供各大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支持,運用信貸、信託、租賃、保險、擔保等金融工具,探索成立產業扶持基金,對有潛力的中小企業及優質項目進行資金扶持,幫助中小企業解決融資難等問題。
有機制。規范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與考核機制。入孵項目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以地方規劃重點產業為主,環境污染小,易治理,能耗低,產品附加值高,市場前景好;入孵流程為:企業(自然人)申請——入孵評估——入孵核准——入孵簽約;企業具備科委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或年產值(或固定資產、流動資產)達標,則遷出孵化器;探索建立科技企業孵化器評價考核指標體系,按照市場經濟規律和科技發展規律,建立科技企業孵化器優勝劣汰的動態管理機制。通過對科技企業孵化器服務功能、服務質量、創業成功率、在孵企業成長速度、畢業企業質量和水平、科技資源的聚集和轉化、創業資本的吸引和使用以及產生的經濟、社會效益等方面的評價考核,引導科技企業孵化器產業化發展。
❼ 國家各部位對金融的產業政策和扶持政策、對VC/PE的國家政策
在各級、各部門的重視和社會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全省361個欠發達鄉鎮廣大幹部群眾積極實施「欠發達鄉鎮奔小康」工程,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全國扶貧開發會議和全省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加快欠發達鄉鎮奔小康步伐,特提出以下意見。一、進一步明確扶貧工作的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一)總體要求。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統籌城鄉和區域發展。以增強農民致富能力和提高農民收入水平為核心,擴大區域協作,強化結對幫扶;加大扶持力度,推進下山脫貧;加強農民培訓,促進轉移就業;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做大做強特色優勢產業,加快欠發達鄉鎮奔小康步伐,提高農民群眾的物質和文化生活水平。(二)工作目標。2005—2007年,全省欠發達鄉鎮農民人均純收入的年增長幅度高於全省平均水平,80%以上的欠發達鄉鎮農民人均純收入超過當年全國平均水平;完成下山脫貧20萬人,其中省重點扶持的211個鄉鎮15萬人,三分之二以上的下山勞動力實現轉產轉業;通鄉公路全面硬化,75%以上的建制村通等級公路,65%以上的通村公路路面得到硬化;安全衛生飲用水普及率達到70%以上;貧困家庭子女實現九年義務教育和高中段教育免費入學;基本實現20戶以上自然村廣播電視「村村通」。二、加快下山脫貧步伐(一)下山脫貧的重點和原則。按照「政府引導、農民自願,整體規劃、分步實施,整村搬遷、靈活安置」的原則,制定欠發達鄉鎮下山脫貧和整村(以自然村為主,下同)搬遷規劃,主要抓好缺乏基本生產生活條件的高山遠山地區、重點水庫庫區、地質災害頻發地區農民的整村搬遷工作。堅持以幫助農民增加在二三產業就業機會為目標,以保護生態環境和提高政府對欠發達地區基礎設施投入的效益為導向,使下山脫貧與推進農村工業化、城市化統籌實施,確保完成下山脫貧計劃任務。(二)加大財政扶持力度。2005—2007年,省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重點對納入省扶持范圍的211個欠發達鄉鎮的整村搬遷給予支持,並按不同類型制定補助標准。市、縣也要相應安排下山脫貧專項資金,加大扶持力度。同時,切實抓好面上的下山脫貧工作。(三)落實下山脫貧建房用地指標。下山脫貧是「五大百億」工程的重要內容,各級政府應優先安排下山脫貧小區建設所需的農用地轉用指標。省里將根據下山脫貧項目落實情況,匹配一定的折抵指標額度,戴帽下達到有關縣(市、區)。有關縣(市、區)要用好下山脫貧建設用地復墾項目的周轉指標,切實抓好下山農戶原宅基地的退宅還耕(林)工作。(四)落實配套政策。認真落實浙委辦〔2003〕14號文件規定的下山農民建房用地收費優惠政策。交通、水利、電力、通信、廣播電視等各有關部門要積極籌措資金,對安置整村搬遷農戶的下山脫貧小區基礎設施給予重點支持。三、切實加強欠發達鄉鎮農村勞動力培訓和轉移就業工作(一)培訓的重點和任務。把欠發達鄉鎮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作為脫貧奔小康的根本性措施來抓,確保361個鄉鎮每年完成培訓25萬人次,實現轉移就業9萬人的目標。培訓工作要講求實用、實效,重點開展兩個方面的培訓:一是開展適應二三產業發展要求的職業技能培訓;二是圍繞當地農業特色產業的農業技術培訓。各地應從土地出讓金凈收益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資金,用於農村勞動力的培訓。省安排的「千萬農村勞動力素質培訓工程」專項資金的新增部分,重點用於211個欠發達鄉鎮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培訓。(二)加強後備勞動力的教育培訓。在農村對回鄉初、高中畢業生開展「3+X」的職業技術教育,使之掌握1—2門就業技能,提高後備勞動力的素質。各縣(市、區)政府應通過獎學金、助學金、貸學金、減免費用等多種形式,對欠發達鄉鎮的低收入農戶子女參加職業技術教育提供幫助。(三)加強就業的指導和服務。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實行城鄉勞動者平等享受公共就業服務的制度。加快推進鄉鎮就業服務平台建設,開展免費的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服務,任何地方和部門都不得隨意設置有關收費項目,各級就業服務機構必需的經費由當地政府安排。各級公共職業介紹機構要為欠發達鄉鎮農村勞動力的求職登記、政策咨詢、信息發布、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和勞動保障事務代理等提供「一站式」的就業服務,使他們享受更多的就業機會。(四)鼓勵企業招用欠發達鄉鎮農村勞動力。各地可視財力情況,給予招用本省欠發達鄉鎮農村勞動力的企業一定的就業補助。對各類服務型企業(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新增崗位招用本省欠發達鄉鎮農村勞動力,並與其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經當地財政、勞動保障部門共同批准,由促進再就業專項資金按招用人數提供為期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准按單位應為所招人員繳納的養老和失業保險費之和計算,個人應繳部分仍由個人負擔。因企業原因提前與招用的欠發達鄉鎮勞動力解除勞動關系的,企業應為其一次性補繳至滿3年的社會保險費。(五)切實保障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的權益。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全面掌握用人單位招用農民工,以及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障和權益保障等方面的情況。在切實保證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和將其納入社會保險范圍的基礎上,研究制定省內農民工特別是對欠發達鄉鎮農民工跨地區轉移社會保險關系的辦法。各級工會組織都應吸納農民工入會,並努力維護他們的權益不受侵犯。(六)切實解決進城務工農民工子女的就學問題。以開放本地公辦學校為主、建立農民工子女全日制學校為輔的辦法,千方百計讓農民工子女就近入學,享受與本地居民子女同等受教育的權利,解除農民工的後顧之憂。(七)大力支持發展來料加工業。廣泛動員欠發達鄉鎮農民群眾從事來料加工,鼓勵和支持有關企業和經紀人將來料加工業務擴散到欠發達鄉鎮。對到欠發達鄉鎮發展無污染、能帶動當地農民就業的來料加工企業,各級政府應作為扶貧龍頭企業,在貸款貼息等方面給予支持。四、加大產業化扶貧力度(一)扶持產業化組織。省級有關部門要研究制定標准,認定一批省級扶貧龍頭企業(包括來料加工企業和扶貧專業合作社),享受省級農業龍頭企業的有關扶持政策。鼓勵和支持工商企業到欠發達鄉鎮投資建立農產品生產基地、勞務培訓基地,發展流通加工業等。(二)建立完善扶貧小額信貸擔保資金。有條件的欠發達縣(市、區)要積極籌措資金,建立完善扶貧小額信貸擔保資金,支持欠發達鄉鎮的貧困戶發展家庭種養業,參與特色農產品基地建設,發展來料加工業等。省里安排一定的資金,對開展扶貧小額信貸工作成效明顯的縣(市、區)給予適當的扶持。(三)大力開發旅遊資源。各級政府要把開發欠發達鄉鎮的旅遊資源作為加快發展服務業的一項重要內容,充分利用「老、少、邊」地區豐富的自然資源和革命歷史資源,大力發展森林旅遊和「紅色旅遊」,鼓勵和引導農民興辦「農家樂」、「漁家樂」。各地在「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經費中,要適當安排一定的資金,支持發展「農家樂」、「漁家樂」,用於改善人居條件等。五、加快欠發達鄉鎮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一)推進基礎設施建設。在符合規劃、保護生態環境的前提下,對欠發達鄉鎮縣鄉公路建設、有線廣播電視「村村通」建設給予傾斜支持。加強水利設施建設,繼續支持欠發達鄉鎮小流域治理、農田水利和飲用水工程建設,提高防洪抗災能力,改善生產生活條件。(二)加快發展社會事業。加大對欠發達鄉鎮教育、文化事業的扶持力度,加快農村破舊校舍改造,全面實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計劃。加強農村基層文化、體育設施建設。積極穩妥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減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從今年起,省級有關部門組織選派具有一定經驗的教師和衛生技術人員,到欠發達縣(市、區)教育和醫療衛生機構任職,擔負起業務帶頭人的職責,幫助欠發達鄉鎮提高教育和醫療衛生水平。任職時間原則上不少於半年,並建立期滿輪換制度。(三)開展廉租公寓建設。對欠發達鄉鎮勞動力就業相對集中的地方,由當地政府、企業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集中建設「民工公寓」,重點為本省欠發達鄉鎮農民工提供廉租住宅。在實施整村搬遷下山脫貧的地方,對部分有下山脫貧意願而缺乏搬遷能力的困難家庭,各級政府要幫助他們租住「下山脫貧公寓」,實現下山脫貧。各地要在財政投入、土地供給、城鎮建設配套費減免等方面,對「下山脫貧公寓」建設給予大力支持。(四)實行人才交流制度。推行欠發達鄉鎮與發達地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幹部等人才的交流制度,通過互派教師、醫務人員和管理幹部,進行定向、定點交流。特別是要加強發達地區與欠發達鄉鎮幹部的交流工作,形成互動式的人才交流制度。從今年起,所有結對幫扶的發達縣(市、區)與欠發達鄉鎮都要互派人員,進行半年以上的結對交流和幫扶活動,期滿後進行輪換。省扶貧辦要做好協調並加強檢查督促,確保落到實處。六、廣泛動員各方面力量參與扶貧開發進一步做好結對幫扶工作,建立由省級領導牽頭的結對幫扶工作機制,在結對幫扶組長單位的具體協調下,實行「組合式」幫扶。把落實幫扶項目、解決勞動力就業、提高欠發達鄉鎮農民收入等作為結對幫扶的重要內容來抓。採取以縣為單位的「集團式」幫扶辦法,拓展結對幫扶內容,加大結對幫扶力度。廣泛開展「一戶一策一幹部」的幫扶活動,在對貧困戶進行全面普查的基礎上,確定由縣級部門或鄉鎮幹部每人掛鉤一個貧困戶,從貧困戶的實際出發,提供可實施的脫貧措施,把扶貧工作做到戶,加快脫貧致富奔小康步伐。七、加強對扶貧開發工作的領導(一)進一步增強做好扶貧開發工作的責任感。要從構建和諧社會、統籌城鄉發展的高度,堅持一把手負總責,按照全省農村工作會議提出的「五個務必」的要求,繼續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的精神,組織帶領廣大群眾實現脫貧致富奔小康。從今年起,結合省對各市、縣「三農」工作的督查考核,對發達縣(市、區)結對幫扶工作進行督查考核,確保扶貧開發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二)制定完善欠發達鄉鎮發展規劃。各地要結合當地「十一五」規劃和中長期發展規劃的編制,將扶持欠發達鄉鎮的發展作為規劃的重要內容,努力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對於區域經濟發展差異相對較大的縣(市、區),都應對本區域內的欠發達鄉鎮制定發展規劃,努力實現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三)加強扶貧隊伍建設。各地要根據扶貧工作的實際,健全工作機構、完善工作體系、充實工作力量,充分發揮扶貧部門在扶貧開發中的綜合協調、組織實施、指導服務、檢查督促的作用。欠發達鄉鎮都應配備專職扶貧幹部,專門負責貧困村、貧困戶的幫扶工作。各級幹部要轉變工作作風,增強服務意識,為促進欠發達鄉鎮群眾脫貧致富作出更大的貢獻。
❽ 完善金融扶持設立國家什麼發展基金
中國發展基金會
中國發展基金會(又叫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China Development Research Foundation)於1997年12月正式注冊成立,是由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發起成立的全國性的社團組織。它的成立得到了國務院領導同志的直接關懷和支持,同時也得到了民政部等主管部門的指導和幫助。
中文名
中國發展基金會
外文名
China Development Research Foundation
成立時間
1997年12月
成立單位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發起成立
快速
導航
業務范圍組織機構理事會財產管理財產處理項目包括內容
簡單介紹
基金會的名稱是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基金會屬於公募基金會。基金會面向公眾募捐的地域范圍是境內外。基金會的宗旨是支持政策研究,促進科學決策,服務中國發展。基金會的原始基金數額為人民幣肆仟萬元,來源於境內外企業、機構及個人的捐贈和贊助;本金存款的利息收入;購買債券和企業股票的收益;其他合法收入。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民政部,業務主管單位是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基金會的住所是北京市西城區德勝門東大街8號。
設立基金會的目的,是支持政策研究和學術交流活動,促進中國的經濟社會發展和政府科學的、民主的決策。基金會於1997年12月正式注冊成立。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創始人和設立基金會的倡議者薛暮橋、馬洪先生被聘為名譽會長。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學教授王夢奎先生任基金會理事長。基金會聘請了房維中、劉國光等關心和支持基金會工作的社會知名人士擔任顧問
❾ 政府產業扶持引導基金備案
基金規模超過10億元的,需到財政部金融司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