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權投資的成本法核算和權益法核算在核算上有哪些不同
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分:成本法和權益法兩種
(1)二者的概念不同
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是指投資按成本計價的方法,在成本法下,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初始投資成本計量。追加或收回投資應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的方法。
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是指投資以初媽投資成本計量後,在投資持有期間根據投資企業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變動對投資的賬面價值進行調整的方法。
(2)二者的適用對象范圍不同
成本法適用的對象可以是同一控制下企業的合並,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而形成的對被投資單位具有長期的控制,一定是控制;也可以是以合並以外的方式對被投資單位
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並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夠可可靠取得與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
權益法適用的對象是以合並以外的方式取得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雖不具有共同控制但具有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
(3)核算的方法不同:
成本法下的核算是,在對後續計量中,如追加投資或是收回投資都應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
權益法下的核算是,在投資以後,按其所持被投資的的凈資產的份額比例,對被投資單位所實現的凈損益按份額比例享有或分擔額來確定損益,並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貳』 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法的適用范圍是
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法適用范圍是 按投資時被投資單位投出的股本通常在百分之20一下,按成本法計算
這是我上課的筆記喲,絕對正確的哈 O(∩_∩)O~
A和B哈
『叄』 長期股權投資的權益法和成本法怎麼用如果20%的股權用成本法還是權益法
通常來說,20%以下不確認為長期投權投資,因為佔有份額太小,一般劃分至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大於20%,一般確認為長期股權投資, 而又因份額一般分為成本法和權益法兩種。一般認為達到控制即可使用成本法。通常認為大於50%,即為達到控制,當然,也有小於也可以達到控制的。所以,50%並不是一個硬性比。
確認長投,又達不到控制的,使用權益法。同理,不要卡20%、50%的比例,實質重於形式。
『肆』 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和成本法的區別,分別適合什麼企業
簡單的說下我的理解。
0-25%,50%以上,適用成本法。其餘適用權益法。
所謂成本法就是始終以投資成本核算。
所謂權益法就是被投資企業的利潤也作為核算標准。
簡單來說就這些差別。
這個地址就是詳細差別和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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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意見,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