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社保基金的性質,及其主要的投資對象是什麼
就是為參保人服務,
投資對象有,參保人,國家,還有私營募投股份制,(私營募投比例占總社保基金的10%)
㈡ 社保基金的投資原則
社保基金投資運作的基本原則是:在保證基金資產安全性、流動性的前提下,實現基金資產的增值。投資實業比如醫院,如果興建起來後的效益不好,社保基金就有風險了...
㈢ 簡述一下保險公司和社保基金的投資理念
保險投資相對收益偏低,但是安全,而且避稅避債。投資基金有風險,收益不確定,建議兩者都做點,分散投資以分散風險。
㈣ 社保基金是如何投資的
社保基金的全名是「社會保障基金」,它和我們交的社保對應的「社會保險基金」是有區別的。社會保障基金2001年以來年化收益率約8.44%,近20年來只有在08年大跌時年度收益虧損6.79%,其它年份的年度收益都是正收益,維持不敗紀錄。
社保基金以保值為第一目標,它的持倉一般都是中長線,經常在一隻股票上持倉達到幾個季度,甚至幾年。由於資金量巨大,社保基金一般是分散持股,在低估的時候買入,在高估的時候拋出,並不像散戶一樣追漲熱門股、炒概念股等等,所以它能夠獲得長期穩定的回報。
㈤ 什麼是社保基金投資范圍有哪些
您好,社保基金是指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負責管理的由國有股減持劃入資金及股權資產、中央財政撥入資金、經國務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會保障基金。社保基金的投資范圍限於銀行存款、買賣國債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證券投資基金、股票、信用等級在投資級以上的企業債、金融債等有價證券。人生處處有風險,購買意外險規避風險是不錯的選擇。以下推薦一些綜合保險給您參考:「太平福壽」意外傷害保險太平人壽是一款保障全面的綜合意外傷害保險,保障額度均衡,非常適合作為社保補充進行購買。1、普通意外保險金10萬元,意外醫療保險金2萬元;
㈥ 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模式有哪幾種各自的特點以及優缺點是什麼
一、現收現付式
這種籌資模式適用於大部分社會保障計劃,要求以近期內橫向收支平衡原則為指導籌集基金。該籌資模式的特點是國民收入在不同群體間進行轉移支付。
現收現付式的優點其優點是:
計算方便、操作簡單;費率調整及時、靈活,利於保持收支平衡;有利於體現社會保障的互助互利的功能;沒有或較少基金沉澱,可以避免通貨膨脹造成的基金貶值風險。
現收現付式的缺點是:
不同群體間的轉移支付會使不同時期加入保障計劃的人員的供款和收益失衡;由於當期收入當期支出沒有資金積累,不利於促進儲蓄和資金市場的發育;在社會經濟風險事故嚴重情況下,保障金支付壓力的增大會使收支平衡難以實現,從而動搖整個制度的維持和發展。
二、完全積累式
這種籌資模式比較適用於養老保險計劃、住房公積金計劃、教育投資計劃等。要求以遠期縱向收支平衡原則為指導籌集基金。這種籌資模式的特點是 儲蓄積累,即現時籌資為將來之用,資金沉澱形成基金。
完全積累式的優點其優點是:
在科學預測基礎上通過適當的收費率實現的基金積累,能化解社會經濟風險事故加劇時所帶來的不斷上漲的社會保險金的支付壓力;因不存在不同群體間的轉移支付,所以避免了由此引起的許多矛盾沖突;積累的資金通過合理的投資可以促進資本市場的發育和經濟的發展;採用個人賬戶實行基金積累增強了投保主體的社會保險意識,避免了漏逃繳費現象的發生。
完全積累式的缺點是:
數額巨大的積累基金投資增值的壓力大;受工資、物價變動等通貨膨脹因素的影響,積累基金貶值的風險大;採用個人賬戶式的自助方式,缺乏社會互助性,再分配功能弱化;由現收現付制向基金積累制轉化的難度大初期的繳費負擔過重;對金融市場的發育程度和規范程度要求高,很多發展中國家難以做到。
三、部分積累模式
這是一種把近期橫向收支平衡原則與遠期縱向收支平衡原則結合起來的籌資模式,也比較適用於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計劃。這種籌資模式的特點是不同主體間的轉移支付與自身收入延期支付並存。
部分積累式的優點:
其優點是所籌措資金既為原制度中的受益人提供保障,又為新制度中的投保人積累了將來的保障基金;相對於現收現付制的無基金積累而言,部分積累制有了資金的沉澱積累,有利於促進資本市場的發育和經濟的發展;相對於完全積累制龐大積累基金而言,部分積累制基金增幅較慢,數額較少,基金的投資風險和貶值壓力相對也小了許多。
部分積累式的缺點是:
由於處於新老制度的交替轉軌中,在職職工要承擔為原制度受益人的現時保障待遇供款和為自己將來保障待遇籌款的雙重負擔,企業和職工個人的繳費壓力較大。
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籌集方式實施部分積累制,即現收現付制和完全積累制的綜合。按照有關規定,我國的社會保險基金是由地方稅務部門或社會保險業務經辦機構採用社會保險費的形式進行籌集的,這對不同的徵收形式下籌集基金時以不同的賬戶設置及管理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主要包括收入戶和財政專戶兩個賬戶,前者由經辦機構管理,後者由地方財政部門管理。實行經辦機構徵收社會保險費的地區,經辦機構開設收入戶暫存單位和個人的繳費收入及由此形成的利息收入等,並定期或定額轉入財政專戶;實行稅務機關徵收社會保險費的地區,不設收入戶,繳費收入直接存入財政專戶。
就籌資而言,財政專戶的主要用途是接受稅務機關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徵收的社會保險費收入和接受財政部門撥付的財政補貼收入。
在我國的大部分地區,已經實施了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社會保障模式,社會統籌實行現收現付制,用於支付已經退休的老年人的退休金,但由於該部分人沒有個人積累,所以社會統籌資金在彌補這一部分缺口。隨著人口老齡化越來越嚴重,這部分缺口也越來越大,社會統籌資金收不抵支,侵佔了個人賬戶的資金,使個人賬戶空賬運行,從而背上了沉重的負擔。
㈦ 什麼人是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是基金產品的募集者和管理者,其最主要職費就是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負責基金資產的投資運作,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基礎上為基金投資者爭取最大的投資收益。
負責基金發起設立與經營管理的專業性機構、通常由證劵公司,信託投資公司或其他機構等發起成立,具有獨立法人地位。
基金管理人在不同國家(地區)有不同的名稱。例如:
在英國稱投資管理公司,在美國稱基金管理公司,在日本多稱投資信託公司,在我國台灣稱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但其職責都是基本一致的,即運用和管理基金資產。
(7)社保基金投資特點擴展閱讀:
基金管理人的職責主要有:
1、按照基金契約的規定運用基金資產投資並管理基金資產;
2、及時、足額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保存基金的會計賬冊,記錄15年以上;
3、編制基金財務報告,及時公告,並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4、計算並公告基金資產凈值及每一基金單位資產凈值;
5、基金契約規定的其他職責;
6、開放式基金的管理人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契約的規定,及時、准確地辦理基金的申購與贖回。
㈧ 目前社會保險基金的主要投資領域是
投資與以下領域:
(1)儲蓄存款。儲蓄存款就是社會保障基金專管部門把社會保障基金全部或者部分存人國家或地方銀行,以取得一定利息的投資形式。這種投資方式的主要優點是安全可靠,投資無風險,基金收益率等於銀行存款利息率,收益穩定而且有保證。同時,操作簡便,沒有復雜的運作過程。其缺點主要是當銀行存款利率低於物價上漲指數時,基金就會面臨貶值的風險。同時,即使銀行存款利率高於物價上漲指數,與其他投資形式相比,其收益率也是偏低的。因而,這是一種保守型的投資方式。在西方發達國家和一些發展中國家,為保證基金投資的安全,也規定了基金用於儲蓄存款的一定比例,但已不把它作為基金投資的一種主要方式。[3]
(2)投資於國債。國債可分為中期國債和長期國債,是中央政府為籌措資金而發行,因而安全性極高。在發達國家,養老基金購買國債非常普遍,而且在資產配置中也佔有相當比例,可見在合理的資產配置中存在一部分安全性很高的國債是很有必要的。
在一些發達國家和新興發展中國家,常常以立法的形式規定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於公債的比例。如美國聯邦政府規定,社會保障基金中的養老、傷殘、遺屬及失業保險基金的全部都必須用於購買政府債券。發展中國家把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於國債的做法也很普遍。例如,智利政府於1985年後放寬資產配置的限制,允許基金投資於收益率較高的資產,但政府債券在資產配置中的比重始終高達約40%,而股票在資產配置中的比例已從最初的5%上升到2005年的23.25%,這表明智利養老基金對股票的加大投資並非以減少政府債券為前提,國債仍然是基金的主要投資工具。從我國的情況看,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前,國債曾經是收益率較高的投資工具(相對銀行存款),但隨著利率體系市場化程度的提高,國債利率與銀行定期利率之間的差距逐漸減小,投資收益率也呈下降趨勢;此外,國債的實際收益率低於工資增長率。因此,如果社會保障基金持有的國債比重過高,也將面臨較高的替代率風險,對於正處於成長階段的社會保障基金來說,國債比重控制在40%以下較為合適。
(3)投資於不動產。投資於不動產是指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經辦機構把社會保障基金用於購買或建造房地產。不動產投資在經濟持續發展的情況下可以保證有較高的盈利率,安全性也有保證。但由於不動產投資周期長,流動性差,不利於社會保障基金的隨時支付,同時受國家經濟形勢的影響,涉及的問題比較多,也具有一定的風險性。所以,大多數國家社會保障基金用於這方面投資的比重都比較低。只有個別拉丁美洲國家為避免高通貨膨脹率對社會保障基金的不利影響,才將社會保障投資基金的一半以上用於不動產投資,而且主要用於修建醫院、公寓等。
(4)投資於公司債券和股票。投資於公司債券和股票是指社社會保障:理論制度實踐會保障基金投資經辦機構把社會保障基金用於購買公司債券和股票的投資行為。公司債券和股票一般盈利率較高,也比較穩定。股票價格雖然變動性較大,常常難以預測,但在金融市場健全的條件下,股票的變現能力強,可以抵消一定的風險j所以,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於公司債券和股票,在盡可能降低風險的情況下,比投資於其他方面獲利更大。正因為如此,美國政府自20世紀80年代起就開始允許社會保險基金用於風險投資;新加坡政府不僅允許中央公積金局購買公司債券、公共汽車公司股票,而且還允許社會保障基金向海外投資;菲律賓政府也允許用社會保障基金向私人企業投資,向投保人貸款。我國從2002年10月開始,經國務院批准,保險資金按批準的比例交給投資基金,通過投資基金再進入證券市場。實行的結果現在反映投資收益還是比較好的,2002--2004年平均回報率達到10.52%。
(5)直接投資。直接投資是指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經辦機構直接將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於工商企業,興辦經濟實體,參與工商業經營活動的投資行為。這是一種直接的、風險型的投資。這種投資是把基金作為資本直接投入生產流通領域,以獲得較高的收益報酬。由於這種投資風險較大,需要有專門機構負責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的項目評估,以保障其投資的安全性。有些國家為規避風險,還規定了社會保障基金用於這種投資的最高限額,如英國規定只能把社會保障基金的5%,最多不超過10%投資於某種實業。
(6)發放貸款。發放貸款也稱為間接投資,是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經辦機構委託金融機構發放貸款,以獲取盈利的投資行為。發放的貸款用於受保人中的低收入者和中等收人者購買和建造房屋使用,也為受保人及其家屬提供其他消費性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