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金融行業裡面,投資、銀行、證劵、保險的入行難易程度的排序是如何
投資這個詞語是很廣泛的,公司有低端投資,有高端,銀行、證劵、保險都能算在裡面,還有信託,外匯,借貸都是,所以不還評價
接著最簡單的是保險,保險是代理人制度,無入行要求,接著銀行和證券要看你入門什麼方面,銀行信用卡,理財方面入行要求僅僅比保險難,證券也是,卷商里負責開戶也沒要求
2. 保險﹑銀行﹑證券這三者之間有什麼樣的關系
保險﹑銀行﹑證券這三者之間是都屬於金融,都是金融工具的關系。
銀行,是依法成立的經營貨幣信貸業務的金融機構,是商品貨幣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
證券是多種經濟權益憑證的統稱,也指專門的種類產品,是用來證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種特定權益的法律憑證。 主要包括資本證券、貨幣證券和商品證券等。
保險 屬於契約經濟關系 ,從經濟角度看,保險是分攤意外事故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從社會角度看,保險是社會經濟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精巧的穩定器」;從風險管理角度看,保險是風險管理的一種方法。
(2)證券投資保險制度擴展閱讀:
金融工具(financial instruments)是指在金融市場中可交易的金融資產,是用來證明貸者與借者之間融通貨幣餘缺的書面證明,其最基本的要素為支付的金額與支付條件。
金融工具如股票、期貨、黃金、外匯、保單等也叫金融產品、金融資產、有價證券。
因為它們是在金融市場可以買賣的產品,故稱金融產品;因為它們有不同的功能,能達到不同的目的,如融資、避險等,故稱金融工具;
在資產的定性和分類中,它們屬於金融資產,故稱金融資產;它們是可以證明產權和債權債務關系的法律憑證,故稱有價證券。絕大多數的金融工具或稱產品、資產和有價證券具有不同程度的風險。
3. 保險﹑銀行﹑證券這三者之間有什麼樣的關系
銀行、證券和保險逐步融合的趨勢。因為銀行、證券和保險三者之間在運營上存在較大的差別,具有統一性,能被各方面接受並有意義的新的監管工具的開發構建! 是國家金融體系的三大支柱 銀行、證券和保險三者之間的聯盟分析
1995年5月,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戴相龍針對我國券商出現的融資窘境,提出兩點改革措施:一是允許有條件券商進入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債券回購市場;二是允許有條件的證券公司通過服票質押向銀行借款融資(《金融研究》1999年第10期。)1998年,保險公司獲准參與銀行間債券市場。1999年,中國保監會又出台了關於保險公司購買中央企業債券的管理辦法,把保險公司與券商聯系起來。經過幾年的改革,銀行、證券、保險之間逐漸給我們拓展了聯盟的輪廓,開創了金融新時代。
一、銀行、證券、保險聯盟的可行性分析
制度創新是現代金融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中國即將加入WTO,金融業對外開放的步伐會進一步加快,中資金融機構若欲在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必須繼續改革金融體制。同時,針對我國證券與保險公司自身原因,建立銀行、證券、保險聯盟是很必要的,也是可能的。
(一)券商融資渠道狹窄。券商作為金融企業,從事著發行上市公司股票的承銷業務;從事著為企業兼並收購充當策劃顧問的並購中介業務;從事著以自己的資金買賣證券,獲取利潤的自營業務,也從事著收取傭金,促成投資者完成交易的經紀業務。這些註定了對資金有龐大的需求。外源資金更少。按照過去規定,我國券商不能向銀行貸款,不能發行債券,不能在銀行間同業市場上進行國債回購。事實上,券商只有一條外部融資渠道,只能在銀行間同業市場上進行為期一天的拆借,這種隔夜拆借,猶如杯水車薪,對券商的長遠發展作用極小。
資金拮據使券商面臨風險。券商風險是指由於資金籌措和運用所產生的風險,即由於不確定性引起的券商在資金籌集和運用中形成損失的可能性,表現為:(1)流動性風險,指券商由於流動性比率過低而使其財務結構缺乏流動性,在經營不利時,由於金融產品不能迅速變現,券商缺乏足夠的流動資金而陷入財務周轉危機。據統計,到1996年底,中國十大證券公司中,流動性比率無一接近90%,而美國的摩根這一比率為98%。(2)資本充足性風險。我國對券商的凈資產負債比率的最高限額為10:1,而一些中小券商的凈資產比率過高,一旦經營困難,這些券商將首先陷入資不抵債,甚至面臨較大的資本充足性風險。
(二)保險金需要拓寬渠道。隨著國民收入的提高及國人保險意識的加強,中國保險業在最近幾年已取得長足發展,各保險公司的保費收入每年都呈大幅度增長之勢。1997年我國保費收人1072億元,較19%年增長20%,1998年我國實現保費收入1247億元,較上年增長14%,增長速度是非常快的。據有關部門預測,中國保險業總收入在2000年以前,將有可能突破2000億元人民幣,其市場潛力在規模上高達2500億元人民幣。如此龐大的資金面臨著資金運作方式的限制,投資收益同公司競爭的加劇和投資者對保險投資回報率要求提高的矛盾。長期人壽保險資金具有儲蓄性和預期交納保費延期給付兩個基本特點。由於繳費與給付時間間隔較長,保險公司為了保證幾年甚至幾十年的給付,滿足保戶預期需要,就必須使保險資金能夠保值和增值。因此,使保險資金能夠保值和增值是保險自身的需要,而保值和增值的根本途徑在於充分運用保險資金,拓寬保險資金的投資渠道。
長期以來,我國保險資金的運用渠道受到限制,只能在銀行存款,近2年有所放寬,也僅限於買賣政府債務和金融債券。因此,在我國,存款和國債利息與保單預定利率之差就成為保險公司收入的主要來源。盡管目前保險公司投資國債的比例擴大,但由於國債的規模本身小,制約了投資的規模和比例,資金投放於銀行的仍佔一定比例。這樣,自1997年以來,隨著銀行儲蓄存款利率的七次下調,給保險公司帶來很大損失。長期以來,將動搖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的發展,中國加入WTO的步伐正在加快,這就要求成員國按世界貿易組織規則出牌,即中國的保險業要加快開放步伐。降低收益標准和提高投資收益,從而在強手如林的保險業中提高自己的核心競爭力。要解決由於銀行存款利率下調而使保險資金利差縮小甚至倒掛的現象,只有通過有效的多渠道的資金運用,提高資金收益率才是解決保險公司利差倒掛以及今後保險公司長遠發展的關鍵。在市場經濟較為發達的國家,保險業積聚和融資的能力僅次於銀行業,如美國保險公司業務量占其金融市場業務的三分之一以上。因此,從長遠發展來看,中國保險業的資金運用無論從形式上和手段上都需要有一個大的發展。
(三)銀行業務范圍需拓寬。2000年開始,金融監管機構鼓勵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進行業務創新和代理業務。銀行業務針對保險業務和證券業務,可在以下幾個方面來拓展:
1.國外銀行保險業務80%以上是通過市場中介,即代理經紀人辦理的。我國也要充分利用銀行業務多,面廣,人員素質相對較高,對保險業比較熟悉的特點,大力發展代理保險業務。
2.隨著電子網路技術的發展,銀行和保險業可以分享網路資源。保險公司可以選擇使用銀行擁有的客戶資源和信息庫,銀行可以擔任保險公司的財務顧問和為基金提供託管服務。
3.保險公司可為銀行產品如消費信貸,個人按揭貸款及汽車按揭貸款等提供保險服務。
4.保單作為一種有價證券完全可以用於銀行貸款的有效質押,儲蓄存單如何和保單結合,和基金結合也可研究。
5.在融資業務方面,保險公司是銀行的存款大戶,將來可能成為銀行金融債權的主要投資者,銀行和保險公司之問可通過拆借,債券回購等方式融通資金,提高資金的流通性和收益率。
6.銀行和證券可以交互營銷,共享營銷網路和客戶資源,銀行有廣泛的客戶基礎和分支網路,可以利用現有網路進行證券業務、基金業務和保險業務的發展。
二、證券、保險、銀行聯盟方式分析
通過以上三者之間聯盟的可行性分析,我們有必要提出聯盟具體方式。
(一)保險資金與證券市場聯盟方式的選擇。自1997年以來,人民幣儲蓄存款利率已下調7次,其中,一年期銀行存款利率降幅達7%,三年五年期存款利率也有相同幅度的下降,降幅之大,前所未有。與現行的銀行存款利率相比,保險公司已出現明顯利率倒掛現象,保險資金的運用環境每況愈下,保險業的經營出現了從未有過的困難。拓展長期人壽保險資金運用渠道的呼聲在業界日益高漲。同時,中國證券市場卻依然存在規模不大,缺少穩定的資金來源等問題。如何解決上述問題,已為政府及證券業人土所關注,並成為管理者急待解決的問題。
我國保險資金投資方式可採取以下方式:
1.實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按資金使用周期確定保險資金合理使用結構,確保資金安全高效。把未到期責任准備金,未決賠款准備金等短期負債進行短期高清嘗力投資業務,如商業票據;將屬於中長期負債的人身險准備金除少量用於應付流動性的不規則變動外,大部分均可用於中長期投資,如政府債券、金融債券、企業債券等;將總准備金和承保盈餘這種最適合的中長期投資的資金,可購買二級市場優質股票、不動產和抵押貸款等。
2.保險公司直接購買證券基金。即在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認購或購買各種證券投資基金,同級保險業務主管部門應嚴格限定投資比例,確保保險資金的安全高效,保護投資者的利益。
3.建立證券投資保險基金。證券投資保險基金是目前資本市場較發達國家解決保險公司資金投資渠道的一個主要運作方式。考慮到我國的實際情況,可讓符合條件的保險公司建立證券投資保險基金,規定其發行的資本金額以其總資產的一定比例來確定,其方式可由證券公司和信託投資公司發起建立新的保險基金管理公司,也可選擇已成立的基金管理。
(二)銀行與保險公司聯盟方式的選擇。中國保險市場一旦對外開放,外資保險公司憑借其資產實力,營銷手段,管理技術等方面的優勢,必然給中國民族保險公司帶來沖擊。隨著保險公司資金運用方式的增加和風險意識的提高,保險業和商業銀行的合作不再限於單純代收保費和爭取存款,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資金合作方面。目前,國務院宣布保險資金可通過證券投資基金間接進入股市,人民銀行也作出商業銀行可以試辦對保險公司協定存款的決定。就壽險而言,壽險給付不象財產險和責任險那樣難以預料,投資的策略主要著眼於價值的長期穩定增長,因此對商業銀行開辦的協定存款業務反映積極。而且保險公司在與國際慣例接軌的過程中,必須避免資金集中擺布的風險,會從四大商業銀行轉移一部分資金,銀行要抓住這一時機,並充分運用開辦協定存款這一有力手段,與壽險公司開展資金方面的合作。
2.業務合作方面。國外人壽保險產品已完全由以儲蓄型產品為主向以投資型產品為主的經營轉變,國內壽險公司正在進行品種創新的探索和努力。最近,壽險公司推出一種非常有吸引力的產品,由於這種產品在保險保障基礎上所具有的獨特投資理財功能,吸引了一批有投資意識的投保人,銀行應在品種開發和營銷方面,結合私人理財業務的開展,加強與壽險公司的協作。同時,我國商業銀行可利用網點優勢,大力開展保險代理業務,增加保險資金的存款和相應的營業收益。
3.技術合作方面。銀行應利用壽險公司引進國外先進管理經驗和營銷方式,加快技術創新的機會,採取與壽險公司發行聯名卡等方式共同開發技術支持系統,拓展電話銀行和網上銀行業務,建立雙方長期互惠互利的合作關系,爭取兩家共同的客戶群體。
(三)銀行與券商聯盟方式的選擇。目前,銀行與券商合作開展投資銀行業務方面有了良好的開端,在搭橋貸款方面積累了成功經驗,在證券交易清算方面,銀行可以申請證交所的清算資格。我國銀行在發展以上業務的基礎上,要從更廣闊的領域上拓展銀行及投資銀行業務:
1.發展資產證券業務。資產證券業務是將在當前和未來產生收入現金流的金融資產轉變為在資本市場上可以銷售和流通的證券的過程。在證券交易過程中,原始權益人(發起人)將資產出售給為證券化目的而成立的載體(發行人),發行人以此資產所產生的現金作為抵押,向投資者發行可以在二級市場上流通的資產支持證券,用以購買原始權益人所轉讓的資產,載體受託人以擁有的轉讓資產所產生的現金流量用於支付投資者。該業務可提高銀行資產的流動性,為銀行的資產負債管理提供新思路。銀行可為證券公司提供證券化的資產,並進行證券化資產的評估和方案策劃,而證券公司則可在總體策劃,交易工具的策劃與創新和證券化資產的交易方面發揮作用。
2.發展基金託管業務。目前,我國基金業得到很大發展,如股票市場的證券投資基金,社會上的福利基金,社會保障基金已轉入市場化的運作,出於信用上的考慮,這種基金非常希望銀行的進入。具體做法:基金與券商簽訂基金管理協議,同時要求券商在銀行開立託管賬號的變動和運作情況,以防範風險,銀行可以對此業務進行探索,利用銀行的賬戶管理功能和信用為客戶和券商搭橋,從中收取手續費,同時也能增加存款。
3.與上市公司融資業務。公司在提出周轉資金需求時,銀行可提供有證券公司擔保的搭橋貸款,為上市公司提供募股的收款、結算等業務;公司在借殼或買殼上市的過程中,銀行可配合證券公司幫助借殼或買殼公司在資本市場上選擇殼源公司並幫助策劃運作方案,在國家允許的范圍下,為借殼或買殼公司提供資金和項目信息方面的支持;上市公司進行配股時,證券公司作為配股承銷商,銀行可參與配股方案的設計和配股項目的推薦,提供有擔保的搭橋貸款和配股資金的收款業務;公司進行兼股時,銀行可提供兼購項目的推薦和杠桿融資等業務。
三、結束語
當巨額銀行信貸資金尋找不到貸款對象,當商業銀行存款利率一降再降,整個資金市場明顯出現供大於求的局面對,券商的融資卻發生了危機;我國保險公司的保費收入每年都大幅度增長,龐大的資金卻因融資渠道狹窄,不能充分的保值或增值;同時,我國商業銀行業務面窄,未能充分發揮其網路面廣,信息量大的特點。銀行、證券和保險三者之間在資本市場上相互矛盾,相互補充,因此,可以找到一條行之有效的鏈條,把三者聯系起來,充分發揮它們自身的優勢。(國研信息)
4. 保險市場和證券市場的關系
保險業與證券業市場關系的比較分析 商業保險基金:重要的證券機構投資者
商業保險業因其競爭性、投資經營的靈活性而成為當今世界上一種積累大量資本的金融中介機構,也是資本市場上的重要機構投資者。對此,中國本身並沒有現實老道的經驗教訓,只能很好地仔細研究西方與新興市場國家的情況,從中得出有益的啟示。(千金難買牛回頭 我不需再猶豫)
商業保險機構必將是今後我國證券市場的重要機構投資者,是資本市場的一股支撐力量,資本市場也將成為保險業得以生存和發展的必要力量源泉。
一、發展迅速的中國保險業與資本積累
中國保險業在90年代以迅猛的勢頭發展,保費收入年均增長25%;據估計 2000 年的年度保費收入將達2400億元。我國到1996年保費率為1.26%, 而世界發達國家的水平在10%以上,新興市場國家的韓國為11.61%,南非高達13%,巴西近5%,智利近3.5%。這說明中國的保險業還僅是剛剛開始,預示著保險業將集中越來越多的社會資本。盈利性的保險業和社會性養老保險已成為當今世界資本積累的重要渠道,在1990年,人壽保險公司與養老基金的總資產佔GDP的份額,英國為97% , 美國為 75%,新加坡為78%,馬來西亞為48%,智利為30%,韓國為48%(世界銀行,1995年)。(剖析主流資金真實目的,發現最佳獲利機會!)
二、發達國家的商業保險機構是證券市場上的重要機構投資者
1、美國的保險業與證券市場關系日益緊密, 不僅保險公司的大部分准備金投資於證券市場,而且保險公司本身也在發生兼有保險與投資功能的金融商品
1990年美國人壽險公司資產運用最大一項是證券投資,佔到54%, 其中債券投資占資產的49.8%,優先股股票佔0.7%,普通股股票佔3%; 其次是用於抵押貸款的資產,佔18.9%;用於現金、短期和其它貨幣形式的資產僅佔5.2%; 該年投資凈收入占其總收入的25.96%。為了保證人壽險公司在證券市場上投資的安全,美國對保險公司實施的一般會計原則也有限制性規定:一是保險公司對股票和較低投資級別的垃圾債券的投資要投入較少資金,因為這些資產的風險較大,市價的下降將減少人壽險公司的盈餘,甚至危及投保人的利益;二是不鼓勵人壽險公司的管理人員通過在債券市場上的過於復雜交易(如掉期)來獲取利益,即限止對衍生市場的參與。
1991年底,美國財產險公司近6000億美元資產,在其投資資產中,聯邦政府及機構債券佔22%,地方政府債券佔36%,公司債券佔18.4%,股票佔19.7%,抵押貸款佔1.4%,也就是,投資的97.2%是用於證券市場,其中債券佔77.2%,不到1/4 為股票。除此之外,美國人壽險公司的一部分保險單還直接構成證券商品系列,兼有保險和投資的功能,這主要包括通用人壽險、通用可變壽險、年金以及擔保投資合約。
2、隨著日本金融自由化的進展,日本保險公司與資本市場的關系也日益緊密
在銀行和證券公司連續開發高利新型金融產品的競爭壓力下,保險公司不斷突破原有的傳統限制,朝著「綜合金融機構」方向發展;人壽險公司獲准可直接貸款給投機企業,在從政策上引導保險經營體制改革的同時,也意味著政府進一步放寬了保險公司對證券市場參與的政策規定,從而也使日本保險業與證券化的關系從80 年代末開始日趨相互依賴。
三、中國保險業與證券市場的關系分析
中國的保險機構主要以現金和存入銀行作為保險准備金的主要運用方式,這一比例佔到近50%,高於美國10多倍, 因而保險公司實際上成為銀行信貸資金來源的一個間接提供者:投資支出僅佔1/5多一點,遠低於美國80%的水平。這至少反映出以下幾個值得注意的方面:
1、法律上的限定。
1995年10月生效的《保險法》明確規定,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必須穩健,資金運用僅限於銀行存款、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並且不得用於設立證券經營機構,不得用於向企業投資,對於保險公司運用的資金及各種項目資金占其資金總額的具體比例,均由金融監管部門統一規定,保險公司對此沒有自主權。
2、銀行信貸間接融資和計劃管理模式使然。
只要信貸計劃和利率管制制度還存在,社會資金融通就必然是以政府控制的銀行信貸間接融資為主導,經濟活動的資本供給主要通過銀行進行,相應地,社會閑置資金也就盡可能地向銀行集中,其中就包括保險公司收取集聚的大量保險准備金;否則,計劃管理的框架就是不完全和低效的。但保險准備金與銀行信貸資金畢竟不同,負債性質也各異,對保險業的要求應更嚴格一些。我國的傳統保險業正是在這種政策和現實基礎上運行的。
3、在證券市場機制不健全、規模較小、投機性較強、 投資參與者素質不高的環境中,也不適宜保險公司過多地參與證券市場。
比如法律允許進入的國債和金融債券市場的品種單一、市場分割性、流動性低的現狀就不利於保險公司大量方便地進出和持有。要知道,美國、日本的保險業之所以能夠以債券投資為資金的主要運用渠道,那是因為其債券種類達幾百種、上千種,市場派生產品豐富、交易市場機制健全,至少投機性沒有我國目前這樣大,豐富的品種結構和高度流動性市場基礎使得保險公司可以充分地運用組合投資方法、技巧來安排資金運用,在保持應有流動性的同時,獲得能夠支撐其業務開展之需的收益。
可以說,目前中國的保險公司與證券市場的相關性微弱,尚談不上成為影響證券市場的一類機構投資者,證券市場也沒有成為保險經營機構的一個利潤來源,尚未對保險業的發展起到應有的積極推動作用。然而這種狀況只能說是一時的,不可能是一種較長期現象,因為兩個市場正處於快速發展過程中,兩者的關系必然隨著各處的發展和整個國民經濟市場化的進展而呈現頻繁變動的狀態,相關性將日益增強,也必然趨於成熟市場經濟國家所展示的一般規律性模式。
四、如何看待我國今後保險業與證券市場的關系
1、資本增值是商業保險經營的核心動力機制, 是決定某一個保險公司競爭力大小的關鍵因素。
從微觀角度講,一個保險公司的競爭能力和生命力首先取決於其償付能力,而償付能力的大小又取決於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利潤水平,如果保險公司不盈利或是長期虧損的,就不會有較高的償付能力,進而會被市場淘汰掉,也就根本談不上商業保險機構之說,因為盈利性是商業保險區別於社會性保障並維持其生存與發展的最根本因素。現代保險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利潤賺取已不再完全取決於其直接承保業務本身,更多的是保險公司的投資能力和投資收益水平,而與保險資產運用要求最適應的就是證券市場投資,因為證券市場的組合投資,不僅流動性大,風險比起西方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私有銀行存款來也小,收益自然也高於銀行存單。所以,保險機構參與證券市場也是中國今後的大勢所趨。這不僅是保險業本身發展之需,也是優化證券市場投資者結構、降低投機性,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發展的需要,無論是對保險市場,還是對證券市場,其意義都是積極的。
從宏觀的角度看,保險公司作為承保災害事故危險的一類企業,對於不管是產生於主觀因素還是客觀原因的危險只能起到一種分散作用,即將這些危險從由一個人或少數人承擔分散給更大范圍的社會成員承擔,以增強抵禦風險的能力,保持經濟與社會的穩定,而對於這些危險,僅靠商業保險是無論如何也消滅不了、迴避不了的,因為危險對於人類而言在某種程度上是客觀存在的,比如人的生老病死、大自然的災害事故是必然的。然而即使這種危險的分散機制,其健全有效與否,也取決於保險公司這個中介組織的整合與分散處理能力,而這種能力也必須要有超出保險業本身的第三方力量予以協助,即通過保險經營中介的投資,將保險業與保險市場以外的市場力量結合起來,用來自其它市場的力量(即收益)來強化保險經營中介整合處理分散危險的能力,否則,不論保險業本身的結構如何,沒有投資將其它市場與社會的力量引入,保險業的危險分散機制也是微弱的,也就是,從宏觀角度而言的保險經營也需要依賴投資。
所謂投資,也就是一個不斷追求資本增值的過程,所以說,資本增值是保險業的一個核心動力機制,從而就需要中國保險界樹立這樣的意識,即以追求資本增值為核心,不應再片面追求保費收入增長的粗放型經營。
資本增值型的經營也就意味著保險業將來要廣泛介入證券市場,這對於中國的證券界而言,也是一個不容忽視的需要下大力氣研究的課題,也就是,證券業為自身的發展也需要研究保險市場。如此這般,兩者相關性必然趨於增強,但這首先需要大力發展中國證券市場,不斷改善其運行的基礎機制,至少使其成為一個適合於保險經營機構參與的市場。
2、基於現行的法律法規條件, 首先應當是發展健全中國債券市場尤其是國債和金融債券市場的運作機制。
要使中國保險公司成為在證券市場上起積極作用的機構投資者,並使後者成為前者的主要利潤來源,也只能從中國現實情況出發一步一步地走,況且現行法律界定了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僅限於國債和金融債券。所以,一是應當在豐富國債種類的同時,繼續堅持國債發行機制的市場化,即根據實際情況增加國債品種,使投資者有充分的選擇餘地,也使類似於保險公司這樣的組合投資者有可選擇的工具作為其資產組合之用,尤其是應當針對保險公司這一類投資者發行10年期以上的定期付息的長期附息債券,真正使其獲取資產組合收益;二是不應再向保險公司分配那種低利率且不流通的國債;三是在增加可流通國債發行量的同時,開辟以場外交易為主、場內交易為輔的國債市場組織格局,以增加二級市場的存量資產工具,並適應包括保險公司在內的機構投資者大額交易的需求;四是研究開發有序且有強力的債券派生產品,以滿足機構投資者組合投資的保值增值之需;五是就中國現階段大量發行的金融債券而言,必須轉為市場化發行,並允許進入二級市場交易,形成一、二級市場相互的銜接的統一市場,才能成為機構投資者有所偏好的投資領域。也只有將這些措施落實到實處,才能做到在增加保險公司債券投資量的同時,降低銀行存款的所佔份額,政策的目標應當使銀行存款份額降到30%以下, 債券投資佔到近 50%, 才能形成支持保險業發展的良性的且具有較強投能力的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結構。
3、最根本的還是在加快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健全過程中, 逐步取消信貸計劃的管理方式,減弱這種指導思想的影響,並逐步放鬆利率管理。
因為只有信貸計劃減弱了,才能解除保險公司資金運用主要集中於銀行存款的制約條件;也只有信貸計劃的減弱,才能有伴之而來的利率市場化,而利率市場化恰恰是證券資本市場得以真正發展、機製得以真正健全的前提條件,才能使保險公司大量進入證券市場投資,證券市場也才能得以對保險業起到應有的作用。並且市場化的利率機制本身也有利於保險公司特別是人壽險公司合理正確預定利率、管好各自的資產運作,才能增強以支持及時、足額理賠和給付為目標的投資能力。
4、當股票市場的機制日趨健全完美、投機限定在適當領域, 至少是有關股票市場的法律法規真正健全並能起到作用之時,應當放開對保險公司參與股票市場投資的限制。
股市作為資本市場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機構投資者的一個重要投資領域,當然必須在法規政策上做到確保保險公司是以中長期投資為主,而非以短線投機炒作為主。這也是將來的必然之勢。否則,長期對保險公司資金運用設置太多、太死的限制,來自盈利和競爭的壓力,會迫使他們進行私下的不規范投資,但這種行為所導致的消極影響恐怕比放鬆限制還要大得多。
除此之外,還應放鬆對保險公司參與不動產投資和抵押貸款的約束。
5、保險公司在培養營銷隊伍和發展代理人、經紀人隊伍的同時, 還應當更加註意對高素質專業投資隊伍的培養。
有一批懂證券市場特別是證券市場組合投資理論與實務操作以及熟悉不動產投資和抵押貸款業務的專業人員,不僅是保險公司參與證券市場與其它投資的關系,也是從法律上放鬆保險公司資金運用限制的前提條件,更是保險公司實施以資本增值為核心機制、確保自身處於長期競爭優勢以維持長遠發展的首要因素,而目前中國的保險業在這方面做得還很不夠,甚至近乎是個空白,所以,這方面人才的培養和隊伍的建立是急需努力的方向。
財政部國債司袁東
《上海證券報》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五日
5. 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制度是什麼
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由證券公司繳納的資金及其他依法籌集的資金組成,其籌集、管理和使用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證券投資者保護(或補償)制度類似於存款保險制度,是資本市場發達國家和地區普遍建立的一種保護證券投資者的基本制度,也是證券市場監管體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
6. 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的第四章 資產託管
保險公司的股票資產託管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安全保管保險公司的資金和股票資產;
(二)根據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指令,及時辦理清算、交割事宜;
(三)監督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投資運作;
(四)對保險公司託管的股票資產進行估值;
(五)定期向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提供股票資產託管報告;
(六)根據中國保監會的監管要求,向中國保監會報送股票資產的相關數據,定期和不定期地提供股票資產的風險評估、績效評估等報告;
(七)完整保存股票資產託管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有關託管股票資產的憑證、交易記錄、合同等重要資料應當保存15年以上;
(八)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義務。 保險公司的股票資產託管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將保險公司託管的股票資產與其自有資產混合管理;
(二)將保險公司託管的股票資產與其他託管資產混合管理;
(三)將不同保險公司託管的股票資產混合管理;
(四)挪用保險公司託管的股票資產;
(五)利用保險公司託管的股票資產及相關信息為自己或者第三人謀利;
(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國家相關規定或者託管協議;
(七)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禁止行為。 保險公司應當與股票資產託管人簽訂託管協議。託管協議必須載明下列內容:
(一)本辦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和第二十條規定的股票資產託管人的義務;
(二)股票資產託管人違反本條第(一)項規定的義務、中國保監會要求保險公司更換股票資產託管人的,保險公司有權提前終止託管協議。 保險機構投資者的股票投資決策、研究、交易、清算管理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不得從事內幕交易。
前款所稱內幕交易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禁止證券欺詐行為暫行辦法》的規定認定。 保險機構投資者從事股票投資,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在不同性質的保險資金證券賬戶之間轉移利潤;
(二)採用非法手段融資購買股票;
(三)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行為。 保險機構投資者不得以下列手段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
(一)通過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交易價格;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或者相互買賣並不持有的證券,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三)以自己為交易對象,進行不轉移所有權的自買自賣,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四)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交易價格。 保險機構投資者的股票投資風險控制制度至少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投資決策流程;
(二)投資授權制度;
(三)研究報告制度;
(四)股票范圍選擇制度;
(五)風險評估和績效考核指標體系;
(六)職業道德操守准則;
(七)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理機制。
保險公司委託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從事股票投資的,其股票投資風險控制制度還至少應當包括股票託管制度。
保險公司直接從事股票投資的,其股票投資風險控制制度還至少應當包括股票託管制度、股票交易管理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
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股票投資風險控制制度還至少應當包括股票交易管理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 保險機構投資者投資股票,作出下列重大決策前,必須製作書面研究報告:
(一)單項投資資金超過保險機構投資者確定的金額以上的;
(二)涉及可投資股票資產5%以上的;
(三)投資組合或者投資方向需要重大調整的;
(四)股票選擇范圍標准需要重大調整的;
(五)股票投資風險容忍度需要重大調整的。 保險機構投資者確定可投資的股票范圍,應當考慮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收益能力、信息透明度、股票流動性等各項指標。
保險機構投資者必須在可投資的股票范圍之內投資股票。 保險機構投資者應當在投資前確定股票投資業績衡量基準,並以績優、藍籌及流動性強的股票所確定的指數為該基準的參考。
保險業的股票投資業績衡量基準,由中國保監會另行規定。 保險機構投資者運用下列資金,應當分別開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分別核算:
(一)傳統保險產品的資金;
(二)分紅保險產品的資金;
(三)萬能保險產品的資金;
(四)投資連結保險產品的資金;
(五)中國保監會規定需要獨立核算的保險產品資金。 保險機構投資者選擇證券經營機構的席位進行股票交易的,該證券經營機構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財務狀況良好,經營穩健,凈資本在10億元人民幣以上;
(二)內部控制制度健全;
(三)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全額存入具有從事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管業務資格的商業銀行;
(四)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分別設立自營結算備付金賬戶和客戶結算備付金賬戶;
(五)其上海、深圳兩個交易所的自營業務席位和非自營業務席位分別設立;
(六)通訊條件和交易設施高效、安全,符合股票交易的要求,信息服務全面;
(七)具備證券市場研究實力,能及時提供咨詢服務;
(八)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未受中國證監會處罰,且未處於立案調查過程中;
(九)誠信方面無不良記錄,最近1年無佔用或者挪用客戶保證金和證券的行為;
(十)書面承諾接受中國保監會對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交易情況的檢查,並向中國保監會如實提供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交易的各種資料;
(十一)當地的營業部管理規范、經營良好、服務功能齊全;
(十二)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保險機構投資者選擇證券經營機構營業部的席位進行股票投資交易的,應當與其總部簽訂相關協議。協議應當載明本辦法第四十一條第(十)項規定的證券經營機構的義務,證券經營機構違反上述義務、中國保監會要求保險機構投資者更換的,保險機構投資者有權提前終止協議。
保險機構投資者應當在簽訂前款規定協議之日起5日內,將協議副本報送中國保監會。 保險機構投資者負責股票投資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二)5年以上證券或者金融工作經歷;
(三)熟悉證券投資運作,具備必要的金融和法律知識;
(四)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保險機構投資者從事股票投資的主要業務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二)3年以上證券或者金融工作經歷;
(三)熟悉證券業務規則及操作程序;
(四)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前款所稱主要業務人員是指從事股票投資業務的主管及主要操作人員。 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直接從事股票投資的保險公司,其從事股票投資的主要業務人員數量應當與股票投資規模相適應,並應當具備相應數量的宏觀經濟、行業分析、金融工程等方面的研究人員。
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直接從事股票投資的保險公司運用的股票資產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的,從事股票投資的主要業務人員不得少於5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擔任保險機構投資者負責股票投資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和主要業務人員:
(一)曾經因犯有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等罪行被判處刑罰的;
(二)曾經因賭博、吸毒、嫖娼、欺詐等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或者被判處刑罰的;
(三)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公司、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並對破產負有個人責任或者直接領導責任,自該公司、企業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5年的;
(四)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部門或者中國保監會調查的;
(五)個人負有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的;
(六)曾被金融監管機構決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在金融機構任職,期限未屆滿的。
7. 什麼是證券投資基金的風險補償機制
「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成為投資者的「保護傘」
近年來一些證券公司暴露出挪用、質押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和佔用客戶資產等違法違規現象,嚴重侵害投資者的利益。
修改後的證券法第一百三十四條明確規定,國家設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由證券公司繳納的資金及其他依法籌集的資金組成,其籌集、管理和使用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證券投資者保護(或補償)制度類似於存款保險制度,是資本市場發達國家和地區普遍建立的一種保護證券投資者的基本制度,也是證券市場監管體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
「設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這從立法上和政策上都健全和完善了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的機制,這將對保護普通投資者的利益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中國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
而令人關注的是,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目前已經付諸於具體實踐。經過多個部門的周密籌備,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已於9月29日正式開業。
據基金公司的負責人介紹,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是在防範和處置證券公司風險中用於保護證券投資者利益的資金,基金主要用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對債權人予以償付。
「股市黑嘴」將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證券投資咨詢業伴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而興起。它們為繁榮市場、為投資者提供專業的投資服務起到不錯的促進作用。而眾多股民對證券市場缺乏了解的渠道、對上市公司的基本面也缺乏透徹的了解,決定了市場對投資咨詢業的需求。
不過,其中也有不少害群之馬。有些機構或股評人故意發布虛假信息、甚至與莊家聯手操縱股市,誤導投資者,給投資者造成損失。這些股評人也被稱之為「股市黑嘴」。
1999年7月1日實施的證券法中,雖然也禁止有關人員編造並傳播虛假信息,但缺乏相關法律責任。
修改後的證券法明確規定,投資咨詢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證券服務業務,不得利用傳播媒介或者通過其他方式提供、傳播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投資者的信息。有此類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突破「單邊市」的法律障礙
按照現行證券法規定,股票只能採取現貨方式交易,禁止買空賣空行為。
修改後的證券法對這一條款進行了調整,規定證券交易以現貨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交易。業內人士認為,這一調整為中國股市日後的發展留出了很大的政策空間。
中國股市建立15年以來,股市交易一直是單邊「做多」機制,是典型的「單邊市」。也就是說,市場只有漲,投資者才能賺錢。近年來,建議證券交易除現貨交易外還允許其他方式進行交易的呼聲一直不斷。
業內人士建言說,國際上通行的證券股指期貨期權等交易形式,實踐證明不但活躍了證券市場,也是一種避險工具。固守於單邊市,不利於從機制上發展中國股市。而《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中也明確指出「建立以市場為主導的品種創新。研究開發與股票和債券相關的新品種及其衍生產品」,開發新的證券交易品種已成為我國資本市場穩定發展的必要條件。
與之同時,為奠定日後實施期貨等金融衍生品工具交易的基礎,此次證券法修改還解禁了證券公司的融資融券行為,規定證券公司為客戶買賣證券提供融資融券服務,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券商和客戶之間有了「防火牆」
證券公司是證券市場上重要的組成部分。近年來,隨著市場的結構性調整和持續低迷,我國證券公司存在的問題充分暴露,一批公司的狀況十分嚴峻。
而一些證券公司出現的挪用、質押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和佔用客戶資產等違法違規現象,侵害了投資者的利益,損害了證券公司的行業形象。
此次證券法修改,花大氣力從機制上根除證券公司存在的隱患問題,在「第六章」中就證券公司的條款進行了大幅度修改,並使現行證券法關於「證券公司」的第六章,由29條增至修改後的33條。
這其中關於「明確客戶交易資金所有權,嚴格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和證券」的條款,格外引人注目。這一規定,意味著券商和客戶之間有了一道「防火牆」,券商便無法挪用客戶的交易資金,有效地保護了投資者的切身利益。
修改後的證券法規定,證券公司不得將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和證券歸入其自有財產。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和證券。證券公司破產或者清算時,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和證券不屬於其破產財產或者清算財產。非因客戶本身的債務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查封、凍結、扣劃或者強制執行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和證券。
為加強證券公司的監管,修改後的證券法還補充和完善了對券商的監管措施,明確了券商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管理,健全了公司內控制度。
解除股市發展桎梏
為證券市場的今後發展留出足夠的政策空間,體現了本次證券法修改的長遠眼光。在規定打擊證券違規方面的相關條款,強調「嚴」字當頭;而事關股市發展空間方面,則留出了「寬松」的發展環境,著眼於解除股市發展桎梏。
相比現行證券法對「分業經營和管理」、「禁止國企炒股」和「禁止銀行資金違規入市」等方面的規定,在修改後的證券法中,都有了「新的說法」。
現行證券法在「總則」中規定,證券業和銀行業、信託業、保險業分業經營、分業管理。證券公司與銀行、信託、保險業務機構分別設立。
這樣的規定,是昔日在嚴防金融風險的背景下制定的。但目前實行嚴格分業經營的做法在實踐中已經開始被突破,實際中已經出現在集團控股下分設銀行、證券、保險機構的模式。比如中國工商銀行等商業銀行已經設立了基金公司。這確實需要法律上給予支持。
修改後的證券法在相關條款強調分業管理的同時,新增「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的字句,這就在法律上「開了口子」,給出了政策空間。
現行證券法規定,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控股的企業,不得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這次證券法作出了妥善修訂,規定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控股的企業買賣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禁止銀行資金違規流入股市,是現行證券法的規定。參照當前國家有關鼓勵合規資金入市的意見,修改後的證券法將此條修訂為「依法拓寬資金入市渠道,禁止違規資金流入股市」。
8. 證券投資現在什麼情況
隨著基金管理規模的不斷擴大,基金已然成為目前中國證券市場上最重要的機構投資者之一,其投資理念、投資取向、投資風格和管理水平,對證券市場的走勢,乃至整個市場的結構化和制度化的完善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但不僅僅如此,時至今日,基金行業的發展意義,已經不是僅僅關乎一個行業的發展,其在我國金融領域中的作用已經越來越顯現出來,在我國現代證券市場框架和金融體系結構日趨完善的形勢下,基金行業正肩負著引導形成我國證券市場的理性投資文化、促進我國金融結構的調整以及完善我國社會化養老保險制度的歷史使命。 一、發展五年:基金行業已初具規模, 「 市場中堅 」 地位已經確立 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經過 5 年多突飛猛進的發展歷程,管理規模不斷擴大,已經積累了一定的集合資產管理經驗,基金品種也在不斷豐富和完善,與此同時,證券投資基金除股票市場之外,已經涉足債券市場,貨幣市場基金也呼之欲出。中國證券市場經過幾年的調整,市場進入了機構投資者時代,以基金為主的機構投資者已經成為市場的新生代力量,其管理能力和經驗的沉澱和積累、管理資產的市場份額比重增大,以及其投資文化在市場中顯示的 「 示範效應 」 ,使得證券投資基金已經在中國的資本市場上基本確立了 「 市場中堅力量 」 的地位。 從數量上看,目前已開業的基金管理公司 31 家 , 已經發行的證券投資基金 96 只 , 總規模達到 1641.61 億份 , 占兩市 A 股流通市值超過 12% ,其中開放式基金首發規模累計超過 1000 億份,從規模和資金量上看,基金已經成為證券市場上重要機構投資力量;從投資者認同度上來看,基金 5 年累計分紅 270 億元,年均分紅收益率達到 10.17% ,為投資者認識基金管理人管理水平提供了初步的基礎,投資者對基金認同度大大提高,奠定了基金行業發展的市場基礎;從管理經驗來看,經過 5 年多的積累,基金管理公司培養和匯聚了大批專業人才,同時隨著基金行業國際化進程步伐的加快,目前已經成立和批准設立了 6 家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這將大大促進中國基金業進一步借鑒國外的先進管理經驗,加快基金行業按照國際標准來規范和發展。而同時,基金管理公司也無疑是目前中國證券市場上資產管理流程最為規范,科學化程度最高,使用國際先進管理經驗最多的專業資產管理公司。 二、倡導理性投資文化,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發展 中國基金行業已經成長為中國證券市場上一個重要的部門,其投資管理的取向將會越來越多地影響到整個市場的運行規律,而當前中國證券市場面臨的諸多發展瓶頸問題,將使基金行業由此肩負起推動整個資本市場進行健康的嬗變和發展的使命(而這些和基金的商業化取向也不矛盾),與此同時,這也是基金行業自身進行完善和迅速發展的契機。 1 .基金投資理念力促我國證券市場價值評估體系建立 在國外成熟市場中,基金始終引導著市場主流的投資理念,無論是向新型成長行業、向高成長的新興市場,還是向國內績優藍籌股投資,基金始終伴隨著先進的產業理論和管理思想,走在經濟發展和改革的最前沿,力圖領先於經濟周期進行資產管理。我國的基金行業伴隨著中國證券市場大起大落的五年多的發展,從賴以政策傾斜到 「 自食其力 」 ,從助長投機行為到倡導理性投資文化,基金逐漸成為我國證券市場上主流投資理念的代言人,為確立我國股市理性投資文化的地位在逐步起到積極推動作用。 我國證券市場在發展之初,我國證券市場表現出了所有新興市場所具有的特徵:價值投資基礎脆弱、市場波動巨大、概念炒作、投機盛行。特別是在 1993 - 1994 年之前,中國股市還處於試點階段,市場的制度建設和監管剛剛起步,但是隨著股票投資觀念的啟蒙,加上股市財富效應的迅速傳播,掀起了一股投機熱潮。由於市場規模較小,供求關系嚴重失衡,一些 「 莊家 」 利用資金和信息優勢在市場中興風作浪,股市指數波幅巨大。這樣的市場狀況下,公司股價的漲跌與公司基本面脫節,股價的漲跌僅僅伴隨著籌碼的集中和擴散過程;而散戶等普通投資者則依靠四處打探消息和憑借技術分析法期望能夠獲取市場的超額收益,當時大部分券商的投資服務還停留在股評的形式上,股票市場的價值和價格衡量體系尚處於萌芽狀態。 到 1996 年- 1997 年券商引領的理性投資理念才開始啟蒙,四川長虹和深發展為代表的績優高成長股受到市場追捧,以靜態市盈率為標準的相對價值法開始得到市場的認同,並隨之開始出現市場理性的股票定價衡量體系。超常規發展以基金為代表的機構投資者的政策正是在這一背景下出台的,可以說,規范後的證券投資基金從誕生之日起,除了其存在的集合投資、專業理財、豐富投資渠道等自然功能外,同時身兼了倡導理性投資文化,促進市場投資者結構合理化,將股票市場從大比例波動、定價評估體系不合理、制度不健全的投機市場引領入具有成熟投資理念,以理性價值投資為主流的機構投資者時代的發展道路的使命。 近年來,以基金和券商為主的機構投資者隊伍迅速壯大,使市場的投資者結構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從而使以散戶為主的投機市場正逐步過渡到機構投資者為主體的證券投資時代,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流程科學化管理、信息調研優勢以及人力結構優勢為其價值投資理念搭建了技術平台,基金倡導的 「 以研究為主導、證券資產價值發現成為推動股票價格上漲的唯一推動力 」 正在成為市場的主流投資理念,並逐步取代過去盛行的投機之風。 2.基金投資理念的形成:從一開始就引入了國際先進的投資方法 從我國基金業的發展歷史來看,國內的基金管理者從一開始就引入了國際先進的投資理念和方法進行資產管理。 1999 年 -2000 年證券投資基金首次引導的網路科技股行情,深受了美國 NASDAQ 市場對科技股的追捧和對成長性投資的熱情;今年上半年基金再次以價值投資為主線推動的局部牛市行情,同樣是借鑒了在「新經濟」泡沫破滅之後,價值投資思路重新佔有國際投資市場的主導地位的經驗。在投資方法上,基金也是國內最先使用計量模型和數理工具進行投資決策和風險控制的機構,目前幾乎所有的基金公司都在運用現代投資理論進行組合投資管理。利用數理工具篩選出來的股票池也力圖嚴格過濾虧損股、市盈率過高和市凈率過高的高風險股票,同時,國際通用的定價模型和公司分析方式的運用,使得基金管理人促使股票價格和價值評估體系的建立和統一的同時,在技術上支持了投資文化的建立。 基金作為具有特殊管理形式的利益主體,其投資行為具有天然的趨利性,並不會主動或有意識地承擔穩定市場、倡導理性投資理念的功能。但是,隨著市場格局的變化,基金和券商等機構投資者管理的資產規模越來越大,過去藉助信息不對稱和資金優勢進行的機構與散戶之間的博弈格局逐漸消失,加上監管力度的加強,私募基金等灰色基金的運作成本越來越大,這使得整個市場投資者結構出現機構化格局,博弈行為更多地在機構投資者中間展開。過去機構與散戶之間的籌碼競爭和籌碼接力關系演變為機構之間的均衡博弈,信息的非對稱性普遍存在於機構之間,更為重要的是,上市公司同機構的對應關系變得相對鬆散,經常會出現多家機構都同時看好一家公司的情況,從而任何一家機構都很難單獨地影響某隻股票的價格。這樣的機構博弈市場特徵促使基金為取得競爭的優勢,更傾向於在公認的價值和價格評估體系下,最大地利用信息,以投資價值的標准,發現投資機會。這樣的市場格局和基金的投資行為更有利於推動市場價值判斷體系的形成,一旦形成主流投資理念,則建立了理性的投資文化。 根據今年半年報的統計,基金在構建投資組合時,其選股特徵有以下二點:( 1 )基金選擇的股票業績普遍較好,今年 6 月底基金持有市值最大前 50 只股票(持有市值占基金股票總市值的 62% )的平均每股收益為 0.4228 元/股,凈資產收益率 11% ,均大大高於市場的平均收益水平。( 2 )基金普遍偏好大盤股,上述 50 只股票的平均總股本為 36.85 億,平均流通股本 4.79 億股,同樣高於市場的平均水平。 從國外成熟市場的情況來看 , 機構投資者選擇投資的上市公司一般具有以下特點 :(1) 大市值; (2) 更好的流動性特徵; (3) 過去一年中漲幅較小; (4) 較小的帳面 / 市場價值比例。而且這些特徵在一個相當長的時間里是穩定存在的。從實證分析中可以看出 , 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策略基本上與這些國際普遍的原則是一致的。基金更多的是從上市公司成長、國民經濟發展乃至於國際經濟政治形勢等較高的視野層次上 , 深入挖掘上市公司的發展潛力 , 從而為這些公司進行合理定價。一旦找到價值被低估的目標 , 往往會積極買入 , 中長線持股 , 等到市場價格上升 , 而且一旦達到事前評估的價格水平 , 就會考慮是否立即拋售,這樣的定價和操作機制有助於股票的價格始終圍繞著價值中樞波動,大大降低了市場的投機性,在大量基金等機構投資的參與下,證券市場才有可能朝著穩定化成熟化的方向發展。 3 .基金代表流通股東利益對上市公司行為的影響已經開始形成 隨著市場化進程的逐步加快,基金一方面作為集合資本的代表去維護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另一方面,由於利益的交叉,在許多制度性不合理的問題上,基金更是代表了廣大流通股股東的利益。在當前我國股權割裂的二元股權結構下,證券市場制度安排使流通股股東受到了權益侵害,但是,這種狀況除了限於理論界的討論之外,長期被市場漠視。隨著基金等機構投資者的壯大,在資本集合的作用下,開始成為中小投資人的利益的代言人。去年 7 月中興通訊推出增發 H 股議案就遭到了基金的反對,由於 A 股和 H 股兩個市場的割裂和定價機制的不同,增發 H 股勢必會以犧牲 A 股流通股股東的利益,公開資料顯示,基金在半年報中持有的 6.3 億元市值的中興通訊流通股,到了年底中興通訊已不在基金重倉股之列,其間股價也隨之下跌超過 50% 。近期招商銀行擬發行百億可轉債的議案同樣遭到基金聯盟的一致反對,在股東大會上,基金聯盟代表正式提出了否決發行可轉債議案,同時要求股東大會將流通和非流通股表決分類統計,由於持有股權的嚴重懸殊,這樣議案最終未獲通過。 這二個案例中,在股權割裂引發制度缺陷的現狀下,基金代表流通股股東雖然無法對上市公司的決策產生影響,但是,與過去流通股東的意見長期受到漠視相比,至少上市公司已經不能完全忽視基金的意見,必竟最終以 「 用腳投票 」 的方式解決問題是無益於市場各方的利益的。 由於股權割裂,國有股一股獨大的情況,使得我國大多數上市公司冶理結構嚴重失衡,股東大會形同虛設,中小股東的權益沒有任何制度上的保障。這樣的狀況已經存在長達十餘年,由於權益各方面的地位失衡,使得解決之道只能寄希望於管理層出台,但制度建設並非一朝一夕之功,從而變得遙遙無期。而隨著基金行業的壯大,上市公司的經營決策層也無法完全漠視基金的意見,使之日益成為目前制度缺陷下流通股東的權益代表,必將更進一步成為推進制度建設的中堅力量。 三、分流儲蓄資金,促進金融結構調整 我國的金融結構目前還處於相對失衡的階段,超過 10 萬億的資金長期滯留在銀行,有效的流動機制的欠缺難以達到社會資源的最優配置。長期來看,在商業銀行的經營中,一方面不斷增加的居民儲蓄存款的到期還本付息對商業銀行財務狀況形成了 「 硬約束 」 ;另一方面,高額的儲蓄資金同時給銀行帶來了較大的經營壓力,迫使銀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貸款發放量急劇增長,實際情況是:今年上半年,貨幣信貸增速加快,廣義貨幣 M2 余額為 20 . 5 萬億元,同比增長 20 . 8 %。這造成的局面是社會大量資金資源都集中在銀行,再由銀行單一機構來推動資金流動,這使得全社會的經營風險大部分都施加在商業銀行上,據統計,目前我國的間接融資比例已經超過了 90% ,這不僅加大了商業銀行的財務風險,同時也給整個經濟領域造成嚴重影響,分流儲蓄資金成了金融結構調整的重要任務。 針對人民幣較高的儲蓄余額和較快的增長速度,政府曾出台許多相應措施把居民儲蓄引入證券市場或消費領域,例如,經過 8 次降息以後,銀行利率已經降低到一個相對較低的水平,一年期銀行存款利率為 1.98% ,扣除了 20% 的利息稅以後,實際利率只有 1.58% ,但是這樣的措施並未取得預期效果,儲蓄余額依然以較高的速度不斷增長,其原因除了我國近年來持續保持著良好的經濟形勢外,另一個重要原因在於目前金融投資工具的匱乏。雖然目前資本市場、貨幣市場、債券市場都初具規模,但是市場規范化程度、制度建設的相對落後都將制約資本的合理流動。改善這樣的狀況並不是一朝一夕能夠實現的,但證券投資基金作為專業性、代理性的機構投資者,發揮著證券市場和社會資金的橋梁作用,應該能夠承擔分流儲蓄,促動金融結構調整的歷史性重任。 從我國儲蓄結構來看,占儲蓄賬戶總數約 20% 的儲戶為高收入居民,而占儲蓄賬戶總數約 80% 的儲蓄者為低收入居民。我國正處於經濟體制轉軌和經濟結構調整時期,就業矛盾及與之相關的社會保障體制改革是社會面臨的難題,人們在考慮收入的支配時,有較強的防患意識。因此,我國絕大多數居民儲戶是風險厭惡型投資者,只有在保證投資安全的情況下尋求收益才是他們的投資需求。目前我國證券市場尚不能有效地服務於居民儲蓄的投資理財需求的主要障礙之一是低風險品種的缺乏,沒有安全性可以銀行存款相比擬的投資品種,很難將銀行存款吸引到資本市場中來。 從我國證券市場的投資品種來看,近 10 年來,我國金融業發生了前所未有的變化,但為居民儲蓄增長提供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匹配的投資產品明顯不足。目前我國證券市場上的可交易品種,大約 80% 為高風險產品,只有大約 20% 為低風險產品,這明顯與我國居民為了 「 養老、住房、子女教育 」 為主要目的的安全增值的投資理財需求相矛盾。眾所周知,在一個合理的金融產品結構中,低風險品種應佔有主導地位,目前美國共同基金的高風險產品與低風險產品的比例大約為 1 : 3 ,滿足了大多數以安全增值為主要目標的理財需求。因此對我國的基金業而言,應當側重發展一些低風險的基金產品,吸引對投資安全需求較高的低風險偏好的投資者的廣泛參與,逐步實現對巨額的銀行儲蓄的有效分流,使更多社會資金納入到基金代理運作的軌道。 目前我國有些低風險投資品種,如債券回購及一些企業債,只在銀行間市場進行交易,普通居民很難涉足;另外正在推出的銀證理財計劃、信託產品等,又存在著地域性、募集性等限制,一些法律障礙也還存在,難以更大規模起到分流儲蓄的歷史作用。公募的證券投資基金的集合投資功能不僅能夠參與不同市場的交易,同時在監管性、信息披露的透明公開性等方面占據優勢,它應該是最貼近中小投資者的投資品種,是未來儲蓄分流的的主力軍。 隨著規模的不斷擴大和品種的不斷創新,基金正越來越成為投資者認同的投資品種,無論是普通家庭的投資者,還是豐富財務結構的企業投資者,隨著基金管理者不斷的成熟化、技術化和專業化,近年來對於基金的認識也從過去等同於股票投資的投機工具轉變成為視基金為實現理財功能的投資工具。隨著低風險產品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基金品種成為銀行儲蓄的可替代工具,基金將實現資本市場和銀行儲蓄資金的橋梁功能,有效分流儲蓄資金,促進社會資本的良性流動。 四、從技術上和制度上支持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完善和建立 我國目前面臨的人口老齡化和社會養老保障體系不健全的矛盾,使得多層次發展社會化的養老保障體系迫在眉捷。目前我國借鑒了發達市場的經驗,初步建立了 「 國家基金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個人商業保險 」 三個層次的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而且制定了基本養老保險替代率達 60% ,企業年金替代率達 20% 的目標。 從發達市場的歷史經驗來看,社會化發展是建立建全養老保障制度的重要保障。例如美國的 401 ( K )計劃,香港的強積金計劃,都推動了以自願性為基礎的社會化養老體系的建立。在這些國家和地區的市場中,基金業的發展和社會保障體制的發展走過了一條相互依存、共同繁榮的道路。佐證了不僅社會的養老保險體系的完善為基金提供了制度性的資金來源,同時,基金業的專業化發展,又為社會保障體系提供了技術上和制度上的支持。 我國的社會化的養老保障事業發展相對落後,這同我國老齡化趨勢形成了嚴峻的矛盾。目前我國社會化養老體制尚不能覆蓋廣大農村人口與日趨龐大的流動人口,也沒有充分覆蓋城市人口中的廣大中低收入者。企業年金覆蓋范圍太小,積累基金有限,至 2000 年年底,企業年金覆蓋人數 560.33 萬,占基金養老參保人員的 5.3% 。與此同時,社會保障資金的投資營運也不是很理想,所起作用非常有限。隨著人口老齡化趨勢的不斷加強以及基本養老保險替代率的不斷下降,客觀上要求企業年金發揮越來越大的補充作用。 從美國社會化養老保障體制的發展歷程來看,共同基金起到了保障美國社會化的養老基金制度完成了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的快速發展的作用。 401 ( K )計劃的實施從中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該計劃是根據 1978 年美國國內稅法 (Internal Revenue Code)401 ( K )條款的規定所確立的一種僱主發起養老計劃 (Employer-sponsored pension plan) 。自推出以來,由於其在稅收、管理、投資運作等方面的一系列優勢而得到了非常迅速的發展,日益成為美國養老計劃中一個重要的組成部份。從 1990 年到 2000 年底,通過 401 ( K )計劃積累起來的資產由 3850 億美元迅速增加到 17120 億美元,年均增長 18% ,占整個美國養老計劃的比重 9.2% 增長到近 15% 。至 2000 年底,美國已有超過 30 萬家企業、 4000 余萬名員工參與了 401 ( K )計劃。這使得社會化的養老保險體系迅速完善和建立起來,養老基金資產以幾何級數迅速擴張,目前的規模已經超過了美國全年 GDP 的總值。 由於企業年金的建立與基金本養老金不同,它更強調自願性,因此只有保持較好的盈利性和安全性,才能吸引員工加入。這就要求企業年金實行市場化運作,以提高基金營運的收益。在美國,對基金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來說,作為 401 ( K )的服務提供商,他們的專業化和規范化的理財服務,為養老基金提供了豐富多樣的基金產品,以滿足不同的需求,從而為養老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在制度上和技術上提供了支持。在我國,企業年金的發展才剛剛起步,目前年金的運作交由 「 經辦機構 」 管理,該機構集帳戶管理、投資管理、基金資產保管於一身,而且只接受政府監管機構的單一監管,這樣的機制非常不利於企業年金的發展。 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在 5 年的發展歷程中,逐步針對居民養老等需求開始推出一些低風險的產品,部份彌補了社會養老體系不發達的缺陷。如果將基金管理納入企業年金發展的計劃中,基金公司不僅將會提供盡量豐富的基金產品,以滿足不同的風險度要求,同樣,也會針對不同地域、人口統計狀況、企業的行業特徵、發展前景等為不同的客戶提供個性化的基金產品。只有這樣,才會吸引越來越多的員工加入年金計劃,從而推動社會化養老體制的大力發展。 從另一方面來看,社會保障制度的建全也為基金等金融機構提供了重要的資金來源和業務收入,是這些行業發展和壯大的基礎。以美國為例, 2000 年底美國共同基金管理 401 ( K )計劃的資產總額約 7660 億美元,占 401 ( K )計劃的 45% ,占共同基金資產總額的 11% 。在我國,通過基金參與社保資金、企業年金的管理,不僅將從數量上擴大基金的管理規模,同時,在為社會養老保險資金服務的過程中,還將進一步培育基金管理者低風險產品的投資管理風格,完善基金低風險產品線,從質量上提高基金管理能力。 目前我國企業年金受政策的限制,只能投資於國債和銀行存款,還不能進行市場化投資,雖然在安全性上有充分保障,但其收益卻不理想,這並不利於企業年金的發展,同時也是建全社會保障體系的一大障礙。因此我們有必要借鑒發達國家經驗,加強企業年金在資本市場的投資,使其更好地增值。以美國的經驗來看,過去 50 年間,美國養老資金在股市中的投資從基本禁止到允許投資,並且投資比重不斷提高,目前公營部門養老基金的投票投資比重已超過 50% ,便得養老資金成為美國股票市場上最主要而且最穩定的資金來源之一。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迅速發展,機構投資者數量在不斷增加,市場投資工具也逐步完善,這已經為企業年金進入資本市場創造了良好條件。 總之,從企業年金的發展總趨勢看,企業年金基金的運營要走市場化的道路,依靠市場機制與市場競爭發展。而證券投資基金經過 5 年的發展,積累了專業化和科學化的理財經驗,加上近年來快速增長的服務意識,已經具備了成為企業年金的投資品種的條件。可以預期,在政策上打通了企業年金和證券投資基金之間的資金融通渠道之後,證券投資基金的發展必將成為我國社會化養老保障體系建立和成熟的強大推動力,與此同時,社會養老保障體制為證券投資基金提供的制度性資金來源將成為基金行業繁榮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