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是一種間接的證券投資方式。基金管理公司通過發行基金單位,集中投資者的資金,由基金託管人(即具有資格的銀行)託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資金,從事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投資,然後共擔投資風險、分享收益。根據不同標准,可以將證券投資基金劃分為不同的種類:
———根據基金單位是否可增加或贖回,可分為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一般通過銀行申購和贖回,基金規模不固定;封閉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續期,期間基金規模固定,一般在證券交易場所上市交易,投資者通過二級市場買賣基金單位。
———根據組織形態的不同,可分為公司型基金和契約型基金。基金通過發行基金股份成立投資基金公司的形式設立,通常稱為公司型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投資人三方通過基金契約設立,通常稱為契約型基金。目前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均為契約型基金。
———根據投資風險與收益的不同,可分為成長型、收入型和平衡型基金。
———根據投資對象的不同,可分為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期貨基金等。
買基金很簡單,可以在證券大廳交易,即在二級市場買賣,和普通股票投資一樣。也可以通過和基金合作的銀行代賣點申購,很多銀行都有基金銷售,工商銀行和建行。如果要買的話你可以詳細詢問一下相關費用,利息比;然後再研究研究基金管理公司的內部情況和以往業績。
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的主要區別有以下幾點:
1、總股份:封閉式基金總股份從發行開始就是固定的,除分紅送配外,其股份數保持不變。開放式基金總數根據認購數量,申購數量在不斷變化,如果申購數量大於贖回數量則該開放式基金總股份數是在不斷增加的,反之減少。
2、封閉式基金除特殊情況,在其存續期內,無論盈虧對基金都無影響。開放式基金如果贖回數量過大,其總股份少於一定數額,(比如2億股)開放式基金則停止上市。這就逼著開放式基金的基金經理做好業績。
3、除上證ETF,深證lofs外,所有開放式基金都是按照當日收市的價格進行申贖,而封閉式基金則是及時買賣的。
4、封閉式基金是折價的,很可能封閉式基金的市場流通價低於或高於其凈資產。封閉式基金的市場流通價是反映其真實價值的,與其股份凈資產等值。
至於運轉主要通過基金經理的操作,流程為大勢研判-公司業績-風險控制-基金經理-操盤。
中小投資者應選擇開放式基金,現在的行情下,建議選擇廣發中小盤,易方達,博時等基金。
⑵ 企業為什麼要設立創業投資基金
說到創業投資基金就要說下創業投資。創業投資也叫風險投或者股資,就是以股權投資的方式對具備核心競爭力,有非常好的發展前景的企業進行投資,實現資本增值的同時還能促進高科技。創新型企業的發展壯大。做這種投資的機構一般以創業投資基金的形式存在,那麼基金的錢是由誰出呢?國外是由社會上比較有錢個人或企業。創投引入我國以後,我們國家言了促進創業企業和創投行業的發展,發明了以引導基金的形式參股創投機構,同時給與稅收、工商等方面的優惠。以提高創投機構的積極性,引導社會資金進入創業投資領域,支持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同時附加一些條件以體現資金的政策性,比如投資初創期企業的資金額度不能低於一個特定比例等,不是所有企業都能得到這種資金支持,首先,你的企業要是高新技術企業(這個概念其實很模糊,創投機構更在意的是盈利能力和發展前景),並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其次,這個投資不是免費獲得的,要出讓自己的股權,創投機構也是要涉足企業的日常運營和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確保被投資企業不會違背看碟己的承諾,資金規范使用,改善管理和財務制度等等,最終是為了讓企業做大做強,提高自身價值,這樣創投機構的退出價格可以達到最高,盈利最大化。上面談的是本人對創投的一知半解,文筆有限,不知道問題有沒有說清楚,希望對樓主有所幫助。
⑶ 什麼是風險投資和創業投資基金
風險投資(Venture Capital)簡稱是VC,在中國是一個約定俗成的具有特定內涵的概念,其實把它翻譯成創業投資更為妥當。廣義的風險投資泛指一切具有高風險、高潛在收益的投資;狹義的風險投資是指以高新技術為基礎,生產與經營技術密集型產品的投資。根據美國全美風險投資協會的定義,風險投資是由職業金融家投入到新興的、迅速發展的、具有巨大競爭潛力的企業中一種權益資本。
從投資行為的角度來講,風險投資是把資本投向蘊藏著失敗風險的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研究開發領域,旨在促使高新技術成果盡快商品化、產業化,以取得高資本收益的一種投資過程。從運作方式來看,是指由專業化人才管理下的投資中介向特別具有潛能的高新技術企業投入風險資本的過程,也是協調風險投資家、技術專家、投資者的關系,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一種投資方式。
風險投資一般採取風險投資基金的方式運作。風險投資基金的法律結構是採取有限合夥的形式,而風險投資公司則作為普通合夥人管理該基金的投資運作,並獲得相應的報酬。在美國採取有限合夥制的風險投資基金,可以獲得稅收上的優惠,政府也通過這種方式鼓勵風險投資的發展。
特徵
1、投資對象多為處於創業期(start-up)的中小型企業,而且多為高新技術企業;
2、投資期限至少3-5年以上,投資方式一般為股權投資,通常占被投資企業30%左右股權,而不要求控股權,也不需要任何擔保或抵押;
3、投資決策建立在高度專業化和程序化的基礎之上;
4、風險投資人( venture capitalist )一般積極參與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提供增值服務;
5、除了種子期(seed)融資外,風險投資人一般也對被投資企業以後各發展階段的融資需求予以滿足;
6、由於投資目的是追求超額回報,當被投資企業增值後,風險投資人會通過上市、收購兼並或其它股權轉讓方式撤出資本,實現增值。
特點
風險投資是由資金、技術、管理、專業人才和市場機會等要素所共同組成的投資活動,它具有以下六個特點:
一、以投資換股權方式,積極參與對新興企業的投資;
二、協助企業進行經營管理,參與企業的重大決策活動;
三、投資風險大、回報高;並由專業人員周而復始地進行各項風險投資;
四、追求投資的早日回收,而不以控制被投資公司所有權為目的;
五、風險投資公司與創業者的關系是建立在相互信任與合作的基礎之上的;
六、投資對象一般是高科技、高成長潛力的企業。
創業投資基金(VentureCapitalFund)是指由一群具有科技或財務專業知識和經驗的人士操作,並且專門投資在具有發展潛力以及快速成長公司的基金。
創業投資是以支持『新創事業』,並為『未上市企業』提供股權資本的投資活動,但並不以經營產品為目的。創業投資主要是以私人股權方式從事資本經營,並以培育和輔導企業創業或再創業,來追求長期資本增值的高風險、高收益的行業。
一般而言,創業投資公司會執行以下幾項工作:
*投資新興而且快速成長中的科技公司;
*協助新興的科技公司開發新產品、提供技術支持及產品營銷管道;
*承擔投資的高風險並追求高報酬;
*以股權的型態投資於這些新興的科技公司;
*經由實際參與經營決策提供具附加價值的協助;
*有較長期的投資規劃;
創業投資基金主要有以下特點:
一是基金的主要資助對象是一般投資者或銀行不願提供資金的高科技、產品新、成長快的風險投資企業;
二是創業投資基金以獲取股利與資本利得為目的,而不是以控制被投資公司所有權為目的,創業投資者甘願承擔創業投資的風險,以追求較大的投資回報;
三是創業投資包含創業投資者的股權參與,其中包括直接購買股票、認股權證、可轉換債券等方式;
四是創業投資者並不直接參與產品的研究與開發(R&D)、生產與銷售等經營活動,而是間接地扶持被投資企業的發展,提供必要的財務監督與咨詢,使所投資的公司能夠健全經營、價值增值;
五是創業投資屬於長期性的投資,流動性較差,一般需要5—10年方能有顯著的投資回報
投資方式
聯合投資:
聯合投資和組合投資是分散風險的重要措施,聯合投資(也稱辛迪加SYNDICATION投資)指多個創業投資者聯合對同一風險企業進行投資,一方面有利於創業投資者之間的信息共享,提高項目選擇的准確性,加強投資監管和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務,另一方面,可以保證對風險企業的投資總額達到合理規模,增大了投資成功的可能性。
組合投資:
組合投資則指投資者根據項目(企業)不同發展階段對投資入股形式的要求(必需的和可能接受的方式),創業投資家採取股權、債權、准股權、擔保等多種形式的組合投資策略,既保證項目(企業)對資金的需要,又盡可能減少項目(企業)失敗造成的損失。同時,對多家風險企業進行投資,通過投資組合分散投資風險,不會因一項投資的失敗而滿盤皆輸。在創業投資行業,「決不把所有的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里」是對這種投資方式最恰當的比喻。
⑷ 想成立一支基金,需要什麼樣的條件
7月15日,私募基金募集辦法、信披辦法、合同指引開始施行。本文簡要提示新規後,私募基金募集的操作步驟與所需的主要文件。
成立私募基金設立條件。
《1》、名稱應符合《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允許達到規模的投資企業名稱使用「投資基金」字樣。
《2》、名稱中的行業用語可以使用「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基金」等字樣 。「北京」作為行政區劃分允許在商號與行業用語之間使用。
《3》、 基金型:投資基金公司「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5億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 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於1億元;5年內注冊資本按照公司章程(合夥協議書)承諾全部到位。」
《4》、 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5》、 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6》、 基金型企業的經營范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咨詢。(基金型企業可申請從事上述經營范圍以外的其他經營項目,但不得從事下列業務:
(1)、發放貸款;
(2)、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
(4)、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資基金管理:「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3000萬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
《8》、 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9》、 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4)我國第一隻公司型創業投資基金擴展閱讀:
按募集辦法第十五條,私募基金募集應當履行六個程序,即:
(一)特定對象確定;
(二)投資者適當性匹配;
(三)基金風險揭示;
(四)合格投資者確認;
(五)投資冷靜期;
(六)回訪確認。
按操作步驟來看,可以分為九個步驟:
(一)品牌宣傳;
(二)特定對象確定;
(三)投資者適當性匹配;
(四)推介私募基金;
(五)基金風險揭示;
(六)合格投資者確認;
(七)簽署基金合同;
(八)投資冷靜期;
(九)回訪確認。
⑸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有什麼區別
1、風險偏好不同
私人股權投資(天使、基金)是一個很寬泛的概念, 用來指稱任何一種股權資產不能在股票市場自由交易的投資。創業投資基金主要是投資還在成長期的企業,通常是新興的朝陽產業,因為這些產業未來發展前景比較好,未來這些企業可能會得到很大的發展,也有可能成為行業龍頭。
2、投資時間不同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通常投資成熟的企業、Pro-IPO的企業,它們大多已經是細分行業的龍頭,和上市可能只有一步之遙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投資進入幫助這些企業達到上市的標准,然後通過在股市上出售自己所持股份退出,所以通常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價格也比較高。
3、退出時機不同
因為創業投資基金投資進入的比較早,所以價格也相對較低,但同時風險也較大,周期也較長。創業投資基金可以通過被大公司並購、二次募資時出售給其他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或者IPO的方式退出。主動的天使投資人會主動投資私人股權企業。被動的機構投資者可能會投資私人股權投資基金,然後交由私人股權投資公司管理並投向目標公司。
4、投資規模不同
創業投資基金相對難度比較高,因為要找到沒被發現的真正有潛力的公司比較難,比較考驗投資者的判斷力。私募股權基金一般是指從事私人股權(非上市公司股權)投資的基金。目前我國的私募股權基金已有很多,包括陽光私募股權基金等等。私募股權基金的數量仍在迅速增加。
創業投資基金(VentureCapitalFund)是指由一群具有科技或財務專業知識和經驗的人士操作,並且專門投資在具有發展潛力以及快速成長公司的基金。創業投資屬於長期性的投資,流動性較差,一般需要5—10年方能有顯著的投資回報
私募股權基金是從事私人股權(非上市公司股權)投資的基金。主要包括投資非上市公司股權或上市公司非公開交易股權兩種。追求的不是股權收益,而是通過上市、管理層收購和並購等股權轉讓路徑出售股權而獲利。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網路
創業投資基金-網路
⑹ 如何完善我國創業投資企業組織形式
我國的創業投資公司經過一段的初步實踐,公司制的缺陷已逐漸暴露出來。僅依靠公司制組織形式中的管理層個人的有限責任方式是難以把創業投資企業成功地運作起來,因為在公司制架構下,無論設計多麼周密的治理結構,最終還是解決不了高運營成本、高代理成本和弱激勵機能等基本問題。
中國未來創業投資組織的主流模式應該是將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完美結合的有限合夥制。應充分重視有限合夥制在籌集社會閑散資金、規范投資者行為和促進社會經濟發展方面 的重要作用,同時,充分採納世界各國稅收立法的通行做法,以避免重復課稅挫傷投資者的積極性。
⑺ 創業投資公司是不是金融企業
創業投資通常被稱為「風險投資」,意指人們主動承擔可能的創新風險而進行的有意義冒險創新活動或創業行為。這樣的公司稱為「創業投資公司「,創業投資公司並不是金融企業。
金融企業是指執行業務需要取得金融監管部門授予的金融業務許可證的企業,包括執業需取得銀行業務許可證的政策性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信託投資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和部分財務公司等;執業需取得證券業務許可證的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執業需取得保險業務許可證的各類保險公司等。
⑻ 論文題目《我國創業投資基金的運營模式選擇》,請大家幫忙帖相關資料,最好是成品。給給 ^-^
關於北京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運作模式的建議
唐 穎
我國創業投資業的發展,已經有十幾年歷史了,但在創業投資的法律、政策條件、政府支持的意識和行為模式以及創業投資機構本身的投融資實踐等方面,還僅僅處在起步階段。
隨著國家對自主創新支持力度的加大,創業投資作為一種「支持創業的投資體制」,成為培育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重要途徑。目前國內一些省市已著手研究如何通過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來加大對高新技術產業的投資。探索建立北京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已列入2006年市政府的摺子工程。結合北京實際和現有的創投資源,北京在創投引導基金模式選擇上不僅要簡單易行,還要為創投業的未來發展做好機制准備。
一、內創投的沉浮與北京的實踐
創投公司可以說是伴隨我國市場化的進程而曲折發展的。20世紀80年代成立的中創投資公司,由於創投業務較少,在市場上掙扎幾年後很快轉向房地產產業。由於鄧小平南巡講話提出了大力發展科技風險投資,支持科技性產業發展的號召,1994年後又陸續成立了20多家風險產業機構。由於缺少政策支持,大部分創業投資企業偏離了創業投資方向,大量資金被投向低風險領域。1996年後,上海、北京相繼成立了政府背景的創投公司,這些機構對大眾化的風險投資起到了很大的引導作用。
與此同時,證券市場的發展幾乎主導了國內創投的浮沉。2000年前後,受互聯網風潮、納斯達克和國內的「創業板即將推出」的傳聞的影響,國內創投達到了高潮。2000-2001年,僅深圳設立的創投機構就超過了100家。2004年5月深圳中小板推出時,創投又掀起了一個高潮。在中小板上市的6家公司中,創投機構4家。此後IPO暫停,創投歸於平靜。今年IPO開始發行,國內創投又開始活躍。
北京創投業起步較早,2004年末,共有創業投資機構87家,其中本地創業投資機構55家,外資創業投資機構20家,外地創業投資機構駐京辦事處11家,中外合資創業投資機構1家,可投資資本共52.27億美元。今年一季度,北京、上海、深圳、廣東及其他省市創業投資所佔的比重分別為59%,14%,10%,7%,10%。不過從創業投資的總投資額來看,國內創投投資總額80%以上是國外創投機構的投資。自1998年市政府出資1.2億元引導非政府資金6.9億元,成立兩家創業投資公司以來,這兩家公司的資本規模一直維持不變,並且相當一部分投資偏離了創業投資性質,整體經濟效益也不高。
二、北京市建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時機成熟,條件具備
(一)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時機和政策已經成熟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十一五」規劃的建議和胡錦濤總書記在全國科學技術大會的講話明確提出把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作為調整產業結構、轉變增長方式的中心環節。要培育一大批具有自主創新能力、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企業,加快發展創業投資是一條重要的途徑。為加大對高新技術產業的投資力度,2005年11月,經國務院批准,國家發改委等十部委聯合發布了《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於2006年3月1日起施行。《辦法》從政策上規范了創業投資企業的投資運作,鼓勵其增加對中小企業特別是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投資。
同時,國務院日前下發的《關於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中(以下簡稱《配套政策》),明確了加快發展創業投資的有關政策。除了給予創業投資企業稅收扶持政策外,還包括:(1)鼓勵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設立創業風險投資引導基金,引導社會資金流向創業投資企業,引導創業風險投資企業投資於種子期和起步期的創業企業。國家發改委也正在著手研究制定《國家創業引導基金管理規定》。(2)在法律法規和有關監督規定許可的前提下,支持保險公司投資創業風險投資企業,允許證券公司開展創業風險投資業務,允許創業風險投資企業通過債券融資方式增強投資能力。國家發改委正與保監會、證監會、銀監會溝通,共同研究起草相關法規規章。(3)政策性金融機構對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國家重大科技產業化項目的規模化融資和科技成果轉化項目、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引進技術消化吸引項目、高新技術產品出口項目等提供貸款,給予重點支持。國家開發銀行在國務院批準的軟貸款規模內,向高新技術企業發放軟貸款,用於項目的參股投資。中國進出口銀行設立特別融資賬戶,在政策允許范圍內,對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所需的核心技術和關鍵設備的進出口,提供融資支持。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對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實施傾斜支持政策。
(二)北京市建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條件已經具備
首先,為落實好《辦法》政策,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已制定了《北京市創業投資企業實行備案管理的規定》,對本市的創業投資企業實行備案管理。創業投資備案管理工作為政府全面了解本市創業投資企業情況,從政策上引導創業投資企業規范發展,扶持創業投資企業提供了最基本的條件。
其次,北京市中關村科技園區的非上市公司可以進入三板市場進行股份的轉讓試點為創業投資企業拓寬了資本退出渠道。退出渠道是創業投資資本得以實現增值和再投資良性循環的關鍵。當前我國的退出渠道包括證券市場上市、企業並購和股權回購。目前對投資未上市企業的退出方法較為單一,主要是通過證券市場上市。我國2004年5月設立的中小企業板為高新技術企業搭建了一個發展平台。但因市場容量有限,遠不能滿足我國創業投資業日益發展的需要。
值得慶幸的是,探索非上市公司股權交易工作在今年年初取得突破性進展。我市中關村科技園區6家公司作為首批非公開發行試點公司,於今年1月被批准進入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俗稱「三板」)掛牌交易。可以說,上三板掛牌為今後更大規模的場外櫃台交易做好了准備。更重要的是在試點企業中,有3家涉及創業投資,此次試點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困擾創業投資企業多年的投資退出機制問題。如果試點能夠擴大,此項政策可為當前更多的創業投資企業的後續發展提供基本的制度保障。
更為有利的是,為解決中小企業,尤其是中小高新技術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我市的中小企業扶持專項資金在國家發改委的批准下已經啟動。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可以考慮依託現有的每年5億元的中小企業專項資金,以部分專項資金作為創業投資的引導基金,通過引導社會資金投資創業投資企業。
三、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運作模式
北京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要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對符合國家優先鼓勵發展的技術創新和高技術項目給予相應的匹配投資或貸款的補償,並實行風險共擔、收益分享,回收投資項目的分紅所得和股權轉讓收入用於滾動發展,實現基金的保值和增值。引導基金的運作可有以下三種模式:
(一)補償基金加股權投資
可考慮依託現有的中小企業專項資金,每年將部分專項資金作為引導基金。將引導基金分成兩部分,以一部分基金吸引部分社會資金共同投資或組建一家創業投資公司,另一部分作為創業投資的補償基金。創業投資公司以股權投資的方式投資風險項目公司,並進行風險投資項目的篩選、輔助調查、後期跟蹤等工作。
為解決創投公司融資問題,提高創投公司資本運作能力,創投公司可以用引導基金的補償基金作為向銀行申請貸款的信用擔保,在公司正常經營下,如不能按時償還部分貸款,由基金的補償基金償還。
(二)引導基金加擔保機構
這種模式是在第一種模式的基礎上,引入擔保機構,並將創投公司作為風險項目公司的投融資平台。政府通過補償基金放大擔保公司給創投公司擔保的貸款規模,並引導創投公司的貸款方向。創投公司可組建專管機構,負責創業資本的運營,承辦項目公司信用管理的具體工作,綜合協調管理全部項目公司的資金運作,並負責批量向貸款銀行申請貸款,負責貸款的統借統還,對銀行承擔最終還本負息責任。
這種運作模式可以考慮引導基金只作擔保公司的補償基金,而對創投公司不進行投資。這樣一方面減少了政府的初期投資,另一方面也利於創投公司的市場化運營。
(三)引導基金作為母基金吸引社會投資
這種模式是先由政府投資的公司吸收其他社會資金共同組建母基金。母基金可以採用有限責任公司形式或股份制公司形式。由母基金作為引導基金,和國內外具有優良管理能力和投資能力的創業投資基金管理機構或團隊,以共同組建創業投資子基金的方式,建立支持創業投資發展。政府通過組建母基金的方式與企業資金按照一定的匹配和放貸來支持風險投資項目。母基金可在發起期(一般指前三年)、出資期(一般指4-10年)和回收期(一般指11-13年)內根據發起設立子基金的協議,逐步向子基金撥付資金,回收子基金收益和投資成本並對收益進行再分配。在回收期可對子基金進行清算,並最終將基金賣給社會投資者。
在最初設立母基金時,根據《配套政策》,公司型基金可以向國家開發銀行申請軟貸款,滿足公司的資本金要求,從而較快組建母基金。目前國家開發銀行正在積極介入到創業投資中,並於今年3月,與中新蘇州工業園區創業投資有限公司按照這種模式建立了蘇州工業園區創業投資引導基金。
四、引導基金建立的幾個相關問題
從我國創業投資的發展歷程,可以認識到當前政府設立引導基金時須著重考慮的三個相關問題。
(一)政府的定位問題
引導基金的建立旨在吸引社會資本進入到那些商業性資金不願進入的、具有高風險、高成長性的高新技術領域。過去政府對創投企業支持的方式是成立國有或國有控股的創業投資企業。但這種國有控股企業在公司治理結構方面往往會存在一些問題。因此,目前政府對創投的支持要重點考慮通過建立一個規范的引導基金,以參股或給予補償的方式來吸引民間資金或者是一些外資的進入,政府並不幹預創業投資的運作,創投項目還是要由創業投資家們自己選擇。政府通過引導基金的運作,引導社會資本按照市場規律來進行風險投資。政府的責任是設計好引導基金的運作模式,落實好相關的財政金融優惠政策,並提供良好的市場環境。
(二)創投公司投資方向和創投企業性質問題
當前政府參股或引導創投公司首先要考慮創投公司的投資定位問題,由此來決定相關的引導政策。如果創業投資基金作為完全商業性資金,它主要投資於處於擴張期的創業性企業,對於種子期和起步期的企業,由於存在很多風險,商業性資本不願意進入,而這正是當前政府要介入並能充分引導社會資本進入的創投領域,這也符合政府進行風險投資的初衷。因此,當前本市引導基金應主要投資於種子期和起步期的企業。
因此,政府建立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應主要具備以下特點:一是基金的主要資助對象是一般投資者或銀行不願提供資金的高科技、產品新、成長快、具有巨大的增長潛力的企業,中小企業是重點;二是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是以引導社會資本進入創投領域為目的,而不是以控制被投資公司所有權為目的,要讓創業投資者甘願承擔創業投資的風險,創投資本投資的著眼點不在於投資對象當前的盈虧,而在於創投資本的發展前景和資產增值,以便能通過上市或出售獲得高額的資本利得回報;三是引導基金引導的創業投資者並不直接參與產品的研究與開發、生產與銷售等經營活動,而是間接地扶持投資企業的發展,提供必要的財務監督與咨詢,使所投資的公司能夠健全經營、價值增強。
由此看來,創投公司的性質應是以追求長期(至少5-13年)的市場盈利為目的市場化主體,而不是追求短期盈利為目的的投資公司。這種長期性應體現在政府支持的高科技產品從發育、成長到基本成熟所需的必要時間,而這種盈利性是一攬子項目的盈利,不以單個項目的利得論創投企業的盈虧。
(三)運行模式的選擇問題
當前國內外創投運作模式大體上有五種。一種是美國的中小企業創投基金(基金投資型),政府通過信用在社會上募集資金,以部分募集的資金吸引社會資金投資中小創投企業,並以投資公司的大部分利潤按股份制給投資者,同時通過貸款來獲得另外的資金,從而發揮政府的杠桿作用。
另一種是以色列基金和台灣的開發基金(本文提到的蘇州工業園區和國家開發銀行成立的投資引導基金就類似此種類型),通過組建母基金,帶動多個子基金,在基金成熟時,逐漸把政府投資的股權隨著社會資本的進入出售給社會投資者,最終退出母基金。
第三種模式就是上海模式,是把創投企業定位成一個母基金方式,通過支持一些中小企業管理團隊發起一些小的投資公司。第四種是深圳模式,是把大眾基金集中在一個集團內,建立起一個航空母艦,來帶動很多小的艦隊。第五種是現在的天津模式,是把深圳模式和上海模式結合起來。既設立一個母基金,支持一些獨立小團隊,又設立創投公司來自己投資,管理著一部分基金。
本文所設計的引導基金的三種模式,是綜合考慮以上各種模式的優缺點,結合本市現有的創投資源而設計的。本文所設計的第一種模式類似上海模式,又引入補償基金來吸引銀行貸款,放大基金。由於我國有關產業基金的法規並不完善,目前也只能以政府信用的形式來增強創投公司的融資能力。這種模式的優點是操作上能夠較快啟動,引導社會資金的示範作用會很快顯現。不過,這種模式政府投資的風險較大,如果同創投企業相關的約定不完善的話,引導基金很難在長期投資中實現保值增值。
第二種模式在綜合考慮第一種模式優點的基礎上,做強創投公司,並將其打造成投融資平台。為減少政府引導基金的投資風險,引入擔保公司作為政府投資風險防範的最後一道防火牆。同時,如果政府只設立補償基金,而不進行投資的話,以補償基金來放大擔保公司的擔保能力,從而增加創投企業融資能力,實現政府基金的杠桿作用。這種模式實際上是當前政府通過政策性擔保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最常用的做法。以這種運作模式,政府承擔的風險較低,政府幹預創投公司運作的程度也較低,也較易操作。
第三種模式類似以色列的模式。這種模式可以說市場化運作程度較高,是政府介入創投領域程度最低的一種模式,利於創投企業的獨立發展。並且在基金成立時就設計了政府退出的渠道,在制度上保證了引導基金的保值增值。
五、建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模式選擇的建議
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當前可考慮採用第一種模式較快啟動引導基金,較小規模地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創投領域,在創投企業有一定的實力且能夠進行資本運營時,將其打造成投融資平台,再轉向第二種模式。這是當前較為現實的一種選擇。
盡管第三種模式相對投資公司而言有許多優勢,但實際上由於目前我國產業投資基金相關的法律法規並不完善,基金運作模式實際上仍按投資公司的模式運作(區別在於創投公司自己運作投資,而公司型基金是由基金的管理人代為運作)這種基金並不具有真正意義的基金(如免稅等)。所以,如果以第一、二模式運作投資公司較為成功的話,待條件成熟再組建母基金也為時不晚。
作者單位:市發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