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投資理財套路陷阱有多深一貪心可能血本無歸,怎樣安全理財
一般可以選擇不超過5%的年化收益率產品,並選擇在大型銀行理財平台進行投資理財,應該還是有安全性的,僅供參考。
⑵ 女子買理財血本無歸,還被抓起來要坐牢,啊,怎麼回事
您好!杭州的廖阿姨今年剛六十齣頭,平日里閑來無事,手頭又比較寬裕,一直想著找一個回報率高一點的項目做做投資。
2015年9月初的一天,廖阿姨的小姐妹王某告訴她一種名為「萬達復利」的理財產品,聲稱這種理財產品的「收益率」高達40%。
在廖阿姨將信將疑之際,王某請來了她自己的介紹人蔡某,讓她給廖阿姨講解這種能「賺大錢」的產品。
據蔡某講解,這份理財產品需要投資人先花費一萬元購買數量為一萬的「萬達幣」獲取資格,之後就能每天定期收到利息。
除此之外,廖阿姨如果能推薦別人購買該產品就可以獲得推薦獎,甚至被推薦人再次推薦其他人購買時,廖阿姨也能獲得「見點獎」等動態收入。
另外,當直接推薦的人數達到9人時,就能夠成立報單中心,在報單中心報單的人也能為廖阿姨帶來獎勵。
聽了這些「美好藍圖」的廖阿姨心動了。
小心謹慎的廖阿姨先投入1萬元購買一單進行嘗試,之後,果然每天都能收到該理財產品打入她賬戶內的利息,這讓她一下子卸去了防備。
沒過幾天,她除了自己繼續投資之外,還推薦其他親朋好友參加,為了能夠獲得更多推薦獎勵,廖阿姨還自己出資,為自己的老公、女兒、弟弟購買了該理財產品並放在自己名下。這樣一來,推薦人數很快達到了9人,於是,廖阿姨成立了報單中心開始為他人報單賺取獎勵。
不知不覺,廖阿姨的直接或者間接推薦客戶人數已超過50人,總投入70多萬元,投資項目做的也是紅紅火火。
但到了2015年的12月底,利息突然就停發了。不知緣由的廖阿姨趕緊找到蔡某詢問,蔡某一開始推說是廖阿姨操作不當,後來乾脆說她也支付不出,在廖阿姨多次催討之後也只退還了一部分錢款。
廖阿姨把自己賺的6萬元錢和上家退還的7萬多元都拿去還錢,後來還借錢還別人,但是仍然不夠填窟窿。
眼看血本無歸,加之無法應對投資人的不斷催討,2016年1月19日,廖阿姨和一些投資人一起向公安機關報了案。
一段時間之後,公安機關告知廖阿姨,她從事的是傳銷活動,同時,因她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要對她進行傳喚審查。
廖阿姨這下可真是慌了神,自己明明因為傳銷遭受了巨大的損失,怎麼還成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犯罪嫌疑人?
這就要從傳銷組織的特徵說起了。傳銷組織必須通過不斷的發展下線,收取下線的入門費,會員費等費用維持組織的生存,並達到不斷騙取錢財的目的。
廖阿姨雖然在加入的時候,是因為誤信傳銷組織的宣傳,但當她為了賺取"拉人頭"的各種獎金而積極發展下線,成立報單中心為他人報單,並且以直接或者間接發展人員數量作為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時,她的性質就發生了變化,從被害者轉化成,為傳銷組織生存和壯大發揮重要作用的參與者。
由於廖阿姨等人的報案,其背後的大型傳銷組織被曝光。而直至案發,廖阿姨直接或間接發展的人數共計50餘人,層級達到三層以上,涉案金額70餘萬元,按照刑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已經符合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構成。
最近,臨安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廖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案。
庭審中,公訴人問廖阿姨:「這個沒有任何實際產品的項目卻有這么高的回報率,有沒有想過錢從哪裡來?」
廖阿姨滿臉後悔:「一開始也不相信的,但後來聽他們講什麼互聯網金融,有高收益……主要是被高額的回報蒙蔽了理智。觸犯了法律,我現在十分後悔。」
最終,法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廖阿姨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與此同時,廖阿姨的上家王某、蔡某等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一案,也正在審理中。
(資料來源:錢江晚報)
⑶ 為什麼有些理財產品會讓人血本無歸
很正常啊 投資有風險 入市需謹慎不是瞎說的
理財產品主要是給需要資金的企業募集用的,企業進行商業行為並不是穩賺的啊,他們的經營行為如果出現了問題,失敗了,那就沒錢還銀行了,最後理財就虧了呀,而且是血虧
⑷ 理財的投資回虧的血本無歸嗎有什麼好的投資方向和建議啊
任何投資都是有風險的,風險越高盈利率就越高,如果要投資的話就拿自己盈餘的資金去,虧了一些也不會太影響自己的生活,自己心裡也能承受得住
⑸ 理財產品 血本無歸
只要是正規 擔保公司擔保的 都是利息+本金 網信理財就是
網信理財:央行互聯網金融專業委員會成員。建設銀行全資投行建銀國際戰略投資,另外如果使用邀請碼LHC34F(內部員工的邀請碼),可以再有0.5%的收益
⑹ 我被人叫去買一個基金理財他保證保本固息的但是買入後卻血本無歸但不是他本人拿的他是個打工的。可告他嗎
也可以告,這本身就是一起詐騙案,不過國家旱就不允許宣傳保本固息的理財了,你還去信,所以最後的結果應該是「呵呵「
⑺ 女子買理財被騙血本無歸還要坐牢是怎麼回事
杭州的廖阿姨今年剛六十齣頭,平日里閑來無事,手頭又比較寬裕,一直想著找一個回報率高一點的項目做做投資。2015年9月初的一天,廖阿姨的小姐妹王某告訴她一種名為「萬達復利」的理財產品,聲稱這種理財產品的「收益率」高達40%。在廖阿姨將信將疑之際,王某請來了她自己的介紹人蔡某,讓她給廖阿姨講解這種能「賺大錢」的產品。據蔡某講解,這份理財產品需要投資人先花費一萬元購買數量為一萬的「萬達幣」獲取資格,之後就能每天定期收到利息。
廖阿姨雖然在加入的時候,是因為誤信傳銷組織的宣傳,但當她為了賺取"拉人頭"的各種獎金而積極發展下線,成立報單中心為他人報單,並且以直接或者間接發展人員數量作為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時,她的性質就發生了變化,從被害者轉化成,為傳銷組織生存和壯大發揮重要作用的參與者。
由於廖阿姨等人的報案,其背後的大型傳銷組織被曝光。而直至案發,廖阿姨直接或間接發展的人數共計50餘人,層級達到三層以上,涉案金額70餘萬元,按照刑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已經符合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