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光彩(北京)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位於北京,注冊資本3000萬元
法定代表人:朱助彩
成立時間:2012-03-09
注冊資本:3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110000014713020
企業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華南路11號1幢8層1-10內808
『貳』 北京中金華平國際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北京中金華平國際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金華平。公司成立於2013-07月,注冊資本為1億元人民幣,主營業務為股權投資。[1]
法定代表人:李秀文
成立時間:2013-07-08
注冊資本:10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110000016059708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朝陽門外大街甲6號21層2座2102室
『叄』 泰赫坤澤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是私募基金嗎
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的不同點,
.1、募集的對象不同。公募基金的募集對象是廣大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的投資者。而私募基金募集的對象是少數特定的投資者,包括機構和個人。
2、募集的方式不同。公募基金募集資金是通過公開發售的方式進行的,而私募基金則是通過非公開發售的方式募集,這是私募基金與公募基金最主要的區別。在我國,公募基金都在公開媒體上大做廣告以招徠客戶,而私募基金在吸引客戶時不能利用任何傳播媒體做廣告。
3、信息披露要求不同。公募基金對信息披露有非常嚴格的要求,其投資目標、投資組合等信息都要披露。而私募基金則對信息披露的要求很低,具有較強的保密性。
4、監管不同。公募基金由證監會依法進行監管,並實行行業自律,而私募基金僅屬於普通的投資者。
5、投資限制不同。公募基金在在投資品種、投資比例、投資與基金類型的匹配上有嚴格的限制,而私募基金的投資限制完全由協議約定。簡單一點就是公幕基金公司購買某一隻股票金額不能超過該支股票的10%,單支股票占單只公幕基金的資產比例不能超過10%。而私幕基金沒有這限制,如果私幕看好雲南白葯這支股票最好,私幕經理可以全部將資產放在雲南白葯這支股票上,這便於私幕大比例購買自己看好的股票,這也是眾多公幕基金經理轉投私幕的一個主要原因。
6、業績報酬不同。公募基金不提取業績報酬,只收取管理費。而私募基金則收取業績報酬,一般不收管理費。對公募基金來說,業績僅僅是排名時的榮譽,而對私募基金來說,業績則是報酬的基礎。
7、投資限額不同。公募基金申購限額一般1000元,定投更低有的可以100元,滿足一般中小投資者都能參與;而私募基金 對投資人的金額限制比較高,目前一般要達到100萬才准購買。中國有一批巴菲特的信徒,像但斌、趙丹陽等。祝你投資理財財源廣進。
『肆』 北京泰赫國際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怎麼樣
北京泰赫國際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2015-02-02在北京市朝陽區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注冊地址位於北京市朝陽區太陽宮中路12號樓14層1401。
北京泰赫國際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1101023302794035,企業法人張英樂,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北京泰赫國際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是:非證券業務的投資管理、咨詢;股權投資管理(不得從事下列業務:1.發放貸款;2.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生品交易;3.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4.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項目投資;資產管理。(「1、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不得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2、不得公開開展證券類產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動;3、不得發放貸款;4、不得對所投資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提供擔保;5、不得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在北京市,相近經營范圍的公司總注冊資本為366861500萬元,主要資本集中在 5000萬以上 規模的企業中,共15028家。
北京泰赫國際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對外投資3家公司,具有0處分支機構。
通過愛企查查看北京泰赫國際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資訊。
『伍』 北京泰赫國際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北京泰赫國際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2015年2月,主要致力於私募股權投資;資產管理;投資管理;投資咨詢;管理咨詢;投資顧問等綜合金融管理業務。
法定代表人:張英樂
成立日期:2015-02-02
注冊資本:3000萬元人民幣
所屬地區:北京市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101023302794035
經營狀態:開業
所屬行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人員規模: 少於50人
企業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太陽宮中路12號樓14層1401
經營范圍:非證券業務的投資管理、咨詢;股權投資管理(不得從事下列業務:1.發放貸款;2.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生品交易;3.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4.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項目投資;資產管理。(「1、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不得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2、不得公開開展證券類產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動;3、不得發放貸款;4、不得對所投資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提供擔保;5、不得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