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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保險都是金融產品嗎

發布時間:2021-08-17 08:33:50

A. 保險業也是金融業嗎

金融業指的是銀行與相關資金合作社,還有保險業,除了工業性的經濟行為外,其他的與經濟相關的都是金融業。
金融業定義:金融業是指經營金融商品的特殊行業,它包括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業、證券業和租賃業。
金融業特點
金融業具有指標性、壟斷性、高風險性、效益依賴性和高負債經營性的特點。
1、指標性
指標性是指金融的指標數據從各個角度反映了國民經濟的整體和個體狀況,金融業是國民經濟發展的晴雨表。
2、壟斷性
壟斷性一方面是指金融業是政府嚴格控制的行業,未經中央銀行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允許隨意開設金融機構;另一方面是指具體金融業務的相對壟斷性,信貸業務主要集中在四大商業銀行,證券業務主要集中在國泰、華夏、南方等全國性證券公司,保險業務主要集中在人保、平保和太保。
3、高風險性
高風險性是指金融業是巨額資金的集散中心,涉及國民經濟各部門。單位和個人,其任何經營決策的失誤都可能導致「多米諾骨牌效應」。
4、效益依賴性
效益依賴性是指金融效益取決於國民經濟總體效益,受政策影響很大。
5、高負債經營性
高負債經營性是相對於一般工商企業而言,其自有資金比率較低。金融業在國民經濟中處於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地位,關繫到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具有優化資金配置和調節、反映、監督經濟的作用。金融業的獨特地位和固有特點,使得各國政府都非常重視本國金融業的發展。我國對此有一個認識和發展過程。過去我國金融業發展既緩慢又不規范,經過十幾年改革,金融業以空前未有的速度和規模在成長。隨著經濟的穩步增長和經濟、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入,金融業有著美好的發展前景。
金融業的產生與發展
金融業起源於公元前2000年巴比倫寺廟和公元前6世紀希臘寺廟的貨幣保管和收取利息的放款業務。公元前5~前3世紀在雅典和羅馬先後出現了銀錢商和類似銀行的商業機構。在歐洲,從貨幣兌換業和金匠業中發展出現代銀行。最早出現的銀行是義大利威尼斯的銀行(1580)。1694年英國建立了第一家股份制銀行——英格蘭銀行,這為現代金融業的發展確立了最基本的組織形式。此後,各資本主義國家的金融業迅速發展,並對加速資本的積聚和生產的集中起到巨大的推動作用。19世紀末20世紀初,主要資本主義國家進入壟斷資本主義階段。以信用活動為中心的銀行壟斷與工業壟斷資本相互滲透,形成金融資本,控制了資本主義經濟的命脈。中國金融業的起點可追溯到公元前256年以前周代出現的辦理賒貸業務的機構,《周禮》稱之為「泉府」。南齊時(479~502)出現了以收取實物作抵押進行放款的機構「質庫」,即後來的當鋪,當時由寺院經營,至唐代改由貴族壟斷,宋代時出現了民營質庫。明朝末期錢庄(北方稱銀號)曾是金融業的主體,後來又陸續出現了票號、官銀錢號等其他金融機構。由於長期的封建統治,現代銀行在中國出現較晚。鴉片戰爭以後,外國銀行開始進入中國,最早的是英國麗如銀行(1845)。隨後又相繼設立了英國的麥加利銀行(即渣打銀行)和匯豐銀行、德國的德華銀行、日本的橫濱正金銀行、法國的東方匯理銀行、俄國的華俄道勝銀行等。中國人自己創辦的第一家銀行是1897年成立的中國通商銀行。辛亥革命以後,特別是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以後,中國的銀行業開始有較快的發展,銀行逐步成為金融業的主體,錢庄、票號等相應退居次要地位,並逐步衰落。中國銀行業的發展基本上是與民族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發展互為推進的。這表明了金融業與工商業之間的緊密聯系,及其對國民經濟的重要影響。現代金融業金融業經過長時間的歷史演變,從古代社會比較單一的形式,逐步發展成多種門類的金融機構體系。在現代金融業中,各類銀行佔有主導地位。商業銀行是現代銀行最早和最典型的形式,城市銀行、存款銀行、實業銀行、抵押銀行、信託銀行、儲蓄銀行等,雖都經營金融業務,但業務性質常有較大差異,而且,金融當局往往對它們的業務范圍有所限制。現代商業銀行一般都綜合經營各種金融業務。大商業銀行除在本國設有大量分支機構外,往往在國外也設有分支機構,從而成為世界性的跨國銀行。現代大商業銀行通常是大壟斷財團的金融中心。持股公司已成為當代發達資本主義國家金融業的重要組織形式。與商業銀行性質有所不同的是專業銀行。專業銀行一般由國家(政府)出資或監督經營。其業務特別是信貸業務,大都側重於某一個或幾個行業,並以重點支持某些行業的發展為經營宗旨。中央銀行的建立是金融業發展史上的一個里程碑。在現代金融業中,中央銀行處於主導地位。它是貨幣發行銀行、政府的銀行和銀行的銀行,負責制定和執行國家的金融政策,調節貨幣流通和信用活動,一般也是金融活動的管理與監督機關。除銀行外,現代金融業中還包括各種互助合作性金融組織(如合作銀行、互助銀行、信用合作社或信用組合等)、財務公司(或稱商人銀行)、貼現公司、保險公司、證券公司、金融咨詢公司、專門的儲蓄匯兌機構(儲金局、郵政儲匯局等)、典當業、金銀業、金融交易所(證券交易所、黃金交易所、外匯調劑市場等)和資信評估公司等等。現代金融業的經營手段已十分現代化,電子計算機和自動化服務已相當普及。
中國的金融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金融業始創於革命根據地。最早的金融機構是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在廣東、湖南、江西、湖北等地的農村信用合作社,以及1926年12月在湖南衡山柴山洲特區由農民協會創辦的柴山洲特區第一農民銀行。隨著革命戰爭的發展,各革命根據地紛紛建立起農村信用合作社和銀行。1948年1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在河北石家莊市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革命根據地和解放區的銀行逐步並入中國人民銀行。政府沒收了國民黨的官僚資本銀行,並對私營金融業進行了社會主義改造。在此基礎上建立起高度集中統一的國家銀行體系。同時,政府在廣大農村地區,發動和組織農民建立了大批集體性質的農村信用合作社,並使它們發揮了國家銀行在農村基層機構的作用。高度集中的「大一統」國家銀行體系與眾多的農村信用合作社相結合是50~70年代中國金融業的最顯著特點。從1979年起,中國開始對金融業進行體制改革。中國人民銀行擺脫了具體的工商信貸業務,開始行使中央銀行的職能;國家專業銀行逐一成立;保險公司重新成立並大力發展國內外業務;股份制綜合性銀行和地區性銀行開始建立;信託投資機構大量發展;租賃公司、財務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合作銀行、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資信評估公司、中外合資銀行、外資銀行等都得到一定程度的發展,形成一個以專業銀行為主體,中央銀行為核心,各種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並存的現代金融體系。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B. 保險業是否屬於金融行業

保險屬於金融行業。

C. 保險是不是屬於金融行業

是的!金融業是指經營金融商品的特殊行業,它包括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業、證券業和租賃業。


知識延伸:買保險如何挑選一份適合自己的產品

看需求

因為不同的年齡段,不同的性別、職業、和身體狀況、經濟條件買保險的需求是不一樣的,只有明確了需求才能選好產品。

比如你是一個人單身貴族,還是小兩口之家,或者是三口之家,又或者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在選擇保險產品或者定製保險方案時,側重點都是不一樣的。

因為買保險不是買菜或者買一般的消費品,它必須考慮到後續的一個情況,它的本質是要解決一個人和家庭將來也許會面臨的風險的資金問題,所以,我們必須搞清楚我們買保險的需求究竟是什麼?

比如,你的家庭經濟負擔無法承受的起高額的醫葯費,但是你又擔心家裡人會生病,那麼你可以考慮購買健康險;如果你擔心自己年紀大了生活沒有保障,可以及時為自己准備一份養老保險;如果你出去旅遊擔心發生意外,可以給自己買一份意外險。

所以,弄清楚保險的需求再去買保險才是最合理的。

但是生活中的風險有時候不是單一出現的,我們會有健康的需求,同時也有對意外發生的擔憂,所以我們需要將不同的產品組合起來才能充分去化解復雜的風險。

看產品

首先,我們通過分析自己自身的情況明確了自己的需求,下一步就是挑選對應的產品了。比如,我們最想保障的幾個風險是身故,意外和疾病,那麼,我們對應的保險種類就是壽險,意外險和健康險。

在我們考慮的這幾個險種裡面,分析和比較這類險種的投保條件、有什麼保險責任、責任免除,還有保單有什麼附屬功能,繳費的方式……再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最符合自己情況的保險產品和保險產品組合。

還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是,一定要細化產品需求找產品。即在最大限度內,選擇和自己需求匹配度最高的產品,其中保費也是我們考慮的一個因素。

比如我們計劃買一份重疾險,就要進一步明確自己的需求:關於重疾險是否包含輕症賠付?是消費型還是終身型的保險?是單次賠付還是多次賠付?都需要弄清楚。

追求細節固然重要但是保險產品的本質才是我們關注的重點,因為沒有一款產品百分之百吻合你的需求,這是我們必須要去承認的。

看收入

看完需求和產品,接下來我們重點需要考慮的問題就是保費是否在我們可以承受的范圍內,明確自己的保障額度和繳費方式。

一般情況下,保費支出通常占年收入的5%~15%之間比較合適,如果太高,很可能會面臨保費交不起而出現保費中斷的局面,那樣不僅保單作廢,之前交的錢也打水漂了。所以我們一定要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來確定自己的保障額度和繳費方式。

比如我們計劃購買一款重疾險產品,就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看下我們一年要付多少年?要交多少年?保額是多少?綜合考慮後再決定買不買。

看條款

很多買保險的人認為保險買完就「萬事大吉」了,把保險合同束之高閣,其實,對於每一位投保人來說,買保險過程中的每一項都是不容忽視的,還有特別重要的一點就是一定要仔細的閱讀合同條款。

保險責任的條款、保險責任免除條款、賠償處理條款和相關名詞解釋,都是我們買保險前必須要去弄清楚的,只有明確了這份保單為你提供了什麼樣的保障,我們才能充分的享受保險帶來的保障功能。

看輕症豁免

在重疾險產品裡面,通常會有「輕症豁免」、「重疾豁免」、「全殘豁免」、「身故豁免」四種情況。比如發生了身故或者重大疾病,得到保險公司的理賠,合同就會終止,之後的保費也不用再交了。

相對於其他三種豁免來說,輕症豁免的門檻是最低的,也更人性化,在發生合同裡麵包含的輕症後,後續的保費可以不用交,合同繼續有效,重疾的保障仍然有效。

重疾險產品的豁免條款分為「輕症豁免」、「重疾豁免」、「全殘豁免」、「身故豁免」四種情況。例如發生重疾或者身故,得到理賠後,合同就會終止,未來的保費不用再交了。

所以我們在選擇重疾險的時候,當其他條件基本類似,我們可以優先選擇帶有輕症豁免的重疾險。

看賠付比例和次數

眾所周知,在保費相近的情況下,賠付的比例越高對消費者越有利。目前保險市場尚大多數輕症的賠付比例是20%-30%,有的輕症止賠付一次,有的可以進行多次賠付,我們在選擇時,會自然選擇多次賠付的輕症賠付。

輕症疾病保障通常會和重疾險捆綁出現,以附加險的形式出現。當然,含有輕症的重疾險保費相對來說更高,所以我們要看保費增加的是否合理。

如果每年的保費增加個幾百塊,是可以考慮的,如果太多,則沒有必要。在預算有限的情況下,我們應該優先考慮重疾險,再經濟寬裕之後再考慮是否補充。當然,相同條件下,有輕症保障的肯定比沒有輕症保障的好,這就要大家自己自行去對比了。

引自:網頁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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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汽車保險是金融產品嗎

汽車金融是由消費者在購買汽車需要貸款時,可以直接向汽車金融公司申請優惠的支付方式,可以按照自身的個性化需求,來選擇不同的車型和不同的支付方法。對比銀行,汽車金融是一種購車新選擇。目前買車貸款方式有銀行與汽車金融公司兩種。銀行汽車貸款手續:需要提供戶口本、房產證等資料,通常還需以房屋做抵押,並找擔保公司擔保,繳納保證金及手續費。首付:一般首付款為車價的30%,貸款年限一般為3年,需繳納車價10%左右的保證金及相關手續費。利率:銀行的車貸利率是依照銀行利率確定。·汽車金融公司手續:不需貸款購車者提供任何擔保,只要有固定職業和居所、穩定的收入及還款能力,個人信用良好即可。首付:首付比例低,貸款時間長。首付最低為車價的20%,最長年限為5年,不用繳納抵押費。利率:汽車金融公司的利息率通常要比銀行高一些。公司:一汽大眾東風汽車上汽通用北京賓士福特豐田由柳洪平創建。[編輯本段]汽車金融內涵汽車金融主要指與汽車產業相關的金融服務,是在汽車研發設計、生產、流通、消費等各個環節中所涉及到的資金融通的方式、路徑或者說是一個資金融通的基本框架,即資金在汽車領域是如何流動的,從資金供給者到資金需求者的資金流通渠道。主要包括資金籌集、信貸運用、抵押貼現、金融租賃,以及相關保險、投資活動,它是汽車業與金融業相互滲透的必然結果。汽車金融是汽車產業與金融的結合,是當前產業金融的重要領域。汽車金融通過資源的資本化、資產的資本化、知識產權的資本化、未來價值的資本化實現產業與金融的融合,促進其互動發展,從而實現價值的增值。全生命周期汽車金融產業價值鏈汽車金融的發展出了要發展各種汽車金融產品,還要為汽車金融參與主體提供解決方案,在《產業金融》一書中就提出了全生命周期汽車金融服務體系,並列舉了各種金融工具應用及案例。同時提出了一系列解決方案:1、汽車製造商整體解決方案2、汽車經銷商整體解決方案3、汽車保險公司整體解決方案4、汽車金融機構整體解決方案[編輯本段]中國汽車金融市場發展簡況在中國汽車金融尚處萌芽階段,而在國外,汽車金融公司早已在多年的市場考驗中成熟壯大,發達國家的貸款購車比例平均都在70%左右。截止到2006年,全球41個國家有38.2%的用戶是通過貸款買車的,汽車金融公司已經成為汽車公司利益重要的利潤來源之一。當一國人均GDP達到700美元時,便開始進入汽車消費時代。2004年8月18日,上海通用汽車金融有限責任公司正式成立,這是《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實施後中國首家汽車金融公司,標志著中國汽車金融業開始向汽車金融服務公司主導的專業化時期轉換。隨後又有福特、豐田、大眾汽車金融服務公司相繼成立。2004年10月1日,銀監會又出台了《汽車貸款管理辦法》,以取代《汽車消費貸款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了汽車消費信貸業務。中國汽車消費信貸開始向專業化、規模化方向發展。在這個過程中,保險公司的車貸險業務在整個汽車消費信貸市場的作用日趨淡化,專業汽車信貸服務企業開始出現,銀行與汽車金融公司開始進行全面競爭。截至2007年底,中國汽車金融公司主要有9家,其中3家為中外合資,6家為外商獨資。截至2007年12月底,已開業的8家公司資產總額284.98億元,其中:貸款余額255.15億元,負債總額228.22億元,所有者權益56.76億元,當年累計實現盈利1647萬元。[編輯本段]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8年第1號《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於2007年12月27日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第64次主席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主席劉明康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四日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對汽車金融公司的監督管理,促進我國汽車金融業的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汽車金融公司,是指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銀監會)批准設立的,為中國境內的汽車購買者及銷售者提供金融服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第三條汽車金融公司名稱中應標明「汽車金融」字樣。未經中國銀監會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汽車金融業務,不得在機構名稱中使用「汽車金融」、「汽車信貸」等字樣。第四條中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法對汽車金融公司實施監督管理。第二章機構設立、變更與終止第五條設立汽車金融公司應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出資人;(二)具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最低限額注冊資本;(三)具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銀監會規定的公司章程;(四)具有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熟悉汽車金融業務的合格從業人員;(五)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內部控制、業務操作、風險管理等制度;(六)具有與業務經營相適應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其他設施;(七)中國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第六條汽車金融公司的出資人為中國境內外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其中主要出資人須為生產或銷售汽車整車的企業或非銀行金融機構。第七條汽車金融公司出資人中至少應有1名出資人具備5年以上豐富的汽車金融業務管理和風險控制經驗。汽車金融公司出資人如不具備前款規定的條件,至少應為汽車金融公司引進合格的專業管理團隊。第八條非金融機構作為汽車金融公司出資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一)最近1年的總資產不低於80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年營業收入不低於50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合並會計報表口徑);(二)最近1年年末凈資產不低於資產總額的30%(合並會計報表口徑);(三)經營業績良好,且最近2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四)入股資金來源真實合法,不得以借貸資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託資金入股;(五)遵守注冊所在地法律,近2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六)承諾3年內不轉讓所持有的汽車金融公司股權(中國銀監會依法責令轉讓的除外),並在擬設公司章程中載明;(七)中國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第九條非銀行金融機構作為汽車金融公司出資人,除應具備第八條第三項至第六項的規定外,還應當具備注冊資本不低於3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的條件。第十條汽車金融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5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注冊資本為一次性實繳貨幣資本。中國銀監會根據汽車金融業務發展情況及審慎監管的需要,可以調高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第十一條汽車金融公司的設立須經過籌建和開業兩個階段。申請設立汽車金融公司,應由主要出資人作為申請人,按照《中國銀監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申請材料目錄和格式要求》的具體規定,提交籌建、開業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以中文文本為准。第十二條未經中國銀監會批准,汽車金融公司不得設立分支機構。第十三條中國銀監會對汽車金融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實行任職資格核准制度。第十四條汽車金融公司有下列變更事項之一的,應報經中國銀監會批准:(一)變更公司名稱;(二)變更注冊資本;(三)變更住所或營業場所;(四)調整業務范圍;(五)改變組織形式;(六)變更股權或調整股權結構;(七)修改章程;(八)變更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九)合並或分立;(十)中國銀監會規定的其他變更事項。第十五條汽車金融公司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經中國銀監會批准後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二)公司章程規定的權力機構決議解散;(三)因公司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四)其他法定事由。第十六條汽車金融公司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經中國銀監會批准,可向法院申請破產:(一)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明顯缺乏清償能力,自願或應其債權人要求申請破產;(二)因解散或被撤銷而清算,清算組發現汽車金融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應當申請破產。第十七條汽車金融公司因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被宣告破產而終止的,其清算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辦理。第十八條汽車金融公司設立、變更、終止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核準的行政許可程序,按照《中國銀監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執行。第三章業務范圍第十九條經中國銀監會批准,汽車金融公司可從事下列部分或全部人民幣業務:(一)接受境外股東及其所在集團在華全資子公司和境內股東3個月(含)以上定期存款;(二)接受汽車經銷商采購車輛貸款保證金和承租人汽車租賃保證金;(三)經批准,發行金融債券;(四)從事同業拆借;(五)向金融機構借款;(六)提供購車貸款業務;(七)提供汽車經銷商采購車輛貸款和營運設備貸款,包括展示廳建設貸款和零配件貸款以及維修設備貸款等;(八)提供汽車融資租賃業務(售後回租業務除外);(九)向金融機構出售或回購汽車貸款應收款和汽車融資租賃應收款業務;(十)辦理租賃汽車殘值變賣及處理業務;(十一)從事與購車融資活動相關的咨詢、代理業務;(十二)經批准,從事與汽車金融業務相關的金融機構股權投資業務;(十三)經中國銀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第二十條汽車金融公司發放汽車貸款應遵守《汽車貸款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第二十一條汽車金融公司經營業務中涉及外匯管理事項的,應遵守國家外匯管理有關規定。第四章風險控制與監督管理第二十二條汽車金融公司應按照中國銀監會有關銀行業金融機構內控指引和風險管理指引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全面有效的風險管理體系。第二十三條汽車金融公司應遵守以下監管要求:(一)資本充足率不低於8%,核心資本充足率不低於4%;(二)對單一借款人的授信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15%;(三)對單一集團客戶的授信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50%;(四)對單一股東及其關聯方的授信余額不得超過該股東在汽車金融公司的出資額;(五)自用固定資產比例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40%。中國銀監會可根據監管需要對上述指標做出適當調整。第二十四條汽車金融公司應按照有關規定實行信用風險資產五級分類制度,並應建立審慎的資產減值損失准備制度,及時足額計提資產減值損失准備。未提足准備的,不得進行利潤分配。第二十五條汽車金融公司應按規定編制並向中國銀監會報送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中國銀監會要求的其他報表。第二十六條汽車金融公司應建立定期外部審計制度,並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的4個月內,將經法定代表人簽名確認的年度審計報告報送公司注冊地的中國銀監會派出機構。第二十七條中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必要時可指定會計師事務所對汽車金融公司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風險狀況、內部控制制度及執行情況等進行審計。中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要求汽車金融公司更換專業技能和獨立性達不到監管要求的會計師事務所。第二十八條汽車金融公司如有業務外包需要,應制定與業務外包相關的政策和管理制度,包括業務外包的決策程序、對外包方的評價和管理、控制業務信息保密性和安全性的措施和應急計劃等。汽車金融公司簽署業務外包協議前應向注冊地中國銀監會派出機構報告業務外包協議的主要風險及相應的風險規避措施等。第二十九條汽車金融公司違反本辦法規定的,中國銀監會將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或其行為嚴重危及公司穩健運行、損害客戶合法權益的,中國銀監會可區別情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採取暫停業務、限制股東權利等監管措施。第三十條汽車金融公司已經或可能發生信用危機、嚴重影響客戶合法權益的,中國銀監會將依法對其實行接管或促成機構重組。汽車金融公司有違法經營、經營管理不善等情形,不撤銷將嚴重危害金融秩序、損害公眾利益的,中國銀監會將予以撤銷。第三十一條汽車金融公司可成立行業性自律組織,實行自律管理。自律組織開展活動,應當接受中國銀監會的指導和監督。第五章附則第三十二條本辦法第二條所稱中國境內,是指中國大陸,不包括港、澳、台地區;所稱銷售者,是指專門從事汽車銷售的經銷商,不包括汽車製造商及其他形式的汽車銷售者。第三十三條本辦法第六條所稱主要出資人是指出資數額最多並且出資額不低於擬設汽車金融公司全部股本30%的出資人。第三十四條本辦法第十九條所稱汽車融資租賃業務,是指汽車金融公司以汽車為租賃標的物,根據承租人對汽車和供貨人的選擇或認可,將其從供貨人處取得的汽車按合同約定出租給承租人佔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動。第三十五條本辦法第十九條所稱售後回租業務,是指承租人和供貨人為同一人的融資租賃方式。即承租人將自有汽車出賣給出租人,同時與出租人簽訂融資租賃合同,再將該汽車從出租人處租回的融資租賃形式。第三十六條本辦法第二十三條所稱關聯方是指《企業會計准則》第36號——關聯方披露所界定的關聯方。第三十七條本辦法第二十三條有關監管指標的計算方法遵照中國銀監會非現場監管報表指標體系的有關規定。第三十八條本辦法所稱汽車是指我國《汽車產業發展政策》中所定義的道路機動車輛(摩托車除外)。汽車金融公司涉及推土機、挖掘機、攪拌機、泵機等非道路機動車輛金融服務的,可比照本辦法執行。第三十九條本辦法由中國銀監會負責解釋。第四十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03年第4號)及《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銀監發〔2003〕23號)同時廢止。[編輯本段]圖書信息書名:汽車金融作者:強添綱出版社: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時間:2009年03月ISBN:9787114076626開本:16開定價:18.00元[編輯本段]內容簡介《汽車金融》共分八章,主要闡述了汽車金融的科學含義、國內外汽車金融的發展歷史和基本運作規律;系統地介紹了汽車金融公司及其融資的基本理論;詳細闡述了汽車消費信貸的概念、種類、風險防範、法律實務,汽車保險與理賠;介紹了汽車文化、汽車租賃、汽車置換、汽車維護修理等其他汽車金融贏利模式。《汽車金融》兼顧學術性和實用性,有較強的針對性,切合教學的實際需要和專業人才培養的需求。《汽車金融》是高等院校汽車服務工程、車輛工程、交通運輸、金融與保險類專業的教材;也可作為汽車金融公司、汽車經銷商、保險公司從業人員的培訓用書;同時還可以作為廣大汽車消費者及其他對汽車、信貸和保險感興趣的讀者了解汽車金融知識的參考書。[編輯本段]圖書目錄第一章汽車金融概論第一節汽車產業與金融業的關系第二節汽車金融的概念、特點和作用第三節汽車金融體系第四節國內外汽車金融業的發展歷史和現狀第二章汽車金融公司第一節汽車金融公司定義第二節汽車金融公司與其他汽車金融服務機構的比較分析第三節汽車金融公司的贏利模式第四節汽車金融產品的開發與銷售第三章汽車金融公司的融資第一節汽車金融公司的資本結構第二節債務籌資分析第三節股權籌資分析第四章汽車消費信貸第一節汽車消費信貸的概念及特點第二節國內外汽車消費信貸發展歷史及現狀第三節汽車消費信貸的主要方式第四節汽車消費信貸風險根源及風險降低途徑第五章我國汽車消費信貸操作實務第一節以銀行為主體的汽車消費信貸操作實務第二節以經銷商為主體的汽車消費信貸操作實務第三節以汽車金融公司為主體的汽車消費信貸操作實務第六章汽車消費信貸法律實務第一節概述第二節汽車所有權的轉移第三節汽車消費信貸的其他法律問題第七章汽車保險第一節汽車保險第二節汽車保險的承保第三節汽車保險的理賠第四節汽車保險的風險管理第八章其他汽車金融盈利模式第一節汽車文化營銷第二節汽車租賃第三節汽車置換服務第四節汽車維護修理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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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保險被說是金融產品對嗎

您好,我個人認為您的理解並沒有錯,只是不太充分。
首先,商業保險公司是在藉助保險產品融資,但與此同時它也在幫助國家分擔民生問題,正是因為如此,在國務院2006年頒布的《國務院關於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國十條」)中才反復強調「加快保險業改革發展」的重要意義。
其次,對於老百姓來說,現在大多數的保險產品都可以讓他們在享受保險互助機制提供的保障之外,還可以享受到資本公司的商業運作,使得資金穩健增值。簡言之就是,「如遇風險保風險,平安健康作理財」。
最後,為何您被有些人看作是「怪物」,我覺得這可能來源於您並非是不求甚解、草草了事的人,繼續努力吧,呵呵!

F. 金融產品都包括哪些保險算嗎

金融業三駕馬車:銀行、保險、證券,其他還有期貨等。

G. 保險是金融產品嗎或者說是金融衍生品 希望回答通俗簡單一點,不要照本宣科……

是金融產品
最簡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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