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金融市場 > 保險企業熱衷不動產投資

保險企業熱衷不動產投資

發布時間:2021-08-17 03:53:05

保險資金投資不動產暫行辦法的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保險資金投資不動產行為,防範投資風險,保障資產安全,維護保險當事人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保險資金投資的不動產,是指土地、建築物及其它附著於土地上的定著物。
保險資金可以投資基礎設施類不動產、非基礎設施類不動產及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
保險資金投資基礎設施類不動產,遵照《保險資金間接投資基礎設施項目試點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投資非基礎設施類不動產及相關金融產品,遵照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不動產投資管理機構(以下簡稱投資機構),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境內依法注冊登記,從事不動產投資管理的機構。
本辦法所稱專業服務機構(以下簡稱專業機構),是指經國家有關部門認可,具有相應專業資質,為保險資金投資不動產提供法律服務、財務審計和資產評估等服務的機構。
第四條 保險資金投資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形成的財產,應當獨立於投資機構、託管機構和其他相關機構的固有財產及其管理的其他財產。投資機構因投資、管理或者處分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取得的財產和收益,應當歸入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財產。
第五條 保險公司(含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下同)投資不動產,必須遵循穩健、安全原則,堅持資產負債匹配管理,審慎投資運作,有效防範風險。
第六條 保險公司、投資機構及專業機構從事保險資金投資不動產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規定,恪盡職守,勤勉盡責,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守法的義務。
第七條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保監會)負責制定保險資金投資不動產的政策法規,依法對保險資金投資不動產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② 銀保監會:禁止保險資金投資企業直接從事房地產開發建設

(記者 計思敏 胡志挺)11月13日,銀保監會網站發布《關於保險資金財務性股權投資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一方面,銀保監會放開了險資財務性股權投資的行業限制,另一方面,也列出負面清單,為投資標的劃出紅線。
其中明確,保險資金開展財務性股權投資,所投資的標的企業不得直接從事房地產開發建設,包括開發或者銷售商業住宅。
具體來看,此次《通知》的核心內容在於取消保險資金財務性股權投資的行業限制。但這也並不意味著保險公司可以任意選擇投資標的,負面清單設置了10項情形給保險資金財務性股權投資明確劃出紅線。
此次《通知》所指的財務性股權投資,是指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統稱保險機構)以出資人名義投資並持有未上市企業股權,且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的相關規定,保險機構及其關聯方對該企業不構成控制或共同控制的直接股權投資行為。
某房產研究院分院院長張波認為,《通知》中關於保險資金投資房地產的規定,符合房地產市場金融風險監管的總體監管目標,保險資金採取「明股實債」方式進入房地產開發領域的現象並不鮮現,由此產生的隱形風險不容忽視,因此這一政策無疑強化了資金監管的滲透性。
「一方面,當前房地產行業中TOP50房企中未上市的企業已經不多,未上市企業相對而言風險本身比較大;另一方面,國家對於保險資金投資一些高風險性資產,特別是房地產業作出明確限制性要求,也代表了保險資本對於房地產投資的進一步從嚴。」 盤古智庫高級研究員江瀚提到。
張波認為,在「三道紅線」等高壓下,「債轉股」融資需求增加。目前監管層做出上述禁止性規定,主要是源於整體控制房企的債券融資,這導致房企加大股權類融資,而股權類融資也存在一定風險,保險資金對於風險管控要求高,如果大量進入到房地產直接開發領域,並不利於其穩定性和安全性。
「保險資金的資金來源很大一部分是老百姓交的保費,其帶有公共屬性,同時其資金成本也非常低,為了防止出現系統性的風險導致保費受損,因此保險資金財務投資此前多集中於養老金、債權性質的債券,給保險資金保值增值。此次,劃定負面清單後,保險資金的投資范圍擴大,可提升保險資金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說道。
值得一提的是,房地產業由於低估值高收益等特點一直受到險資青睞。據克而瑞地產研究公布的報告,2020年上半年排名TOP50的房企中,有超過三分之一房企的前十大股東中有險資的身影。其中,中國平安和中國人壽投資TOP50強房企數量相對較多,特別是中國平安,目前均位列碧桂園、旭輝控股、中國金茂、華夏幸福的第二大股東。
報告顯示,國家「房住不炒」的調控理念不改,險資進入房地產行業,主要集中在股權、債權類投資,資金不會直接流向房市。在險資權益性資產入房方面,一方面隨著保費的近幾年爆發式增長,險資需要尋找給其帶來穩定收益的投資渠道,預期收益率高,風險相對較小,成長性強的產業則會得到青睞,同時險資青睞業績穩健的價值型上市公司以獲取長期分紅和股價成長。
張波指出,此次《通知》未對投資房企上市公司提出相應要求,規定目前是禁止投資未上市公司。這在一定程度上或會加劇險資向上市房企靠攏。但值得關注的是,已上市房企並不代表著自身當下的財務風險水平就處於較低水平,未來不排除對上市房企的資金監管,可能會通過證監會等部門進一步規范和升級。

③ 保險公司投資渠道都有哪些以及優勢是什麼

就我所知,平安的投資渠道很多 而且很強.諸如京滬告訴,三峽,小浪底等等.很多國家大型投資都有的,這樣保障自然很高了.
而且還會集中把保費給銀行做大額貸款,費率要高的多.

④ 保險資金投資不動產暫行辦法的第二章 資格條件

第八條 保險公司投資不動產,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管理制度、決策流程和內控機制;
(二)實行資產託管機制,資產運作規范透明;
(三)資產管理部門擁有不少於8名具有不動產投資和相關經驗的專業人員,其中具有5年以上相關經驗的不少於3名,具有3年以上相關經驗的不少於3名;
(四)上一會計年度末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50%,且投資時上季度末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50%;
(五)上一會計年度盈利,凈資產不低於1億元人民幣(貨幣單位下同);
(六)具有與所投資不動產及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匹配的資金,且來源充足穩定;
(七)最近三年未發現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八)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投資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的,除符合前款第(一)、(二)、(四)、(五)、(六)、(七)、(八)項規定外,資產管理部門還應當擁有不少於2名具有3年以上不動產投資和相關經驗的專業人員。
保險公司聘請投資機構提供不動產投資管理服務的,可以適當放寬專業人員的數量要求。
第九條 為保險資金投資不動產提供投資管理服務的投資機構,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中國境內依法注冊登記,具有國家有關部門認可的業務資質;
(二)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市場信譽良好,管理科學高效,投資業績穩定;
(三)具有健全的操作流程、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且執行有效;
(四)注冊資本不低於1億元;
(五)管理資產余額不低於50億元,具有豐富的不動產投資管理和相關經驗;
(六)擁有不少於15名具有不動產投資和相關經驗的專業人員,其中具有5年以上相關經驗的不少於3名,具有3年以上相關經驗的不少於4名;
(七)接受中國保監會涉及保險資金投資的質詢,並報告有關情況;
(八)最近三年未發現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九)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機構,可以為保險資金投資不動產提供有關專業服務,發起設立或者發行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投資機構向保險資金發起設立或者發行不動產投資計劃的規則,由中國保監會另行規定。
第十條 為保險資金投資不動產提供有關服務的專業機構,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經國家有關部門認可的業務資質;
(二)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業務流程和內控機制;
(三)熟悉保險資金不動產投資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業務流程和交易結構,具有承辦投資不動產相關服務的經驗和能力,且商業信譽良好;
(四)與保險資金投資不動產的相關當事人不存在關聯關系;
(五)接受中國保監會涉及保險資金投資的質詢,並報告有關情況;
(六)最近三年未發現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七)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為保險資金投資不動產提供資產託管服務的商業銀行,應當接受中國保監會涉及保險資金投資的質詢,並報告有關情況。

⑤ 保險資金可以投資不動產,但是又不能投資居民住宅和商業房產,那還有什麼不動產可以投資

商業寫字樓、國家大型基建

⑥ 不動產投資的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的不動產投資是指保險資金用於購買土地、建築物或修理住宅、商業建築等投資。這里保險公司所持有的不動產可分為營業不動產與投資用不動產兩類。
1、不動產投資的意義:保證長期安全收益;通貨膨脹的迴避;實現保險投資的社會性。
2、不動產投資過程:取得土地審核;建築計劃的測定與工程承包;保險公司的管理。

⑦ 國有企業可以買不動產作為投資嗎

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大家的錢袋子也鼓了起來,聚集起了越來越多的閑置資金,由於存放銀行的利息太低,所以大家都認為將閑置資金投資不動產是較為保險的投資方式,但是不動產投資有哪些方式呢?

一、不動產投資方式

不動產投資一般分為兩種途徑,一種是基本建設途徑,另一種是房地產開發途徑。基本建設途徑中的基本建設式;房地產開發途徑中的樓宇購買式、合作開發式和股權購買式。

1、基本建設式

是指按基建程序進行報建的方式,建設自用的房地產項目。這種建設方式是在房地產開發市場化之前,房地產項目建設的主要方式。房產地開發市場化之後,國家法律和地方法規、規章對基本建設方式進行的房地產項目建設有嚴格的條件限制,這些條件主要有三個方面:

①投資主體的限制。一般應是國家機關、全民所有制的事業單位或企業單位;

②項目性質和用途的限制。一般應是不進入房地產市場的自用、公益性質的房地產項目。如國家投資的公用事業項目等,前述機關、事業單位純粹自用公益性質的樓宇建設項目;

③各地已停止辦理經營性項目國有土地使用權協議出讓手續(下稱「停止國有土地使用權協議出讓規定」)。

除非符合特定條件或經政府特批,通過協議出讓方式取得經營性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已不可能。

2、樓宇購買式

投資人審查一家房地產開發商的資質、該房地產開發商所開發的樓宇的法律狀態,並考查該寫字樓的地理位置、建築風格等狀況,如認為符合投資人的意圖,則投資人與該房地產開發商建立商品房買賣法律關系,通過商品房買賣程序獲得樓宇的全部權利。

這種不動產投資的方式最為簡便。相當於對某特定地區正在進行開發尚未出售的房地產項目進行全面考查,在法律上、經濟上和技術上進行分析和論證。在此基礎上,選擇一家有實力的開發商開發的符合投資人意願的項目,與其談判達成購買合約。不足之處是:擬購房產所在項目已完成相關法律程序的審批,其規劃、建設等事項已很難更改。對於已建設完工的項目的狀況,只能在現有市場中進行選擇,不能以自己的意願進行所需樓宇的設計和建設。對於未建設完成之房地產項目,則又存在著預購商品房的風險。

3、合作開發式

如投資人本身不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和相關經營范圍,則選擇一家有相應資質、實力和資源的的房地產開發商進行合作。這種合作既可以是建立合資、合作的房地產開發的項目公司,也可以是通過合作協議的方式進行約定。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的合作方回收其先前投資並獲得其應得之利潤,而投資人則取得雙方合作開發的房地產項目樓宇的全部產權。雙方各得其所。

合作開發式的本質仍是對雙方合作開發項目之樓宇的購買。這種方式區別於樓宇購買式的主要優點是投資人的可控制性增加了。樓宇購買式是買成品,最多隻是定作而已。而在合作開發式中,投資人直接進入項目開發的過程之中,可以對合作開發的房地產項目依不同的合作開發方式,實施不同程度的控制。通過合作開發,投資人可以對合作開發的房地產項目的成本、設計理念、建設風格、樓宇的功用等按自己的意願進行創作。不足之處是合作開發房地產項目涉及到與合作對方的合作,法律關系及協作配合比樓宇購買式相比要更復雜一些。如果進行合作開發,投資人將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另外,合作開發房地產有兩種方式,即不成立項目公司的合作開發方式和成立項目公司的合作開發方式。如採用後一種合作開發方式,則停止國有土地使用權協議出讓規定將會構成一個障礙。

4、購買股權式

由投資人或投資人的關聯公司對於一家已經存在或擬創設的房地產公司的股權進行全面收購。通過收購該房地產公司的股權,而實現對該公司開發建設或擁有的房地產項目或樓宇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這種方式比較前兩種方式而言,最大的好處在於,不動產投資時投資收購房地產公司的股權,投資人不發生直接購買或通過合作方式獲得房地產權利而產生的購房置物業的稅費。不足之處有三個方面:

①投資人對購置股權而擁有的房地產權利比較間接;

②對一家公司股權的收購,投資人需與另一家關聯公司聯手進行,投資人與該關聯公司的關系將對投資人對間接購置的房地產的使用和處置產生一定的影響;

③如不是對一個現成的房地產公司的股權進行收購,而是成立一個項目公司再去收購其股權,則停止國有土地使用權協議出讓規定也會構成一個障礙。

不動產投資的四種方式,首先是基本建設式是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嚴格建設,其次是樓宇購買式是根據投資人的需求建立不動產的買賣關系,合作開發式是開發具有同等資質的合作方一起開發建設不動產,最後是購買股權式是收購房地產公司的股權來建設不動產項目。

⑧ 保險資金可以投資的不動產類型包括哪些

保險資金可以投資的不動產類型包括辦公用房,投資廉租房、養老實體和商業物業等,不得投資不具有穩定現金流回報預期或者資產增值價值、高污染等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項目的企業股權和不動產。

根據《保險資金運用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保險資金投資的不動產,為土地、建築物及其它附著於土地上的定著物。具體辦法由中國保監會制定。

第十三條 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不得使用各項准備金購置自用不動產或者從事對其他企業實現控股的股權投資。

(8)保險企業熱衷不動產投資擴展閱讀:

《保險資金運用管理辦法》第十五條 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從事保險資金運用,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存款於非銀行金融機構;

(二)買入被交易所實行「特別處理」、「警示存在終止上市風險的特別處理」的股票;

(三)投資不具有穩定現金流回報預期或者資產增值價值、高污染等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項目的企業股權和不動產;

(四)直接從事房地產開發建設;

(五)從事創業風險投資;

(六)將保險資金運用形成的投資資產用於向他人提供擔保或者發放貸款,個人保單質押貸款除外;

(七)中國保監會禁止的其他投資行為。

中國保監會可以根據有關情況對保險資金運用的禁止性規定進行適當調整。

⑨ 保險資金 不動產金融產品

保險公司投資不動產,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管理制度、決策流程和內控機制;
(二)實行資產託管機制,資產運作規范透明;
(三)資產管理部門擁有不少於8名具有不動產投資和相關經驗的專業人員,其中具有5年以上相關經驗的不少於3名,具有3年以上相關經驗的不少於3名;
(四)上一會計年度末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50%,且投資時上季度末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50%;
(五)上一會計年度盈利,凈資產不低於1億元人民幣(貨幣單位下同);
(六)具有與所投資不動產及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匹配的資金,且來源充足穩定;
(七)最近三年未發現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八)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投資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的,除符合前款第(一)、(二)、(四)、(五)、(六)、(七)、(八)項規定外,資產管理部門還應當擁有不少於2名具有3年以上不動產投資和相關經驗的專業人員。
保險公司聘請投資機構提供不動產投資管理服務的,可以適當放寬專業人員的數量要求。
保險資金可以投資符合下列條件的不動產:
(一)已經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項目;
(二)已經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的在建項目;
(三)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及預售許可證或者銷售許可證的可轉讓項目;
(四)取得產權證或者他項權證的項目;
(五)符合條件的政府土地儲備項目。
保險資金投資的不動產,應當產權清晰,無權屬爭議,相應權證齊全合法有效;地處直轄市、省會城市或者計劃單列市等具有明顯區位優勢的城市;管理權屬相對集中,能夠滿足保險資產配置和風險控制要求。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⑩ 保險公司投資房地產有什麼規定

保險公司投資不動產,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管理制度、決策流程和內控機制;
(二)實行資產託管機制,資產運作規范透明;
(三)資產管理部門擁有不少於8名具有不動產投資和相關經驗的專業人員,其中具有5年以上相關經驗的不少於3名,具有3年以上相關經驗的不少於3名;
(四)上一會計年度末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50%,且投資時上季度末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50%;
(五)上一會計年度盈利,凈資產不低於1億元人民幣(貨幣單位下同);
(六)具有與所投資不動產及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匹配的資金,且來源充足穩定;
(七)最近三年未發現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八)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投資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的,除符合前款第(一)、(二)、(四)、(五)、(六)、(七)、(八)項規定外,資產管理部門還應當擁有不少於2名具有3年以上不動產投資和相關經驗的專業人員。
保險公司聘請投資機構提供不動產投資管理服務的,可以適當放寬專業人員的數量要求。

保險資金可以投資符合下列條件的不動產:
(一)已經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項目;
(二)已經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的在建項目;
(三)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及預售許可證或者銷售許可證的可轉讓項目;
(四)取得產權證或者他項權證的項目;
(五)符合條件的政府土地儲備項目。
保險資金投資的不動產,應當產權清晰,無權屬爭議,相應權證齊全合法有效;地處直轄市、省會城市或者計劃單列市等具有明顯區位優勢的城市;管理權屬相對集中,能夠滿足保險資產配置和風險控制要求。

閱讀全文

與保險企業熱衷不動產投資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炒股可以賺回本錢嗎 瀏覽:367
出生孩子買什麼保險 瀏覽:258
炒股表圖怎麼看 瀏覽:694
股票交易的盲區 瀏覽:486
12款軒逸保險絲盒位置圖片 瀏覽:481
p2p金融理財圖片素材下載 瀏覽:466
金融企業購買理財產品屬於什麼 瀏覽:577
那個證券公司理財收益高 瀏覽:534
投資理財產品怎麼繳個人所得稅呢 瀏覽:12
賣理財產品怎麼單爆 瀏覽:467
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規定 瀏覽:531
保險基礎管理指的是什麼樣的 瀏覽:146
中國建設銀行理財產品的種類 瀏覽:719
行駛證丟了保險理賠嗎 瀏覽:497
基金會招募會員說明書 瀏覽:666
私募股權基金與風險投資 瀏覽:224
怎麼推銷理財型保險產品 瀏覽:261
基金的風險和方差 瀏覽:343
私募基金定增法律意見 瀏覽:610
銀行五萬理財一年收益多少 瀏覽: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