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買金融保險又低的房子,如果申請工商營業執照,並且到居住地開辦相關證明,得到相關政府部門的批準的,能夠開超市。
② 土地證上是金融保險業用地,房產證是規劃用途是非住宅,如遇拆遷和零售業商業房有區別嗎
有,有可能劃為寫字樓或者商業用地拆遷,建議細節咨詢我們律師
③ 土地使用年限是如何確定的
一、有關住宅用地所使用年限,國務院早在1990年5月19日發布了第55號令,《條例》中規定:住宅用地的出讓最高年限為七十年、綜合用地的出讓最高年限為五十年;您正准備購買的房產,可能是房產開發商原先辦理的綜合用地,現其中的部分已開發了商住房,其使用年限為五十年低於出讓的最高年限,因此是合法的。
二、關於補年期差價的問題,崑山市人民政府2001年8月8日昆政發 [2001]33號文通知,要求房產開發商在新開發綜合用地時,須調整土地用途,補足年期後,再開發和轉讓土地使用權(含變更)。對購房者不必補繳年期差價。您只需在購買房子時,根據土地使用年期可適當要求房產銷售商降低購房價格。至於補年期的費用,是按現行土地價格折算成年平均地價再補繳,具體按住宅用地所處土地級別的基準地價的上限標準的年平均價補繳年期差價,或按市場評估價補繳年期差價。
三、土地使用權的年限確定,是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補充協議明確的,開發商應在購房合同中載明,國土使用證號和使用年限,因為將來您領到的土地證和開發商的土地證年限是一致的。
④ 商品房買賣中,國有土地證上的土地用途為商業用地(金融保險業),是不是只能賣給金融保險企業,
根據《土地利用現狀分類》的規定,商服用地是建設用地的一級分類,商服用地再細分為四個二級類,即批發零售用地、住宿餐飲用地、商務金融用地和其他商服用地。
其中,商務金融用地,是指企業、服務業等辦公用地,以及經營性的辦公場所用地。包括寫字樓、商業性辦公場所、金融活動場所和企業廠區外獨立的辦公場所等用地。
從以上規定,就可以看出,商務金融用地的實質是辦公用途用地,而非金融保險業用地,所以根本不是對購買者及其從事的行業的限制。所以,個人和非金融保險企業完全可以購買。
⑤ 金融保險用地可以規劃的業態有哪些
本專業緊密結合未來保險市場的發展,體現企業人才需求的特色,為 基層一線及基層管理崗位培養人才,突出職業應用技能 ;既考慮國情又瞄準國際趨勢,建立了科學、前瞻、實用的專業教學體系;每 一門課程都有相應的實訓指導,以保證學生學以致用,依 托企業共同完成教學目標。
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德、智、體、 美等全面發展,具有金融保險學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及熟悉保險公司的主要 產品,掌握保險產品業務、及銷售技術、技能的高等技術應用性人才.
主幹課程
保險概論 財產保險 人身保險 保險營銷 風險管理 社會保障 金融概論
⑥ 什麼叫商務金融用地
商務金融用地。指企業、服務業等辦公用地,以及經營性的辦公場所用地。包括寫字樓、商業性辦公場所、金融活動場所和企業廠區外獨立的辦公場所等用地。
金融用地和商業用地同屬於商業金融業用地(中類)、公共設施用地(大類)。
但有所區別。商業用地是指綜合百貨商店、商場、經營各種食品、服裝、紡織品、醫葯、日用雜貨、五金交電、文化體育、工藝美術等專業零售批發商店及其負數的小型工場、車間和倉庫的用地。
金融保險業用地是指銀行及分理處、信用社、信託投資公司、債券交易所和保險公司,以及外國駐本市的金融和保險機構等用地。
拓展資料
(1)出讓使用年限最短。在我國商服用地大部分屬於出讓土地。按照《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商服用地出讓用地最高年限為40年。
(2)受節約集約用地原則限制。《國務院關於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要求,按照節約集約用地原則,審查調整各類相關規劃和用地標准。
(3)土地利用價值高。商服用地多處於繁華地段,可以產生更高的經濟效益。也就是說可以引起地價的上漲,有時上漲的幅度可以達到幾倍甚至幾十倍、幾百倍。
(4)區域選擇性強。與居住用地不大一樣,商服用地在地域上選擇性很強,不是任何一塊土地都可以作為商服用地的。除交通便利外,特別注意營業環境和收益狀況。
(5)比較適宜收益還原法評估。
(6)可逆性差。農用地要變為商服用地比較容易,但要商服用地轉為農用地則極為困難,因為拆除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要耗費大量人力、物力和財力,恢復土壤也需要一定的時間,復墾的成本相當高。
⑦ 金融用地和商業用地有什麼區別
1、類型不同:
商業用地包括商店、商場、各類批發、零售市場及其相應附屬設施用地。
金融保險用地包括銀行、保險、證券、信託、期貨、信用社等用地。
2、范圍不同
商業用地是指綜合百貨商店、商場、經營各種食品、服裝、紡織品、醫葯、日用雜貨、五金交電、文化體育、工藝美術等專業零售批發商店及其負數的小型工場、車間和倉庫的用地。
金融保險業用地是指銀行及分理處、信用社、信託投資公司、債券交易所和保險公司,以及外國駐本市的金融和保險機構等用地。
(7)金融保險業用地年擴展閱讀:
商服用地特徵
(1)出讓使用年限最短。目前在我國,商服用地大部分屬於出讓土地。按照《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商服用地出讓用地最高年限為40年。
(2)受節約集約用地原則限制。《國務院關於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要求,按照節約集約用地原則,審查調整各類相關規劃和用地標准。
(3)土地利用價值高。商服用地多處於繁華地段,可以產生更高的經濟效益。也就是說可以引起地價的上漲,有時上漲的幅度可以達到幾倍甚至幾十倍、幾百倍。
(4)區域選擇性強。與居住用地不大一樣,商服用地在地域上選擇性很強,不是任何一塊土地都可以作為商服用地的。除交通便利外,特別注意營業環境和收益狀況。
⑧ 什麼是C2商業金融用地
金融用地和商業用地同屬於商業金融業用地(中類)、公共設施用地(大類)。但有所區別。
商業用地是指綜合百貨商店、商場、經營各種食品、服裝、紡織品、醫葯、日用雜貨、五金交電、文化體育、工藝美術等專業零售批發商店及其負數的小型工場、車間和倉庫的用地。
金融保險業用地是指銀行及分理處、信用社、信託投資公司、債券交易所和保險公司,以及外國駐本市的金融和保險機構等用地。
(8)金融保險業用地年擴展閱讀:
金融用地特徵:
(1)出讓使用年限最短。目前在我國,商服用地大部分屬於出讓土地。按照《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商服用地出讓用地最高年限為40年。
(2)受節約集約用地原則限制。《國務院關於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要求,按照節約集約用地原則,審查調整各類相關規劃和用地標准。
(3)土地利用價值高。商服用地多處於繁華地段,可以產生更高的經濟效益。也就是說可以引起地價的上漲,有時上漲的幅度可以達到幾倍甚至幾十倍、幾百倍。
(4)區域選擇性強。與居住用地不大一樣,商服用地在地域上選擇性很強,不是任何一塊土地都可以作為商服用地的。除交通便利外,特別注意營業環境和收益狀況。
(5)比較適宜收益還原法評估。
⑨ 設施用地包括哪些使用年限有什麼規定
您好:
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需要續期的,應當依照規定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
根據《上海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土地使用、建築管理)》的有關內容,上海市建設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區的基本原則,參照《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准》(GBJl37一90)分類如下:
(1)居住用地(R)。指居住小區、居住街坊、居住組團和單位生活區等各種類型的成片或零星用地。居住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居住小區及小區級以下的公共服務設施用地、道路用地和綠地。
①第一類居住用地(R1)指以低層住宅為主、建築密度較低、綠地率較高且環境良好的用地;
②第二類居住用地(R2),指以多層住宅為主的用地;
③第三類居住用地(R3),指以高層住宅為主的用地。
(2)公共設施用地(c)。指居住區及居住區級以上的行政、經濟、文化、教育、衛生、體育以及科研設計等機構與設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務設施用地,主要是:
①行政辦公用地(c1),指行政機關、黨派和社會團體等機構用地;
②商業金融業用地(C2)。指商業、金融業、保險業、服務業和旅館業等用地;
③文化娛樂用地(C3).指新聞出版、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圖書展覽和游樂等設施用地;
④體育用地(c4),指體育場館和體育訓練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學校等單位內的體育用地;
⑤醫療衛生用地(c5),指醫療、保健、衛生防疫、康復和急救等設施用地;
⑥教育和科研設計用地(c6),指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成人學校、業余學校、殘疾人學校、工讀學校、科學研究和勘測設計機構等用地,不包括中學、小學和幼托設施用地(納入居住用地)。
(3)工業用地(M)。指工礦企業的生產車間、庫房及其跗屬設施用地,主要是;
①第一類工業用地(M1),指對居住和公共設施用地的環境基本無干擾和污染的工業用地;
②第二類工業用地(M2),指對居住和公共設施用地的環境有一定干擾和污染的工業用地;
③第三類工業用地(M3),指對居住和公共設施用地的環境有嚴重干擾和污染的工業用地。
(4)倉儲用地(w)。指倉儲企業的庫房、堆場和包裝加工車間及其附屬設施用地,主要是:
①普通倉庫用地(w1),指儲存一般貨物的普通倉庫用地;
②危險品倉庫用地(w2),指儲存易燃、易爆和劇毒等危險品的專用倉庫用地。
(5)市政公用設施用地(u)。指市級、區級和居住區級的市政公用設施及其附屬的建築物(含構築物,下同)和管理維修設施等用地,主要是:
①供應設施用地(U1),指供水、供電、供燃氣和供熱等設施用地,不包括電廠、煤氣廠用地(納人工業用地);
②交通設施用地(u2),指公共客運交通、貨運交通和其他交通設施用地;
③郵電設施用地(u3),指郵政、電信等設施用地;
④環境衛生設施用地(U4)。指雨污水泵站、污水處理廠及糞便垃敷集運、堆放、處理等設施用地;
⑤施工與維修設施用地(U5),指房屋建築工程、設備安裝工程、市政工程,綠化、地下構築物等的施工及養護維修設施用地;
⑥其他市政公用設施用地(u6),如:消防、防汛等設施用地。
(6)綠地(G)。指市級、區級和居住區級的公共綠地和生產防護綠地(包括其范圍內的水域),主要是:
①公共綠地(G1)-指向公眾開放、有一定遊憩設施或裝飾作用的綠化用地,包括各類公園和街頭綠地;
②生產防護綠地(G2),指用於園林生產、隔離、衛生和安全防護等的綠化用地。
各類建設用地的劃分應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則。按經批準的詳細規劃執行;尚無經批準的詳細規劃的,按分區規劃(或地區結構規劃)和《各類建設用地適建范圍表》(見表10—1)的規定執行。
凡在表lO一1中未列入的建設項目,應由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根據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和基礎設施的條件,具體棱定適建范圍。
凡需改變規劃用地性質、超出袁lO一1規定范圍的,應先提出調整規劃,按規定程序和審批許可權,報市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准後執行;特殊情況,須報市人民政府批准
⑩ 金融保險業用地屬於商業還是工業能否以個人名義購買!
這個是屬於商業用地,工業是帶生產的才是,一班這種地很難以個人名義買到都要有個公司掛靠才買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