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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銀行基金的發展狀況

發布時間:2021-08-16 04:55:00

A. 基金發展過程

從基金發展的歷史來看,開放式基金大體經過了四個發展階段:

●產生階段。自1868年第一家公眾投資基金外國和殖民地信託(the Foreign and Colonial Government Trust)在英國成立到1924年美國波士頓成立世界上第一隻公司型開放式基金--馬薩諸塞投資信託基金為止

●初級發展階段。從1924年至1940年美國《投資公司法》的頒布;

●穩步成長階段。1940年到20世紀80年代;

●迅速發展階段。20世紀80年代至今,全球基金得到迅速的發展。

中國基金發展史

中國基金業真正起步於20世紀的90年代,在一系列宏觀經濟政策紛紛出台的前提下,中國基金業千呼萬喚,終於走到了前台。

1991年8月,珠海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發起成立珠信基金,規模達6930萬元人民幣,這是我國設立最早的國內基金。同年10月,武漢證券投資基金和南山風險投資基金分別經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市分行和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政府批准設立,規模分別達1000萬人民幣和8000萬人民幣。但投資基金這一概念從觀念和實踐引入我國則應追溯帶1987年,當年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首開中國基金投資業務之先河,與國外一些機構合作推出了面向海外投資人的國家基金,它標志著中國投資基金業務開始出現。1989拈月,第一隻中國概念基金即香港新鴻信託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推出的新鴻基中華基金成立,之後,一批海外基金紛紛設立,極大地推動了中國投資基金業的起步和發展。

2.迅猛發展階段

1992年,中國投資基金業的發展異常迅猛,當年有各級人行批準的37家投資基金出台,規模共計22億美元。同年6月,我國第一家公司型封閉式投資基金--淄博鄉鎮企業投資基金由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成立。同年10月8日,國內首家被正式批准成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深圳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成立。到1993年,各地大大小小的基金約有70家左右,面值達40億元人民幣。已經設立的基金紛紛進入二級市場開始流通。這一時期是我國基金發展的初期階段。1993年6月,9家中方金融機構及美國波士頓太平洋技術投資基金在上海建立上海太平洋技術投資基金,這是第一個在我國境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的中國基金,規模為2000萬美元。10月建業、金龍和寶鼎三家面向教育界的基金批准設立。1993年8月,淄博基金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公開上市,以此為標志,我國基金進入了公開上市交易的階段。90年代初期,我國投資基金無論在數量上還是在資金規模上,都取得了驕人的成績,從政策的出台到中外合資基金的出現,再到基金的上市交易,我國的投資基金走了一段迅速發展的道路,取得了長足的進步。

3.調整與規范階段

由於我國的基金從一開始就發展勢頭迅猛,其設立和運作的隨意性較強,存在發展與管理脫節的狀況,調整與規范我國基金業成為金融管理部門的當務之急。

1993年5月19日,人民銀行總行發出緊急通知,要求省級分行立即制止不規范發行投資基金和信託受益債券的做法。通知下達後,各級人民銀行認真執行,未再批設任何基金,把經歷放在已經設立的基金的規范化和已批基金的發行工作上。
同時,基金交易市場也取得了長足的進展:1994年3月7日,沈陽證券交易中心和上交所聯網試運行;3月14日,南方證交中心同時和滬、深證交所聯網。1996年11月29日,建業、金龍和寶鼎基金在上交所上市。全國各地一些證交中心和深滬證交所的聯網使一些原來局限在當地的基金通過深滬證券交易所網路進入全國性市場。不難看出,全國性的交易市場開始形成,伴隨其市場表現為越來越多的投資者所認識和熟悉,開拓了中國投資基金業的發展道路。

在新基金出現以前,全國各地共設立基金75隻,基金類憑證47個總募集規模73億。在兩個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25個,占兩交易所上市品種的3%。基金市值達100億元。25家基金中規模逾2億元的7隻,1-2億的7隻,1億以下的11隻此外,還有38個基金在全國各地證交中心掛牌,其中天津9個,南方10個,武漢12個,大連7個。

1994年7月底,證監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就推出股市新政策,提出發展我國的共同投資基金,培育機構投資人,試辦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逐步吸引國外基金投資國內A股市場,基金業基金與海外證券基金業聯絡、商洽,設計和申報了一批中外合資基金的方案。截止到1996年,我國申請待批的各類基金已經達數百家,但由於法律的滯後,基金發展基本上處於停止的狀態。

1998年3月23,開元、金泰兩只證券投資基金公開發行上市,這使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的發展進入了一個新的歷程。1998年我國共成立了第一批5隻封閉式基金:基金開元、基金金泰、基金興華、基金安信和基金裕陽。

4.穩步發展階段

到2001,我國已由基金管理公司14家,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34隻。2001年9月,經管理層批准,由華安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了我國第一支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華安創新,我國基金業的發展進入了一個嶄新的階段。2002年,開放式基金在我國出現了超常規式的發展,規模迅速擴大,截至2002年底,開放式基金已猛增到17隻。2003年10月28日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證券投資基金法》的頒布與實施,是中國基金業和資本市場發展歷史上的又一個重要的里程碑,標志著我國基金業進入了一個嶄新的發展階段。

B. 請介紹一下國外開放式基金的發展狀況。

最早的英國基金和初期的美國基金都是封閉式基金,最早的開放式基金是1924年3月21日由美國波士頓的馬薩諸塞金融服務公司設立的馬薩諸塞金投資信託基金(該基金成立時只有5萬美元的資產,在第一年結束時資產膨脹至39.4萬美元,目前其資產已經超過10億美元),它的誕生,可看作是世界基金發展史上的一次重要革命。

1940年11月1日,美國《投資公司法》生效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將管理投資公司分為「開放型」和「封閉型」,開始逐漸把「開放型」稱為共同投資公司,即後來的共同基金。以此為契機,開放式基金以規模大,運作透明度高,可大幅減少投資者的變現風險,增加投資的靈活性等特點,在1940年後逐步成為基金業的主流品種。有資料表明:1940年,美國開放式基金資產為44.7億美元,封閉式基金資產為61.3億美元,開放式基金資產與封閉式基金資產之比為0.73:1;到1993年,美國開放式基金資產為1.8萬億美元,封閉式基金資產僅為900億美元,開放式基金資產與封閉式基金資產之比達到20:1;到1996年,美國開放式基金資產為3.5392萬億美元,封閉式基金資產僅為1285億美元,開放式基金資產與封閉式基金資產之比達到27.54:1。至1999年底,美國共有開放式基金7791隻,資產6.85萬億美元,封閉式基金534隻,資產僅有1580億美元。

C. 公司型基金的發展現狀和問題以及解決方法如題 謝謝了

公司型基金指基金本身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通過發行股票或受益憑證的方式來籌集資金。投資者購買了該家公司的股票,就成為該公司的股東,憑股票領取股息或紅利、分享投資所獲得的收益。 公司型基金在法律上是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股份投資公司。公司型基金依據基金公司章程設立,基金投資者是基金公司的股東,享有股東權,按所持有的股份承 擔有限責任、分享投資收益。基金公司設有董事會,代表投資者的利益行使職權。公司型基金在形式上類似於一般股份公司,但不同於一般股份公司的是,它委託基金管理公司作為專業的財務顧問或管理公司來經營與管理基金資產。 [編輯本段]【基本概述】公司型基金是按照公司法,以發行股份的方式募集資金而組成的公司形態的基金,認購基金股份的投資者即為公司股東,憑其持有的股份依法享有投資收益。 顧名思義,公司型基金本身就是一個公司,它是依照公司法的規定組建的,以營利為目的,主要投資於有價證券的投資機構。公司型基金通過發行股份來籌集資金,投資者購買公司股份而成為公司股東,再由股東大會選舉出董事會、監事會,然後由董事會委託專門的投資管理機構進行公司資金的投資運作。 公司型基金與一般股份公司一樣,都是由發起人通過發行股份的方式來募集資金的,只是對於公司型基金來說,在證券市場投資獲利是唯一的經營目標。大家購買了基金份額後,就成為了基金的股東,享有股東的權益,並成立董事會,再由董事會將基金資產委託給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在運作過程中,公司型基金的董事會對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資運作有較大的監督作用,這樣相對於契約型基金,更能夠保障投資者的利益。在基金業最為發達的美國,公司型基金居於絕對的主導地位。 公司型基金是依據公司法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通過發行股票來募集投資者的資金,並運用於證券投資,以股利形式對投資者進行分配的一種基金形式。美國投資公司一般為公司型基金,香港互惠基金、英國投資信託均為公司型基金。 公司型基金在美國比較流行。按照美國1940年的《投資公司法》,投資公司又可分為三種類型:1、管理型投資公司,它又可以分成開放型投資公司和封閉型投資公司。開放式投資公司是發行基金股份數量不固定,持股者有權退股,公司基金股份總額可以追加的投資公司。封閉式投資公司是發行基金股份數量固定,持股者無權退股,公司基金股份總額不可以追加的投資公司。2、單位型投資信託公司。每個投資者持有一份證書。它代表一組或一個單位的證券。單位投資信託公司由受託人經營管理,他們代表投資者管理委託財產。3、面額證券公司。這種公司通過出售面額證券籌集投資基金,這種證券是一種無擔保的證書。它約定:如果持有人付清了所有款項,公司就按規定的日期向其支付規定的金額或者證券到期前退還原價數。 [編輯本段]【主要本質】公司型基金是按照公司法設立,以發行股份的形式募集資金而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形態,運用於證券投資,以股利形式對投資者進行分配的一種基金形式。公司型基金分為自營式公司型基金和他營式公司型基金,他營式公司型基金是指基金公司對募集的資本集合體本身並不運營,而是委託基金管理公司或投資顧問公司(Investment Advisers)運營和管理的基金形式,全世界絕大部分公司型基金是他營式基金,美國的共同基金(Mutual Funds)即為典型;自營式基金是指由基金公司本身對所募集的資本集合體進行經營管理,自營式基金得到了一些國家的許可,如1985年12月當時的歐共體通過了《可轉讓證券集合投資企業(UCITS)相關法律法規與行政規章協調指令》,該指令為歐盟所沿襲其中規定投資公司可採用「自行管理」的方式。 作為證券投資基金的一種,無論是哪種類型的公司型基金本質上都是由投資者匯集的投資於證券的資本集合體,只不過這種資本集合體以公司的形式組織起來,自營式基金以公司形式組織基金的所有主要當事人,是一種完全組織化的資本集合體,他營式基金只以公司形式組織投資者(持有人),是一種半組織化的資本集合體。 [編輯本段]【法律性質】公司型基金的預備理論進行論述,這些理論對認識公司型基金的法律性質很有必要,再次對這些理論進行回顧:證券投資基金是資本集合體,資本集合體的運作形式可分為組織形式和法律關系運作形式,其組織形式有超強式、強式、弱式之分,法律關系運作形式都是信託或仿造信託形式構造,其中有強式或弱式之分,他營式公司型基金是強式組織和強式信託的產物,自營式公司型基金是強式組織和弱勢信託的產物。 所謂公司型基金的法律性質是指公司型基金的法律本質,是指如何認定基金當事人之間(主要是投資者和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圍繞著基金財產所形成的權利義務的性質。因此提到公司型基金的法律性質是指公司型基金的法律關系的運作形式。綜上所述,公司型基金的法律性質是信託,具體而言自營式公司型基金的法律性質是弱勢信託、他營式公司型基金的法律性質是強勢信託。 [編輯本段]【基本特點】1.共同基金,形態為股份公司,但又不同於一般的股份公司,其業務集中於從事證券投資信託。 2.共同基金的資金為公司法人的資本,即股份。 3.共同基金的結構同一般的股份公司一樣,設有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基金資產由公司擁有,投資者則是這家公司的股東,也是該公司資產的最終持有人。股東按其所擁有的股份大小在股東大會上行使權利。 4.依據公司章程,董事會對基金資產負有安全增殖之責任。為管理方便,共同基金往往設定基金經理人和託管人。基金經理人負責基金資產的投資管理,託管人負責對基金經理人的投資活動驚醒監督。託管人可以(非必須)在銀行開設戶頭,以自己的名義為基金資產注冊。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共同基金公司與託管人之間有契約關系,託管人的職責列明在他與共同基金公司簽定的「託管人協議」上。如果共同基金出了問題,投資者有權直接向共同基金公司索取。 [編輯本段]【引進時機】由於公司型基金是公司和信託相結合的產物,因此公司型引進的時機取決於公司和信託發展的經濟和生態,就經濟環境而言,中國已孕育了公司型基金發展的基本經濟環境,首先中國已初步形成了股份有限公司制度,從1984年末1985年初中國企業改革開始,中國公司經歷了二十多年的發展,已形成產權清晰,權責明確、管理科學的公司制度。其次,中國的資本市場在蓬勃發展,中國的證券市場已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機構投資者市場在逐步形成,管理權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市場跡象表明機構投資者已有設立公司型基金的沖動。再次,中國的產業投資基金已採用了公司型基金的模式,如淄博鄉鎮基金、南山基金、半島基金,為公司型基金的引進開創了先例並積累了經驗。 另一方面就法制環境而言,法律環境是公司型基金賴以生存和發展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意識所形成的立方空間。在中國公司型基金引入的法律環境也在逐漸成熟,首先是公司法幾經修改,為公司型基金的發展提供了基本保障,2005年公司法在以下幾方面的修改起了積極作用:如增強股東的權利,股東不僅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還可查閱公司章程 、董事會會議決議和監事會會議決議,不但有查閱權還有復制權;賦予股東以訴訟權利,對董事監事無故阻撓公司訴訟的可以自己名義提起訴訟;對資本維持原則作了靈活性規定,只規定不得抽逃,並規定特殊情況下公司資本的抽回,等等,這些都在為公司型基金的引入作鋪墊,也為公司型基金專門的投資公司法作了立法技術上的准備。其次基金法對公司型基金的留了發展的空間,根據基金法一百零二條的規定,公司型基金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因此可制定投資公司運行管理條例,到時機成熟時再修改基金法或制定專門的投資公司法。信託法的制定對公司型基金作了基礎性規范,最重要的是樹立了基金財產獨立性原則,使公司型基金有別於其它的公司,防止某些公司借公司型基金之名,行圈錢之實。因此各種跡象表明中國引入公司型基金時機已基本成熟。 [編輯本段]【發展路徑】公司型基金作為資本集合體,其發展的法律構造有兩個方面,一是組織形式,二是法律關系運作形式,由於公司型基金只能採取股份有限公司這一組織形式,因此只能在法律關系運作形式上選擇適當的路徑。就法律關系運作形式而言,有強式信託和弱式信託兩種路徑。 由於強式信託和弱式信託是根據對信託的構成要件堅守的程度不同的劃分,因此在研究公司型基金的法律路徑前須對中國信託法的定義進行研究,中國的信託法規定「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該法使用了委託一詞,沒有確切所有權轉移或處分這一構成要素,似乎是要建立一種弱式信託。但究其立法願意是為了體現「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特點,由於信託法對信託財產作出了嚴格的形式和實質規定,因此該法仍然是要在中國建立和強化強式信託。 [編輯本段]【公司型基金-發展路徑】 公司型基金作為資本集合體,其發展的法律構造有兩個方面,一是組織形式,二是法律關系運作形式,由於公司型基金只能採取股份有限公司這一組織形式,因此只能在法律關系運作形式上選擇適當的路徑。就法律關系運作形式而言,有強式信託和弱式信託兩種路徑。 由於強式信託和弱式信託是根據對信託的構成要件堅守的程度不同的劃分,因此在研究公司型基金的法律路徑前須對中國信託法的定義進行研究,中國的信託法規定「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該法使用了委託一詞,沒有確切所有權轉移或處分這一構成要素,似乎是要建立一種弱式信託。但究其立法願意是為了體現「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特點,由於信託法對信託財產作出了嚴格的形式和實質規定,因此該法仍然是要在中國建立和強化強式信託。 在中國建立強式信託將體現中國的國情,有利於信託的健康快速發展。首先,中國的法律文化傳統決定了中國的信託先建立強式信託,中國的法律繼承了大陸法系的傳統,大陸法系以德國為典型,重法律的邏輯性和體系性,因此注重信託要件的形式與實質的統一。其次通過建立強式信託加強對信託財產和信託責任的監督,可確保信託財產的規范有序的發展,重視信託財產的獨立性的形式與實質統一,意味著對基金的監管從重交易行為的監管轉變為重信託義務的監管上,這是符合國際基金監管規律的。因此對公司型基金宜先引進他營式基金,強化對基金財產獨立性的形式和實質規定,公司型基金仍然可以以「共同受託人」的模式構造,並將之建立在強式信託上。

求採納

D. 基金的發展歷程

1886年,英國成立「海外及殖民地政府信託基金」,金融史學家將之視為爭取投資基金的雛形。到1890年,運作中的英國投資信託基金超過100家,以公債為主要的投資對象,在類型上主要是封閉式基金。 20世紀以後,世界基金業的發展大舞台轉到美國。1924年3月31日,馬薩諸塞投資信託基金在美國波士頓成立,成為世界上第一隻公司型開放式基金。20世紀40年代以後,眾多發達國家的政府認識到證券投資基金的重要性,紛紛通過立法加強監管,完善對投資者的保護措施,為基金業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環境。 截止2007年末,美國的共同基金資產規模達到12萬億美元基金占所有家庭資產的40%左右。 20世紀80年代以後,證券投資基金在世界范圍內得到普及發展,基金業的快速發展成為一種國際性現象。根據美國證券業的統計,截止2008年年末,全球共同基金資產規模達到18.97萬億美元。
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業發展可以分為3個歷史階段:20世紀80年代至1997年11月14日《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條例》頒布之前的早期探索階段,《暫行條例》頒布實施以後至2004年6月1日《證券投資法》實施前的試點發展階段與《證券投資基金法》實施後的快速發展階段。

E. 我國投資基金市場的發展歷程及特點

1868年英國創立了世界上第一個基金機構,即"海外和殖民地政府信託組織";1924年美國第一個共同基金,即"馬薩諸塞投資信託基金"在波士頓設立。目前,全球約有30萬億美元的基金資產。

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產生於八十年代後期,1987年,中國銀行和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等涉足投資基金業務。1991年武漢證券公司設立了"武漢證券投資基金",接著"淄博鄉鎮企業投資基金"成立;之後,我國出現了投資基金熱潮,沈陽、大連、上海、廣東等27個省市、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設立了多種不同類型的基金。1992年10月國內首家專業性基金管理公司--深圳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成立。到1995年初,全國有10家基金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有15家基金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還有一部分基金在全國各地的證券交易中心進行交易;截止1997年年底,全國共審批了75隻基金,實際發行了73隻,共募集約50億元。這一時期設立的基金,我們通稱為"老基金",這些"老基金"主要是以封閉型基金為主,以契約型基金為主,以投資對象全能型為主,以基金規模較小型為主。

1997年10月7日,國務院原則通過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對基金的設立、管理、運作和交易按照國際慣例進行了全面的規定,成為我國基金管理重要的法律規范,標志著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發展進入了一個新的時期。從1998年4月開始的一年時間里,中國證監會批准了10隻證券投資基金,按《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設立的基金我們通稱為"新基金",10家"新基金"均為契約型基金,發行規模為20億。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進一步發展,新的證券投資基金家數將不斷增加,基金規模將會逐步擴大。證券投資基金作為我國證券市場上重要的機構投資者,在促進證券市場持續穩定與健康發展方面將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

我國投資基金發展基本情況綜述
http://www.studa.net/Invests/040717/132432-2.html

F. 我國開放式基金的發展情況

自去年9月份我國首隻開放式基金「華安創新」面世以來,在大力加強機構投資者建設的政策扶持下,我國開放式基金正步入一個快速發展的時期,開放式基金無論是市場規模還是基金的品種創新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進步。
但是,我國的開放式基金尚處於發展初期,與國外發達的基金業相比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基金的投資理念、管理模式、營銷策略都還需要不斷成熟和完善,而投資者對其由陌生到接受也需要有一個過程,從開放式基金實際募集份額的逐漸下降和代銷機構里基金認購的冷清場面也說明了這一點。
然而,與其他投資方式相比,開放式基金具有大眾理財工具的鮮明特色決定了它具有廣闊的市場前景,相信不久的將來,開放式基金將以其獨特的優勢和投資特點而成為未來最主要的投資工具之一,從而得到廣大投資者的喜愛。本文在此嘗試著結合國外基金業(尤以基金業最發達的美國為例)的發展情況以及我國目前的基金市場狀況對我國開放式基金的發展作一簡要闡述並提出若干意見。

G. 我國投資銀行的發展狀況

目前,我國的投資銀行業發展不容樂觀,還存在很多問題。

1、投資銀行業法制不健全,操作不規范。

2、證券經營機構自有資本少,融資能力差。

3、證券公司業務范圍狹窄。


補充:

  1. 投資銀行 (Investment Bank, Corporate Finance) 是與商業銀行相對應的一類金融機構,主要從事證券發行、承銷、交易、企業重組、兼並與收購、投資分析、風險投資、項目融資等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是資本市場上的主要金融中介。

  2. 投資銀行是美國和歐洲大陸的稱謂,英國稱之為商人銀行,在日本則指證券公司。

H. 證券投資基金的產生與發展歷史

投資基金起源於英國,在20世紀20年代傳入美國後,得到極大的發展和普及。今天,美國的投資基金業擁有世界上最大的資產量和最完備的管理系統,美國號稱基金的王國。二次大戰後投資基金遍及全世界.

英國的封閉式基金一般以投資信託公司股份的形式向公眾募資,而開放式基金一般以單位信託基金的形式存在。1868年,世界上第一個投資信託「外國和殖民地政府信託」在英國誕生。該基金成立時募集100萬英鎊,其操作方式類似於現代的封閉式契約型基金.

美國的共同基金分為封閉式和開放式。封閉式基金的起源早於開放式基金,但開放式基金以其方便投資者的優點很快超過了封閉式基金。目前,封閉式共同基金大約只有500餘個,多為債券基金和國家基金,而開放式基金的數目則高達5000餘個,種類多種多樣。

投資基金出現在香港,最早是在1960年,台灣的投資基金誕生於1983年.

到目前為止,我國基金業的發展大致經歷了以下幾個階段:
早在1987年,中國銀行和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等熟悉海外業務的金融機構就開始在境外(香港等地)涉足基金業務。
從1992年開始,國內的基金紛紛在沈陽、大連、海南、武漢、北京和深圳等地出現。同年10月8日,國內首家被正式批准成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深圳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成立。
到1993年,各地大大小小的基金約有70家左右。這一時期是我國基金發展的初期階段。1993年8月,淄博基金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公開上市,依次為標志,我國基金進入了公開上市交易的階段。

1993年8月,淄博基金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公開上市,依次為標志,我國基金進入了公開上市交易的階段。1998年3月23,開元、金泰兩只證券投資基金公開發行上市,這次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的發展已進入了一個新的歷程。到2001,我國已由基金管理公司14家,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34隻。

2001年9月,經管理層批准,由華安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了我國第一支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華安創新,我國基金業的發展進入了一個嶄新的階段。

2003年10月28日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證券投資基金法》的頒布與實施,是中國基金業和資本市場發展歷史上的又一個重要的里程碑,標志著我國基金業進入了一個嶄新的發展階段,必將對中國基金業以及資本市場和金融業健康發展產生重要的作用和深遠的影響。

截止2007年10月,我國已有50多家基金管理公司,大約300隻開放式基金,56隻封閉式基金.

我國對基金的扶持,主要體現在稅收和費用上。從國內基金稅收情況看,我國現行稅收政策只對基金管理公司徵收所得稅和營業稅,不對基金和基金投資人征稅,不存在著重復征稅的問題。在印花稅上,投資者買賣基金都是免徵印花稅的。從未來發展情況看,基金的稅收政策發展方向是,使基金投資者通過基金管理公司買賣證券的實際稅負不高於投資者直接投資於證券的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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