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銀行間債券市場與銀行間貨幣市場的區別
1、作用不同
銀行間債券市場:
它具有調節貨幣流通與貨幣供給、調節銀行間貨幣過剩與短缺、調節金融機構間貨幣保值與增值的功能。
銀行間貨幣市場:
提供銀行間外匯交易、人民幣同業拆借和債券交易系統,組織市場交易;提供外匯市場、債券市場、貨幣市場信息服務。
2.不同的交易方法
銀行間債券市場:
以詢價的形式,與自己選定的交易對手一一進行交易;
銀行間貨幣市場:
流通交易通過存單、商業票據、銀行承兌匯票等方式進行。
(1)非金融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擴展閱讀:
銀行間債券市場已成為我國債券市場的主體。大多數記賬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券都是在這個市場發行和交易的。
完善代理制度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和結算,並積極促進中小代理業務的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尚未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以擴大銀行間債券市場的覆蓋率。
票據市場作為貨幣市場的一個次級市場,是整個貨幣體系中交易主體最基本、最廣泛的組成部分。票據市場可以將「無形」信用變為「有形」信用,將流動性差的信用變為流動性高的票據信用。
參考來源:網路-銀行間債券市場
參考來源:網路-銀行間市場
Ⅱ 企業怎麼加入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
你好,我來試著回答你的問題。
首先要明白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的職能。
簡單的來說,銀行間債券市場是一級市場(發行市場)和二級(交易市場)的綜合,並且占據債券發行交易的絕對市場。與銀行間債券交易市場相對的有,滬深交易所市場,商業銀行櫃台銀行(個人辦理憑證式國債到商業銀行開戶)。
這樣你的問題就涉及2塊內容了:
1. 企業如何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債券
2. 企業如何參與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債券交易
問題1:
因為債券要求的收益穩定性(這就是為什麼債券又叫固定收益),所以債券的上市的審核比股票IPO有過之而無不及。股票的好壞看公司的基本面,債券的優劣則主要看債券發行人的信用等級。
所以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債券的難易與途徑,就與其自身的信用等級密切相關。樓主並沒有定義是什麼企業,那麼我就說下容易混淆的兩種情況吧:
一類叫公司債。是由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等規定的公司,而且注意,目前處於試點階段,僅僅限於上市公司。若公司未上市,就不用考慮了。如果是上市公司,那過程就跟股票IPO一樣,經過中介證券公司,而後上市。
另一類,叫企業債,其實是中央直屬企業經過發改委批准後發行的債券。注意和公司債的不同。這類債券,因為央企的信用等級高,所以發行容易,發行的重點即在於獲得發改委的審批。
問題2:
企業參與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交易。
目前銀行間債券市場參與交易的機構主要是: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基金。
或樓主所指企業為非銀行金融機構,可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直接進行債券買賣交易。若企業為非金融機構,則通過結算代理進入銀行間市場,並且這類公司投資絕大數為央行票據,為了是進行流動性管理。
Ⅲ 銀行間債券市場融資工具有哪些
債券市場在很大程度上是一個機構市場,主要的投資者包括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和各類基金。
Ⅳ 什麼叫銀行間債券市場
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是指依託於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簡稱同業中心)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簡稱中央登記公司)的,包括商業銀行、農村信用聯社、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進行債券買賣和回購的市場,成立於1997年6月6日。
經過近幾年的迅速發展,銀行間債券市場目前已成為我國債券市場的主體部分。記賬式國債的大部分、政策性金融債券都在該市場發行並上市交易。
(4)非金融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擴展閱讀:
銀行間債券市場參與者以詢價方式與自己選定的交易對手逐筆達成交易,這與我國滬深交易所的交易方式不同。交易所進行的債券交易與股票交易一樣,是由眾多投資者共同競價並經計算機撮合成交的。
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為市場參與者提供債券託管、結算和信息服務;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為市場參與者的報價、交易提供中介及信息服務。經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同業中心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可披露市場有關信息。
Ⅳ 永續債是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嗎
永續債不是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
永續債雖然屬於債券,但不計入負債而是計入權益,因此不會提高企業的負債率。永續債的發行期限以3+N和5+N為主,主要是為了滿足企業的長期融資需求。
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是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目前主要包括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超級短期融資券、非公開定向發行債務融資工具、資產支持票據等類型。
(5)非金融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企業發行的永續債,適用股息、紅利企業所得稅政策,按照現在政策執行口徑,投資方不需要繳納增值稅。
企業發行的永續債,按照債券利息適用企業所得稅政策,按照現在政策執行口徑,投資方需要繳納增值稅。
企業發行永續債,應當將其適用的稅收處理方法在證券交易所、銀行間債券市場等發行市場的發行文件中向投資方予以披露。
企業發行永續債,應當判斷將適用的稅收處理方法,並在證券交易所、銀行間債券市場等發行市場的發行文件中向投資方予以披露。
發行永續債的企業對每一永續債產品的稅收處理方法一經確定,不得變更,但對不同永續債產品的稅收處理方法可以不一致。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永續債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
Ⅵ 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管理辦法的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進一步完善銀行間債券市場管理,促進非金融企業直接債務融資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以下簡稱債務融資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第三條債務融資工具發行與交易應遵循誠信、自律原則。
第四條企業發行債務融資工具應在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以下簡稱交易商協會)注冊。
第五條債務融資工具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央結算公司)登記、託管、結算。
第六條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以下簡稱同業拆借中心)為債務融資工具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交易提供服務。
第七條企業發行債務融資工具應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第八條企業發行債務融資工具應由金融機構承銷。企業可自主選擇主承銷商。需要組織承銷團的,由主承銷商組織承銷團。
第九條企業發行債務融資工具應由在中國境內注冊且具備債券評級資質的評級機構進行信用評級。
第十條為債務融資工具提供服務的承銷機構、信用評級機構、注冊會計師、律師等專業機構和人員應勤勉盡責,嚴格遵守執業規范和職業道德,按規定和約定履行義務。
上述專業機構和人員所出具的文件含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的,應當就其負有責任的部分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債務融資工具發行利率、發行價格和所涉費率以市場化方式確定,任何商業機構不得以欺詐、操縱市場等行為獲取不正當利益。
第十二條債務融資工具投資者應自行判斷和承擔投資風險。
第十三條交易商協會依據本辦法及中國人民銀行相關規定對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與交易實施自律管理。交易商協會應根據本辦法制定相關自律管理規則,並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
第十四條同業拆借中心負責債務融資工具交易的日常監測,每月匯總債務融資工具交易情況向交易商協會報送。
第十五條中央結算公司負責債務融資工具登記、託管、結算的日常監測,每月匯總債務融資工具發行、登記、託管、結算、兌付等情況向交易商協會報送。
第十六條交易商協會應每月向中國人民銀行報告債務融資工具注冊匯總情況、自律管理工作情況、市場運行情況及自律管理規則執行情況。
第十七條交易商協會對違反自律管理規則的機構和人員,可採取警告、誡勉談話、公開譴責等措施進行處理。
第十八條中國人民銀行依法對交易商協會、同業拆借中心和中央結算公司進行監督管理。
交易商協會、同業拆借中心和中央結算公司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要求,及時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與債務融資工具發行和交易等有關的信息。
第十九條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機構和人員,中國人民銀行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短期融資券適用本辦法。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2008年4月15日起施行。《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5〕第2號)、《短期融資券承銷規程》和《短期融資券信息披露規程》(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5〕第10號)同時終止執行。
Ⅶ 銀行間債券市場都有哪些業務
簡單的說,一級市場有債券的發行招投標,二級市場的主要結算業務包括現券交易、質押式回購、買斷式回購、遠期交易、債券(雙邊)借貸等。
此外,包括央行貨幣調控的公開市場操作、財政部的國庫現金存款業務等。
具體可以瀏覽中央結算公司的網站:www.chinabond.com.cn
祝新年快樂!
Ⅷ 目前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並購債務融資工具有什麼規定
銀行間債券市場並購債務融資工具是指非金融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募集資金用於企業並購活動,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短期融資票據或中期票據。
目前,銀行間債券市場並購債務融資工具只能以私募方式發行,並購債務融資工具的用途主要為替換商業銀行並購貸款,一般不超過並購總金額的50%。在非公開發行方式下,由發行人和投資人在發行協議中自行約定變更募集資金用途應履行的程序。
Ⅸ 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機構合格投資人交易平台與外匯交易中心新一代本幣交易系統的債券交易業務有何區別
銀行間債券市場是機構投資者進行債券大宗交易的場外市場,是我國債券市場的主體。現有銀行間債券市場可以分為兩層——外匯交易中心債券交易市場(以外匯交易中心「新一代本幣交易系統」為支持)和非金融機構合格投資人債券交易業務(以「非金融機構合格投資人交易平台」為支持)。外匯交易中心新一代本幣交易系統和非金融機構合格投資人交易平台是銀行間市場的兩個交易平台和重要組成部分。
外匯交易中心債券交易市場是依託於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的,包括商業銀行、農村信用聯社、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進行債券買賣和回購的市場。非金融機構合格投資人交易平台是指為非金融機構等經中國人民銀行同意的合格機構投資人進行債券投資交易的系統平台。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以下簡稱「北金所」)為該平台技術支持方。二者的區別主要體現在:
第一,參與群體。外匯交易中心本幣交易系統的參與者全部是機構投資者,包括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非金融機構合格投資人交易平台的參與者由報價商和投資人組成,報價商主要由銀行和證券公司組成,投資人為一般企業(非金融機構)。
第二,交易券種。外匯交易中心本幣交易系統可以交易的券種包括政府債券(國債、地方政府債券)、中央銀行票據、金融債券(包括政策性金融債、普通金融債、次級債、混合資本債)、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包括企業債、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超短期融資券等)、資產支持證券、國際開發機構債券、政府支持機構債券等6類10餘個品種。非金融機構合格投資人債券交易平台目前可以對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進行交易,包括但不限於:超短期融資券(SCP)、短期融資券(CP)、中期票據(MTN)、中小企業集合票據(SMECN)、區域集優中小企業集合票據(SMECNII1),未來平台會根據投資者需求不斷拓展交易品種。
第三,交易機制。外匯交易中心債券市場是債券的批發市場,交易方式包括一對一直接詢價交易、通過貨幣經紀公司的匿名交易以及通過做市商點擊成交等交易方式,非金融機構合格投資人交易平台是債券的零售市場,交易方式是報價商匿名報價,投資人點擊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