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是指保險人接受投保人的申請並與之簽訂保險合同的全過程。
投資業務:直接投資:將資金直接投入投資項目的建設或購置以形成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的投資。主要形式有合資入股、經商辦廠、購置不動產等(實物資產)。
間接投資:指投資者通過購買有價證券(金融資產)。如政府債券、公司債券和股票,以及向公司、個人發放貸款以獲取預期收益的投資。
B. 保險公司的承保業務與投資業務的區別
保險公司的承保業務與投資業務的區別:
1、主要環節與程序不同:
(1)正常承保。對於屬於標准風險類別的保險標的,保險公司按標准費率予以承保。
(2)優惠承保。對於屬於優質風險類別的保險標的,保險公司按低於標准費率的優惠費率予以承保。
(3)有條件地承保。對於低於正常承保標准但又不構成拒保條件的保險標的,保險公司通過增加限制性條件或加收附加費的式予以承保。
(4)拒保。如果投保人投保條件明顯低於承保標准,保險人就會拒保。
2、核保內容與范圍不同:買保險,看清承保范圍很重要。比如你買的家財險,是不是承保你家裡的字畫、古玩等?你買的旅遊保險,是不是對意外傷害有醫療費補償?你買的健康險,是否有除外責任?有時候,我們是否能享受到較充分的保障,不在於保險總額的多少,而在於我們是否買對了保險產品。
(2)保險公司可投資的業務擴展閱讀:
1、保險承保業務需要保險人對願意購買保險的單位或個人(即投保人)所提出的投保申請進行審核,判斷是否同意接受和如何接受的決定的過程。
2、保險投資業務需要保險企業在組織經濟補償過程中,將積聚的各種保險資金加以運用,使資金增值的活動。保險投資原則是保險投資的依據。
3、早在1862年,英國經濟學家貝利(A.A.Bailey)就提出了壽險業投資的五大原則,即:安全性;最高的實際收益率;部分資金投資於能迅速變現的證券;另一部分資金可投資於不能迅速變現的證券;投資應有利於壽險事業的發展。
C. 保險公司的承保業務
兩者區別很大:
已賺保費:已賺保費=自留保費+轉回未到期責任准備金-提存的未到期責任准備金+轉回長期責任准備金-提存長期責任准備金。
保險公司的各類收入
1、保費收入
保險費是保險人為履行一定的保險責任向投保人收取的實際金額。
《保險公司會計制度》
規定了保費收入確認的三個條件:①保險合同成立並承擔相應保險責任;②與保險合同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公司;③與保險合同相關的收入能夠可靠地計量。
壽險合同一般是收款生效,即收到保險合同約定的保費時,保險公司即開始承擔保險責
任,未收到保費則不承擔保險責任,因此,壽險公司一般應於收到保費時確認保費收入。對於保單生效日前投保人先行交付的保險費,因為壽險公司尚未承擔保險責任,不論依據法律或制度規定,此時不能確認為保費收入。這時收到的保費應作為保險公司的負債處理,即預收保費,待保單生效時再確認為保費收入。
非壽險合同一般是簽單生效,即保險合同一經簽訂即告成立,保險公司開始承擔保險責
任,且由於非壽險合同期限一般較短,收取保費的可能性較大,保費金額也可確定。因此,實務中一般是簽單時確認保費收入。但是在貨物運輸保險合同中,簽單日與承擔保險責任日並不一致,此時簽單取得的保費收入應作為預收款處理,在承擔保險責任時才可確認為保費收入。此外,若收到保費的可能性小於不能收到保費的可能性,保險公司則應於實際收到保費時再確認收入。
2、投資收益
投資收益是保險公司在業務經營過程中將積聚的各種保險資金進行投資所取得的收益,
它是保險公司最主要的收入來源之一。根據我國目前有關保險資金運用的法律法規,保險公司可利用的投資方式主要有:短期債券投資、短期基金投資、長期債券投資、同業拆借、證券回購以及保單質押貸款等。此外,在實際工作中,有些保險公司也存在《保險法》頒布以前從事的目前尚未收回的股權投資、經國務院特批從事的股權投資以及《保險法》頒布前發放的目前仍未收回的除保單質押貸款外的其他貸款。
投資收益按以上不同投資方式分別確認。(1)短期債券投資利息收入的確認
短期債券投資的利息收入在收到時並不確認為投資收益,而是沖減該項投資的成本,待
債券出售時按實際收到的金額與實際成本的差額確認投資收益。2)短期基金投資現金股利的確認短期基金投資收益的確認與短期債券投資一樣,在收到現金股利時並不確認投資收益,而是沖減投資成本,待基金出售時按實際收到的金額與實際成本的差額確認投資收益。(3)長期債券投資利息收入的確認長期債券投資的利息收入並不於收到時確認,而是在年末及付息日(不一定為同一日)確認應計利息時,在扣除相關費用及溢折價攤銷(溢價則扣除,折價則增加)後將其差額確認為投資收益。(4)拆出資金利息收入的確認
拆出資金的利息收入不必按期確認,而是在實際收到拆出資金利息時確認。(5)買入返售證券收入的確認買入返售證券的收入在返售日由買入與返售的差價確認。(6)保單質押貸款利息收入的確認保單質押貸款的利息收入於保險公司實際收到利息時確認。
3、其他收入
保險公司除保費收入、投資收益外的其他收入有分保費收入、追償款收入和其他業務收
入。
(1)分保費收入
分保費是指分保接受人取得的由分保分出人根據分保業務計算的保費。再保險業務分保
費收入一般可以在收到分保業務帳單時確認。因為此時分保業務接受人開始承擔保險責任,且分保業務帳單標明了保費金額,同時分保業務接受人收到分保費收入的可能性很大,所以不必等到實際收到分保費時再確認收入。
(2)追償款收入
追償款收入是指在信用險等某些特殊保險業務中,發生保險事故後保險公司事先按合同
約定向投保人支付賠款而從投保人處取得對標的價款的追償權利而追回的款項。
從理論上講,追償款是賠款支出的抵減而不是收入,但由於發生賠款支出與收到追償款往往要跨越幾個會計期間,若將其作為收入抵減當期賠款支出則不利於反映當期的實際賠款支出情況,因此將追償款作為收入處理。追償款收入在實際收到追償款時確認。
(3)其他業務收入
其他業務收入是指保險公司從事除保險產品銷售以外的其他銷售或提供與保險業務相關
的代理服務等業務而取得的收入。
①勞務收入
勞務收入包括保險公司代其他保險公司辦理保險業務取得的手續費收入,以及保險公司
在其他保險公司的承保業務發生保險事故時受託代為現場勘查取得的代查勘收入等,這些收入都在實際取得時確認。
②管理費收入
管理費收入是指在一些非傳統壽險產品(如投資連結保險、萬能壽險)中,保險公司為
客戶單獨設置獨立賬戶進行資產管理和運作而向客戶收取相關費用形成的收入。管理費包含在投保人所繳納的保險費中,數額也在保險合同中有明確規定,其確認一般與保費收入的確認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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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中國的保險公司可以投資哪些類別的資產,上限多少
查保監會相關規定,簡單,不需要思考。
E. 保險公司主要有那些投資銀行業務
最主要的就是大額協議存款,是保險公司最主要的投資業務。
F. 保險公司可以投資那些地方
根據新實施的保險法
第一百零六條 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必須穩健,遵循安全性原則。
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限於下列形式:
(一)銀行存款;
(二)買賣債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
(三)投資不動產;
(四)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
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製定。
房地產就屬於投資不動產了。各大保險公司的投資結構是不一樣的,所以不好說。
G. 保險公司的業務種類有哪些包括哪些范圍
保險公司的業務范圍有很多, 主要分為6大類。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關於保險公司業務范圍的文章,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5、人意外傷害險,是指以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限內遭受意外傷害造成死亡或者殘廢為保險標的的一個險種。投保人為自己或者為與自己有可保利益的人投保,如果在保險期間內發生約定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予以賠償;如果在此期間沒有發生約定的保險事故,所交的保費不退。險種可以單獨承保,也可以作為人壽保險的附加責任一並承保。
6、健康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人需要支出醫療費、護理費、因疾病造成殘廢以及因疾病或者意外傷害暫時不能工作而減少勞動收入為保險標的的一個險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