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基金定投,如果違約,中途沒錢不投了會怎樣
1、連續三個月不滿足扣款要求,自動終止定投業務,即基金定投結束。
2、之前已經投入的基金不會退回來,不會出現基金自己贖回的現象。即之前已經買的仍然繼續持有,只是不在增加了。
(1)投資基金公司違約擴展閱讀:
基金定投誤區:漏存、誤存後定投協議失效
1、投資者有時會因為忘記提前存款、工資發放延誤及數額減少等因素,造成基金定投無法正常扣款,這時有的投資者認為這是自己違約,定投就失效了。其實,部分基金公司和銀行規定,如當日法定交易時間投資人的資金賬戶余額不足,銀行系統會自動於次日繼續扣款直到月末,並按實際扣款當日基金份額凈值計算確認份額。
2、只要在月末之前把錢存入,就不算違約,但如果當月沒有存入錢,算違約一次,如果違約三次就算協議失效。
3、還有一種情況是按周定投,按周定投的話,如果漏存,他是沒有補存機制的,漏存一次就算違約一次,連續三次違約協議失效。
『貳』 投資的項目基金逾期怎麼維權
私募基金出現問題的主要原因是資金斷鏈,出現問題後,刑事手段不是解決問題的最佳途徑。有限合夥人可以自行聯合起來維權,爭取與相關負責人達成還款計劃,再依據此計劃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這樣有利於事情的盡快解決。
一、私募基金逾期或違約的而主要原因分析
現實中,私募基金出問題的原因有很多,包括內控不嚴、第三方監管缺位、管理團隊利慾熏心、GP權利過大、LP忽視權利行使等,以上都是問題產生的表面原因、形式原因,真正的問題在於私募基金資金鏈斷鏈,無法支付高額利息,導致相關負責人跑路,相關問題隨之產生。
通過公安機關對幾個基金跑路案件的調查發現,資金斷鏈的主要原因是私募基金公司編造部分虛假的、不存在的一些項目,以吸引投資人的投資,但是,當到了支付相關高額利息的時候,卻沒有了資金來源。如果基金公司僅僅是編造了一個虛假項目,那麼其他真實項目的投資盈利,可能會填補相應的利息,但是虛假的項目多了,造成的資金缺口會比較大,填補起來就存在困難,加上經濟形勢不好,問題就會很容易發生。
在公安機關偵查過程中,相關基金負責人交待,他們當初做項目的時候,都是真的項目、好的項目,由於利息較高、好項目比較難找,投資盈利短時間內又無法實現,為了支付高額利息,他們不得不編造一些假項目,以吸引投資人的投資,用這些投資款再支付前期的相應利息。
當相關基金負責人發展到這個程度,那麼他們就涉嫌構成集資詐騙罪或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他們已經走上了刑事犯罪的不歸路,將會面臨牢獄之災。但如果基金公司做的都是真實存在的項目,而且相關的投資款也確實投在了這些項目上,並沒有進行挪用,只是由於經濟形勢不好,導致投資盈利困難,造成了無法支付相應利息,那麼他們是不構成犯罪。
『叄』 如果基金公司暫停申購,造成定投扣款不成功,工行是否計算違約次數
在工商銀行簽訂基金定投協議後,如果由於基金公司暫停申購造成您的基金定投賬戶扣款不成功,是不計算違約次數的。
基金定投是定期定額投資基金的簡稱,是指在固定的時間(如每月8日)以固定的金額(如500元)投資到指定的開放式基金中,類似於銀行的零存整取方式。人們平常所說的基金主要是指證券投資基金。證券投資的分析方法主要有如下三種:基本分析、技術分析、演化分析,其中基本分析主要應用於投資標的物的選擇上,技術分析和演化分析則主要應用於具體投資操作的時間和空間判斷上,作為提高投資分析有效性和可靠性的重要補充。
『肆』 私募基金違約怎麼處理
這要看基金違約的類型和性質,不同的違約情形,處理思路和策略會有不同。
『伍』 私募基金違約銷售人員承擔什麼責任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基金銷售機構應當對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進行評估,由投資者書面承諾符合合格投資者條件;應當製作風險揭示書,由投資者簽字確認等。銷售機構在推介私募基金產品時未能根據私募基金的風險和投資人的實際狀況履行適當的告知說明義務,未能確保投資人在充分了解投資標的及其風險的基礎上自主決定。銷售機構存在具有重大過錯,銷售機構應對投資人受有的損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陸』 投資基金,公司違約舉報應該在哪個網站
應該是銀監會的,現在國家部門都有公眾號,你可以找找
『柒』 私募基金到期不兌付的情況是怎樣的
股權私募基金到期不能兌付,如果當事人有在重大誤解、欺詐、脅迫、顯失公平等情形下簽訂的合同,基金公司有違約等行為等證據,協商不成,起訴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1)設立某「投資公司」,該「投資公司」的業務范圍包括有價證券投資;
(2)「投資公司」的股東數目不要多,出資額都要比較大,既保證私募性質,又要有較大的資金規模;
(3)「投資公司」的資金交由資金管理人管理,按國際慣例,管理人收取資金管理費與效益激勵費,並打入「投資公司」的運營成本;
(4)「投資公司」的注冊資本每年在某個特定的時點重新登記一次,進行名義上的增資擴股或減資縮股,如有需要,出資人每年可在某一特定的時點將其出資贖回一次,在其他時間投資者之間可以進行股權協議轉讓或上櫃交易。該「投資公司」實質上就是一種隨時擴募,但每年只贖回一次的公司式私募基金。
『捌』 基金定投違約之後能不能全部贖回呢
工行的基金定投是按月定額扣款申購基金,如果違約扣款不成功是滾動補扣的,違約幾個月補扣幾個月的金額,直至期滿或申請終止定投。所以,在補辦銀行卡的時侯,要同時辦理終止基金定投手續。否則銀行卡存入資金就會扣款申購基金。定投基金違約對原有基金份額沒有影響,可以隨時贖回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持有滿2年部分還不收贖回費。
『玖』 股權私募基金到期不能兌付,投資者怎樣維權
向基金業協會舉報 像證監部門投訴。 如果違約還可以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