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問水利基金的計稅依據包括其它業務收入嗎
包括主營業務收入與其他業務收入。
2. 水利建設專項資金是什麼稅,計提的基數是多少
水利建設專項資金是屬於地方性規費,計提的基數各省市的徵收比例各不相同。水利建設專項資金是由中央水利建設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組成。中央水利建設基金主要用於關系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大江大河重點工程的維護和建設
水利建設資金屬於地方性規費,水利建設資金計提基數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義務收入。 根據《中央財政預算內專項資金水利項目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水利建設專項資金,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是指按財務制度規定的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2)金融業水利建設基金計稅依據擴展閱讀:
徵收標准
水利建設基金是專項用於水利建設的政府性基金。水利建設基金應按照銷售收入來計提和交納。各省市的徵收比例各不相同。
2018年7月1日起,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徵收標准再統一降低25%[2]
北京於2019年起停徵地方水利建設基金,預計給單位和個人減負2億元。[3]
免繳范圍
1、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生產經營單位和個體工商戶;
2、國家規定免徵增值稅的生產經營收入;
3、駐湘軍工企業(不含已核發了工商營業執照的軍轉民企業)銷售軍工產品收入;
4、國防工程、防洪工程(不含經營服務性配套設施建設)、孤兒院、敬老院建設用地;
5、國家規定的其他免徵情形。
3. 山東省水利建設基金的計稅依據是什麼
計稅依據是《山東省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
1、山東省政府下達了《山東省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按照《辦法》規定,山東省煙台市從7月1日起,取消原來的河道工程維護管理費,取而代之的是,向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按照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三稅實際繳納額的1%繳納地方水利建設基金。
2、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繳納的水利建設基金是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在繳納完三稅之後額外徵收的。從2011年7月1日起按照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三稅」實際繳納額的1%徵收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同時,暫停徵收河道工程維護費。
3、地方水利建設基金還有四項資金來源,並已從今年1月1日開始籌集:從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含專項收入,剔除教育收費、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費附加、水資源費、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等)收入中提取3%。
4、從中央對地方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返還和轉移支付資金中提取3%;有重點防洪任務和水資源嚴重短缺的城市,從徵收的城市維護建設稅中提取15%;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提取的農田水利建設基金,納入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管理。
(3)金融業水利建設基金計稅依據擴展閱讀
《山東省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收支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專款專用,年終余額結轉下年度安排使用。
各級水利、發展改革等相關部門根據水利建設規劃,編制年度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支出預算,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後,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部門根據批準的地方水利建設基金預算和基金實際徵收入庫情況撥付資金。其中,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要納入固定資產投資計劃。
各級水利、發展改革等相關部門根據年度地方水利建設基金預算執行情況,編制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決算,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
第十六條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籌集、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領導。各級財政、發展改革、水利、地稅、人民銀行、監察、審計等部門要各負其責,共同做好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徵收和監督管理工作。
第十七條財政部門要加強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收支預算管理,健全管理制度,積極組織收入,科學、合理安排支出,加快預算執行進度,確保專款專用。
第十八條發展改革部門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加強對水利建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水利部門要加強對徵收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工作的宣傳,營造良好的征管環境。
第二十條地方稅務部門要嚴格按照本辦法規定,將應代收的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及時足額征繳入庫。
第二十一條人民銀行國庫部門要加強對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收納、繳庫過程的管理,督促檢查各經收處將所收資金及時、足額繳入國庫,對延壓、挪用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按政策規定及時處理。
第二十二條監察、審計等部門要加強對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籌集、撥付和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擅自減征、緩征、免徵,以及侵佔、截留、挪用等違規違法行為的單位和個人,依法進行查處。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二十三條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報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水利廳、省地方稅務局備案。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由省財政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水利廳解釋。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煙台取消河道維護管理費 開征水利建設基金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山東省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
4. 水利基金和印花稅計稅依據包括
1.購銷合同 按購銷金額0.3‰
2.加工承攬合同 按加工或承攬收入0.5‰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按收取費用0.5‰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額0.3‰
5.財產租賃合同 按租賃金額1‰
6.貨物運輸合同 按收取的運輸費用0.5‰
7.倉儲保管合同 按倉儲收取的保管費用1‰
8.借款合同(包括融資租賃合同) 按借款金額0.05‰
9.財產保險合同 按收取的保險費收入1‰
10.技術合同
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申請轉讓、轉利實施許可和非專利技術轉讓 按所載金額0.3‰
11.產權轉移書據
包括: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
個人無償贈送不動產所簽定的「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 按所載金額0.5‰
12.營業賬簿
包括:日記賬簿和各明細分類賬簿 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0.5‰;其他賬簿按件貼花5元
13.權利、許可證照
包括: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 按件貼花5元
5. 水利建設專項收入為什麼要交這個稅種計稅依據是什麼
水利建設基金是專項用於水利建設的政府性基金。需要計提和交納水利建設專項收入是為加快水利建設,提高防洪減災和水資源配置能力,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充實完善水利建設基金的要求。
水利建設專項收入計提和交納依據:按照銷售收入來計提和交納,各省市的徵收比例各不相同。
(5)金融業水利建設基金計稅依據擴展閱讀:
一、徵收標准:
水利建設基金是專項用於水利建設的政府性基金。水利建設基金應按照銷售收入來計提和交納。各省市的徵收比例各不相同。
2018年7月1日起,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徵收標准再統一降低25%。
北京於2019年起停徵地方水利建設基金,預計給單位和個人減負2億元。
二、免繳范圍:
1、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生產經營單位和個體工商戶;
2、國家規定免徵增值稅的生產經營收入;
3、駐湘軍工企業(不含已核發了工商營業執照的軍轉民企業)銷售軍工產品收入;
4、國防工程、防洪工程(不含經營服務性配套設施建設)、孤兒院、敬老院建設用地;
5、國家規定的其他免徵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