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銀行代理保險業務和通常所說的銀行保險有什麼區別
銀行代理保險和銀行保險是一個概念,是銀行中間業務的一部分都是為保險公司在推銷保險業務.
銀行保險業務:
銀行保險業務是銀行與保險公司以共同客戶為服務對象,以兼備銀行和保險特徵的共同產品為銷售標的,通過共同的銷售渠道,為共同的客戶提供共同產品的一體化營銷和多元化金融服務的新型業務。國際上銀行保險主要模式從國際經驗看,銀行保險要得到較好的發展,建立密切的資本聯系是十分必要的。銀行保險的深化是一個從產品合作走向資本合作的過程。從經濟學角度看,產品合作以分銷渠道為主,存在一個委託代理機制,由於信息不對稱,會導致短期效應、成本加大和道德風險,所以會逐漸轉向資本合作,相互分享成長的利潤。目前國內比較廣泛採取的是產品代銷方式,涉及股權結構的金融服務集團也有。
2. 中國有哪些保險金融集團
國有四大保險集團
國有保險公司國有保險公司又稱「國有獨資保險公司」、「國營保險公司」,是由國家或政府投資設立的保險經營組織,由政府或其他公共團體所經營,其經營可能以營利為目的作為增加財政收入的手段,組織形式為舉辦商業保險的保險組織;也可能以政策的實施為宗旨,並無營利的動機,組織形式為舉辦社會保險的保險組織等。 國有保險公司目前是我國保險公司的主要組織形式之一,在我國保險市場上佔有重要地位。
目錄
國有保險公司的法律特徵
國有保險公司的組織機構
股東
董事會
經理
監事會
中國的四大國有保險公司(集團)國有保險公司的法律特徵
國有保險公司的組織機構
股東
董事會
經理
監事會
中國的四大國有保險公司(集團)
國有保險公司的法律特徵
1、國家是國有保險公司的唯一股東。
2、國家僅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
3、代表國家出資的機構或部門必須獲得國家授權。
4、國有保險公司不設股東會;
5、國有保險公司的章程,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部門制定,或者由公司董事會擬定,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批准,並報經中國保監會核准後生效。
編輯本段
國有保險公司的組織機構
股東
1)在一般的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權利通過股東會行使。
2)而在國有保險公司中,國家是唯一的股東,因此不設股東會。
3)國有保險公司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國家授權的部門委派董事,授權董事會行使股東會的部分職權。
董事會
1)國有保險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會對股東負責。
2)董事會制訂並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國有保險公司的董事會由三到九名董事組成。」
4)董事長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負責召集主持董事會。
經理
1)經理由董事會聘任,對董事會負責,是董事會決議的具體的執行者。
2)經理主持公司的日常經營工作。
3)《公司法》:「經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國家授權的部門同意,董事會成員可以兼任國有保險公司的經理。」
監事會
1)《保險法》:「國有保險公司設立監事會。」
2)「監事會由保險監督管理部門、有關專家和保險公司工作人員的代表組成。」
3)「對國有保險公司提取各項准備金、最低償付能力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等情況及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章程的行為和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進行監督。」
編輯本段
中國的四大國有保險公司(集團)
1)中國太平保險(集團)公司:簡稱「中國太平」,下轄太平人壽,太平保險,太平資產,太平養老,民安保險,中保國際(香港上市)等;
2)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簡稱「中國人壽」,下轄中國人壽,國壽資產,國壽海外,國壽財險等;
3)中國人保控股公司:簡稱「中國人保」,下轄人保財險,人保壽險等;
4)中國再保險(集團)公司:簡稱「中國再保險」,下轄財產再保險,人壽再保險,中國大地財產保險,中再資產,華泰保險等。
其中,最不為內地所熟知的就是中國太平保險(集團)公司,中國太平曾經總部設在香港,代表國家經營海外資產,是我國第一家跨國金融保險集團公司。其下轄的太平人壽和太平保險是中國最早的也是持續經營時間最長(計80年)的民族保險品牌。
3. 銀保合作業務模式存在的問題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國際上的銀行保險發展比較早。而我國銀行保險發展起步相對較晚,縱觀我國銀行保險發展歷程,主要經歷了兩個發展階段。
第一階段:探索階段。1996年2000年之間,新興保險股份公司的出現和個人營銷的興起使得保險市場競爭激烈,大銀行廣布的分支網路成為銷售保險難得的資源,幾家保險公司開始了與銀行簽定合作協議,這一時期的合作以銀行代收保費為主要內容。但由於沒有適合的銀保產品,銀行保險市場沒有真正啟動起來。
第二階段:蓬勃發展階段。從2000年起,我國銀行保險發展快速,這一時期的銀行保險產品主要是儲蓄性的分紅保險。但由於相互競爭,保險公司之間打價格戰,使得銀保產品業務已基本上無利益可言,2004年以來銀行代理保險業務增速驟然下降,有的保險公司甚至主動限制銀保產品,這與保險公司開始轉變經營理念和考核指標密切相關。現階段我國銀行保險已經到了發展的關鍵時刻,應採取正確的對策,推動其規范健康發展。目前我國銀行保險的特點有以下幾點:
(一)銀行保險合作模式呈現出混業融合的趨勢
我國銀行與保險公司之間這種建立在客戶服務和業務發展基礎上的全面合作是簡單和鬆散的,另外,由於我國現階段實行的是金融分業經營的管理體制,銀行和保險公司以股權形式進入對方領域為法律所禁止,但近年來也有所突破。2002年3月,中國工商銀行利用其控股的工行亞洲收購中保國際旗下太平保險24.9%的股份,到2005年9月5日已人股太平人壽保險公司並持有其12.45%的股份。同年10月,匯豐銀行以6億美元獲得平安保險20%的股份。這些收購兼並活動為我國銀行業與保險業以股權方式進行融合進而推動銀行保險由低級階段向高級階段發展開創了先河。
(二)在簡單的銷售代理模式中,銀行和保險公司的合作關系是不對稱的
簡單的代理銷售模式,銀行和保險公司沒有建立長期的共同利益機制,合作關系不穩固。在銀保合作關系中,銀行處於主導地位,體現在銷售網點的劃分和節節攀升的代理費上。銀保合作協議每年簽訂一次,銀行根據保險公司產品的適銷情況決定代銷網點資源的分配,一般一個代銷網點只銷售一家或兩家保險公司的產品。即一對一或一對二的代理模式;銀保產品的代理費節節攀升,2001年尚不足1%,但到2005年,2.5%已經成為最低價碼。中間業務收入、儲蓄以及關系利益都會左右銀行的態度,一年一簽的合作協議更是讓保險公司感到合作關系的不穩定。
(三)銀行保險產品種類單一,多為儲蓄分紅型或投資連結型,片面強調宣傳投資分紅
產品種類單一,消費者缺乏選擇;變為投資工具的分紅保險由於過多地強調了分紅的預期,使保險公司面臨了相當的分紅壓力;加之我國銀行保險的激烈競爭引發了銀行代理手續費的惡性競爭,代理手續費從2%3%,攀升到5%6%,極大地削弱了銀行保險產品的成本優勢,保險公司的營運費用極有可能超過預定費用,造成費差損。由此而來,銀行保險一方面迫使保險公司維持無利潤或低利潤運行,另一方面保戶實際得到的分紅也達不到預期水平,引發了公眾對銀保產品的信用危機,致使2004年以來銀行保險在銀行櫃面的銷售陷入困境。
(四)銀保合作主要在五個方面,合作范圍較窄
銀保合作主要在五個方面:(1)銀行代理銷售保險產品;(2)保險公司選擇使用銀行的客戶資源、信息庫、資金匯劃系統和網路清算系統;銀行擔任保險公司的財務顧問,為其提供資金結算服務;(3)保險公司為銀行產品提供保險服務;(4)以保單作為銀行貸款的有效質押;(5)保險公司投資銀行金融債權,銀行與保險公司之間進行拆借、債券回購、國債買賣等資金融通活動。
太平洋提示:我國銀行保險發展現狀存在種種不足,跟我國保險業發展以及銷售人員個人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希望未來我國銀行保險突破瓶頸,走上正規的發展之路,為我國保險業做出一份力量。<br產品名稱:幸福祥鴻健康保障計劃(分紅型)推薦指數:
1、承保年齡0-55周歲
2、針對重疾有保障需求又希望得到額外分紅的所有人群
3、生死兩全,既可作為養老金,又可以留給家人
4、保障多多,饋贈多多
4. 哪位達人知道 銀行保險業務的由來
銀行保險的定義及起源發展
銀行保險是一個集渠道創新、產品創新、制度創新和組織模式創新為一體的綜合體,從產生到發展變遷,都是實務領域領先於理論研究。即便如此,國內外的專家學者還是致力於銀行保險的理論研究,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銀行保險的理論界定和產生動因兩個方面。本節將分析銀行保險的概念界定。
一、銀行保險的定義
銀行保險(Bancassurance)是一個法語詞,初始意義具有明顯的「銀行」與「保險」融合特徵。什麼是銀行保險?是一種銷售渠道還是創新產品?是一種業務形態還是新型組織?正如眾多的經濟學概念一樣,銀行保險的概念界定也是多種多樣的。業內學者分別從銷售渠道、經營策略、組織形式、業務流程等不同角度對銀行保險進行界定。本書將各種定義歸納為三種:渠道說、產品服務說和經營策略說。
1.渠道說。渠道說是對銀行保險最為直觀的理解,也是銀行保險發展早期的主要定義方式。從銀行保險的最初形式來看,所謂的銀行保險指的就是利用銀行等渠道來銷售保險產品(壽險產品)。多利薩?K.弗勒(Dolisa K.Flur)就得出這樣的結論:「Bancassurance is a term for selling of insurance by banks.」壽險營銷與研究協會(Life Insurance Marketing and Research Association, LIMRA)所編寫的保險詞典中認為銀行保險指的是「通過銀行與建房互助協會下屬全資分支機構,而不是保險公司提供壽險服務。」我國台灣學者也對此作出類似定義:「透過銀行將保險產品銷售給銀行客戶。」(凌氳寶,1999)在世界著名的瑞士再保險公司2002年發表的《亞洲的銀行保險》報告中也認為,從最為簡單的形式上看,銀行保險就是經由銀行銷售保單。Swiss Re, Sigma, Bancassurace Developments in Asia-shiftinginto a high Gear, July,2002.經合組織(OECD)在2000年的報告《世界金融服務的一體化:前途與問題》中將銀行保險定義為:「通常指銀行銷售保險產品或保險公司銷售銀行產品」(most commonly refers to banks selling insurance procts and usually vice versa)。
2.產品服務說。產品服務說是將銀行保險界定為銀行和保險公司聯手提供的所有產品和服務。學者Alan Leach在其出版物《歐洲銀行保險中的問題及2000年發展前景》一書中提及:「銀行保險是包括傳統銀行、儲蓄銀行和建房協會在內的,對保險產品進行製造、營銷和分銷的服務。」英國保險業將銀行保險定義為「銀行的一種經營行為,即銀行銷售通常由保險公司提供的保險產品」。美國學者Michael D.White博士,將銀行保險定義為「由銀行或其分支機構、銀行和保險公司交叉持股的機構,經營具有資產管理功能的保險類產品、交叉營銷或銷售銀行和保險產品所能帶來的任何產品或服務。」Michael D.White, A Comprehensive Guide to Bank Insurance, the National Underwriting Company, 1998. at p.XXV.在德國,銀行保險也被視為由保險公司和銀行所能提供的滿足客戶需求的所有產品和服務。我國的學者鄭偉、孫祁祥也從產品提供的角度來理解銀行保險,認為「銀行保險,又稱銀保融通,是銀行和保險公司之間達成的一種金融服務一體化的安排,其中,保險公司負責產品的製造,銀行負責產品的銷售。」
3.經營策略說。經營策略說將銀行保險定義為銀行或保險公司採取的一種與其主業經營相關的商業策略。瑞士再保險公司1992年發表的《銀行保險:關於銀行業和保險業競爭的調查》中,將銀行保險界定為「銀行或保險公司採取的旨在金融服務市場以一種或強或弱的一體化方式經營的策略」。根據慕尼黑再保險集團(Munich Re Group)在2001年的報告《實踐中的銀行保險》中的論述:銀行保險是指「通過共同的銷售渠道,同時(或者)向一批相同的顧客提供保險與銀行產品和服務」(Bancassurance is the provision of insurance and banking procts and services through a common distribution channel and/or to the same client base)。Munich Re Group, Bancassurance in Practice, 2001.經營策略說強調銀行與保險公司兩個不同的金融部門聯手進行產品開發、營銷和分銷。在我國,學者欒培強(2000)對此定義為「銀行通過各種方式向客戶提供保險產品而進入保險領域。銀行既可以通過設立自己的保險公司直接銷售保險產品(Start-up),也可以作為保險公司的保險中介人代理銷售保險產品,還可以與保險公司建立合資公司(Venture)經營保險產品。」(欒培強,2000)張洪濤則將銀行保險視為「保險公司和銀行採用的一種相互滲透和融合的戰略,是將銀行和保險等多種金融服務聯系在一起,並通過客戶資源的整合與銷售渠道的共享,提供與保險有關的金融產品服務,以一體化的經營形式來滿足客戶多元化的金融服務需求。」(張洪濤,2003)
通過上述三種定義,我們不難發現:經營策略說比渠道說、產品服務說更為全面地反映了銀行保險這一現象的本質屬性。渠道說還只是停留於對銀行保險現象的表面特徵和初期表現的歸納,無法反映銀行保險所具有的建立銷售聯盟、合資企業、新建企業等其他高級經營模式的特徵,而且還容易使人產生銀行保險就是在保險代理人、經紀人銷售以外的第三條補充性渠道的誤解。其實,隨著銀行保險的逐步發展和深入,作為企業的經營戰略,銀行保險可以創設和包容更多的銀保合作,而不僅僅是藉助銀行的分支網路銷售保險產品這種銀行保險早期的模式。產品服務說更注重的是銀行、保險兩大金融部門聯手開發、營銷和分銷保險產品的特性。此時的銀行保險,已經擁有更多銀行和保險相融合的特點,銀行不再是單一的分銷渠道,而是參與保險產品的前期設計和開發,此時的銀保產品具有更強針對性、更適合銀行銷售的特點。這種說法顯然比渠道說更進一步,但還不是全部,一個成功的銀行保險經營還包括諸如文化、技術、渠道整合等其他因素,因而產品服務說也失之偏頗。經營策略說強調的是,銀行、保險的結合是雙方的一種策略選擇,根據不同的市場條件,雙方間的策略選擇在不同的國家,甚至在相同國家的不同地區可以有不同的模式。策略選擇能否成功的關鍵在於雙方能否有效地實現各自資源的整合,這就要求雙方不僅要在渠道、產品方面實現整合,而且要在技術、文化等方面實現融合,因而經營策略說比渠道說、產品服務說更全面地反映了銀行保險這一現象的本質屬性。
在歸納匯總並比較了國內外研究對銀行保險的幾種定義之後,我們認為,目前國內普遍接受的「銀行通過各種方式向客戶提供產品而進入保險領域」定義方式,還是有失寬泛,並未將合作雙方、全部內容涵蓋其中。因為從金融一體化的角度來看,銀行不僅僅可以銷售保險產品,而且還參與到保險產品的製造環節,向客戶提供的銀行產品同時具有保底、保障、投資等幾種功能〔一般認為,保險業務可以劃分為保險產品的製造環節(manufacturing)和銷售環節(distribution),其中製造環節包括產品設計、承保和理賠,傳統意義上只有保險公司才具有製造環節的專業性;而銷售環節可以外包或委託其他金融機構來做,並非保險公司的核心技術和競爭力所在〕。
我們認為,銀行保險是隨著金融一體化和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商業銀行與保險公司之間發生的一系列資金互動、工具復合和業務交叉的「全方位融通」。對此,本書理解的是廣義的銀行保險概念,特提出如下定義與讀者探討:「作為經濟全球化、金融一體化以及金融服務融合和創新的產物,銀行保險是指銀行或保險公司採取的一種相互融合滲透的戰略,是充分利用和協同雙方的優勢資源,通過共同的銷售渠道、為共同的客戶群體、提供兼備銀行和保險特徵的金融產品,以一體化的經營形式來滿足客戶多元化金融需求的一種綜合化金融服務。」
二、與銀行保險相似概念的區別
在理論探討層面,有幾個概念與銀行保險相類似,在理論研究中經常相互借用。但實際上,下述概念具有較大的差異:
1.銀行保險與保險金融
根據Sigma的理解,銀行保險並不僅僅意味著銀行單方面進入保險領域(bancassurance),也包括保險公司進入銀行領域,即保險公司出售與傳統銀行業務相關的產品,後者被稱為保險金融(assurfinance)。也就是說,廣泛意義上的銀行保險不僅僅局限於銀行經營保險業務,還包括保險公司經營銀行業務,實現的是交叉銷售和相互滲透。但在實務操作中,由於銀行產品由銀行提供的理念深入人心,銀行保險往往是指銀行進入保險領域,本書也是基於這個理解為出發點。相反,保險金融在實務領域中少有發生,主要原因在於資產專用性,由於保險公司進入銀行領域的成本往往高於銀行進入保險公司的成本,因此保險金融遠遠未發展到銀行保險的程度。
2.銀行保險與銀保合作
銀保合作是國內的「專有名詞」,在英文中並無特別的術語與之對應。一般情況下,銀保合作是指銀行和保險公司所能夠從事的所有業務合作。與國外發展銀行保險的經驗有所不同,國內處於金融分業經營、分業管理的體制下,銀行與保險公司的合作從一開始就是兩方主體,難以到達銀行保險最高程度——一體化的程度。因此,在國內「銀保合作」是較銀行保險出現頻率更多的一個詞,主要涵蓋了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多方面的合作內容:一是代理合作,主要有代理銷售、代收保險費、代理支付保險金及理賠金等,即銀行保險的初級發展階段;二是互補合作,主要有協議存款、資金匯劃結算、一般性融資和信用式融資、保險資產託管、購買銀行代銷基金、電子商務、銀行卡業務以及固定資產投保和員工保障計劃等,這主要是基於銀行在資金結算和保險公司在風險保障方面的優勢;三是深層次合作,包括資料庫連接、人力資源合作、產品的聯合開發等。可以看出:銀保合作是基於兩方獨立主體之間的業務合作,而銀行保險則是基於共同的利益、使用共同的業務平台、為共同的客戶提供經雙方共同研究的銀保產品,在發展的最高階段有可能合二為一。
3.銀行保險與代理保險
所謂代理保險,是指銀行作為兼業代理人,代理保險公司向個人、公司、機構客戶銷售被代理公司的產品。從上面對銀行保險的幾種定義比較中可以看出,代理保險是銀行保險發展的初級階段,只是進行產品方面的合作。而銀行保險的發展歷程,逐步由初始階段的代理銷售、到資本滲透、到銀保一體化(即銀行同時實現了保險產品的製造與銷售,並將銀行業務與保險業務有機融合,為客戶提供「一攬子」金融服務的高級層次)。因此,銀行保險是更為寬泛的概念,代理保險只是相對狹義的理解。
從以上的研究中,我們不難發現銀行保險是一個動態的發展過程。隨著不同的歷史階段,理論界和實務界對銀行保險的理解越來越深入,已經由最初的保險公司產品向銀行單向流動、發展到銀行和保險相互交融的雙向流動。無論是商業銀行還是保險公司,均可向對方滲透,通過資本、工具、業務相互交叉,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利益共贏的局面。
三、銀行保險的起源與發展階段
事實上,銀行業與保險業相互結合已經有悠久的歷史了。例如,比利時的CGER,西班牙的La Caixa以及法國的CNP等公司,自19世紀就開始全面提供銀行與保險服務了。但真正意義的銀行保險,是從20世紀80年代的歐洲開始的。經過多年的探索與發展,銀行保險的發展遍及全球,不僅僅是歐洲保險業的主要銷售方式,更成為美洲、澳洲、亞洲等地區金融機構拓展全能型集團的重要模式。伴隨著花旗集團將旗下的旅行者財險和壽險相繼出售,現階段的銀行保險又呈現出新的發展趨勢和方向。本書在梳理了全球銀行保險的發展脈絡之後,將其分為四個階段:
銀行保險的四個發展階段第一階段:1980年以前的銀行保險是萌芽階段。在這一階段,銀行保險僅僅局限在銀行充當保險公司的兼業代理人(insurance agent)角色,即銀行通過向保險公司收取手續費介入保險領域。嚴格意義上說,銀行保險尚未真正出現,因為銀行只是介入到保險領域的分銷環節。這一階段,銀行盡管也直接出售保險單(銀行信貸保證保險),但只是作為銀行信貸業務的補充而進行的,其目的是減少銀行承受的風險,例如當時許多銀行在發放抵押貸款時要求借款方必須對其所抵押物進行保險。在這一階段的銀行保險,銀行與保險公司的關系純粹是合作關系,不存在保險產品製造環節的競爭,但為銀行以後介入保險領域積累了一定的銷售經驗。
第二階段:20世紀80年代是銀行保險的起步階段。在這一階段,銀行開發出與其傳統業務的不完全相同的資本化產品,如養老保險年金產品(投保人在銀行按年度支付保費,在約定的某一固定期限之後,一次性或分次歸還定額年金,並附加保障功能),從此開始全面介入保險領域。銀行涉足資本性保障產品的開發,被認為是銀行保險的真正起源,因為客觀上銀行已經涉足保險領域的生產環節與保險公司展開競爭。但這一階段,銀行保險的發展主要是銀行為應付銀行業之間的競爭而擴展業務范圍所致,並非主動地進入保險領域的生產環節。歐洲是這一階段發展銀行保險的主要市場。
第三階段:20世紀80年代末至90年代是銀行保險的成熟階段。這一階段的主要特點:一是銀行保險的主動發展,銀行主動參與到保險領域的生產環節和銷售環節;二是銀行保險開始向全世界擴散,包括美國、拉美、澳大利亞、亞洲在內的國家和地區都開展得如火如荼。在本階段,銀行為應付保險公司的激烈競爭,採取了新設、並購、合資等措施,將銀行業務與保險業務結合起來,不僅推出的保險產品較上一階段大大增加,銀行介入保險的形式也趨於多樣化。
在銀保產品的更新方面,銀行逐步介入了保險產品的製造環節,推出了復雜多樣的保險產品。如英國的銀行開始直接提供純保障的壽險產品,西班牙的銀行也推出了終身壽險產品。在銀行保險的發展模式方面,不同國家的不同金融機構呈現出不同的特性,在原來代理銷售的基礎上,探索出銀行保險的幾種方式:(1)協議合作,即銀行與保險公司通過合作協議或非正式的合作意向建立合作關系,建立銷售聯盟。(2)合資公司,由銀行和保險公司合資成立新的金融機構,結合雙方優勢,由新的機構經營銀行保險業務。(3)兼並收購,通過並購將兩個獨立的銀行和保險公司合並。(4)新建模式,銀行成立自己的保險公司或保險公司設立自己的銀行。可以說,銀行保險是保險公司或銀行逐步採用的一種相互滲透和融合的戰略,不僅能夠將銀行和保險等多種金融服務聯系在一起,而且通過客戶資源的整合與銷售渠道的共享,提供與保險有關的金融產品服務,以一體化的經營形式來滿足客戶多元化的金融服務需求。
在該階段,首先是歐洲掀起了銀行保險的熱潮。在金融、稅收和立法產生巨大變化的背景下,特別是歐洲一體化的進程更加快了各國金融立法的統一,使不同的金融業務逐步融合。而且,銀行隨著同業數量的增加,其間的競爭也日趨激烈,紛紛尋求包括保險業務在內的新業務的發展機會。1999年初,歐元的啟動使這一趨勢更為顯著,商業銀行藉助於其特有的資源與網路優勢,使得通過銀行銷售的保費收入占保費總額的比例大幅上升。在銀行保險相對發達的國家(法國、西班牙、葡萄牙、瑞典和奧地利)中,其實現的保費收入占壽險市場業務總量約60%;而在另外一些國家(比利時、義大利、挪威、荷蘭、德國、英國、瑞士、芬蘭和愛爾蘭等)這一比例在20%至35%之間。2002年,壽險市場保費收入按照銷售方式劃分的比例為:銀行保險65%,代理人8%,經紀人5%,保險公司職員13%,電話直銷8%。
隨著歐洲銀行保險業的發展,其他國家紛紛仿效。尤其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全球第五次並購浪潮的到來,歐洲、美洲、澳洲的商業銀行在發展注重批發業務的全能銀行和注重零售金融業務的銀行保險方面各有建樹。
5. 怎麼看金融的三大領域:銀行,保險,證券
他們都是資本市場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們之間有互補的作用。
6. 金融機構主要包括銀行,證券、保險,它們之間的區別是什麼是依靠什麼來區分的
1、 監管機構不同
保險的監管機構為保險業監督和管理委員會(保監會),銀行的監管機構為銀行業監督和管理委員會(銀監會),證券的監管機構為證券業監督和管理委員會(證監會)。
2、 社會作用不同
保險是國家的穩定器,經濟發展的助推器,保障規避社會和家庭風全與中等收益的理財工具。銀行的作用是資金的聚散與個人財富的保險櫃,企業個人的融資機構,簡單、安全與負收益的理財工具。證券的作用是資金的聚散地;資本的重新分配,企業融資的直接工具。復雜、風險很高與高收益的理財工具。
3、 風險大小不同
保險的風險為零,因為壽險公司不能破產倒閉。銀行風險很小(但銀行可以破產倒閉,但是目前不太可能)。證券的風險很大(可以倒閉)。
4、 社會地位不同
保險的社會地位最高,其次為銀行,證券的社會地位最低。
5、買賣方式不同
保險以保險合同(受到法律的嚴格保護)的方式進行買賣。銀行以存款和貸款的方式進行買賣,證券以股票、基金等形式進行買賣。
7. 銀行、保險都屬金融,它們分別有什麼意義,為得什麼
我打字很慢,也不容易 ,我是學經濟 的,都是自己寫的,沒復制粘貼,問題還比較多,一個一個來
1、買國債,一般銀行都可以,可以經常關注 中央銀行的網站看看國家什麼時候發行國債,近段時間好像發行了一期國債,而且據說有很多年輕人去呢,年輕人都不去炒股,了,呵呵
2、銀行業務可多了,
a目前我們國家有一個政策銀行也就是總行 即中國人民銀行,其實也就是政府機關,研究國家經濟發展情況,制定經濟政策,比如發行人民幣,管理外匯,調整存款准備金也就是其他銀行的銀根,調整再貼現率,控制貨幣供給等。
b其他的四大國有銀行,即農行,工行,中國銀行,建行,另外是其他合資外資銀行,如浦發,興業,民生等,他們提供存貸款業務,代國家發行國債,管理基金,如社保基金,證券市場風險基金,還有給國家基礎設施建設提供貸款,比如高速公路呀,奧運場館建設等……
3、國債是什麼 國債是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根據信用原則,以承擔還本付息為前提而發行的債務憑證,發行量大,品種多,也就是國家找老百姓借錢去建設國家,如三峽大壩建設呀什麼的,國債收益是免稅的,收益比銀行存款高,風險高一點,但不如股市和基金及期貨等,認購有5年的10年20年的不等 ,分為憑證式,記悵式,等,這一時半會兒也說不清,
4、保險是個好東西 ,只是目前在我們國家發展的很糟糕,在外國買保險就同買衣服一樣,一個國家的保險發展怎麼樣要看保險深度,也就是保險收入佔GDP的比值,日本 是全球最高的,保險公司拿了你的錢去投資運作,比如給國家協議大額貸款建設基礎設施,保險公司自己去投資證券市場,當然要符合保監會的投資規定。保險有幾大作用
a轉移風險,比如你花100元買了一個10萬的意外險,要是你在一年內出事了,比如被 車撞了,別怪我嘴不吉利,要是你那樣 了,過去,保險公司就得給你10萬,給你家人,這是其一,還有什麼健康險呀,壽險呀,都是根據「大數法則」及 nb精算師精算後得出保費的,
b保險有投資理財的功能,比如分紅險,養老險,但是有一眯風險,分紅來處 死差異,費差異 ,得差異,比放銀行好多了。
不知能加我另外獎分不?呵呵
8. 平安金融集團保險是什麼
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平安」,「公司」,「集團」)於1988年誕生於深圳蛇口,是中國第一家股份制保險企業,至今已發展成為融保險、銀行、投資等金融業務為一體的整合、緊密、多元的綜合金融服務集團。公司為香港聯合交易所主板及上海證券交易所兩地上市公司,股票代碼分別為2318和601318。
中國平安的企業使命是:對股東負責,穩定回報,資產增值;對客戶負責,服務至上,誠信保障;對員工負責,生涯規劃,安居樂業;對社會負責,回饋社會,建設國家。中國平安倡導以價值最大化為導向,以追求卓越為過程,做品德高尚和有價值的人,形成了「誠實、信任、進取、成就」的個人價值觀,和「團結、活力、學習、創新」的團隊價值觀。集團貫徹「競爭、激勵、淘汰」三大機制,執行「差異、專業、領先、長遠」的經營理念。
中國平安的願景是以保險、銀行、投資三大業務為支柱,謀求企業的長期、穩定、健康發展,為企業各相關利益主體創造持續增長的價值,成為國際領先的綜合金融服務集團和百年老店。
中國平安通過旗下各專業子公司及事業部,即保險系列的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人壽)、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平安產險)、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養老險)、平安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健康險),銀行系列的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銀行)、平安產險信用保證保險事業部(平安小額消費信貸),投資系列的平安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平安信託)、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平安證券)及中國平安證券(香港)有限公司(平安證券(香港))、平安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平安資產管理)及中國平安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平安資產管理(香港))、平安期貨有限公司(平安期貨)等,通過多渠道分銷網路,以統一的品牌向超過5100萬名個人客戶和200萬名公司客戶提供保險、銀行、投資等全方位、個性化的金融產品和服務。
中國平安擁有約41.7萬名壽險銷售人員及8.3萬余名正式雇員,各級各類分支機構及營銷服務部門3,800多個。截至2009年12月31日,集團總資產為人民幣9357億元,權益總額為人民幣917億元。2009年,集團實現總收入人民幣1528億元,凈利潤人民幣145億元。從保險業務收入來衡量,平安人壽為中國第二大壽險公司,平安產險為中國第二大產險公司。
2008年,中國平安進入《財富》世界500強,並成為入選該榜單的中國內地非國有企業第一名。2009年6月,在英國《金融時報》公布的2009年度「全球500強」企業榜單中,中國平安列全球壽險公司第二名,中國企業第八名,中國非國有企業第一名。公司還是《福布斯》雜志2009年度「全球上市公司2000強」第141名。
中國平安是中國金融保險業中第一家引入外資的企業,擁有完善的治理架構,國際化、專業化的管理團隊。中國平安遵循「集團控股、分業經營、分業監管、整體上市」的管理模式,在一致的戰略、統一的品牌和文化基礎上,確保整體集團朝著共同的目標前進。中國平安擁有中國金融企業中真正整合的綜合金融服務平台,位於上海張江的中國平安全國後援管理中心是亞洲領先的金融後台處理中心,公司據此建立起流程化、工廠化的後台作業系統,並藉助電話、網路及專業的業務員隊伍,為客戶提供專業化、標准化、全方位的金融理財服務。通過業界首創的客戶服務節及萬里通、一賬通等創新的服務模式,為客戶提供增值服務。在2009年度的權威調查中,集團下屬平安壽險、平安產險的客戶滿意度均居行業首位。
作為「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同盟」的發起人之一,中國平安致力於承擔社會責任。在依法經營、納稅的過程中創造企業的陽光利潤;在社會中盡到道德責任與慈善責任,將企業的核心價值觀貫徹在教育公益、紅十字公益、災難救助等公益事業中。
截至2009年底,中國平安已在全國各省市邊遠地區規劃援建100所平安希望小學,其中已經援建完成了84所(包括32所在建);2009年,中國平安還出資人民幣1000萬元在全國平安希望小學設立了「中國平安希望獎學金」;連續六年開展中國平安勵志計劃,已獎勵學生2285人,獎金總額達到人民幣774萬元,2009年,中國平安啟動了勵志創業大賽,並向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捐贈人民幣500萬元設立「中國平安勵志基金」;連續六年投入百萬,公益協辦中國少年兒童平安行動;連續八年組織無償獻血活動,員工無償獻血量近836.3萬CC,並向中華骨髓庫2003至2010年的所有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贈送一年期重大疾病和意外傷害保險,預計捐贈總保額逾人民幣7億元。中國平安因此獲得廣泛社會褒獎:公司連續八年獲評「中國最受尊敬企業」、連續五年獲評「中國最佳企業公民」、連續三年獲評「最具責任感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