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國有私募基金嗎
中國大陸的私募基金占投資者交易資金的比重達已到30%—35%,資金總規模在8000到9000億元之間,整體規模超過公募基金一倍。
在地區分布上,我國的私募資金又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廣東、遼寧和江蘇等地,但主體地域卻在動態演變。從2001年11月開始,廣東的交易量攀升很快,並已經超過上海、北京,形成「南強北弱」的格局。
2004年,私募基金開始與信託公司合作,推出信託投資計劃,標志著私募基金正式開始陽光化運作。
2006年,證監會下發了有關專戶理財試點辦法徵求意見稿,規定基金公司為單一客戶辦理特定資產管理業務的,每筆業務的資產不得低於5000萬元,基金公司最多可從所管理資產凈收益中分成20%。由於專戶理財只向特定客戶開放,且有進入門檻、不能在媒體上具體推介,事實上就如同基金公司的私募業務。
2007年,《合夥法》頒布,私募基金開始建立合夥企業,標志著私募基金的國際化步伐明顯加快。
但中國的私募基金暫時難與國際接軌,主要原因一是政策限制,二是市場限制,三是技術手段限制,四是監管限制。
2. 國有單位參與私募基金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基金業協會制定了《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要求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在私募基金募集完畢之日後20個工作日內,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進行基金備案,並根據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資方向註明基金類別,如實填報基本信息。基金業協會對備案的私募基金信息予以公示。經備案的私募基金可以申請開立證券相關賬戶。
3. 國有企業能否成立基金管理公司
一、國有企業投資設立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司制、有限合夥制私募基金的特殊注意事項
(一)國有企業投資設立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司制、有限合夥制私募基金需履行特殊審批、備案及相關決策程序
無論是《中央企業投資監督管理辦法》還是各級地方政府制定的關於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重大事項報告備案制度,都強調加強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管理,重大投資項目需要經過本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審批或備案,對於重要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本控股公司的重大投資事項,甚至需依法律法規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國有企業在決定全資子企業的重大事項或對其重要子公司的重大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前,應按規定徵求國有企業本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意見。審批需報送有關投資的決議、有關事項的說明、可行性研究報告、法律意見書等其他證明投資項目合理性和合規性有關文件。
《中央投資企業監督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一款規定:「國資委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監管要求,建立發布中央企業投資項目負面清單,設定禁止類和特別監管類投資項目,實行分類監管。列入負面清單禁止類的投資項目,中央企業一律不得投資;列入負面清單特別監管類的投資項目,中央企業應報國資委履行出資人審核把關程序;負面清單之外的投資項目,由中央企業按照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自主決策。中央企業投資項目負面清單的內容保持相對穩定,並適時動態調整。」
因此,在國有企業對外投資設立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司制或有限合夥制基金實體及投資私募基金時,通常需按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要求報本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或者所屬國家出資企業批准或備案。
(二)國有企業對外投資需開展盡職調查、進行可行性分析、制定風險應對方案
《中央投資企業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中央企業應當根據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按照國資委確認的各企業主業、非主業投資比例及新興產業投資方向,選擇、確定投資項目,做好項目融資、投資、管理、退出全過程的研究論證。對於新投資項目,應當深入進行技術、市場、財務和法律等方面的可行性研究與論證,其中股權投資項目應開展必要的盡職調查,並按要求履行資產評估或估值程序。」各級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也建立了關於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要求對規定的重大事項需報送有關投資的決議、有關事項的說明、可行性研究報告、法律意見書等相關材料,各級地方國有資產管理機構主要審核國有企業重大事項是否符合國有資產布局與國有企業結構調整規劃、是否符合該企業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是否符合該企業年度經營計劃、其決策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並對項目的可行性進行審核。
2016年8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的意見》(國辦發63號)規定:「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范圍包括:固定資產投資、未按規定進行可行性研究或風險分析;投資並購未按規定開展盡職調查,或盡職調查未進行風險分析等,存在重大疏漏等。」
因此,為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保障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國家不斷加強對國有企業對外投資、並購、擔保等重大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國有企業在投資發起設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之前需進行詳盡全面的項目盡職調查工作,對項目可行性論證,合規性調查,以及風險預測和風險應對策略等。對項目的全面調查工作不僅有利於國有企業科學投資,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同時這也就是國有企業履行國有資產內部審批程序的最為重要的前期工作。
(三)國有企業非貨幣財產對外投資的評估程序
依據《企業國有資產法》第47條,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和國有資本控股公司以非貨幣財產對外投資或者有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企業章程規定應當進行資產評估的其他情形的,應當按照規定對有關資產進行評估。因此,該三類國有企業以非貨幣資產對外投資,應當對有關資產進行評估。
(四)「三重一大」決策程序
根據2010年7月16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國有企業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意見》的規定,凡屬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運作(簡稱「三重一大」)事項必須由領導班子集體作出決定。
4. 在中國有那些比較大的私募基金
深國投和平安信託旗下有很多私募基金,規模較大。
5. 私募投資基金分類有哪些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類型主要有:
A.成長基金。投資於成長階段企業。
B.並購基金。主要以控股方式投資於穩定成長期的企業,這些企業通常可以提供連續三年以上的反映盈利能力或潛力的財務報表,通過企業內部重組和行業整合來幫助被收購企業確立市場地位。
C.重整基金。專注於為陷入財務危機的企業提供財務拯救。
D.夾層基金。通常以股債結合的形式投資處於穩定成長期而上市之前的企業。
E.房地產基金。直接投資於房地產相關項目以獲取收益。
F.基礎設施基金。投資於基礎設施項目。
G.母基金。投資於其他基金、集合計劃、專項資金等。
6. 中國有名的私募基金有哪些。
1、私募基金:私人股權投資(又稱私募股權投資或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一個很寬泛的概念,用來指稱對任何一種不能在股票市場自由交易的股權資產的投資。被動的機構投資者可能會投資私人股權投資基金,然後交由私人股權投資公司管理並投向目標公司。私人股權投資可以分為以下種類:杠桿收購、風險投資、成長資本、天使投資和夾層融資以及其他形式。私人股權投資基金一般會控制所投資公司的管理,而且經常會引進新的管理團隊以使公司價值提升。
2、知名私募基金:
1、CVC為全球十大私募基金之一,管理資金逾230億美元。該公司是全球一級方程式賽車(Formula1)的主要股東,過往較為注目的投資包括英國汽車協會(AA)及義大利黃頁(Italian YellowPages)。至於亞洲地區,CVC過去曾投資26個項目,企業價值逾162億美元,與其他著名私募基金如KKR及凱雷齊名。
2、黑石基金:華爾街是世界的金融中心,黑石集團更堪稱華爾街上最知名的私募基金。黑石的成功,離不開史蒂夫·施瓦茨曼的功勞,他靠著一系列眼花繚亂的交易以及破紀錄的並購,被稱作黑石集團的「精神教父」,他被《財富》雜志譽為「華爾街新一代的領軍人物」。
3、凱雷投資集團(Carlyle Group):
成立於1987年,創辦人:大衛魯賓斯坦因。現擁有39隻基金,管理資金總額390億美元,位列世界私募基金公司前茅。業務遍及世界各地。
凱雷號稱「總統俱樂部」。其經營思想是:「如果你把有錢人和有權人聚到一起,有權人能得到錢,有錢人能得到權」,也就是中國人熟知的「權錢交易」。
成員包括:美國前國防部長弗蘭克.卡路西(助凱雷成為美國第11大軍火商);前總統老布希(助凱雷、摩根大通以4.3億美元收購韓國韓美銀行,再以27億美元賣給花旗集團);英國前首相約翰.梅傑(助凱雷在歐洲設立11億美元的凱雷基金),以及菲律賓前總統、美國前國務卿、泰國前總理、德意志銀行前行長以及IBM、雀巢、波音、BMW、東芝等世界最大企業的高官。
2000年凱雷進入中國。到2006年6月,在中國投資21個項目。在中國的投資項目一般不超過5000萬美元,凱雷偏愛和別的投資機構聯合行動以降低風險,偏愛投資行業領先或者技術領先的公司,且有很強的控制欲。
2005年8月,凱雷和軟銀聯手注資順馳置業。2005年,凱雷和保德信以4.1億美元購入太平洋人壽的24.975%(非一次性投入),被質疑為賤賣;入股中國最大的實木地板生產企業安信地板;2006年用2.75億美元絕對控股中國工程機械龍頭徐工機械,遇到全社會抵制。從中獲得的基本經驗是:「項目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政府關系的搭建」。
4、KKR(Kohlberg Kravis Roberts & Co)
成立於1976年,是全球私募基金業的開創者。業務主要加拿大、歐洲等地。擅長管理層收購。其投資者包括企業及公共養老金、金融機構、保險公司以及大學基金。30年累計完成146項私募投資,交易總額2630億美元。至2006年9月投資270億美元,獲得700億美元回報。
2006年初,KKR在香港和東京設立了分支機構,投資重點日、中、韓。公司網站宣稱,投資原則是「控股行業中的龍頭企業」。
2006年,在山東濟南鍋爐集團改制並購案中失敗。濟南鍋爐集團為國家大一型企業,在循環流化床鍋爐(CFB)領域國內領先。2005年醞釀改制,在初選戰略合作夥伴名單中列入KKR。後外資公司全部出局,後一家國有企業參股。
在中國聘請的高管:
董事總經理劉海峰:曾任摩根士丹利亞洲部聯席主管,領導蒙牛、平保、南孚、海螺水泥、恆安國際、山水水泥等投案資。
董事總經理路明:曾任摩根大通亞洲投資部合夥人,常駐香港。
JohnBond:曾任匯豐控股主席,現沃達豐集團主席、上海市長國際商界領袖顧問委員會主席、中國發展論壇委員、香港行政長官國際顧問委員會成員。
中國區資深顧問:柳傳志(全國工商聯副主席)、田溯寧(中國網通前副董事長兼CEO)。
5、華平投資集團 (Warburg Pincus):
號稱美國歷史最久的私募資本之一。1995年至今,華平在20餘家中國公司投資超過5億美元,包括亞信科技、卡森實業、港灣網路、富力地產。2004年12月聯手中信等收購哈葯集團55%股權,創第一宗國際基金收購大型國企案例。2006年投資國美電器和銀泰百貨。2007年以3000萬美元,以股權投資的方式部分買下中凱開發,獲得了一個具備中國房地產開發資質的殼。進一步展開在華地產投資業務。
目前,華平集團在中國及全球范圍內的投資集中在醫葯及生命科學、通訊及高科技、金融服務、製造業、媒體及商業服務、能源和房地產等行業,用於投資的基金包括目前管理的100餘億美元及新近募集的80億美元。
6、德州太平洋集團:
在全球所管理的資金超過300億美元。
旗下的亞洲投資機構--新橋投資,命名為德州太平洋-新橋(TPG-Newbridge)。新橋集團成立於1994年。1999年出資5000億韓元收購南韓第一銀行51%的股權。中國網通收購亞洲環球電訊,新橋投資出過力。收購深發展銀行為中國上市銀行外資並購第一案。參與過聯想收購IBM個人電腦。
7、漢鼎亞太:
總部在美國,1985年由徐大麟和Hambrecht &Quist合資成立,總規模約21億美元,管理過19隻基金,投資回報率超過30%,投資星巴克、希爾頓中國區酒店等。2007年初募集到5億美元,成立了亞太增長基金V,用於在大中華區、日本和韓國等北亞地區的私有股權和並購方面的投資活動。
8、貝恩資本:
成立於1984年,資產超過250億美元。已完成200多個股權投資,總值超過170億美元。2006年初以30億美元先進收購著名半導體公司—-德州儀器旗下的感測器與控制器業務部門。
2006年12月,據傳正在募集10億美金的首隻亞洲基金,專注於投資中國與日本。參與海爾收購美泰克。
7. 外資,國資參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有哪些限制
外商投資基金管理企業的設立、運營問題:
(1)可否允許在華注冊的外商投資基金管理企業和內資投資基金管理企業,依法面向特定的外國企業或者個人(簡稱「境外LP」)募集設立有限合夥制的外資股權基金。
1、是否將境外LP的出資比例限定在基金認繳資本總額的一定比例(例如50%)以下;
2、境外LP是否需要具備一定的資質條件;
3、募集設立外資股權基金的外商投資基金管理企業和內資投資基金管理企業是否需要具備特殊的資質條件。
中外合作各方通過合作企業合同約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的企業。其主要法律特徵是:外商在企業注冊資本中的份額無強制性要求;企業採取靈活的組織管理、利潤分配、風險負擔方式。故此種合營稱為契約式合營。
(7)國有私募投資基金擴展閱讀:
主要法律法規:
我國的外商投資企業立法是伴隨著我國的改革和對外開放政策而逐步建立並不斷完善的,至今已經形成較為完備的外商投資企業立法體系,其中重要的法律。
法規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等。除此之外,外商投資企業的主管部門(商務部)和相關部門(主要是財政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等)還頒布了大量的部門規章。
如《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營各方出資的若干規定》及其《補充規定》、《關於舉辦股份有限公司形式中外合資企業有關問題的通知》、《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合同、章程的審批原則和審查要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