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辦保險需要的條件
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強制建立和實施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在這一制度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繳納養老保險費,在勞動者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勞動崗位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法向其支付養老金等待遇,從而保障其基本生活。基本養老保險與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共同構成現代社會保險制度,並且是社會保險制度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
70.我國現行的統一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我國現行的統一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內容框架,是《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和《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以及勞動保障部發布的規章、文件確定的。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覆蓋范圍。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是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以規定將城鎮個體工商戶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的覆蓋范圍。一些地方將自由職業者也納入了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
(二)繳費基數和費率。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一般不得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具體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少數省、自治區、直轄市因離退休人數較多、養老保險負擔過重,確需超過企業工資總額20%的,應報勞動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應逐步達到本人繳費工資的8%。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的繳費全部由自己承擔,繳費比例一般為18%,其繳費基數可以在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60%至300%之間選擇一個繳費基數檔次。
(三)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本人繳費工資11%的數額為職工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個人繳費全部記入個人帳戶,其餘部分從企業繳費中劃入。隨著個人繳費比例的提高,企業劃入的部分逐步降至3%。個人帳戶儲存額,每年參考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計算利息。個人帳戶儲存額只用於職工養老,不得提前支取。職工調動時,個人帳戶全部隨同轉移。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個人帳戶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以繼承。企業繳費除劃入個人帳戶部分外,其餘均納入社會統籌基金。
(四)養老金待遇。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養老保險制度後參加工作的職工,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地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個人帳戶養老金月標准為本人個人帳戶儲存額除以120。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退休後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養老保險制度前已經離退休的人員,仍按國家原來的規定發給養老金,同時執行養老金調整辦法。
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養老保險制度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個人繳費和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按照新老辦法平衡銜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等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確定過渡性養老金。
(五)管理服務社會化。將企業發放養老金改為社會化發放養老金,積極創造條件將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逐步由企業轉向社會。
(六)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等。養老保險費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稅務機關徵收,具體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實行省級統籌和屬地化管理,等。
71.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規定了繳費職工個人具有的權利:
(1)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權利。當繳費個人依法履行了繳費義務且達到規定的繳費年限時,其退休後可以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的各項待遇。
(2)擁有知情權。繳費個人有權按規定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本單位繳費狀況和本人個人帳戶記錄情況,在發現本人個人帳戶記錄有誤時,繳費個人可依法要求養老保險經辦機構予以更正。同時還有權要求所在單位向職工公布全年社會保險費的繳納情況。
(3)享有監督舉報權。任何人對有關社會保險費征繳的違法行為,都有舉報權。如用人單位未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繳費個人認為其社會保險權益受到侵犯時,可以舉報或提請有關部門處理,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對舉報應及時調查,按規定處理,並為舉報人保密。
(4)享有申請仲裁、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權利。當繳費個人與所在單位因社會保險義務的承擔情況發生糾紛時,可依據《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的規定,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繳費個人就社會保險待遇享受的條件、給付標准、時限等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生爭議時,可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起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按照《勞動法》和《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規定,職工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
72.職工個人以什麼標准繳納養老保險費?
按照《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規定,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1997年不能低於4%。此後一般每兩年提高一個百分點,最終達到8%。
工資口徑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其中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本人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本人月平均工資高於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作為繳費基數。個人繳費不計征個人所得稅,即計算個人工資所得稅時,應該將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扣除。已離退休的人員不繳納養老保險費。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一般由用人單位在發放工資時代為扣繳。
73.什麼是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
根據勞動部辦公廳印發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管理暫行辦法》(勞辦發[1997]116號)規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是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居民身份證號碼為標識,為每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個人設立的唯一的、用於記錄職工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和從企業繳費中劃轉記入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以及上述兩部分的利息金額的帳戶。個人帳戶是職工在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並辦理了退休手續後,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主要依據。個人帳戶記入的資金包括三部分:(1)當年繳費本金,含個人全部繳費以及用人單位繳費中劃入個人帳戶的部分;(2)當年本金生成的利息;(3)歷年累計儲存額生成的利息。當職工辦理退休時,用其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20即是該職工退休當月的個人帳戶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是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改革模式中的基本養老金的重要組成部分。個人帳戶養老金與基礎養老金以及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一起,共同構成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建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體現了社會保險費用共同負擔的原則,增加了養老保險費的來源,同時也有利於建立激勵和約束機制,調動職工關心和支持養老保險的積極性。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是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核心內容之一,是我國具有特色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成果的具體體現。
74.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記入比例是多少?
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及有關規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記入比例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11%,其中包括個人繳費的全部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企業繳費中劃轉記入兩部分。個人繳費比例1997年不得低於本人繳費工資的4%,企業劃轉部分相應補齊至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11%;從1998年起每兩年個人繳費提高一個百分點,企業劃轉部分相應減少一個百分點,最終達到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8%,企業劃轉部分相應減少到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3%。有條件的地區和工資增長較快的年份,個人繳費提高的速度可以適當加快。
另外,根據國務院《關於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的試點方案》規定,在遼寧省全省以及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的地區,企業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不再劃入個人帳戶,全部納入社會統籌基金;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8%,並全部記入個人帳戶;個人帳戶規模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
75.職工死亡後,其個人帳戶能否繼承及如何計算繼承額?
根據原勞動部辦公廳印發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管理暫行辦法》(勞辦發[1997]116號)規定,職工在職死亡或者離退休後死亡,其個人帳戶可以繼承。具體為:
(1)職工在職期間死亡的,其繼承額為其死亡時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的本息。
(2)離退休人員死亡的,繼承額按如下公式計算:
繼承額=離退休人員死亡時個人帳戶余額×離退休時個人帳戶中個人繳費本息占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的比例。
繼承額一次性支付給死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繼承人。個人帳戶的其餘部分,並入社會統籌基金。
參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有哪些好處?
(一)老有所養。參保人員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條件的,終其一生,均可按月領取養老金直到死亡。
(二)基本生活有保障。參保人員退休後的養老金水平隨職工工資水平的提高而提高。
(三)沒有職業差異。無論是城鎮個體、私營企業從業人員,還是國有、集體企業職工,只要參加了社會基本養老保險,退休時就可按同樣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享有養老待遇。
(四)流動不影響待遇。勞動者在所有企業和個體經濟組織之間的工作流動,養老保險關系和個體帳戶都可以保留並隨之轉移,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可累計計算,退休時不影響基本養老金待遇的計發。
[編輯本段]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面臨的危機及對策
上世紀80年代以前,在人口結構年輕和計劃經濟條件下,中國實行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是一個以企業為風險分散單位的代際轉移制度,隨著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變和人口老齡化社會的到來,1984年,中國政府從合同制工人開始引入新的「供款計劃」,1991年拉開了公共退休金制度全面改革的序幕,1993年首次提出了「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原則,1997年正式確立以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模式,即統帳結合養老模式。從理論上說,這一模式體現了公平與效率的結合,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從這幾年的改革實踐看,這一制度在解決企業間的不公平競爭問題上起了一定的作用,個人在這一制度中的責任也在有計劃地加強,所以這一制度在某些方面正在朝著既定的方向前進,另一方面也暴露出這個制度本身存在諸多問題,制度運行面臨危機,以至於對制度本身的可持續發展構成巨大挑戰。我們有必要重新考察這個制度,分析其面臨的危機,調整思路和對策,從而建立一個能應對老齡化、與社會經濟協調發展的養老保障制度。
一、統賬結合養老模式面臨的危機
我國目前建立的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部分積累模式可算是一個制度創新,其立意在於結合「現收現付制」與「基金積累制」的優點,既體現效率又促進公平,它一方面希望通過現收現付的社會統籌基金解決「老人」和「中人」的養老金問題,逐步消化養老體制改革留下的歷史債務。一方面通過個人賬戶的投資與管理能為「新人」積累將來的退休金,可以在繳費率不提高很多的情況下平穩過渡到完全積累基金制模式,從而最終解決老齡化社會的養老問題。這正是建立統賬結合模式的初衷。但實際運行的結果卻遠離了我們的目標,甚至可以說是面臨嚴重的危機。
1 養老保險基金入不敷出。1998年以來養老保險基金的收支缺口(扣除財政撥款部分)存在擴大之勢力,1998年缺口100多億元,1999年缺口200多億元,2000年缺口300多億元,2001年缺口229.2億元,2002年缺口291.5億元,累計缺口已超過1000億元。2000年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不抵支的省份達到24個。自1998年以來,各級財政不得不對養老保險基金缺口進行補助。1998到2002年,,僅中央財政轉移支付1279億元用於彌補養老金缺口。
2 個人賬戶空賬運行。社會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基金實行「塊內結合」的模式,由勞動部門統一征繳和管理,而由於統籌部分根本無法滿足當期養老金支出的需要,個人帳戶資金就被用於支付當期養老金了。個人賬戶只是一個名義賬戶,裡面沒有資金或者只有遠少於名義帳戶額度的資金,由此形成了業內人士所言的「空賬」問題。有關資料顯示,「空賬」的規模在逐年增長,1997年為140多億元,1998年為450億元,1999年為1000億元,2000年高達2000億元。
3 無法應對老齡化挑戰。建立統帳結合的新型養老保險制度的原因之一是為了應對老齡化社會的到來,但目前個人帳戶實際上只是一種記帳方式,根本沒有基金積累可言,實質上實行的仍然是現收現付制度,所不同的是政府對個人帳戶債務的顯性化,依靠個人帳戶的基金積累來化解老齡化的風險也就成了空中樓閣。據有關資料,2000年我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為13115萬人,占總人口的10%以上,企業退休金供款率達到20%左右尚入不敷出,到2030年60歲以上的老年人將增長到34044萬人,屆時我們的老齡人口該怎樣供養?
4使投保人對個人賬戶制度失去了依賴。設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制度本意是要鼓勵投保人多投保,多受益,提高投保人參加養老保險制度的積極性。現實情況是,由於個人賬戶是「空賬」,無論投保人投入個人賬戶的資金的數額是多少,其積累額均為零,個人賬戶只是一種計發養老金的憑據,更不用說獲得資金的投資的收益了。因此,本應成為促進投保人參加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制度,反而成為阻止人們進入養老保險的障礙。
5 企業負擔過重。改革前社會保障費用全部由企業負擔,改革後由企業和個人分擔。但由於個人負擔有限,而國有企業對「以支定收,略有節余」原則的責任是無限的,雖然中央政府規定企業交費率一般不超過本單位職工總工資的20%,但有些老工業基地企業的養老負擔已達工資總額的24%甚至更高,再加上失業保險和醫療保險,有的企業繳費率高達30%以上,一些企業開始用生產性資金甚至銀行貸款來繳納社會保險費。但在這么高的交費率下,養老金當期收入仍然不夠當期支出,形成一種高交費率和低保費收入的矛盾。
三、統賬結合養老模式面臨危機的原因分析
養老保險統賬結合模式之所以面臨入不敷出、空賬運行等危機,有宏觀經濟增長趨緩、企業效益滑坡、養老金管理不善等等客觀原因,但最主要的還是模式本身固有的體制問題沒有解決好。
1 迴避轉製成本。從現收現付制過渡到「統賬結合」制,意味著當前就業人口養老金繳納的一部分要建立他們的個人賬戶,這部分養老金不再作代際轉移,這自然會出現一塊「缺口」,這個「缺口」就是業內人士所言的轉製成本。從拉美經驗來看,各國都由政府來承擔轉製成本,然後採取不同措施加以解決。然而,我國卻不願意公開承擔起轉製成本,主要因為其規模太大。各個機構對我國轉製成本規模的估計差別比較大,從1萬億 10萬億不等,比較折中的看法是3-4萬億元。由於絕對規模巨大,很難一下子籌集到這么一大筆資金以備轉制之需,出於這種顧慮,我國迴避了轉製成本這個棘手的問題,希望能夠通過巧妙的制度設計來慢慢將其消化,不太現實地寄希望於在職一代在為自已的老年生活積累養老基金的同時,擔負起「老人」和「中人」的養老任務,也為我們的養老保險制度留下了隱患。
2 目標替代率過高。我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目標是建立一個由國家、企業和個人共同參與的,即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職工個人儲蓄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多層次的養老保險制度。其中基本養老金的目標替代率是60%。而實際運行中,基本養老金替代率已達到80%左右,有的地方甚至達到100%以上,過高的替代率不僅加劇了基金壓力,而且誘發了提前退休。我國基本養老金過高的替代率同時也擠佔了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養老保險的發展空間,難以形成真正的「三支柱」養老模式。
3 退休年齡過低和提前退休。退休基金積累制度優於現收現付制度的前提條件之一是負擔系數(退休年數/工作年數)小於制度內贍養率(退休職工人數/在職職工人數),否則積累制就是不經濟的。我國在50年代建立養老保險制度之時,將退休年齡規定為:男60歲,女幹部55歲,女工人50歲。目前我國人口的平均預期壽命比當時增長了20年以上,仍然採用這一退休年齡顯然不合理的。在世界上我國的退休年齡與是很低的,在24個發達國家中,規定退休年齡為65歲的佔67%,67歲以上的17%,60歲的佔13%,55歲的佔3%。中國人口在60歲時的預期平均余歲為16年,設工齡為40年,負擔系數為1:2.5,高於目前1:3.1的制度贍養率。對女性而言,負擔系數就更高了。如果不提高退休年齡降低負擔系數,那麼目前的部分積累制相對於現收現付制而言,便是不經濟的制度。
4 征繳率低。養老保險費收繳困難,欠繳保費的情況大量出現。有關資料顯示,1992~1998年,全國養老保險費的收繳率分別為95.7%、92.4%、90.5%、90%、87%、90.7%和82.7%。雖然1999年以後征繳率有所上升,但征繳工作仍比較困難。企業隱瞞繳費基數的行為十分普遍,加之職工工資外收入不進入繳費基數,導致實際養老金收繳率的低下,嚴重影響了基金總額。養老保險費的低收繳率,導致許多省級地區養老金收不抵支,1999年收不抵支的省級地區達到25個。由於養老養老金收不抵支,社會保障機構不得不提高繳費率,導致目前絕大多數地區企業繳費率超過20%,不少地方已近30%。於是,一些效益好的企業也覺得負擔過重而無法支付,由此形成欠費。為了保證養老金的支付,社會保障機構不得不再次提高繳費率,導致惡性循環,使欠繳養老保險費的情況大規模出現。
5保障覆蓋面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目的之一是實現職工養老的社會化,促進勞動力的合理流動和勞動力市場的發育完善,理應要求全體職工都參與到該制度來。實際上,一方面養老保險制度僅限於企業,行政機關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職工尚未進入該制度,廣大農民更是在制度之外。另一方面投保人對個人帳戶制度缺乏必要信心,加上企業為了降低用人成本,導致養老保險擴面困難。而且超年齡結構高、養老負擔重的國有企業制度參與率越高,越是年齡結構輕、養老負擔輕的其他企業制度參與率越低,表現出一種較為普遍的逆選擇現象。制度內退休職工增長率高於在職職工增長率,導致制度贍養率居高不下,養老基金收不抵支。有資料顯示,從1996年至1998年,國有企業在職職工參加養老保險的人數分別佔全國各類體制內在職職工人數的80.4%、79.6%和78.6%;城鎮集體企業分別為16.6%、16.6%和16.2%;其他企業分別只有3%、3.8%和5.2%。截止 2002年末,全國共有11128萬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僅占城鎮就業人員總數24780萬人的44.9%,佔全國城鄉就業人員總數73740萬人的15%。
6 統籌層次低、管理混亂、成本高,基金增值能力弱。養老保險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的不健全,使養老保險基金難以在較大范圍內調劑使用,社會保險互助互濟、分散風險的功能大大減弱,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運作顯得蒼白無力。按規定,1998年底全國所有省(區、市)都實行省級統籌,但目前市地以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仍隸屬地方管理。由於統籌層次太低、基金規模太小,無法進行有效的投資,加上現行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方式只能是存銀行和買國債,而銀行利率和國債利息率遠低於社會資本平均收益率,導致基金增值困難。雖然目前在投資方向上國家已有所松動,但依然控制很嚴。同時,由於統籌層次低、基金分散,導致基金管理高成本,基金監管高難度,出現一些混亂和腐敗現象,對養老基金造成損害。在管理體制上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混賬」管理,在制度上為挪用個人賬戶基金留下了餘地,為統籌基金毫無障礙地透支個人賬戶積累資金提供了方便之門。
三、統賬結合養老模式改革的思路與對策
1.提高退休年齡。退休年齡是決定養老負擔水平的一個基本因素。在人口平均預期壽命和保障水平一定的情況下,如果退休年齡提高,平均享受養老金年限就會縮短,養老金總負擔就能降低。國際勞工組織的研究表明,延長退休年齡可以引起養老基金增收減支的功效,且作用十分明顯。如退休年齡從65歲降到60歲,將使養老金開支增加50%。據我國專家測算,若退休年齡延長一年,我國的養老統籌基金可增收40億元,減支160億元,減緩基金缺口200億元。可見,提高退休年齡對於緩解養老金支付危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國有必要逐步提高退休年齡,並依法加以保證。同時,控制各種低齡退休現象。
2 通過各種途徑籌集資金,消化轉製成本。消化轉製成本是個人賬戶從「空賬」到實賬的關鍵,更是現收現付製成功轉換為部分積累制的關鍵。僅靠向企業徵收高額社會統籌資金來實現舊制度向新制度的過渡是不現實的,這樣會帶來保障面的進一步狹小和制度贍養比的進一步提高,加重養老制度的危機,影響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和國民經濟發展,從而影響社會保障制度的基礎。由於轉製成本數以萬計,規模巨大,我們需要廣泛發掘各種籌資渠道,可能的途徑主要有:(1)減持國有股,將收入劃歸養老保險基金彌補缺口。國務院2001年6月發布了《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獎金管理暫行辦法》,目前需要提高可操作性,加大執行力度。(2)開征特種稅收,專門用於彌補養老保險基金缺口。可開征遺產稅、贈與稅、特種消費稅或者特種社會保險稅等等。(3)發行社會保障債券,為隱性負債籌資。然後再結合特種稅收方式,在較長的一段時間內逐步兌現這部分債券,最終解決隱性負債問題。(4)加大中央財政轉移支付,重點彌補落後地區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不足。
3 降低目標替代率。90年代以來,發達工業國家公共養老金的工資替代率,瑞典為57.04%,美國為44%,英國為43.2%,德國為34.4%,日本為41.9%,其他發展中國家一般為50-60%之間。我國目標替代率可考慮設定為45%-50%,這樣的替代率比較符合我國的經濟發展水平,也與世界大多數國家的替代水平相接近,較低的替代率可大大減輕養老基金支付壓力,同時給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個人儲蓄養老保險養老必要的空間,形成真正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降低企業的交費率,還可以提高企業參與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積極性,促進養老面的進一步擴大。
4 擴大養老保障面,提高基金征繳率。城鎮私營和個體就業已成為新增就業的主渠道,據統計,2002年全國城鎮單位就業人員10985萬人,比上年末減少181萬人,而城鎮私營和個體就業人員4267萬人,比上年末增加609萬人.要盡可能地將城鎮私營、個體從業人員以及外資企業的從業人員納入養老保險制度中來,擴大養老保障面,降低制度贍養率。規范工資基數管理,整頓收入分配秩序,把工資外收入規范化、貨幣化,通過立法打擊瞞報、漏報繳費工資基數逃費的行為。對確實無力繳納的老國有企業,國家應及時承擔起來,在國家財政預算中列支,或在中央或地方財政預算中按比例予以分擔。
5 將社會統籌基金與個人賬戶基金實行分賬管理。分帳管理可以從制度上制止個人賬戶基金的擠占挪用,從而有利於做實個人賬戶。社會統籌基金與個人賬戶基金是兩種不同性質的基金,從本質上要求分開管理。社會統籌屬於現收現付模式,是一種純粹的轉移支付,無需資金積累,也不存在通過投資保值增值問題,管理的核心是基金及時、足額的收繳和支付,可由現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管理。個人賬戶是一種儲蓄積累制,由於通貨膨脹和工資增長率的影響,個人賬戶中積累的養老保險基金,就有一個保值和增值問題,管理的核心是保值增值,如何實現其特定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動性是其管理的主要任務,具有完全積累性質的個人賬戶基金應由獨立的機構進行管理,管理的重點是基金的投資營運。
6 採取小帳戶制度。較小的個人帳戶第一可以降低隱性負擔的規模,減輕政府的轉制壓力;第二便於發揮養老基金的調劑和互助作用,實現不同收入水平的職工之間、代際之間的再分配功能;第三可以降低個人帳戶的風險,由於養老基金積累時間跨度大,面臨不確定性因素多,保值增值壓力巨大,而較小的個人帳戶相對風險較低。2000年12月,國務院頒布了《關於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的試點方案》,對基本養老保險統帳關系和結構的相關政策進行了調整,即統帳分開管理,基礎養老金按社會平均工資的30%確定,縮小個人帳戶規模至8%,並完全由個人繳費組成。這個試點方案可盡快在全國范圍內推廣。
7 盡快提高統籌層次,並加快進行個人賬戶基金的資本化管理運營。退休基金投資收益率高於工資增長率是實行積累制的必要條件,如果個人帳戶資金收益率低於工資增長率,積累制就不是一個經濟的制度。要保證個人帳戶資金的收益率,必須對個人帳戶進行投資運營。首先要依法實施省級統籌,便於進行投資運作。個人賬戶做實之後,基金積累額逐年增加,數額巨大,其投資必須走市場化的路子,核心是資本化的運作管理,最終目標是使養老基金獲得較高的回報率。借鑒國際經驗,可設立個人帳戶基金管理委員會,由該委員會選擇私營的基金管理公司對個人賬戶基金進行投資管理,基金管理公司可在法律允許的限度內進行多元化投資組合,實現個人帳戶基金的保值增值。
『貳』 做保險要具備哪些基本條件
02 做藝術品保險業務需要具備哪些基本條件? 郭倩如:睿芙奧藝術集團從事的藝術品保險事業,在目前階段仍屬新興產業,雖然在台灣、香港、印度尼西亞、新加坡等地已經探索了許多年,但將藝術品保險這個概念引進大陸藝術市場還需要更長的時間。以我多年在藝術市場的經驗,我認為優秀的藝術品最終會變成一種金融商品進入市場流通,因此藝術品也完全有可能作為固定資產用於抵押和變現。做藝術品保險,除了對收藏家的了解外,健全的保險機制是重要的前提。 藝術品商品屬性和市場價值在流通領域內需要量化考慮,便亟需建立相關、准確的標准進行評估和鑒定,藝術品被作為抵押物實現銀行的貸款抵押時,也需要公平的第三方根據客觀的標准予以認證,這便是藝術品保險需要承擔的角色──以客觀的標准對藝術品進行評估和定價。睿芙奧擁有法國德芙奧的技術支持,得以邀請全球公認的最具權威的專項藝術鑒定師為客戶提供最專業的鑒定。鑒價部分因為與全球藝術市場網路的資訊互動頻繁,對於藝術品在國際市場上的最新動態及市場價位有著最准確的估算。 在此基礎上,睿芙奧與投保方訂立合理的保險條約,同時作第三方擔保。作為承擔法律責任和商業風險的一方,其角色不能是拍賣公司或者畫廊等市場的直接參與者,而需要一個更為中立和獨立的角色來承擔,在這樣的情況下,睿芙奧藝術集團憑借他們在產業界的人脈和自身保險公司的資質,涉足藝術品保險領域。其保險公司會負責鑒別所擔保藝術品的價值,包括真偽、等級等,同時對客戶的情況進行深入的了解,以此降低投保的風險。
求採納
『叄』 如何辦理大額醫療保險需要啥手續
職工醫療保險報銷所需手續:
(一)申報結算資料
1、住院結帳發票(蓋章)
2、住院費用明細清單(蓋章)
3、出院記錄(蓋章)
4、使用目錄以外葯品及特殊診療項目的志願書復印件(蓋章)
5、醫療保險卡
6、手續完備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轉診單」
(二)結算
異地住院手續齊全,5個工作日後憑收單憑據、本人身份證(代領人需提供代領人身份證)結算報銷。每月28日至月底暫停報銷,次月一日起恢復報銷。
『肆』 一個合格的保險人員需要具備哪些條件和能力
必須具備的是保險代理人證書,也就是保險從業資格。這門課程我學習過,也考試過,真的很難背,但是要想取得及格的成績還是非常容易的,要想得滿分還是非常難的,因為必須要把所有分散的知識點都掌握。但是沒關系,我覺得作為一個保險人更重要的不是對產品的了解,而是對待行業的認知以及對保險的熱情,把社會福利制度的保險行業當作事業來做。
我記得當初我們經理說保險不是人乾的,而是人才乾的時候,我的感觸相當的多。經過實踐體會到確實對於我們這個年齡會存在很多障礙,彼此的信任和寬容很難自己能夠堅持下去。重要的是你的執著和自信。
推銷保險看似是一種文字產品的推廣,其實是一種理念的推銷。當你在一個人面前比手畫腳的描述那些保險的條條框框時又有幾個人願意聽下去呢?那隻不過是一個原則的描述。當你在一個客戶面前繪畫出一件溫暖的衣服,一幢美麗的房子,一個溫馨的呵護時那是產品理念的升華,我覺得相對那些不功利化的人們更願意接受一個新的理念而不是你所謂的天南海北的投資誘惑,以及生命保障。
作為你的同齡人,我20歲進入這個行業今年已經25歲了。只有堅持夢想,鍛煉自己堅忍不拔的品質以及不屈不撓的韌勁兒才能獲得成功,萬事開頭難,重要的是你要在你客戶當中樹立良好的職業形象。西裝筆挺,年輕英俊,干凈文雅都會為你的開始增加絢麗的色彩,口才也許並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真誠地站在客戶角度考慮客戶是否真的需要這個保險產品,而不是為了個人利益而推廣保險產品。
記住我的話,把客戶當成朋友,當成家人,即使你在年輕也會增加的你親和力和專業精神。
祝你好運!!又不懂得發簡訊問我,相信自己,永往直前!!
『伍』 大額保險投資可靠嗎
一、 規避財富風險 有錢,是目前擁有財富,但是能否保證一直有錢呢?這些財富能保值增值嗎?財富能傳到下一代嗎?這些都是不可預測的。不可預測的經濟變化和不可預測的人身風險,都可能讓財富遭受損失。對富人來講,保險可能不能讓你更有錢,但當你和你的財富面對不可預測的世界時,保險會讓你變得更加容易把握未知的未來。 如果一個人有一大筆流動資產,就要考慮到資產配置了。保險是面對未來的財富安排、現金流,或傳給下一代的問題。 我們經常和很多富人講一個觀點,王永慶很有錢,李嘉誠很有錢,甚至於已經富裕到自己都可以開保險公司了,但為什麼他們都買了大量的人壽保險呢?他們不需要用保險來解決醫療、養老之類的事情,他們完全可以通過別的方式做出安排。 一方面,保險是資產保全的工具。保險是指定收益,很多時候,其他財產的安排會受到法律的限制,比如說夫妻的財產不能說想給誰就給誰,但保險指定誰是受益人就是誰,當然目前只能是在直系親屬范圍內。在海外,甚至可以把保險受益人指定為慈善機構或者公益組織,所以買保險也可以成為一種行善的方式。 另外一個很重要的方面,保險幫助人們規避了未來的不可預測風險。對此是這樣解釋的:「我會告訴那些存「私房錢」的女士,這些錢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它是你和丈夫的共同財產。當他一旦有債務而被追償的時候,這些錢仍將被拿走,並不能起到為家庭保全財產的作用。而你用這些錢去買保險,即使你家的房產、汽車都被追償,這張保單是可以保留的。因為在法律上規定,保險單是以人的生命、器官和壽命為代價換來的將來收益的期權,不作為追償對象。我有一個大單,就是通過對一位家庭主婦的勸說後拿下來的。」 二、安排未來財富 很多時候,人們常常講起的理財其實是投資,而不是理財。真正的理財是如何安排賺到的錢,而投資則是解決如何賺錢,現在很多時候就混為一談了。 賺更多錢,那是客戶自己的事情。如果當作投資,我們不建議富人買保險的。白領階層買保險是為了把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因為他們不能承受風險帶來的財富損失;而富人雖然可以用自己的錢來承擔風險帶來的損失,但保險的意義在於,把辛苦賺到的錢,打拚下的江山安全地保留下來。 富人買投資型保險意義不大,但養老險、定期壽險這類保障險種以及有利於財富安排的險種是必要的。保險本身不具備直接投資的功能,只是風險管理和理財工具。對有錢人來說,保險更多的是面對財富風險。 三、保全家庭資產 現在雖然很富有,但財富只是一時數字的積累,而保險卻能通過法律的形式把財富移植到將來。如果做一個10年期的保險計劃,到期就會有一筆很大的錢可以用。企業要考慮未來的資金周轉,人生也一樣。很多風險帶來的最直接損失就是財富的損失,也只有這個風險是可以被補償的。 保險,同時也是一種很好的資產保全工具。如果你不能理解什麼叫資產保全工具,那可以舉例來說:黃金十年後能增值多少,誰也不敢說,但有黃金在手,心裡就會比較踏實。再比如房地產,有房子也讓人心裡踏實,盡管現在不是一筆錢,但那是一項資產。保險也一樣,是資產保全的工具。有了這些東西,面對未來的不可預測,就不會感到惶惑不安,心裡就會踏實一些。 對於富有的家庭來說,祖孫三代是不能坐同一架飛機的。為什麼呢?因為大量財產的所有人和受益人同在一架飛機上,這就是風險管理的極大漏洞。與此相似的另一個例子是,在海外,有兩票投票權的董事不能在同一架飛機上,因為兩票權失去就可能導致整個企業結構的變化。這就是風險管理的重要性。 對於不可預測的風險,人們可能很難去逃避;但通過保險,可以讓大家更坦然地去面對未來。 四、選擇風險投資 萬一遭到人身風險,就可以把保險當成一個風險投資工具了。在沒有遇到風險時,做事業賺錢;一旦有風險,風險本身就可以帶來收益。比如有兩個客戶購買了3000萬元的人身保障,一旦他們出現了人身風險,風險將會變成收益。這是最實際的變被動為主動,化悲痛為力量。 「我考慮更多的不是資產保全,而正是風險投資。一旦發生風險,家人、事業怎麼安排?還包括一些未了的事情,我必須有一大筆做安排。不出意外一定可以賺錢,這是一種自信;但是一旦出了人身風險,必須把風險變成收益。所以我實際上把買保險當成一種被動的風險投資,用風險來賺錢。」 通常講的風險投資是人們主動地去選擇的事業,生意總是有賠有賺的,為了賺,人們甘冒一些賠本的風險。但對於保險而言,要對我們自己不願意承擔的風險去投資,當這類風險一旦來臨,首先,不能讓風險對自己形成沉重的打擊,其次,不能讓財富損失,而最好還要能將風險變成賺錢的事情。 一個人有智慧可以看到未來三五年,但未必能看到未來三五十年。所以保險是一種長遠安排。買保險者應該知道生命是無價的,財富的核心還是生命價值。 五、健全保障體系 我們可以把把富裕客戶的收入類型分成兩種:一種有固定投資收益,還有一種是項目性質的。 如果收入屬於項目性質的,可拿出利潤的5%買保險,這只佔資產的很小一部分,但可以形成適當的保障體系。如果是經常性收入的,建議用年收益10%左右的財產來投保。這種安排心理上可以接受,同時可以形成安全的風險管理體系。如果希望資金產生更多的效益,就不能讓保險佔用太多資金。 另外,富人購買保險時一個重要風險是保費中斷。因為有錢時往往傾向於多買,而一旦收入水平下降,很容易造成無力續繳高額保費。而一旦保費中斷,將會帶來比較大的損失,因為退保的成本是很高的。所以說,在購買保險前一定要做通盤考慮,不但要根據自己現在的收入特點來設計保險計劃,還要根據對未來的預測來調整計劃。期繳要考慮到事業周期,一個人不可能事業一直都處於鼎盛。 那麼在有錢時一次付清所有保費是否可行呢?這種方式用來買壽險是可以的,但買醫療保險是不合適的。因為屬於以小博大,用同樣的保費換取同樣的保額,這是沒有意義的。 另外買保險一定不能形成財富上或者心理上的壓力,如果買了保險反而心裡不安的話,就失去了買保險的意義。
『陸』 我想買一份大額保險保額在500萬到一千萬的,需要什麼手續,多少時間生效
要看你需要哪方面的保障,是健康方面、意外方面、養老、還是分紅年金了,具體情況會有具體的保障計劃。
健康方面如果要保到250萬以上一般會有體檢程序;
意外的話對你的職業有測定;
養老的話一般保額較大會有需要審核的部分;
分紅年金方面現在保額大多上不封頂,推薦新華盛世贏家,但這個險是閃銷產品,6月15號以後就很難投到了。
『柒』 什麼是大額年金保險的及大額年金保險的優缺點是什麼
大額年金保險:顧名思義說的是,用未來不固定的錢來給未來創造固定的受益和固定的保障,是人身保險裡面的保障性理財分紅型保險,一般繳費期間為3-15年,10-20年滿期。
年金保險主要包括:生存金,年金,滿期金,人身保障和理財賬戶。
生存金:在保單生效後固定的年生效日給付約定好的生存金,如果不領自動進入理財賬戶。
年金:在保單生效後按約定好的給付比例按年給付相應年金,如果不領將自動進入理財賬戶。
滿期金:在保險期間滿期以後,按照合同約定給付滿期金,如果不領將自動進入理財賬戶。
人身保障:有些年金保險產品在保險期間內會有身故保障,意外保障以及重疾保障,有些產品沒有。
原理:根據個人定額投資,保險公司會運用固定投入的資產持續對一些個人無法投資的國家大型項目進行平台投資,收益較高且穩定,例如,西氣東輸,高鐵鐵路,電網線路,跨海大橋,高速公路,油氣資源等。所以需要個人在中長期有穩定資產進行投資,如果半路撤資,將會面臨損失。所以,投資理財保險,相當於為國家做出應有的貢獻。
下面逐一列出年金保險的優缺點:
先說缺點:
首先,繳費金額較大,一般小金額沒有意義,受益太少。保額比總保費低很多,一般占總保費的10%-50%。
其次,等待期比較長,一般為10年以上滿期,中途退保有損失,滿期後才有盈餘。
第三,資金跨度大,短期內資金不能流轉,通常在第五年度才能開通保單借款周轉所繳保費的60%左右。
第四,容易受通貨膨脹等因素導致資產固定貶值,且無法更改。
第五,如果保險期間身故,多數年金保險產品只退還所繳保費且不計利息。
第六,其他因素導致的資產流失和資產傳承導致的糾紛較多。
第七,如果中途領取生存金或者年金作為他用,那麼幾乎沒有賬戶收益,只有固定的滿期金收益,相對來說,收益不大,只起到了穩定資產的作用。
第八,想獲取高額收益,賬戶里的資金不能隨意領取,一旦領取一般情況無法追加。只能通過保單借款來實現資金周轉,借款需要付利息。
其他一些方面,例如和股票基金債券等相比也有一些其他的不足之處,以上只對重要部分做說明。理財之道,各有利弊,因人而異。
後面說優點:
第一,用3-10年時間可以打造一個固定的保值收益,可用於養老,助學金,財富傳承等穩定資產增值功能,本金絕對安全。避免資產留在手上導致的不可控的資產風險,比如奢侈消費,不理性投資以及借貸風險和破產風險等等造成的資產流失。
第二,賬戶價值,所有理財保險的高額收益來自於理財賬戶,理財賬戶相對銀行定期存款來說可以提供長時間的穩定收益,理財賬戶根據保險公司投資項目收益按照會計准則指定給付利率,業內出名的保險公司給付的利率達到年利率5.3%的日計息月復利,最快可在20年以內讓所投資產翻倍,如果再往下算,甚至可以靠一百萬左右的資金打造隔代的億萬資產傳承。這才是年金保險的重磅價值。
第三,避稅,保險產品如果指定受益人則不徵收遺產稅,如果指定受益人,沒有遺產風波,傳承遺產或者財富沒有任何法律爭議。
第四,保險產品的財富收益指定人不受破產,法律訴訟等,不抵償債務。
第五,部分年金保險自帶的健康保障,身故保障,意外保障等功能可以解決基本人身保障的問題。
第六,在保險期間內,如果資金周轉困難可以通過保單借款來解決問題,利率較低且不影響賬戶收益和資產增值。
第七,國家政策不允許保險公司倒閉。收益有保證,資產相對來說非常安全。
第八,彰顯身份,高額的理財保險決定了未來固定的高額財富,也相對來說,根據保險公司投資的國家項目來說,也為國家建設做出了自己的貢獻。
還有很多好處,這里直說重要的幾點。
個人建議:購買年金保險時,首先應該根據自身狀況,不建議盲目跟投。其次,不要被巨額收益沖昏頭腦,所有的收益都是建立在長時間的固定資金佔有基礎上。投資有風險,一定要謹慎。
以上為個人觀點,歡迎業界精英和大能相互交流。
『捌』 做保險應該具備哪些方面的條件呢.或者應該怎樣才可以
保險行業在我國是新型產業, 目標鎖定有錢的人,保險基本上是消費品,第三產業,客戶群找對了,對待各種各樣的要有極大的耐心,要有專業的品質,外形也很重要。
做好一個保險推銷員的確不容易,需要注意的地方有許多:
(一)在思想上保持一種平和的心態。不管是做業務還是增員方面都在這樣。
(二)學習是很重要的一個環節,尤其是每天的晨會。
(三)學習的目的其實就是怎麼更好做到業務上的績優,所以,業績是推銷員的支柱,沒有成績一切都是不現實的,所以先從緣故開始,然後再與陌生相結合的銷售模式。
『玖』 開一家保險公司需要多少資金跟具備哪些條件
這個,,,保險公司也是有牌照的,啥都不說。拿到牌照,在聊錢的事
『拾』 一般買人壽保險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沒什麼特別的要求,:一、認真考慮繳費能力購買人需量力而行,投保人應根據自身需要和財力大小,適當聽取專家建議,選擇適合自己的險種,以不給個人和家庭帶來過重的經濟壓力,並且能滿足保障需求為標准。一般而言,保障性的保費支出占年收入的10%-15%為宜,若是投資類可以適當增加,但以不超過20%為佳。因為人壽保險一般都是長期繳費,如果沒有充分考慮是否有持續穩定的財務,那麼投保人就可能會喪失保險保障並承擔退保損失或是損失部分保險合同利益。二、認真挑選合格的業務員保險法規定,保險代理人應當具備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資格條件,並取得保險費監督管理機構頒發的經營保險代理業務許可證(即《資格證書》)。尤其通過壽險營銷員購買人身保險產品或通過銀行等兼業代理機構購買投資連結保險和萬能保險產品,投保人最好要求銷售人員出示《展業證》。此外,不要因為回扣來選擇代理人,因為您所簽署的是一份不能馬虎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長期合同,不要因小失大,終致後悔。三、認真挑選理想的壽險公司投保人購買保險後,在保險期間內,投保人和被保險人與該保險公司有著切身利益關系。因此,選擇保險公司對於投保人來說非常重要。一般來將,投保人在選擇保險公司時,需要考慮保險公司類型、險種價格、經營狀況以及服務質量等方面的差異。四、認真填寫投保單投保單是保險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保險公司進行核保及核定給付、賠付的重要原始資料。五、認真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如實告知是指保險合同訂立時,投保人應將其知道的與保險有關的所有重要事實如果告訴保險公司。需要如實告知的重要事項一般在投保單上都會列出,投保人只需要如實回答投保單上所提的問題。如果故意隱瞞就會導致以後理賠難甚至拒賠的情況。六、認真閱讀保險條款和產品說明書投保前,投保人應該特別關注保險條款中的保險責任、除外責任、猶豫期和退保事項,認真閱讀並充分理解產品說明書和利益演示,了解保險產品的費用扣除情況和產品特點,清楚購買後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七、簽收保險單時的注意事項簽收保單時,應認真閱讀保險條件和有關說明。合同生效日期、保險期間、每年繳費時間,並認真閱讀保險條款。檢查整套資料是否完整,並注意保管合同書。(喵喵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