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信託理財優缺點有哪些
信託理財是一種財產管理制度,它的核心內容是「受人之託,代人理財」。具體是指委託人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其中財產權的含義包括:對財產的實際使用權、獲取財產收益的受益權、實施對財產管理的權利、對財產處分的權利。而信託關系中的當事人有三個,即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其中受託人是以自己的名義管理、處分財產的。
在我國,信託類理財產品是指由銀行發行的人民幣理財產品所募集的全部資金,投資於指定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的專項信託計劃。目前市場上各家銀行推出的信託類理財產品主要是銀行與信託公司合作,將募集資金投資於信託公司推出的信託理財計劃。信託類理財產品的收益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浮動的。在股市持續走低,房地產市場面臨深度調整,市場上不少理財產品的收益率紛紛下調的大環境下,因為投資門檻較高一直隱匿於主流理財產品之外的信託產品,憑借其較高的收益率和抗風險能力,開始受到越來越多的理財人士的關注。
優缺點各半
收益高、穩定性好,是信託類理財產品的主要賣點。信託理財產品一般是資質優異、收益穩定的基礎設施、優質房地產、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等信託計劃,大多有第三方大型實力企業為擔保(房地產類還會增設地產、房產做抵押),在安全性上比一般的浮動收益理財產品要高出一頭。今年以來市場中發售的信託類產品,年收益率一般在6%-7.5%左右,收益遠高於同期存款。同時在投資過程中,銀行會不斷監控、跟蹤貸款的動向,從而可以在最大程度上規避信託項目的投資風險。
不過信託理財產品之所以不為許多理財者所熟悉,就是因為受制於較高的門檻。
信託公司推出的各款信託產品的資金門檻大多在100萬元以上,最低的也是50萬元。另外,相比股票、債券,信託產品的流動性較弱,隨時變現的能力相對較差。
⑵ 投資人如何選擇信託理財產品
一、選擇期限合適的產品。 信託理財產品在期限設定上要比一般理財產品復雜一些,投資者必須明確自己資金的使用周期,有些信託理財產品標明可提前終止,這個終止權利是信託公司的權利,不是投資者的權利;有些產品標明是1加1年期,就是這個產品可能是1年期也可能是2年期,有些產品標明是1年期可提前半年結束,這樣的產品其實極有可能是半年期,因為監管要求信託產品不能少於1年期,所以信託公司在產品結構上為提前結束先打好了提前量。 客戶在選擇產品時一方面要解讀好期限的內容,另一方面一定不要選擇有可能產生錯覺的期限產品,例如:客戶資金是1年期不用,就一定不要選擇1+1年期的產品;客戶資金是1年期不用,就不要選擇1.5年可提前半年結束的產品,因為產品一旦延期或不能提前結束將影響客戶的資金使用。 二、選擇自己熟悉認可的領域。 信託理財產品非傳統理財,一定是對應相關的企業或業務領域,投資人應該選擇自己熟悉或認可的領域,例如:如果不看好房地產就不要參與地產信託理財產品,而且只要產品結構涉及土地、地產工程等內容的就都不要參加;如果不懂紅酒或普洱茶就不要參與此類信託理財產品,因為客戶熟悉才能有準確的判斷和客觀的理解,而一旦因沖動購買自己不熟悉不認可的投資領域,反而會在產品沒到期的階段中提心吊膽,這樣的理財反而得不償失。 三、選擇構架設計合理的產品。 信託理財產品的構架設計非常重要,一款好的信託理財產品一定有合理的風險控制措施,但由於評判產品構架需要相對專業的知識積累,很多從業經歷較短的理財人員都不能把信託產品說的清楚,所以還是建議找比較資深的業內人士幫助把關,這里舉幾種產品案例供參考: 1、地產信託項目:如果是一層風險控制不能參與,就是說只有土地或只有股權抵押一項的產品不能參與;凈地項目不能參與,就是這個地產項目還沒有開工,這樣的信託產品不能參與;期限超過2年期要謹慎參與,一款地產信託理財產品一旦時間達到3年,則說明企業方還款能力較弱,不是實力很強的表現; 2、礦產項目:鐵礦項目優於煤礦項目,因為煤礦有瓦斯爆炸的風險;露天礦優於探井礦,因為露天礦沒有塌方風險;多礦聯保優於單礦自保項目,因為多礦可以相互擔保,單礦抵押則容易出現風險而停工停產。四、選擇抵押擔保物流動性強的產品。 信託理財產品以抵押擔保為重要風險控制措施,抵押擔保物的足值和流動性是風險控制的兩個關鍵點,簡單來講就是擔保物的價值越高越好、擔保物越容易變現越好,從流動性分析,股票抵押和股權抵押流動性要強於固定資產,從價值評估分析金融機構的股權要優於企業股權,小面積土地多地塊抵押要優於大面積單一地塊抵押,土地加地面在建工程抵押要優於凈地抵押。 信託公司作為金融機構是一個國家金融體系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對經濟調節和合理梳理社會財富起到十分積極的作用,在十二五經濟轉型期間,信託公司將有效引導社會剩餘財富支持中小企業的穩健發展。作為普通投資人一方面要客觀認識信託對國家經濟的重要性,一方面可以積極參與信託理財,獲得較高且穩健的投資收益,當投資人在選擇信託理財感到迷茫時,更建議徵求專家的意見,一名資深的金融工作者會客觀的分析信託理財產品的構架和風險控制,為投資人選擇最為合適的信託理財產品。
⑶ 信託和銀行理財的區別是什麼
1、發行主體不同。銀行理財產品是由銀行發行,信託理財產品是由信託公司發行。信託公司一般不會直接面對普通客戶。它不像銀行理財產品那樣可以在銀行遍布全國各地,因此在發行信託產品時有時候需要藉助銀行、保險、理財公司進行發售。
2、投資方向不同。銀行理財產品募集到的認購資金一般會投入銀行自己的資金池。發行產品的銀行會利用這個資金池在銀行間市場進行票據、債券、貨幣基金等投資。整個資金池的收益再分攤到之前發行的各款理財產品中。本金及收益的兌付來自整個資金池的本金及收益。信託理財產品的種類較多,不同產品的投資方向也不盡相同,主要有房地產,基建,股權,債權等。信託產品的本金安全和預期收益依靠抵押物及公司擔保提供。
3、投資門檻不同。銀行理財產品的投資門檻多為5-10萬,每款信託產品具有200人的投資人數上限,因此投資的門檻多定在100萬。而且300萬以下額度的投資名額一般只有50個。
4、預期收益不同。銀行理財產品的年化收益率多在3%-5%之間,而且經過連續降息降准後收益率有進一步下滑的趨勢。信託理財產品的年化收益率大部分在8%-12%,相比銀行理財優勢很大。
5、投資期限不同。銀行理財產品的投資期限從30天-180天不等,很少有超過一年。而信託理財產品的投資期限較長,一般為一年至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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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怎麼購買信託理財產品
流程如下:
1、通過銀行櫃台或者網銀,按照打款賬戶將您的購買金額匯至信託產品募集賬戶。
2、匯款時,在"摘要"欄填寫:"A購買B"。其中,A為信託產品購買人姓名。B為信託產品名稱,。比如,"張三購買景程1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產品名稱盡可能寫全,至少要寫出產品簡稱或關鍵字,以區別於其他產品,比如,"張三購買景程1號"。
3、匯款完成後,將匯款憑條傳真至我公司。如果是網銀匯款,可以將網銀的匯款憑條電子版發給我公司,我們隨即通知信託公司,即時查詢。
4、匯款完成後,應保留匯款憑證。
5、工作日時間一般在1-2小時內即會到帳。但信託公司往往要到下午下班前才能查出是否到帳,我們也會在到帳後及時通知您。如果特別緊急,可以聯系我們協助及時查賬。
多數信託產品的投資對象是單一項目,風險集中在融資方的信用上,如何增強信託產品的安全性始終都是投資者關注的焦點,產品安全不但關繫到信託產品的市場認同度,在現有監管政策下,也關繫到信託公司的成敗。
信託產品的安全性創新主要體現在風險控制措施的使用上,除了採用藉助政府部門,大型企業集團等高信用主體的聲譽外,還採用資產抵( 質) 押,如土地使用權和房產抵押;
外部信用措施增強,如第三方擔保,銀行信譽調查等,內部信用措施增強,主要是優先/次級結構的運用和其他風險控制措施,如採用財產質押和信用擔保雙重保證。
信託產品安全性創新還體現在組合投資方面,組合投資無疑是分散投資風險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其主要體現在證券投資和房地產投資信託產品上,據統計,2007年信託產品資金運用方式中首次運用了組合投資的方式,分散了風險,提高了風險可控度,融資資金規模達到12.175億元。
⑸ 信託和銀行理財的區別在哪兒
信託品種在產品設計上非常多樣,各自都會有不同的特點。各個信託品種在風險和收益潛力方面可能會有很大的分別。
信託也屬於理財,理財是一個大的概括,如基金、保險都可以是理財產品。購買信託產品建議到當地信託公司購買,或者在網站選擇比較專業的第三方代銷機構。
國內能夠為客戶提供理財服務的機構主要有銀行、證券公司、投資公司。
1. 銀行理財
我國商業銀行提供的理財產品分為保本固定收益產品、保本浮動收益產品與非保本浮動收益產品三類。
2. 證券公司理財
證券理財一般包括股票、基金、商品期貨、股指期貨、外匯期貨等,個人或機構投資者可以按照其不同需求及投資偏好選擇不同理財工具。
3. 投資公司理財
投資公司理財一般包括信託基金、黃金投資,玉石,珠寶,鑽石,第三方理財等,需要的起步資金較高,適合高端理財人士。
4. 電子商務理財
21世紀除了能在線下的網點理財,還可以利用互聯網上的金融搜索引擎搜索理財產品進行風險收益的多方對比之後再投資。
⑹ 信託理財是什麼意思
家族信託是一種長期理財方式,信託機構受個人或家族的委託,幫助處置家庭財產以實現財富長期規劃的目標。家族信託的資產所有權與收益權是分離的,委託人一旦把個人或家族的資產交給信託公司打理,其所有權就不再歸他本人,但相應的收益依然根據他的意願收取和分配。
⑺ 信託理財是怎麼操作呢
如果是購買的話,本地購買去信託公司的理財中心或者代售的銀行,三方理財機構購買就行。如果本地沒有,還可以異地購買,流程如下:
首先,客戶先跟異地信託渠道的理財經理預約,理財經理把電子版合同和信託資料寄給客戶,客戶先看信託資料和合同。
其次,如果確定要購買的話,客戶可以向理財經理索要書面合同,理財經理反饋客戶信息給信託公司,信託公司郵寄合同給客戶所在地(通常1、2天),客戶收到合同可以在理財經理的指導下填寫合同,然後郵寄回信託公司。
最後,客戶到銀行打款,打款至信託公司獨立的銀行信託賬戶,然後記得要打款憑證,信託公司反饋打款信息,如收到款項,宣布購買成功,信託項目成立後,信託公司會郵寄給客戶認購確認函。(如果項目額度緊俏,客戶可以先打款然後再簽合同。)
銀行打款憑證就是購買證明,一定保管好。網上打款列印打款憑證,或者保留電子版憑證,寄給信託公司。
⑻ 什麼是信託,信託投資理財有什麼好處
信託(英語:Trust)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信託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
好處:
① 代人理財的作用,拓寬了投資者的投資渠道。信託
其特點:一是規模效益,信託將零散的資金巧妙的匯集起來,由專業投資機構運用於各種金融工具或實業投資,謀取資產的增值;二是專家管理,信託財產的管理的運用均是由相關行業的專家來管理的,他們具有豐富的行業投資經驗,掌握先進的理財技術,善於捕捉市場機會,為信託財產的增值提供了重要保證。
② 聚集資金,為經濟服務:
由於信託制度可有效的維護、管理所有者的資金和財產,它具有很強的籌資能力,為企業籌集資金創造了良好的融資環境,更為重要的是它可以將儲蓄資金轉化為生產資金,可有力的支持經濟的發展。
③ 規避和分散風險的作用:
由於信託財產具有的獨立性,使得信託財產在設立信託時沒有法律瑕疵,在信託期內能夠對抗第三方的訴訟,保證信託財產不受侵犯,從而使信託制度具有了其他經濟制度所不具備的風險規避作用。
④ 促進金融體系的發展與完善:
⑤ 發展社會公益事業,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的作用:
通過設立各項公益信託,可支持我國科技、教育、文化、體育、衛生、慈善等事業的發展。
⑥ 信託制度有利於構築社會信用體系:
信用制度的建立,是市場規則的基礎,而信用是信託的基石,信託作為一項經濟制度,如沒有誠信原則支撐,就談不上信託,而信託制度的回歸,不僅促進了金融業的發展,而且對構築整個社會信用體系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
⑼ 信託與理財分別是什麼
通常看來,信託與理財是一對無法相提並論的概念。在中國,信託是一個飽經滄桑而又備受爭議的行業,這毋庸諱言;而理財是一類新近亮相卻備受追捧的業務,這也有目共睹。那麼,在這樣一對歷史與現狀的反差如此強烈的概念之間,到底存在著怎樣的聯系呢?
1.關於信託
在中國,尤其是在一般公眾眼中,信託通常被視為一類機構,或是一個行業,信託的興衰存亡因此也就常常被表徵為一類機構或是一個行業的跌宕起伏。但事實上,信託一詞之所以能在世界范圍內被廣泛傳播,恰恰並非依託於一類明確以信託命名的機構或行業,而主要是作為一種「基於信任而託付」的制度安排而存在。這種制度安排之所以被大多數國家認可和接受,最根本的原因是因為它具有被反復驗證了的、無可爭辯的功能優勢。
那麼,這種基於信任而託付的信託制度安排到底具有怎樣的功能優勢呢?財產轉移和財產管理是人類社會的兩項基本需求,信託制度正是為滿足財產轉移的需求而產生發展,並隨財產管理需求的不斷豐富而完善成熟。信託制度從法理的角度通常表述為具有所有權與利益相分離、財產獨立性、有限責任和管理連續性等幾大特點,並在長期運用中逐漸表現出長期規劃、彈性空間和充分保障受益人權益等三大基本制度功能與優勢。而信託制度在各國不同歷史背景和制度環境下的具體設計與運用,實際上也是針對長期性、差異性、確定性等財產管理需求的不斷追求與回應,長期規劃、彈性空間和充分保障受益人權益這三項基本制度功能,成為信託制度供給的主要訴求。
需要強調的是,無論信託制度在各國的移植傳播中表現出怎樣的特色,它的初衷總是要去規范一種名為「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服務標准;而無論提供這種服務的主體以怎樣的名稱和形式出現,它在受託管理他人財產的過程中,都「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也就是要表現出它的「誠信」和「專業」。「受人之託」是基於他人對其「誠信」和「專業」的信任;「代人理財」就必須具備並體現「誠信」的特質和「專業」的實力。那麼,怎樣保證受託一方確實具備並體現了這樣的特質和實力呢?這正是信託這種獨特的制度設計在形成之後不斷改造和完善的目標之一。簡言之,信託就是一種規范「基於信任而託付」行為或關系的制度安排或制度供給。
2.「信託」和「理財」的契合
信託與理財這一對現狀與歷史反差如此強烈的概念之間到底存在著怎樣的聯系呢?事實上,它們的契合點正是「基於信任而託付」這樣一種行為或關系。
對信託與理財概念作上述梳理與剖析的啟示在於:如果一個社會經濟體沒有形成或致力於去培育一種「基於信任而託付」的觀念文化,那它實際上就沒有形成或永遠不可能形成真正意義上的理財需求;而如果這個社會經濟體不能形成和完善「基於信任而託付」的制度安排,那它也就永遠不可能提供真正意義上的理財服務。
進一步的結論是:「理財」這樣一種市場需求,需要「信託」這樣一種制度供給。或者更明確地說,市場中所有機構或個人正在或將要提供的理財服務,都應該接受一套統一的信託法規體系的規范。
如何選擇信託產品
選擇信託產品當然必須立足於控制信託風險之上。如前所述,就從信託產品暗藏的三處風險點著手分析。首先是看信託產品本身。目前信託公司推出的信託產品都是針對指定的信託項目,也即信託資金的具體投向。具體的就要看投資項目所處的行業,要看項目運作過程中現金流是否穩定可靠,要看項目投產後是否有廣闊的市場前景和銷路。這些都意味著項目的成功率高低。
其次是看受託人即信託投資公司。要選擇有一定市場信譽、有穩定經營業績的公司。這可以通過了解其資金實力、誠信度、資產狀況、業務水平、人員素質和歷史業績來確定。全國信託投資公司經歷五次清理整頓後,最近幾年仍然出現了極少幾家問題公司,這其中都是因為缺乏良好的職業道德,擅自挪用信託資金導致危機爆發。所以說,考量一個信託產品時有很重要一部分要看他是從哪家公司「出生」的。
第三就是看該信託產品的保證措施是否完備。萬一項目出現問題。原先預設的擔保措施是否能及時有效地補償信託本息。很多公司為了以防萬一,往往都是採取雙重甚至三重擔保措施,以提高信託產品的信用等級。
一般家庭把信託作為投資理財的一種工具,要量力而行,畢竟投資是有機會成本的,要在分析產品之後選擇合適的來給自己進行財產的增值。在購買信託的時候不要把全部的投資資金全都運用在一款產品上,期限上要長短結合,收益上不宜過多地追求高收益率。畢竟高收益意味著高風險,這是基本常識。一般來說,經營作風穩健的信託機構在設計推出貸款類資金信託產品時,非常關注合作企業的資信狀況和融資成本。在銀行信貸無門而主動尋找信託融資的企業,為了解決當期的資金需求總是不惜高額利率。其實質可能是把企業的財務風險慢慢轉嫁給投資者,潛在風險往往後置,所以投資者一定要理智決策,清醒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