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
第一百零六條 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必須穩健,遵循安全性原則。
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限於下列形式:
(一)銀行存款;
(二)買賣債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
(三)投資不動產;
(四)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
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製定。
B. 對保險資金投資渠道問題的認識
投資渠道逐步放開 保險投資瓶頸難破
業界對中國保險公司投資渠道放開的疑慮,更多地來自對於保險公司風險控制的擔心
歲末年初,保監會依照慣例,往往會推出一些針對保險公司的利好消息。然而,諸多保險公司一直在期盼的《保險資金間接投資基礎設施項目試點管理辦法》、《保險機構投資者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兩份文件,並沒有如預期出台。
2005年12月15日,在國家開發銀行、中國建設銀行首推的資產證券化產品「開元」和「建元」的發行中,保險公司依然未獲得官方的投資許可。此前頒布的《保險機構投資者債券投資管理暫行辦法》中曾規定,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將有待保監會另行發文規范。
事實上,關於資產支持證券產品對保險公司的放開事宜,保監會的有關文件草案早已上報高層,最終仍受制於這一產品自身的規范性。具體的症結在於,稅務總局與人民銀行在征稅問題上爭執不下;因此,盡管相關試點已經推開,但繳稅方式仍未以法規形式確定下來。這直接影響了保險公司對其投資的放開。
除了資產證券化,保險公司覬覦已久的基礎設施項目投資亦未有實質進展。目前,《保險資金間接投資基礎設施項目試點管理辦法》和《保險機構投資者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均已上報高層部門進行審批。由於部門意見需要進一步協調,高層對於保險業擴大投資渠道亦有不同認識,因此仍需時間磨合。在保監會的極力撮合下,前者近期有可能先行一步推出。
渠道難開
自2004年以來,中國保監會放開投資渠道的努力可謂頻繁。
以往,保險資金只允許銀行存款、購買債券;2004年中便可以投資基金,而後又放開其間接進入股市;2005年還批准了保險資金可以獨立席位直接進入股市。2005年,保險資金投資企業債券余額占保險公司總資產的比例,由原來的20%提高到30%;9月中旬,保監會發布《保險外匯資金境外運用管理暫行辦法》後,已允許保險資金在境外運用,並可適量投資紅籌股。
即便如此,與成熟市場的保險企業相比較,中國保險業的投資渠道仍嫌偏窄。一家國內大型壽險公司有關人士抱怨,壽險公司要面對通貨膨脹的壓力,又要完成保值增值的任務,還要適時與高負債匹配;目前債市和股場普遍低迷,銀行資金充裕,利率偏低,情況並不樂觀。
中國保監會2005年10月25日公布的最新數據顯示,2005年1月到9月,全國保費收入達3778.76億元,同比增長13.1%。截至9月末,保險資金運用余額達到13071億元,比年初增長了25.8%;其中,債券投資6690.4億元,銀行存款4994億元,兩項超過可用資金的60%;證券投資基金1062.4億元,股票(股權)投資僅98.7億元,小於保險業可用資金的1%。
相形之下,這與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2005年出版的《保險業統計年鑒1994-2003》上公布的歐美等國的保險投資狀況相去甚遠。以美國為例,2003年其保險業的投資分布為債券70%,股票11%,抵押貸款7%,無抵押貸款3%,房地產1%,其它投資8%,分布相當廣泛。
不同投資結構直接反映到收益上。統計顯示,2000年-2003年的四年中,中國保險業的投資平均收益率僅為3.54%。目前有業內人士預測,2005年的收益率應該為略高於3%的額度,同樣遠低於歐美國家保險市場10%左右的收益水平。
「保險公司在做投資時,強調的是資產與負債相匹配。所以保險業注重優化投資,即在預測的投資時間內達到一定的投資收益,同時又保證一定的資產流動性。」美國保德信金融集團(Prudential Financial)年金產品發展部精算經理潘藺對《財經》說,為了實現資產與負債相匹配,保險公司通常使用現金流匹配(Cash Flow Matching)或存續期間匹配(Duration Matching)兩種辦法;根據不同的險種,設置不同的投資。
「比如人壽險,保單的周期較長,產品受利率的影響較大,通常使用存續期間匹配方法,購買與之相匹配的是中長期債券;車險保單的周期較短,基本不受利率影響,可以考慮別的投資工具。」他說。
金盛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投資部經理郭晉魯對國內投資與資產的不匹配頗有感觸,「比如,我們對客戶承諾6%的回報率,但是目前在國內買到的五年期債券的回報率只有3%;又比如,我們對客戶的負債是20年的負債,但是國內市場上,期限長達20年的債券很少。」至於外國保險公司為鎖定風險進行的金融衍生品的投資,對於中國的保險公司而言,更遠超出了其風險控制能力范圍。
保監會有關官員對《財經》表示,在沒有獲得高層首肯、同時有關規定尚有待完善的情況下,在保監會的現有政策框架內,對於超過目前投資渠道範圍的投資申請,保監會一律沒有許可權予以放行。
投資憧憬中國保險公司拓寬投資渠道的願望素來十分強烈。事實上,坊間關於保險公司繞道投資房地產、路橋設施的傳聞一直不絕於耳。
這種投資沖動與保險業近年來的發展不無關系。從保險產品的角度看,很多壽險公司的萬能險比以往大幅增加,其一般情況下結算利率目前高於3%。此外,對於投資連結產品,客戶的保險利益是與獨立投資賬戶的投資業績直接掛鉤,因此,對投資運作的水平和資金的保值增值有很高的要求。因此,保險公司普遍反映提高收益率的壓力相當之大,保險業新增資金的大幅增加更令壓力有增無減。
中國保監會有關人士也指出,部分保險公司尚背負大量利差損未能化解,保值增值壓力尤甚。
從資產負債配比看,中國保險公司普遍資產平均期限較短,負債平均期限較長,結構不甚合理。
中國人壽股份公司一位負責資金運用的人士表示,如能適當增加房地產和基礎建設項目投資,將有利於提高資產負債匹配。因為目前的投資品種除銀行存款和債券,期限都相對較短,而銀行利率和債市的低迷則令收益率的提高大打折扣。
中國人保資產管理公司有關人士則表示,資產證券化產品目前也不失為一個很好的品種,其投資回報率雖算不上驚人,但一般風險較小,具有比較優勢。
除此之外,隨著國有銀行的上市大熱,保險公司對銀行的投資沖動也與日俱增。
2005年年底,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獲准分別拿出100億元資金成為中國工商銀行和中國銀行的戰略投資者,此舉令保險業感到相當震動。事實上,在2005年11月工商銀行股份公司成立大會上,也不乏保險公司老總的身影。只不過,落花有意,大門也並未向其敞開。
據記者了解,此前數月,保監會便為此事向有關部門進行斡旋,結果是得到了否定的答案。有關部門認為,之所以接納社保基金作為戰略投資者,主要是考慮其作為國家戰略儲備基金的特殊地位。
中國人壽幸運地搭上了建行上市的班車,不過,這只是決策基於其歷史包袱給出的一個優惠政策而已。在中國人壽上市之前,為了化解歷史上的巨額利差損,中國人壽與財政部建立了一個數千億元的共管基金。考慮到這一筆戰略資金的保值增值,在保監會的極力推動下,最終有關部門特批其參與了建行的IPO投資。
在金融企業之外,據記者了解,保監會也正在謀求促成保險公司投資工業企業和其它中小企業的有關事宜。
制度有待完善
盡管保險公司熱望殷殷,但業界對於保險資金擴大投資渠道之舉仍多持謹慎態度。保監會資金監管部門一位官員就向《財經》指出,雖然目前保險資金擴大投資渠道具備了一定條件,但更重要的是需要完備制度,先在小范圍內進行試點,積累經驗,盡可能規避投資的風險。
平安養老保險公司徐建軍也稱,投資渠道雖然越開放越好,但具體操作起來卻很復雜,因為這涉及監管體系、交易平台甚至一些基本認識問題。從長期來看,對於投資的比例控制、公司的信用評級、動態的管理跟蹤等都需配套,才能防範風險。
目前,保監會在放開投資渠道的政策中,也體現了額度控制和資格限制的思路。據了解,《保險資金間接投資基礎設施項目試點管理辦法》的徵求意見稿中,明確限定了保險資金投資基礎設施的資金上限,即按成本計價,投資於基礎設施類項目的資產總值不得超過上一年度末保險公司總資產的一定比例。
在這份徵求意見稿中,可投資的基礎設施,被明確限定為水務、交通運輸、能源、市政等項目。這與保險公司的投資需求基本吻合。
到目前為止,保險公司投資基礎建設的投資方式初步確定為信託模式,「保險資金間接投資基礎設施項目,可以採用信託或委託方式,以及中國保監會認可的其他方式。」有關信託資質問題、具體操作流程等問題,則有待進一步研究。
解鈴還須系鈴人。業界對中國保險公司投資渠道放開的疑慮,更多地來自對於保險公司風險控制能力的擔心。
近年來爆發的證券公司委託理財案件中,債權人中就不乏保險公司的身影。在當前中國尚不成熟的金融環境下,保險公司倘若不能盡快提高自身風險控制能力,監管部門倘不建立完備的監控體系,其飛速增長的保費收入正在成為其自身難以掌控的負擔。
C. 簡述保險經代渠道的發展歷程
保險的古老起源是人類社會從開始就面臨著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的侵擾.在與大自然抗爭的過程中,古代人們就萌生了對付災害事故的保險思想和原始形態的保險方法。我國歷代王朝都非常重視積谷備荒。春秋時期孔子「耕三餘一」的思想就是頗有代表性的見解。孔子認為,每年如能將收獲糧食的三分之一積儲起來,這樣連續積儲3年,便可存足1年的糧食,即「餘一」。如果不斷地積儲糧食,經過27年可積存9年的糧食,就可達到太平盛世。 在國外,保險思想和原始的保險雛形在古代也已經產生。據史料記載,公元前2000年,在西亞兩河(底格里斯河和幼發拉底河)流域的占巴比倫王國,國王曾下令僧侶、法官及村長等對他們所轄境內的居民收取賦金,用以救濟遭受火災及其他天災的人們。在古埃及石匠中曾有一種互助基金組織,向每一成員收取會費以支付個別成員死亡後的喪葬費。古羅馬軍隊中的士兵組織,也以收取會費作為士兵陣亡後對其遺屬的撫恤費用。 海上保險在各類保險中起源最早。正是海上保險的發展,帶動了整個保險業的繁榮與發展。火災保險起源於1118年冰島設立的Hrepps社,該社對火災及家畜死亡損失負賠償責任。最後是在海上保險的產生和發展過程中,一度包括人身保險。15世紀後期,歐洲的奴隸販子把運往美洲的非洲奴隸當作貨物進行投保,後來船上的船員也可投保;如遇到意外傷害,由保險人給予經濟補償,這些應該是人身保險的早期形式。 進入現代社會之後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大趨勢下,我國保險業與國際接軌是必由之路,隨著我國加入WTO後,我國在加快保險市場對外開放步伐接受外資保險公司資本投入的同時,中資保險公司也會到國外設立分支機構,開展業務或者購買外國保險公司的股份,甚至收購一些外國的保險企業。在險種開拓上,積極發展核能、衛星發射、石油開發等高科技險種,在業務經營上,通過再保險分入分出或國內外公司相互代理等形式加強與國際保險(再保險)市場的技術合作和業務合作,積極開展國際保險業務。
D. 保險投資的渠道
1.存款。存款指存款人在保留所有權的條件下把資金或貨幣暫時轉讓或存儲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或者是說把使用權暫時轉讓給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資金或貨幣,是最基本也最重要的金融行為或活動,也是銀行最重要的信貸資金來源。
2.債券。債券(Bonds)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機構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或債券持有人)即債權人。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是社會各類經濟主體為籌措資金而向債券投資者出具的,並且承諾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又被稱為固定利息證券。
3.股票。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這種所有權是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等。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股票一般可以通過買賣方式有償轉讓,股東能通過股票轉讓收回其投資,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股東與公司之間的關系不是債權債務關系。股東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有限責任,承擔風險,分享收益。
4.抵押貸款。抵押貸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為物品保證向銀行取得的貸款。它是資本主義銀行的一種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價證券、國債券、各種股票、房地產、以及貨物的提單、棧單或其他各種證明物品所有權的單據。貸款到期,借款者必須如數歸還,否則銀行有權處理器抵押品,作為一種補償。儲蓄機構的貸款組合中傳統上有一大部分是有抵押的房地產貸款,一般稱為抵押貸款。抵押貸款的期限通常為15~30年,遠比儲蓄機構的債務的平均期限要長。這樣,利潤就要暴露於利率風險中了。當利率上升時,儲蓄機構就需要對儲戶付出更高的利率,而其長期投資的收益率卻是相對固定的。這一問題可能是20世紀80年代儲貸機構大崩潰的成因。70年代利率節節上升時,許多銀行及儲蓄機構的財務狀況江河日下,這使得它們更願意承擔較高的風險,以求取得更高的收益率。然而,存款者對貸款組合所面臨的巨大風險卻關心甚少,因為存款是受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或已不存在的聯邦儲蓄與貸款保險公司(FSLIC)保障的。
抵押放款一方面使商品、票據、有價證券等提前轉化為貨幣現款,這對於加速資本周轉、刺激資本主義擴大再生產,起著一定的作用。但是,另一方面,這種貸款容易造成虛假的社會需求,是信用膨脹,助長投機活動,從而加深了資本主義條件下生產與消費之間的矛盾。
5.壽險報單貸款。壽險報單具有現金價值。保險合同規定,保單持有人可以本人保單抵押向保險企業申請貸款,但需負擔利息,這種貸款屬保險投資性質。
6.不動產投資。不動產是指保險資金用於購買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此項目的變現性較差,故只能限制在一定的比例之內。
7.基礎設施項目投資。其特點是投資大、收益長期穩定、管理簡單,往往還能獲得政府的支持並有良好的公眾形象,能較好的滿足保險基金使用周期長、回報要求穩定的特點。目前我國的保險基金允許採用信託方式間接投資於交通、通信、能源、市政、環境保護等國家級重點基礎設施項目。具體做法是保險公司(作為委託人)將其保險資金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意願以自己的名義設立投資計劃,投資基礎設施項目,為受益人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
8.和金融機構的合作和往來. (1)短期 拆借與融資業務。拆借是指通過融資中介進行的一種場內的,有組織的競價性的資金融通方式,這種規范的拆借業務風險小,流動性強,能獲得比同期銀行存款或國債高出1~3個百分點的收益。(2)委託資金運用。選擇一些實力強、信譽好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如信託公司、投資基金公司等,與其建立長期合作關系,委託其運用資金。
9.向為保險配套服務的企業投資。比如,為保險汽車提供修理服務的汽車修理廠;為保險事故賠償服務的公證或查詢公司等。
10.海外投資。保險資金境外投資限於下列投資形式或者投資品種:
商業票據、大額可轉讓存單、回購與逆回購協議等貨幣市場產品。
銀行存款、結構性存款、可轉債等固定收益產品。
股票、股票型基金、股權等權益類產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投資形式或者投資品種。
E. 保險營銷渠道的保險營銷渠道的發展趨勢
各類保險營銷渠道均有其自身的優勢與局限性,在面對不同的細分市場、不同的市場發展階段和社會環境下都有其存在的必要。因而,總體上,保險營銷渠道發展的趨勢是共存、整合和優化。
從西方保險業發展的歷史和現狀來看,保險營銷渠道仍將以「三駕馬車」的架構向前推進,那就是中介人制、銀行保險、直復式營銷(郵寄和電話營銷為主),網上保險則將隨著網路信息技術的進一步成熟和網上適銷產品的深入開發,獲得持續發展,有可能取代直銷制而成為保險營銷渠道新的第四極。在西方(日本除外),直銷制已經漸趨消亡。
我國保險營銷渠道的發展趨勢,則可以總結為:穩步調整直銷渠道,加強調整中介人制,深化發展銀行保險,積極推動新型營銷。
(一)穩步調整直銷渠道
一方面,中國保險市場仍然處於初級發展階段,廣大國內企業的風險管理;意識和管理手段還非常落後,企業參保率還很低,在團體壽險和企業財產險營銷上有優勢的保險直銷模式還有廣闊空間和很大的必要性。保險公司在直銷過程中,有利於提升參保企業的風險管理水平。另一方面,目前國內出現了實業資本與保險資本融合的趨勢,即生產性企業投資設立股份制保險公司,在這種情況下,直銷制更有優勢;保險公司派內勤人員直接為股東公司設計提供風險管理計劃,並直接為其提供所需保險再視情況轉分保。因此,各保險公司仍需要保持適當的直銷渠道,豐富直接營銷的內涵,確保對團體壽險和企業財產險的控制權。
(二)加強調整中介人制
以保險代理人為代表的中介人制為我國保險業過去十多年的迅速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但也隨之帶來了嚴重的負面影響——誠信危機。導致這種嚴重後果的主要原因就是:
1.一些公司招收個人代理人時不注意所招人員素質,讓一部分低素質的人混進代理人隊伍,其保險詐騙、惡意競爭等行為損害了保險業的形象;
2.保險公司重增員輕管理,所招大量代理人專業素質不適應我國保險業發展的需要,誤導保險消費者的行為普遍存在;
3.代理人激勵機制過於依靠實時物質激勵,缺乏長效激勵機制,如代理人資質等級晉級制度;
4.保險需求方的保險知識嚴重缺乏,相對於保險人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
中介人制依然是保險市場成熟國家的主要營銷渠道之一,我國保險業的發展也依然需要中介人制。因此,壓縮保險個人代理人規模,加強獨立保險代理人和保險經紀人建設和管理,實施保險中介人資質等級晉級制度,提升社會公眾的保險知識水平,將有助於保險中介人制的健康發展。
(三)深化發展銀行保險
當前銀行保險因為銀行的強勢地位導致代理傭金過高,同時缺乏新型高附加值的銀行保險產品,阻礙了銀行保險的進一步擴張。法國等歐洲國家銀行保險的發展表明我國的銀行保險需要升級換代、深化發展。一是推動保險和銀行的合作關系走向深入,隨著監管和法律上放開混業經營限制,銀行與保險公司的產權結合將為銀行保險的再次騰飛奠定堅實基礎;二是在銀行與保險公司加強戰略合作的基礎上,通過充分的客戶資料共享開發高附加值的銀行保險產品,深度挖掘銀行客戶的保險價值。
(四)積極推動新型營銷
對我國保險業來說,以郵寄和電話為主的直復式營銷以及剛剛興起的網上保險,都屬於新型營銷。國內保險公司在加強與客戶關系、提升自身品牌和美譽度、強化產品開發能力和客戶服務行為的基礎上,應當也能夠大力實施直復式營銷和網上保險。
對於這些營銷渠道,各保險公司必須根據自身目標市場、產品特點來靈活選擇,並適時調整和整合所有營銷渠道,以降低營銷成本、提升營銷效率、確保公司營銷戰略和發展戰略的實現。
F. 新華保險公司投資渠道與資金運作方式有哪些
目前分紅產品主要投資渠道有:銀行存款、各種債券、上市股票、基金等。公司有非常專業的投資運作團隊,制定了科學的投資組合,在保證資金安全的基礎上獲得相對穩定的利益。在進行風險性相對較高的股票和股票型基金投資時,也會嚴格遵守保險監管機構規定的可投資額度,在其范圍內投資,爭取較大利益。
G. 保險公司的投資渠道
保險公司投資渠道多方位啊
從新保險法第106條中規定
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限於下列形式:
(一)銀行存款;
(二)買賣債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
(三)投資不動產;
(四)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
H. 急!急!急!急!中國保險業電銷渠道的發展歷程。
電銷車險是車險的一種購買方式,屬於一種新的營銷模式。用戶以電話為主要溝通手段,藉助網路、傳真、簡訊、郵寄、遞送等輔助方式購買車險(商業險以及交強險)的一種便捷購買方式。接線員與用戶通過電話咨詢用戶信息,用戶告知相關信息後,險公司以專用電話與客戶直接聯系,來完成保險產品的推介、咨詢、報價、保單條件確認等主要營銷過程。 目前可以使用這方式的銷售優惠車險的公司:其中包括天平汽車保險、中國人保財險、平安保險、陽光財險、太保財險、大地財險等15家財險公司獲得車險「電銷」資格。 2007年,平安財險率先開展電銷業務,自此正式拉開電銷車險戰幕。而電銷車險在歐美等經濟發達國家早已成為主流。從平安歷史財報來看,平安電銷車險保費規模連年領先行業,年均增速超100%,僅用兩年時間就實現盈利。數據顯示,平安車險電銷渠道2007年底保費收入6.7億,2008年底為16.3億,2009年底為42.4億,2010年為126.5億,2011年已達221.9億。與此同時,平安電話坐席團隊規模,也保持著成倍的年均增長速度。